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阳科技(688112)_公司公告_鼎阳科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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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阳科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5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阳科技”)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6.8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799号《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金额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余额25,297.79
减:2025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165.7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96.96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12,427.25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6,669.7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964.9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完善募集资金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修订了《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修订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29日,公司依照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再次修订了《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鼎阳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芯片及核心算法研发项目”、“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相关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43663已于2025/12/23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43546已于2025/12/23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43789已于2025/12/23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43805已于2025/12/23注销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05880100074623已于2025/12/23注销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05860100013188已于2025/12/23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公司不存在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产品类型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备注
1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25,000.002022/1/52025/1/6已到期收回
2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000.002025/1/82025/3/28已到期收回
3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000.002025/1/82025/4/9已到期收回
4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000.002025/1/82025/4/10已到期收回
5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2,000.002025/1/82025/6/3已到期收回
6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2,000.002025/1/82025/7/3已到期收回
7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2,000.002025/1/82025/9/4已到期收回
8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6,000.002025/1/82025/12/18已到期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24,272,534.85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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