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骨科”、“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威高骨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6月25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2.23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1,773.74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38,228.49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52,705.31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3,590.48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41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5,117.11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87,049.4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38170188000143748 | 67,864.02 | 使用中 |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 207844350843 | 8,434.45 | 使用中 |
| 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20610078801700005026 | 2,104.92 | 使用中 |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5560201040045458 | 8,646.00 | 使用中 |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20610078801300004535 | - | 已销户 |
| 合计 | 87,049.40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56,296.2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6月25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91,000.00 |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2024年8月27日 | 2025年8月27日 | 2024年8月27日 |
| 90,000.00 |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2025年8月26日 | 2026年8月26日 | 2025年8月26日 |
2025年度,公司以协议存款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0.45%,2025年实现现金管理收益695.93万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0.35%,2025年实现现金管理收益41.01万元;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0.45%,实现现金管理收益
17.0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协定存款金额共78,313.40万元。
2025年度,公司以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350.00 | 2025/2/21 | 2025/3/7 | 2025/3/7 | - | 3.41% | 10.29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650.00 | 2025/2/21 | 2025/3/10 | 2025/3/10 | - | 3.46% | 13.04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650.00 | 2025/3/14 | 2025/3/31 | 2025/3/31 | - | 3.36% | 12.68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350.00 | 2025/3/14 | 2025/3/28 | 2025/3/28 | - | 0.60% | 1.80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350.00 | 2025/4/1 | 2025/4/28 | 2025/4/28 | - | 3.52% | 19.85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650.00 | 2025/4/1 | 2025/4/30 | 2025/4/30 | - | 0.63% | 3.95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350.00 | 2025/6/11 | 2025/6/26 | 2025/6/26 | - | 0.37% | 1.18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650.00 | 2025/6/11 | 2025/6/30 | 2025/6/30 | - | 0.38% | 1.59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350.00 | 2025/7/1 | 2025/9/26 | 2025/9/26 | - | 0.58% | 10.34 |
| 威高骨科 | 中国银行威海高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650.00 | 2025/7/1 | 2025/9/30 | 2025/9/30 | - | 2.78% | 53.59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等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市场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紧密围绕整体战略目标以及产业布局,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12月。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收购苏州杰思拜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金额37,962.55万元)中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8,646万元,变更用于收购苏州杰思拜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思拜尔”)部分股权并对杰思拜尔增资,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收购杰思拜尔部分股权满足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能够扩展公司骨科微创细分领域产品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威高骨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威高骨科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日常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威高骨科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抽查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威高骨科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对威高骨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6月25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90.55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296.2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4,590.5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02%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106,211.32 | 78,028.49 | 78,028.49 | 163.00 | 13,918.20 | -64,110.29 | 17.84 | 2026年12月 | - | - | 否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资金7,962.55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79.44 | 29,316.55 | 29,316.55 | 3,427.55 | 19,612.36 | -9,704.19 | 66.90 | 2026年12月 | - | -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51,775.86 | 4,783.64 | 4,783.64 | - | 4,783.64 | - | 100.00 | 2022年10月 | - | - | 否 | |
| 收购杰思拜尔股权并增资项目 | 投资并购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杰思拜尔股权 | - | 8,646.00 | 8,646.00 | - | - | -8,646.00 | - | - | - | -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7,976.7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17,976.79 | 17,976.79 | - | 17,981.99 (注2) | - | 100.03 | - | - | 否 | |
| 合计 | 188,066.62 | 138,751.47 | 138,751.47 | 3,590.55 | 56,296.20 | -82,460.48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由于创伤、关节和脊柱等骨科植入产品带量采购政策在全国各省市逐步落地执行,对整体行业和公司产生较大影响。从2021 年9月十二省骨科创伤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到目前,公司脊柱、创伤、关节等各主要产线产品均执行带量采购,骨科带量采购的实施过程较长,各省市落地时间不均,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公司上市前预期的行业头部集中未得到快速和全面显现。市场环境的变化,对公司产品的下游放量节奏产生了一定影响,带量采购政策对骨科植入产品的放量效应预计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实现。在市场环境和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下,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审慎性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考虑,公司基于行业政策实施、下游需求增长和现有产能布局等多因素适时优化调整产能建设规划,放缓了扩产设备购置等投资进度,故骨科植入物产品扩产项目投资进度放缓。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市场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紧密围绕整体战略目标以及产业布局,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9年左右立项并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形成的时间较早。在骨科集采政策的影响下,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动态,调整了产品研发规划,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上海及武汉实施地点的新增,研发方向覆盖脊柱类、创伤类、关节类及运动医学类主营系列产品,重点推进脊柱微创、3D打印、颅颌面修补等高附加值产线的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脊柱微创产线整合了骨科内镜产品,骨科微创耗材和能量有源产品结合,逐步形成整体解决方案;3D打印PEEK颅骨板已初步量产,充分体现了个性化治疗效果。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新术式、新材料、再生康复、智能辅助、3D打印技术等领域重新进行优质项目和产品的拓展和布局,并加强医工合作,技术转化,充分发挥临床终端的创新能力和实际需求,促进创新项目落地。然而,在项目落地过程中临床需求、政策发展等因素造成创新产品 | ||||||||||||
| 研发取证、商业转化周期较长、进度缓慢,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推进过程和投资进度较预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公司已于 2025年3月对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进行可行性重新论证,决定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25,939.34万元,其中7,962.55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976.7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1年6月25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研发 | 威高骨科、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香江路26号威高骨科工业园、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上海金领谷科技产业园(1号楼101威高精创)、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8号卓尔优势企业总部基地三期F4栋 | 29,316.55 | 29,316.55 | 3,427.55 | 19,612.36 | 66.90 | 2026年12月 | - | - | 否 | 2022 年10月28日、2025年12月10日 | 2022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29日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 | 威高骨科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香江路26号威高骨科工业园 | 4,783.64 | 4,783.64 | - | 4,783.64 | 100.00 | 2022年10月 | - | - | 否 | 2022 年10月28日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其他 | 威高骨科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香江路26号威高骨科工业园 | 17,976.79 | 17,976.79 | - | 17,981.99 | 100.03 | - | - | - | 否 | 2022 年10月28日 | 2022年11月24日 |
| 收购杰思拜尔股权并增资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其他 | 威高骨科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香江路26号威高骨科工业园 | 8,646.00 | 8,646.00 | - | - | - | 2028年12月 | - | - | 否 | 2025年12月10日 | 2025年12月29日 |
| 合计 | 60,722.98 | 60,722.98 | 3,427.55 | 42,378.00 |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顺应行业变化,增加项目投资总额、合理布局研发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收购苏州杰思拜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8,646.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杰思拜尔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收购杰思拜尔部分股权满足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能够扩展公司骨科微创细分领域产品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9年左右立项并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形成的时间较早。在骨科集采政策的影响下,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动态,调整了产品研发规划,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上海及武汉实施地点的新增,研发方向覆盖脊柱类、创伤类、关节类及运动医学类主营系列产品,重点推进脊柱微创、3D打印、颅颌面修补等高附加值产线的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脊柱微创产线整合了骨科内镜产品,骨科微创耗材和能量有源产品结合,逐步形成整体解决方案;3D打印PEEK颅骨板已初步量产,充分体现了个性化治疗效果。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新术式、新材料、再生康复、智能辅助、3D打印技术等领域重新进行优质项目和产品的拓展和布局,并加强医工合作,技术转化,充分发挥临床终端的创新能力和实际需求,促进创新项目落地。然而,在项目落地过程中临床需求、政策发展等因素造成创新产品研发取证、商业转化周期较长、进度缓慢,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推进过程和投资进度较预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澍 唐逸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