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旭凯先生、王玉琴女士及高颖女士合计控制公司39,959,482股股份,占截至2026年1月22日公司总股本40.674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旭凯先生、王玉琴女士及高颖女士合计控制公司39,959,482股股份,占截至2026年1月29日公司总股本39.9667%。肖旭凯先生、王玉琴女士及高颖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月7日期间,已有十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1.24元/股),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9日已有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80.46元/股)。综上,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华锐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锐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前赎回“华锐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
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华锐转债”累计转股数量1,738,46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由40.6740%被动稀释至39.966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肖旭凯 | 11,474,802 | 11.6800% | 11,474,802 | 11.4769% |
| 2 | 王玉琴 | 3,598,560 | 3.6629% | 3,598,560 | 3.5992% |
| 3 | 高颖 | 3,241,840 | 3.2998% | 3,241,840 | 3.2424% |
| 4 | 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060,280 | 11.2580% | 11,060,280 | 11.0623% |
| 5 | 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584,000 | 10.7732% | 10,584,000 | 10.5859% |
| 合计 | 39,959,482 | 40.6740% | 39,959,482 | 39.9667% | |
注1:高颖为肖旭凯配偶,王玉琴为高颖母亲,三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旭凯、高颖为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2026年1月22日收市后的总股本98,243,416股计算。
注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2026年1月29日收市后的总股本99,981,881股计算。
注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肖旭凯先生、王玉琴女士、高颖女士、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株洲华锐精密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