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证券简称:隆达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0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21,409,15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21,409,15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9.181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9.181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董事王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陈佳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21,320,423 | 99.9269 | 81,289 | 0.0669 | 7,439 | 0.0062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关于选举王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1,035,631 | 99.6923 | 是 |
3、《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3.01 | 《关于选举姜周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1,035,742 | 99.6924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2.01 | 《关于选举王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2,184,962 | 98.8527 | ||||
| 3.01 | 《关于选举姜周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2,185,073 | 98.8531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建红、宋欣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