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