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_公司公告_金宏气体: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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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忠先生、独立董事朱谦先生和董事金向华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陈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丁维平先生不再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董事金向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讨论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3-181、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3-251、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4-221、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8-81、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5-10-271、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在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持续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对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上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也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且审议了内部审计部门对于2026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经营层主要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最新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经审阅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职责。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审计的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为内审工作确定了明确的工作准则和标准。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内部控制治理进行监督与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并听取各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经过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正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忠、朱谦、金向华

2026年3月27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字页)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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