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9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16元,共计募集资金50,720.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6.3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474.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3.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00.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5年11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 | 632633925 | 63,215,300.00 |
开户单位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5年11月30日余额 | 备注 |
| 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 | 632723843 | |||
| 成都纵横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江支行 | 640932938 | |||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3004430238 | 337,647,800.00 | 已销户 | |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9550880224267900168 | 63,877,787.55 | 已销户 | |
| 合计 | 464,740,887.55 |
[注]初始存放金额46,474.09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4,600.52万元的差异,系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3.57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系本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购置一批先进研发用软硬件设备设施,并投入专项课题研发费用,用于研发中心的整体升级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以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前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编制单位: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600.52
| 募集资金总额:44,600.5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123.9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5年1-11月:409.782024年:2,613.142023年:15,101.282022年:10,428.742021年:17,571.01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 | 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 | 33,764.78 | 33,764.78 | 26,506.95 | 33,764.78 | 33,764.78 | 26,506.95 | -7,257.83 | 2023年4月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321.53 | 6,321.53 | 6,241.09 | 6,321.53 | 6,321.53 | 6,241.09 | -80.44 | 2024年4月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4,514.21 | 4,514.21 | 4,514.21 | 4,514.21 | 4,514.21 | 4,514.21 | 不适用 | |
| 4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8,861.70[注] | 8,861.70 | 不适用 | 8,861.70 | 8,861.70 | 不适用 | |
| 合计 | 44,600.52 | 53,462.22 | 46,123.95 | 44,600.52 | 53,462.22 | 46,123.95 | -7,338.27 | |||
[注]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8,310.54万元(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86.97万元(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结余资金,含银行利息收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编制单位: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11月 | ||||
| 1 | 大鹏无人机制造基地项目 | 不适用[注1] | 不适用[注2] | -1,098.74 | -1,792.48 | -1,916.27 | -4,807.49 | 不适用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本项目采用柔性化生产线,按照标准机型折算设计产能,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新型号产品,且存在产品维修需要,因此难以用额定的产品数量来说明产能规模,故不适用产能利用率指标[注2]公司未对本项目建成后的收入、利润、收益率等效益情况进行明确承诺,故不适用承诺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