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688221)_公司公告_前沿生物: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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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志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千雅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10月9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按照8.5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4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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