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3月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 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7 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7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2024 年业务收入为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3 家,收费总额4.71 亿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 合计160.00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 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 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同时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启动 选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通过对信永中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1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 情况,针对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建议。
(四)2026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 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