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688213)_公司公告_思特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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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5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

号科技绿洲四期

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50
普通股股东人数449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35,415,0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61,730,426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273,684,5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0.21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6.078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4.131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人,出席

人;

、公司在任监事

人,出席

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徐云云、江金山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1,767,03099.951961,9040.038215,8990.0099
特别表决权股份273,570,180100.000000.00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95,706,92399.918761,9040.064615,8990.016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份分为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及普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适用特别表决权的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表决权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徐云云、江金山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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