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688162)_公司公告_巨一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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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

18.31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7,198,775股变更为137,100,77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37,198,775元变更为137,100,775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4、联系电话:0551-62249007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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