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 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 人。 安永华明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共计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 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 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 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 次,不 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 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佳慧女士,于2009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 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奇琦女士,于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 制造业。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莉萍女士,于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0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确定。公司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 定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在担任公 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 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 年,负责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