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688209)_公司公告_英集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芯动能)

时间:2025年11月4日

英集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芯动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英集芯股票代码:

688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幢D栋二层2232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大宗交易、集中竞价、询价转让)日期:2025年11月4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和表决权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英集芯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5227570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二层2232号
出资额40165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08-21
营业期限2015-08-21至2027-08-2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方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35%
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7.35%
3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90%
4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41%
合计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孙杨投后管理执行董事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6,238,895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8.6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764,31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2%。

2023年4月19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1%;2024年11月5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123,97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50%;2025年11月4日,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2,450,61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因累计完成6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420,000,000股增加至430,481,155股,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6,238,8958.63%20,764,3124.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238,8958.63%20,764,3124.82%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36,238,8958.63%20,764,3124.8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238,8958.63%20,764,3124.82%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孙杨

日期:

2025年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英集芯,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深圳
股票简称英集芯股票代码688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及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二层2232号
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其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被动稀释、大宗交易、集中竞价、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6,238,895股持股比例:合计8.63%(以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0,764,312股持股比例:4.82%(以总股本430,481,15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变动数量:15,474,583股,变动比例:3.8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4月19日方式:大宗交易时间:2024年11月5日方式:集中竞价时间:2025年11月4日方式:询价转让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方式: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孙杨

日期: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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