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688180)_公司公告_君实生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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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君实生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发行名称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1月23日
募集资金总额377,65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74,480.28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创新药研发项目27.12不适用
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85.96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 √否

注:以上数据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六)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组合存款、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或提交销户申请,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创新药研发项目和上海君实生物科技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正在正常开展中。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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