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688059)_公司公告_华锐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07年3月7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6月2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联系电话:0731-22881838传真:0731-22881838互联网网址:www.huareal.com.cn电子信箱:zqb@huareal.com.cn

华锐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408,202股

2、发行价格:31.2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84.42元

4、募集资金净额:197,382,618.19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以发行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股本结构为基础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6,408,202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
非限售流通股87,159,999100.00%87,159,99993.15%
限售流通股--6,408,2026.85%
总股本87,159,999100.00%93,568,201100.00%

以发行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股本结构为基础测算,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旭凯、高颖、王玉琴。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达到38.4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达到42.71%。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

四、股权结构情况 ...... 1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7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18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9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0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0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23

三、审计机构 ...... 23

四、验资机构 ...... 24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5

一、保荐代表人 ...... 25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7

二、查询地点 ...... 27

三、查询时间 ...... 27

释 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锐精密/公司/发行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鑫凯达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辰星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慧和深圳市慧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锐切削株洲华锐切削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锐新材株洲华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华锐香港华锐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发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肖旭凯
公司章程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发行方案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董事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uzhou Huarui Precision Cutting Tools. Co.,Ltd.注册地: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锐精密股票代码:688059上市时间:2021年2月8日法定代表人:肖旭凯注册资本:9,356.8201万元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3月7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6月2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联系电话:0731-22881838传真:0731-22881838互联网网址:www.huareal.com.cn电子信箱:zqb@huareal.com.cn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作为数控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我国数控机床以及配套的数控刀具行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一直以来,国内中高端数控刀具市场一直被欧美、日韩刀具企业所占据。公司一直秉承“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专注于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研发与应用,不断追求硬质合金数控刀具整体性能的提升和制造工艺的优化,依托多年的人才、技术积累以及先进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形成了在基体材料、槽型结构精密成型和表面涂层四大领域的自主核心技术。公司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使用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国内中高端市场。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并先后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湖南省新材料企业”、“湖南省小巨人企业”、被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三批“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2023年度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10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020年实施计划”单位,公司获“2022年湖南省制造业质量标杆”、“株洲市第三届市长质量奖”,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硬质材料及精密工具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在第四届、第五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中均被评选为“用户满意品牌”;自主研制的锋芒系列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和模具铣削刀片分别获得“金锋奖”首届切削刀具创新产品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S/CSM390双面经济型方肩铣刀同时获得“金锋奖”第二届切削刀具产品创新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高硬度加工整体硬质合金立铣刀荣获“金锋奖”第三届切削刀具产品创新奖,G系列高性能钢件车削刀片获得“荣格技术创新奖”,XD系列整体硬质合金深孔钻削刀具获得2024年“荣格技术创新奖”,U系列超级通用整体硬质合金刀具获得“金锋奖”“第四届切削刀具产品创新奖”,麒麟系列高温合金加工用刀具获得2025年“荣格技术创新奖”。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2024年2月23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3月15日,发行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上述有效期将于2025年3月14日届满。

2025年2月18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2025年3月7日,发行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年1月3日,华锐精密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5年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2号)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注册批复签发日为2025年2月8日,自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根据中审众环于2025年11月11日出具的《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5)1100015号),截至2025年11月11日12时止,招商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99,999,984.42元。

2025年11月11日,招商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将本次认购款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中审众环于2025年11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100014号),截至2025年11月11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84.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17,366.2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382,618.1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408,202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90,974,416.19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6,408,202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5.0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45.09元/股调整为44.29元/股。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于202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除权除息计算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44.29元/股调整为31.21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84.4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7,366.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382,618.19元。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11月20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6,408,202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肖旭凯先生。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肖旭凯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肖旭凯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毕业于中央党校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培训(EDP)项目结业。1995年至1997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职工;1997年至2001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大区经理;2007年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肖旭凯同时兼任鑫凯达、华辰星、华锐切削、华锐新材执行董事和香港华锐董事。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肖旭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除肖旭凯先生参与本次发行外,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肖旭凯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进行了相关约定外,肖旭凯先生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肖旭凯先生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核查

肖旭凯先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5、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针对本次发行,肖旭凯先生出具了《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就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等内容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本人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代持、结构化融资等情形;

3、本人为华锐精密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除本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外,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华锐精密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4、本人为华锐精密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除本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外,不存在接受华锐精密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5、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

6、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

7、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8、本人所持有的华锐精密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形,且本人不存在将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华锐精密股票质押后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或计划”。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对象出具的承诺函,肖旭凯先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该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肖旭凯B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的风险等级与发行对象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本次发行对象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

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己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华锐精密

证券代码为:688059.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股)
1鑫凯达11,060,28012.69%--境内非国有法人
2华辰星10,584,00012.14%--境内非国有法人
3肖旭凯5,066,6005.81%--境内自然人
4王玉琴3,598,5604.13%--境内自然人
5高颖3,241,8403.72%--境内自然人
6宁波慧和2,005,7212.30%--其他
7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50,0012.12%--国有法人
8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655,0001.90%--境内非国有法人
9张平衡1,587,6001.82%-质押1,587,600境内自然人
10肖旭荃1,587,6001.82%-质押854,000境内自然人
合计42,237,20248.45%--2,441,6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5年11月20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股)
1肖旭凯11,474,80212.26%6,408,202-境内自然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股)
2鑫凯达11,060,28011.82%--境内非国有法人
3华辰星10,584,00011.31%--境内非国有法人
4王玉琴3,598,5603.85%--境内自然人
5高颖3,241,8403.46%--境内自然人
6宁波慧和1,899,7212.03%--其他
7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50,0011.98%--国有法人
8张平衡1,587,6001.70%-质押1,587,600境内自然人
9肖旭荃1,587,6001.70%-质押854,000境内自然人
10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530,0001.64%--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48,414,40451.75%6,408,202-2,441,60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6,408,202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
非限售流通股87,159,999100.00%87,159,99993.15%
限售流通股--6,408,2026.85%
总股本87,159,999100.00%93,568,20110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旭凯、高颖、王玉琴。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达到38.4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达到42.71%。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肖旭凯,肖旭凯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除肖旭凯外,公司其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除肖旭凯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28,288.57113,251.6396,601.3086,010.04
非流动资产134,581.62139,644.90124,437.94103,528.09
资产总计262,870.18252,896.53221,039.24189,538.14
流动负债68,888.3462,524.1745,740.0535,658.71
非流动负债56,007.2257,222.8149,655.3742,473.96
负债合计124,895.56119,746.9895,395.4278,132.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7,974.62133,149.55125,643.82111,405.4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计137,974.62133,149.55125,643.82111,405.4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51,910.7675,905.7379,427.0660,163.57
营业利润9,857.2112,036.8318,123.0918,313.51
利润总额9,846.8312,010.2418,264.2218,648.82
净利润8,545.9710,695.9115,790.6616,59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45.9710,695.9115,790.6616,595.6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7.0511,765.99251.5914,53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1.77-19,296.99-9,748.56-50,134.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22.9213,075.00-3,793.0443,569.0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4131.98-2.35-3.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4.225,575.97-13,292.367,964.42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1.861.812.112.41
速动比率(倍)1.271.151.401.90
资产负债率(%)47.5147.3543.1641.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092.023.235.24
存货周转率(次/年)0.811.301.902.6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9,536.6028,956.9030,561.2425,639.7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545.9710,695.9115,790.6616,595.6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8,383.5110,431.0515,267.7915,771.9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676.697.666.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161.890.043.3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30.90-2.151.8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5.8321.3920.3125.31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89,538.14万元、221,039.24万元、252,896.53万元和262,870.18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从资产构成来看,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45.38%、43.70%、44.78%和

48.80%,以应收账款、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4.62%、56.30%、

55.22%和51.20%,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为主。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8,132.66万元、95,395.42万元、119,746.98万元和124,895.56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从负债构成来看,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5.64%、47.95%、52.21%和

55.16%,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54.36%、52.05%、47.79%和44.84%,主要由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41、2.11、1.81和1.86,速动比率分别为1.90、1.40、1.15和1.27,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22%、43.16%、

47.35%和47.51%。报告期内,公司注重资产的流动性管理,整体而言,公司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可控。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0,163.57万元、79,427.06万元、75,905.73万元和51,910.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771.99万元、15,267.79万元、10,431.05万元和8,383.51万元,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滑。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26.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18.32%。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主要系:1、下游需求有所回暖,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品类日趋完善,渠道稳步开拓,公司营业收入随之增长;2、股权激励计划结束,本期不再产生股权激励费用。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霍达保荐代表人:汤玮、张燚项目协办人:李潇项目组成员:方赞铄联系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466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负责人:朱志怡经办律师:唐建平、梁爽联系电话:0731-82953778传真:0731-82953779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武汉市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负责人:石文先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邹华娟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武汉市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负责人:石文先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邹华娟联系电话:027-86791215传真:027-8542432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代表人

招商证券指定汤玮、张燚二人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汤玮女士,保荐代表人,运筹学硕士,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曾经参与执行包括广东建科IPO、德冠新材IPO、格林精密IPO、乐鑫科技IPO、海洋王IPO、海能达IPO、惠伦晶体IPO、海大集团可转债、坚朗五金非公开发行、海洋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五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管理经验。汤玮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燚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工程硕士,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曾经参与执行河南秋乐种业IPO项目、慕思睡眠IPO项目、格林精密IPO项目、东材科技IPO项目、北部湾旅游IPO项目、牧原股份2018年优先股项目、牧原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牧原股份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海大集团2020年可转债项目、桂林莱茵生物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张燚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作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招商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并由内核委员会进行了集体评审后,认为华锐精密具备《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招商证券同意保荐华锐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电话:0731-22881838 传真:0731-2288183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081361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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