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688123)_公司公告_聚辰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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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证监许可[2019]2336号”《关于同意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210,4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3.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498,027.7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9,310,416.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187,611.29元。

中金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930,573,648.3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95,377,771.78元(包含使用56,000,000.00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6,065.3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银行大额存单的余额为80,0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13,484.06
减:累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金额435,000,0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56,000,000.00
加:累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赎回金额485,000,000.00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2,997,416.67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金额125,164.58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6,065.31

注: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取消此前使用人民币5,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2026年3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并与保荐人中金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2019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以及保荐人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9年12月12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及保荐人

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19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以及保荐人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以及保荐人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2021年11月12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以及保荐人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15日,公司注销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保荐人中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7、2023年5月16日,鉴于公司对“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保荐人中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8、2023年8月14日,鉴于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保荐人中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9、2024年3月22日,鉴于公司对“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保荐人中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2021年11月13日、2023年

4月29日以及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聚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聚辰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年度,除前述已披露的销户事项外,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储方式金额(元)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8016100000009224活期存款436,065.31
合计//436,065.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为“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所附“《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人中金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银行大额存单,均有保本约定,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已到期的产品均已如期回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银行大额存单的余额为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办理银行产品名称投入金额 (万元)起始日到期日产品期限 (天)期末余额 (万元)收益 (万元)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4200900719期11,000.002024/07/222025/01/171790.00125.8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4555611230期2,000.002024/12/312025/03/26850.0010.86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厦门国际银行2025年第30期单位大额存单11,000.002025/01/202025/02/20310.0017.42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厦门国际银行2025年第30期单位大额存单11,000.002025/02/212025/03/21280.0017.42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厦门国际银行2025年第116期单位大额存单13,500.002025/04/032025/10/031830.00128.25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厦门国际银行2025年第519期单位大额存单8,000.002025/10/102026/01/10928,000.00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人民币5,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4%,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年10月29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人民币5,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公司计划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供应商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为避免构成将超募资金变相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影响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取消此前使用人民币5,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超募资金的公告》)

2026年3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与调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不存在变更与调整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不存在未达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聚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聚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聚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1,518.7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537.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不适用36,249.9448,249.9448,249.940.0045,748.63-2,501.3194.822023年3月报告期内,本项目开发的各项产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1,528.83万元不适用
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不适用26,184.0414,184.0414,184.040.0013,357.47-826.5794.172023年12月报告期内,本项目开发的各项产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298.44万元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10,315.0710,315.0710,315.070.006,649.93-3,665.1464.472023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不适用18,769.7118,769.71不适用5600.0013,781.74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91,518.76不适用5600.0079,537.77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不存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银行大额存单的余额为8,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分别为4,435.19万元、4,364.35万元和2,616.2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形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于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形成资金节余;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1: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变更为48,249.94万元,“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变更为14,184.04万元。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度结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晶欣曾庆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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