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1号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2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31 |
|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 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90,675,19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6,519,329 |
|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 | 254,155,86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5.6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73 |
|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90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季昕华先生因行程安排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秘书王昕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董事曹宇、董事黄国滨、职工董事林明以及独立董事谭晓生、独立董事吴晓波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长季昕华以及董事王凯因行程安排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王昕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36,363,955 | 99.5745 | 98,469 | 0.2696 | 56,905 | 0.1559 |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254,155,865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6,363,955 | 99.5745 | 98,469 | 0.2696 | 56,905 | 0.155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适用特别表决权;
3、本次会议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开元、袁嘉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