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 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 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公 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2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 薪酬或津贴。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 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业绩情况等综 合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结合公司业绩和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津贴)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 贴)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贴)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