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7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90,030,15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90,030,15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4.934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4.934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绍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蒋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余军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黄良之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
点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89,896,333 | 99.9538 | 31,889 | 0.0109 | 101,934 | 0.0353 |
2、议案名称:关于因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84,166,172 | 97.9781 | 5,762,050 | 1.9867 | 101,934 | 0.0352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 40,618,488 | 99.6716 | 31,889 | 0.0782 | 101,934 | 0.2502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李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