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 页码 | ||
|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
| 二、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 - 14 | |
| 三、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5 - 16 | |
| 附表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17 - 18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6563_B02号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6563_B02号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佳慧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奇琦 | |
| 中国 北京 | 2026年3月24日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9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52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3,087,82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432,17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二) 募集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和结余金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10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476,520,0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323,432,172.4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73,087,827.6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3,303,432,172.4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000,337,761.38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437,181,194.49 |
| 暂时补流金额 | 745,634,821.51 |
| 现金管理金额(注)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54,864.67 |
| 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9,441,986.57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78,551,270.83 |
| 其他-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77,287.92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9,410,102.53 |
注: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系直接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为进行现金管理而进行资金转入和转出。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3年12月,公司与海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024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续)
2024年7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10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5年1月,公司与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10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 | 03004818104 | 65,033.35 | 使用中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121936890510050 | - | 已销户 |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 31050182360009111888 | - | 已销户 |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8110201013601832008 | 83,201.94 | 使用中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8110201013201770065 | 5,006,755.01 | 使用中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121945715410010 | 85,755.98 | 使用中 |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吴中路支行 | 8110201012902001893 | - | 使用中 |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523901684110018 | 690,019.94 | 使用中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吴中路支行 | 8110201012302001979 | - | 使用中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吴中路支行 | 8110201013202001792 | 143,491.01 | 使用中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吴中路支行 | 8110201013402001856 | 5,009.72 | 使用中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上海吴中路支行 | 8110201012401856216 | 3,330,835.58 | 使用中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续)
注2:公司于2025年11 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润迈威”)和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生物”)本次开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变更并重新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关事宜。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为“121936890510050”),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110201013202001792”),原存放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及存放 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利息将存入上述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朗润迈威、泰康生物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新设立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201013402001856”、“8110201012902001893”、“8110201012302001979”),将预备作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人民币745,634,821.51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续)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10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1,130,504,919.88 | 2024年12月18日 | 不超过12个月 | 2024年12月15日 | 2025年12月4日 | 1,130,504,919.88 |
| 790,000,000.00 | 2025年12月9日 | 不超过12个月 | 2025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31日 | 44,365,178.49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10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1,100,000,000.00 | 投资对象为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2025年1月22日 | 2026年1月21日 | 2025年1月22日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371,101.5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10日 | |||||||||
| 委托方 | 受托 银行 | 产品 名称 | 产品 类型 | 购买 金额 | 起始 日期 | 截止 日期 | 归还 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4年7月29日 | 2025年7月22日 | 2025年7月22日 | - | 1.15% | 904,970.77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4年7月26日 | 2025年7月25日 | 2025年7月25日 | - | 1.15% | 6,015.55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5年9月2日 | 2026年9月1日 | 2026年9月1日 | - | 0.45% | 3,497.30 |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4年7月29日 | 2025年7月25日 | 2025年7月25日 | - | 1.15% | 8,656.40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单位:人民币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月10日 | |||||||||
| 委托方 | 受托 银行 | 产品 名称 | 产品 类型 | 购买 金额 | 起始 日期 | 截止 日期 | 归还 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5年7月30日 | 2026年7月28日 | 2026年7月28日 | 190,019.94 | 0.45% | 456.96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5年3月21日 | 2026年3月21日 | 2026年3月21日 | 3,230,835.58 | 0.65% | 14,959.13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5年3月21日 | 2026年3月21日 | 2026年3月21日 | 4,906,755.01 | 0.65% | 38,747.14 |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4年5月10日 | 2025年3月21日 | 2025年3月21日 | - | 1.15% | 16,789.89 |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5年12月17日 | 2026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5日 | 43,491.01 | 0.45% | 296.70 |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协定存款 | 协定存款 | 不适用 | 2025年3月21日 | 2026年3月17日 | 2026年3月17日 | - | 0.45%-0.65% | 100,343.89 |
注: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单位协定存款,上述现金管理均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不存在为进行现金管理而进行资金转入和转出的情形,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1月10日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189,441,986.57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189,441,986.57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3月30日 | 2025年4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