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海清科股票代码:
688120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路新春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路新春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
| 本报告书 | 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路新春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220*************** |
| 住所 | 天津市津南区****** |
| 通讯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0,998,046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为5.937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315,64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0.937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82,399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
4.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路新春 | 20,998,046 | 5.9375% | 17,682,399 | 4.9999% |
| 合计 | 20,998,046 | 5.9375% | 17,682,399 | 4.9999%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前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路新春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 |
| 股票简称 | 华海清科 | 股票代码 | 68812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路新春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天津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0,998,046股持股比例:5.937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后持股数量:17,682,399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方式:大宗交易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路新春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