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3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环信息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3 月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 宜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3 月13 日至2023 年3 月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 年3 月29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5、2023 年3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4 年3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 次)的议案》。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 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 年3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24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9368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部分有5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2.2800 万股。
2、鉴于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有1 名激励对象因未缴款而自愿放弃 参与激励计划,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240 万股。
3、鉴于2023 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的在2025 年业绩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7.5604 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8.0012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公 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当批次全部归属条件等情形,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 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 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12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