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月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
号德龙激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3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3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5,630,53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5,630,53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4.881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4.8816 |
注:剔除已实际回购股份350,000股后,公司表决权数量为103,010,0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裕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除董事丁哲波先生、蒋力先生、朱巧明先生、李诗鸿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外,其它董事均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除监事苏金其先生、王龙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外,其它监事均现场出席;
3、董事会秘书袁凌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苏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5,614,905 | 99.9390 | 15,628 | 0.0610 | 0 | 0.0000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5,525,672 | 99.5909 | 104,861 | 0.4091 | 0 | 0.000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蕾、孙良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