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688170)_公司公告_德龙激光: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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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0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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