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688161)_公司公告_威高骨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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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刘洪渭先生和董事陈敏女士担任,其中曲国霞女士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了专业意见,并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内容
2025/3/27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4/29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8/26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10/29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经核查,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出具了2024年审计报告;2025年10月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可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审计工作质量表示满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工作计划,同时敦促和指导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日常经营的规范运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加强完善提供专业建议,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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