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688180)_公司公告_君实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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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实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1

688180证券简称:君实生物公告编号:临2025-06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熊俊先生拟自2025年4月1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及H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其中A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11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股权激励事项以及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熊俊先生暂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熊俊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87,856,618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8.56%

:熊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856,618股(包含87,854,018股A股和2,600股H股,其中由HKSCCNOMINEESLIMITED作为名义持有人代其持有H股股份);注

: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26,689,871股为基数计算。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熊俊87,856,6188.56%2017年12月25日,熊凤祥、熊俊与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熊凤祥41,060,0004.00%
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372,1440.43%
孟晓君4,288,4000.42%
高淑芳3,789,7200.37%
珠海华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19,5040.36%
周玉清21,680,8002.11%2019年7月26日,熊俊与周玉清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刘小玲8,608,0000.84%2025年4月11日,熊俊与刘小玲、王莉芳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王莉芳8,608,0000.84%
合计183,983,18617.92%/

注: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026,689,871股为基数计算。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股权激励事项以及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熊俊先生暂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是?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股权激励事项以及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熊俊先生暂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熊俊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是?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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