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8 月26 日、2025 年9 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10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品种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 超过5 年(含5 年),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 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2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 PPN79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 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0 亿元,注 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每 期发行前确定当期主承销商。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定向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公司应按照有权机 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 渠道定向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 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 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注册额 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实施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事宜,并及时履行定 向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