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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249公司简称:晶合集成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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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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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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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8
第五节重要事项 ...... 6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2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4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19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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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晶合集成、公司、本公司 | 指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肥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合肥建投、控股股东 | 指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 合肥芯屏 | 指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力晶创投 | 指 | 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华勤技术 | 指 |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肥晶煅 | 指 | 合肥晶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遂 | 指 | 合肥晶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炯 | 指 | 合肥晶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咖 | 指 | 合肥晶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珏 | 指 | 合肥晶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梢 | 指 | 合肥晶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柔 | 指 | 合肥晶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恳 | 指 | 合肥晶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本 | 指 | 合肥晶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洛 | 指 | 合肥晶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辽 | 指 | 合肥晶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确 | 指 | 合肥晶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铁 | 指 | 合肥晶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妥 | 指 | 合肥晶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晶雄 | 指 | 合肥晶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员工持股平台 | 指 | 合肥晶煅、合肥晶遂、合肥晶炯、合肥晶咖、合肥晶珏、合肥晶梢、合肥晶柔、合肥晶恳、合肥晶本、合肥晶洛、合肥晶辽、合肥晶确、合肥晶铁、合肥晶妥、合肥晶雄 |
| 思特威 | 指 |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新相微 | 指 |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屹唐股份 | 指 |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西安奕材 | 指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奇瑞汽车 | 指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中金财富 | 指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晶合日本 | 指 | 晶合日本株式会社 |
| 北京晶芯成 | 指 | 晶芯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新晶集成 | 指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皖芯集成 | 指 | 合肥皖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晶奕集成 | 指 | 合肥晶奕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晶汇瑞盈 | 指 | 合肥晶汇瑞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晶汇瑞盈香港 | 指 | 晶汇瑞盈(香港)有限公司 |
| 晶合汇信 | 指 | 合肥晶合汇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晶汇聚芯 | 指 | 合肥晶汇聚芯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晶汇创芯 | 指 | 合肥晶汇创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安徽晶镁 | 指 | 安徽晶镁光罩有限公司 |
| 安徽晶瑞 | 指 | 安徽晶瑞光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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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晶科技 | 指 | 合肥方晶科技有限公司 |
| 方晶联合 | 指 | 合肥方晶联合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合肥蓝科 | 指 |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
| 安居控股集团 | 指 |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肥燃气 | 指 |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 水务集团 | 指 | 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智成电子 | 指 | 智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科微芯测 | 指 | 合肥科微芯测科技有限公司 |
| 鼎信数智 | 指 |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乡村振兴 | 指 | 合肥市乡村振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晶相光电 | 指 | 晶相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肥汽车 | 指 |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 合肥城投 | 指 |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A股股票、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招股说明书 | 指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股东会、股东大会 | 指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晶圆 | 指 | 晶圆指制造半导体芯片的衬底(也叫基片)。由于是圆形晶体材料,所以称为晶圆。按照直径进行分类,主要包括4英寸、5英寸、6英寸、8英寸、12英寸等规格 |
| DDIC | 指 | DisplayDriverIC,显示驱动芯片 |
| CIS | 指 | CMOSImageSensor,CMOS图像传感器 |
| PMIC | 指 | PowerManagementIC,电源管理芯片 |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Unit,微控制单元 |
| Logic | 指 | LogicIC,逻辑芯片 |
| E-tag | 指 | electronictag,电子标签 |
| LCD | 指 | LiquidCrystalDisplay,液晶显示屏 |
| OLED | 指 | 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 |
| CMOS | 指 | 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 |
| BCD | 指 | 一种结合了双极型、CMOS和DMOS的单片IC制造工艺 |
| AR | 指 | AugmentedReality,增强现实技术 |
| VR | 指 | VirtualReality,虚拟现实技术 |
| SRAM | 指 | StaticRandom-AccessMemory,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 |
| SoC | 指 | SystemonChip,系统级芯片 |
| FPGA | 指 | 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 |
| CPU | 指 | CentralProcessingUnit,中央处理器 |
| IoT | 指 | InternetofThings,物联网 |
| 光罩 | 指 | 一种在半导体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光刻掩模版,用于将电路图案转移到硅片或其他半导体材料上 |
| 制程 | 指 | 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以晶体管最小线宽尺寸为代表的技术工艺,尺寸越小,工艺水平越高,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晶圆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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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制造出更多的芯片,或者同样晶体管规模的芯片会占用更小的空间 | ||
| nm | 指 | 纳米,长度的度量单位,1nm等于10的负9次方米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存在尾差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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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晶合集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exchipSemiconductorCorporation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exchi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蔡国智 |
| 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012 |
| 公司网址 | www.nexchip.com.cn |
| 电子信箱 | stock@nexchip.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朱才伟 | 曹宗野 |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
| 电话 | 0551-62637000转612688 | 0551-62637000转612688 |
| 传真 | 0551-62636000 | 0551-62636000 |
| 电子信箱 | stock@nexchip.com.cn | stock@nexchip.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晶合集成 | 688249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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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孔晶晶、曹星星、司开丽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周玉、李义刚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10,885,449,273.30 | 9,249,252,348.20 | 17.69 | 7,243,541,372.63 |
| 利润总额 | 466,694,437.03 | 482,459,402.07 | -3.27 | 119,340,389.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4,204,446.26 | 532,840,611.25 | 32.16 | 211,629,145.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2,038,175.11 | 394,366,803.85 | -48.77 | 47,129,534.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2,919,898.34 | 2,761,131,250.90 | 39.18 | -161,035,964.85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768,532,119.02 | 20,870,311,007.81 | 4.30 | 21,409,804,721.09 |
| 总资产 | 53,297,969,295.77 | 50,398,579,443.20 | 5.75 | 48,156,279,600.7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27 | 33.33 | 0.1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27 | 33.33 | 0.1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0 | -50.00 | 0.0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1 | 2.52 | 上升0.79个百分点 | 1.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5 | 1.86 | 下降0.91个百分点 | 0.24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35 | 13.88 | 下降0.53个百分点 | 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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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3,619.69万元,同比增长17.6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产品销量增加,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7,136.38万元,同比增长32.1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增加,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及本报告期公司转让光罩相关技术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19,232.86万元,同比下降
48.77%,主要系: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②受利息收入减少及汇兑损失增加影响,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③受资产转固及股权激励影响导致管理成本增加。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178.86万元,同比增长39.18%,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0.36元/股、0.36元/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0.09元/股、0.09元/股,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10元/股,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2,567,682,999.65 | 2,630,771,703.69 | 2,931,263,551.46 | 2,755,731,018.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472,184.74 | 196,656,574.13 | 218,041,780.18 | 154,033,907.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2,598,689.06 | 81,232,844.64 | 23,989,629.39 | -25,782,987.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407,326.79 | 1,118,627,580.27 | 969,280,900.20 | 1,168,604,091.0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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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20 | -35,552.98 | 23,394.3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2,700,434.28 | 88,944,611.39 | 82,315,325.7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4,029,400.59 | 50,511,687.09 | 84,528,360.4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1,765,426.48 | -932,493.48 | -1,111,35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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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7,321,30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41 | 61.3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9,442.03 | 14,383.29 | 1,256,111.75 | |
| 合计 | 502,166,271.15 | 138,473,807.40 | 164,499,610.65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转让光罩技术相关收益。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6,125,485.58 | 940,092,202.13 | -126,033,283.45 | 22,638,626.1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0,700.90 | 6,062,736.40 | 5,932,035.50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4,244,286.06 | 501,964,408.14 | 367,720,122.08 | 206,301.7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含1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 607,388,589.07 | 826,541,769.60 | 219,153,180.53 | 22,584,602.77 |
| 合计 | 1,807,889,061.61 | 2,274,661,116.27 | 466,772,054.66 | 45,429,530.64 |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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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12英寸晶圆代工业务,致力于研发及应用行业先进的工艺,为客户提供不同工艺平台、多种制程节点的晶圆代工服务。
在晶圆代工制程节点方面,公司目前已实现150nm至40nm制程平台的量产,28nmOLED产品持续验证中,28nm逻辑工艺平台已完成开发。在工艺平台应用方面,公司目前已具备DDIC、CIS、PMIC、Logic、MCU等工艺平台晶圆代工的技术能力。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存储等领域。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明确了研发过程中各部门的权责关系与作业流程,确保研发过程符合公司策略发展方向,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公司研发流程包括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可行性评估、项目审查、项目立项、技术开发、流片、工艺制程验证、项目结案等环节。
为保证研发效率及成本控制,公司还制定了严格的研发进度管控方案,覆盖前期产品市场信息汇整、策略方向讨论、可行性评估、项目审查以及研发的各个环节。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包括原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公司通常采用直接采购模式,如果终端供应商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则公司也可通过经销商向终端供应商进行采购。
为加强成本控制、保证晶圆代工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和存货周转效率,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流程,具体如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认证准入机制和严格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以保证原材料、设备零配件及设备质量的稳定性和供应的持续性。供应商经过资质评估、采购效益评估、入厂评估等环节评估通过后,方可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公司主要向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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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采购。为实现对合格供应商的有效管理,相关部门会对采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考核评价。
3.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需求后,首先进行小规模试产;在良率及工艺条件稳定后,进入风险量产阶段;在各项交付指标达标后,与客户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或接受批量订单,按照客户需求分配产能、制定生产计划、进行大批量生产。
4.销售模式公司建立了规范、完整的销售团队,拥有多元化的营销渠道,通过不同的营销方式拓展客户。主要方式如下:
(1)通过市场分析,挖掘潜在客户,并主动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举办业务洽谈会,主动向客户推荐符合客户需求的技术平台;
(2)通过与晶圆代工上下游的企业及行业协会沟通交流,开发潜在客户;
(3)通过参与学术交流、半导体峰会、行业展会、技术论坛、企业论坛等活动,塑造公司形象,获取潜在客户;
(4)通过公司官网、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展示公司的工艺平台与技术水平,由潜在客户主动联系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并制定了相应的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流程进行规范。公司销售流程如下:客户需求可行性评估、依据产品规格对产品报价、接收客户订单、生产制造、出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付款。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12英寸晶圆代工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分类代码:1.2.1)、“集成电路制造”(分类代码:1.2.4)。
集成电路行业呈现垂直化分工格局,其产业链是一个高度专业化和分工明确的产业链,上游包括集成电路材料、集成电路设备等;中游为集成电路生产,集成电路生产环节亦呈现垂直化分工格局,可以具体划分为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封测;下游为各类终端应用。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专门负责晶圆制造,为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提供晶圆代工服务。晶圆代工行业属于技术、资本、人才密集型行业,其芯片制造工艺高度复杂、所需原材料和设备种类繁多、制造周期长,不仅需要全球产业链的支持,还依赖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工程人才支撑以及持续的技术创新与工艺积累,因此行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在市场需求驱动下,近年来全球晶圆代工市场增长态势强劲,产业规模加速扩容。从竞争格局看,台积电等企业在先进制程领域占据领先地位,国内企业虽在不断追赶,但在核心技术、先进制程等方面仍与国际巨头存在差距。在全球供应链格局深度调整与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国内企业不断调整市场策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耕特色工艺及特定细分市场,强化产业链协同,加速国产化替代,以成熟制程规模优势构建差异化竞争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晶合集成是一家领先的12英寸晶圆代工企业,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根据TrendForce公布的2025年第四季度全球晶圆代工业者营收排名,晶合集成位居全球第九位,在中国大陆企业中排名第三。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显示驱动芯片迎来发展机遇
显示驱动芯片的技术改革将跟随多样化的终端产品需求而变化。目前LCD显示屏仍占据着大部分市场,相较于LCD显示技术,OLED有更轻薄、更具柔性、更快的响应速度、更广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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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色彩饱和度等优势,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对显示成像更高的追求,OLED技术将成为主流趋势。目前韩国企业在OLED显示驱动芯片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但国内企业在政策支持和产能扩张的双重推动下,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技术突破,市场份额正在逐步提升。国内面板企业对供应链自主可控的需求不断增强,会更倾向于选择国内的显示驱动芯片供应商,这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作为将现实与虚拟场景连接的硬件载体,近年来AR/VR/MR相关产品备受关注,新兴应用对高分辨率、小尺寸、低功耗的近眼显示需求增加,叠加半导体发展,微显示技术成为未来增长的新方向,形成增量市场。Omdia预测,2026年AR/VR/MR领域的近眼显示市场收入将达到12亿美元,同比增幅超200%。这一增长的核心驱动力,是硅基OLED技术在智能眼镜、头戴显示设备中的广泛应用。
报告期末,公司28nmOLED产品持续验证中,40nm高压OLED显示驱动芯片、110nmMicroOLED芯片均已实现批量生产。
(2)CIS国产化进程加快
CIS是一种将光学影像转换为数字信号的半导体器件,具有高集成度、低功耗和快速数据处理能力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安防监控及智能驾驶等领域。全球CIS市场正处于高速增长期,Yole数据显示,2024年市场规模为232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30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维持在4.4%左右。从近三年数据来看,2023年市场规模为218亿美元,2024年较2023年增长6.42%。对比国内外龙头企业市场份额,索尼、三星等海外巨头仍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中国CIS市场规模在全球市场中的比重逐渐提升,国内豪威集团、思特威、格科微等企业通过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在全球CIS市场份额不断增加。CIS行业整体国产化率的提升,离不开产业链协同的深化,国内CIS企业通过与本土晶圆厂建立深度合作,获得稳定的产能供应,为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奠定基础。
公司CIS产品制程覆盖90-55nm,广泛用于智能手机主摄、辅摄及前摄镜头,以及车载摄像头等场景。报告期末公司55nm全流程堆栈式CIS芯片已实现批量生产。
(3)汽车半导体市场快速增长
新能源汽车的半导体使用量是传统内燃机汽车的数倍,具备辅助驾驶和智能座舱功能的汽车芯片用量更高。当前随着全球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汽车“新四化”转型步伐日渐加快,汽车芯片成为提升智能驾乘体验的重要载体,迎来高速发展浪潮,国产品牌凭借国内成熟产业链和软硬件创新优势逐步实现弯道超车,进而带动本土汽车电子供应链迎来市场导入的机会窗口。
公司积极配合汽车产业链的需求,布局车用芯片市场。在汽车芯片制造能力建设上,公司已取得国际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多个工艺平台的车规验证。目前公司已实现首颗车规MCU产品风险量产,并成功导入国内头部车厂供应链。
(4)电源管理芯片需求增长
电源管理芯片是在电子设备系统中实现对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职责的芯片,是电子产品和设备的电能供应中枢和纽带,是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器件。SEMI、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中国PMIC市场由2020年的10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1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2.5%。预计到2029年达到2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2%。受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和工业应用等下游领域的需求持续增长推动,本土市场对电源管理芯片的需求不断增长,为了保障供应链安全,国内电源管理芯片产业正在积极推进国产化替代进程,国内终端厂商将更多地选用国产芯片替代海外芯片。
2025年电源管理芯片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2.16%,公司已开展AI服务器相关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其中90nmBCD产品持续验证中。
(5)逻辑芯片国产化提升空间巨大
目前成熟制程逻辑芯片在规模庞大、增长稳健的非高性能场景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以及工业控制与通信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未来随着国产化率的提高和技术创新的加速推进,国内逻辑芯片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与战略客户展开深度合作,目前55nm逻辑产品已实现批量生产,28nm逻辑工艺平台已完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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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业绩2025年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回升,CIS、PMIC等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凭借优质可靠的代工服务持续获得客户认可,订单规模稳步增加;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规模效应持续显现,综合毛利率为25.52%;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及自身发展战略,持续进行产能扩充、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及开发高阶工艺平台,相关研发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不断增加,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8,54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9%;实现净利润46,649.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20.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6%;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84,291.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18%。
(二)业务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12英寸晶圆代工业务,具备DDIC、CIS、PMIC、Logic、MCU等工艺平台代工技术能力。公司已实现150nm至40nm制程平台的量产,28nmOLED产品持续验证中,28nm逻辑工艺平台已完成开发。
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8,830.23万元,从制程节点分类,40nm、55nm、90nm、110nm、150nm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5%、
10.71%、42.95%、27.16%、19.13%;从应用产品分类,DDIC、CIS、PMIC、Logic、MCU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06%、22.64%、12.16%、3.87%、2.82%,其中CIS和PMIC产品营收占比不断提升。
(三)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45,340.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35%。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员工5,710人,其中研发人员1,976人,占比34.61%。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317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软件著作权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1,374个。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新产品逐步导入市场。28nm逻辑工艺平台完成开发,40nm高压OLED显示驱动芯片、55nm全流程堆栈式CIS芯片、55nm逻辑芯片、110nmMicroOLED芯片均实现批量生产。
(四)人才团队建设
公司通过内部培训、在线学习平台、外派训练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学习资源,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还与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北航研究院等高校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构建全面的人才联合培养体系。
公司通过实行股权激励实现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的捆绑,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该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以人民币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53名核心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研发团队经验丰富,技术实力行业领先
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成员均由境内外的资深专家组成,在不同的技术方向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对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公司坚持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及时进行产品迭代,满足终端客户的需求。通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研发经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专利1,374个,其中发明专利1,057个、实用新型专利317个。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达145,340.02万元,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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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13.20%。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员工5,710名,其中研发人员1,976名,占员工总数比例为34.61%,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占比约68.98%。
2.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工艺平台多元发展公司已实现DDIC、CIS、PMIC、Logic、MCU等工艺平台量产,产品结构日益多样化,产品应用涵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存储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28nm逻辑工艺平台完成开发,40nm高压OLED显示驱动芯片、55nm全流程堆栈式CIS芯片、55nm逻辑芯片、110nmMicroOLED芯片均实现批量生产。
3.位居合肥战略核心,产业链协同效应强公司地处国家级科创试点城市合肥。合肥凭借“芯屏汽合”产业战略,已形成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及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群,并集聚了众多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构建了覆盖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及公共服务平台的完整生态。作为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公司充分发挥本地终端市场距离近、规模大的优势,依靠成熟制程制造经验,深度融入合肥产业链布局,提供关键芯片供给,有力促进产业链协同联动,共建稳定共赢的产业生态圈。
4.客户关系紧密稳固作为领先的晶圆代工企业,公司为客户提供稳定的产能规划、全面的技术支持与可靠的产品交付。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通过共同开发与工艺验证,满足其特定应用,深化客户粘性。这种深度合作不仅助力公司精准洞察市场与技术趋势,更构建了长期稳固的客户网络,为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并赢得了众多境内外知名芯片设计与终端产品企业的广泛认可。
5.体系认证齐全,质量稳定可靠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托产品研发及工艺技术的综合实力保证并提升产品品质。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QC080000、温室气体排放盘查认证ISO14064等诸多认证。此外,在车用芯片领域,公司已取得车载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认证。
6.智能生产和本地化产业链优势公司已整合智能制造系统及AI智能制造工具,构建覆盖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化体系。智能生产线配备了先进的智能制造运营管理系统,包括数字化生产系统、自动化无人搬运系统、车间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品质与设备监控系统及智能生产派工系统等。公司不仅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代工服务与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更通过将人工智能技术全面融入研发与运营等核心环节,实现了AI驱动的智能制造升级与全局优化。公司所有产能均集中于中国合肥的同一厂区,通过在此基础上有序、稳步地扩充产能,可有效减少重复建设,自动化晶圆传送系统贯穿整个厂区,将显著提升投资效益并优化产能调度。同时,公司还积极努力推动关键原材料及设备的国产化,降低对进口材料及设备的依赖,增强供应链稳定性。高度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智能生产及本土化供应链支持,使公司具备更高效率、更佳质量及更雄厚的成本竞争力。(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40nm及55nmOLED显示驱动平台及90nm高阶显示驱动芯片工艺平台的研发。公司已量产的晶圆代工核心技术及先进性如下:
| 序号 | 产品应用领域类别 | 技术平台 | 技术参数与工艺特点 | 终端应用领域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 1 | DDIC | 40nmOLED显示驱动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1V输入/输出电压:8V并提供高压32V | 高阶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电子产 | 自主研发 | 国际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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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功耗型的氮氧化硅技术(PolySiON) | 品 | |||||
| 55nmOLED显示驱动芯片技术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2V输入/输出电压:8V并提供高压32V采用 | 高阶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 | 自主研发 | 国际主流 | ||
| 55nm触控与显示驱动整合技术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2V输入/输出电压:6V,并提供高压32V采用铜制程技术 | 高阶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 | 自主研发 | 国际主流 | ||
| 90nm显示驱动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32V输入/输出电压:6V,并提供高压32V采用铝制程技术 | 高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手表等电子产品 | 技术引进并创新升级 | 国际主流 | ||
| 110nm显示驱动芯片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2/1.5V输入/输出电压:5/6V,并提供高压32V金属层进行90%尺寸微缩,采用铝制程技术采用低漏电元件技术 |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LED广告牌、LED背光 | 技术引进并创新升级 | 国际主流 | ||
| 150nm显示驱动芯片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8V/3.3V输入/输出电压:13.5V/18V | 4K/8K电视显示屏、电脑显示屏 | 技术引进并创新升级 | 国际主流 | ||
| 2 | CIS | 90nmCMOS图像传感器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2V输入/输出电压:3.3V具备前/后照式技术 | 手机摄像头芯片、3D识别芯片、安防监控芯片等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 55nmCMOS后照式图像传感器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2V输入/输出电压:2.5V具备前/后照式技术 | 智能手机、安防、无人机、游戏娱乐、工业自动化等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
| 3 | PMIC | 150nmPMIC手机高压电源管理芯片技术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8V输入/输出电压:3.3V/5V | 智能手机电源管理芯片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 4 | MCU | 新一代110nm加强型微控制器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5V输入/输出电压:5VMTP容量大小:32kx8bits;读写次数:10kcycles嵌入式flash | 智能家电芯片、物联网芯片 | 自主研发 | 国内主流 |
| 5 | Logic | 55nm铜制程研发 | 核心组件电压:1.2V/2.5V | 图像信号处理器、闪存控制器 | 自主研发 | 国际主流 |
| 6 | E-tag | 90nm高阶显示驱动芯片工艺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32V输入/输出电压:6V,并提供高压40V | 电子标签、电子纸等电子产品 | 自主研发 | 国际主流 |
| 110nm电子标签驱动芯片平台 | 核心组件电压:1.5V输入/输出电压:6V,并提供高压40V高压元件为沟道隔离元件,可大幅缩小尺寸 | 电子标签及便携式装置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整合现有研发资源,优化研发配置,针对关键研发重点、难点进行集中攻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具体如下:
(1)28nm逻辑工艺平台完成开发;
(2)40nm高压OLED显示驱动芯片实现批量生产;
(3)55nm全流程堆栈式CIS芯片实现批量生产;
(4)55nm逻辑芯片实现批量生产;
(5)110nmMicroOLED芯片实现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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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470 | 317 | 1,454 | 1,057 |
| 实用新型专利 | 130 | 99 | 445 | 317 |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 | / |
| 软件著作权 | 3 | 7 | 14 | 11 |
| 其他 | 8 | 0 | 21 | 13 |
| 合计 | 611 | 423 | 1,934 | 1,39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53,400,215.30 | 1,283,975,169.14 | 13.2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453,400,215.30 | 1,283,975,169.14 | 13.20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35 | 13.88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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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22nm工艺技术研发项目 | 189,001.14 | 3,003.53 | 3,003.53 | 技术开发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包括全套低、中、高压器件,提供低功耗,高效能的元件方案供客户设计,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际主流 | 时序控制,WiFi、射频、OLED驱动、图像处理芯片 |
| 2 | 28nm高效能逻辑工艺平台 | 196,500.00 | 5,553.54 | 5,553.54 | 技术开发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包括全套低、中、高压器件,提供低功耗,高效能的元件方案供客户设计,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际主流 | 时序控制,WiFi、射频、OLED驱动、图像处理芯片、存储运算芯片 |
| 3 | 28nm逻辑及OLED芯片工艺平台 | 290,317.58 | 57,478.99 | 146,087.04 | 产品验证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包括全套低、中、高压器件,提供高容量SRAM,降低功耗,适应各种高端显示技术需求 | 国际主流 | 视频SoC、图像处理(ISP)、信号传输及视频桥接芯片、时序控制芯片、内存控制器、FPGA、CPU、高阶智能手机OLED屏 |
| 4 | 55nm高阶显示驱动芯片技术平台 | 13,060.00 | 712.15 | 712.15 | 技术开发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提供高密度、高可靠性SRAM及RRAM,适应各种高端显示技术需求 | 国际主流 | 智能手机OLED屏、笔记本电脑OLED屏 |
| 5 | 55nm增强型逻辑芯片技术平台 | 3,980.00 | 1,315.50 | 1,315.50 | 工艺制程验证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包括全套低、高压器件,提供高容量SRAM,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时序控制芯片、高速传输、解码译码、无线耳机 |
| 6 | 90nm新型显示驱动芯片工艺平台 | 3,485.00 | 35.79 | 35.79 | 技术开发阶段 | 开发高压组件,提高驱动能力,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际主流 | 电子标签、电子纸等电子产品 |
| 7 | 110nm高阶显示驱动芯片工艺平台 | 19,134.00 | 5,771.53 | 14,422.88 | 工艺制程验证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满足车规、超低漏电等多种工艺需求,实现产品批量生产 | 国际主流 | VR眼镜/AR眼镜/抬头显示/辅助显示/车用LCD面板/仪表板/笔记本电脑 |
| 8 | 55nm高效能 | 4,680.00 | 1,014.58 | 1,014.58 | 技术开发阶 | 完成55纳米高效能CMOS图 | 国内 | 智能手机、游戏娱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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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MOS图像传感器平台 | 段 | 像传感器平台开发,并实现批量生产 | 领先 | |||||
| 9 | 90nm高阶CMOS图像传感器技术平台 | 12,904.00 | 3,718.84 | 13,103.44 | 量产阶段 | 完成90纳米图像传感器工艺制程验证,进行车规级可靠性验证,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智能手机、安防、无人机、游戏娱乐、工业自动化等 |
| 10 | 90nm高效能CMOS图像传感器平台 | 1,670.00 | 3,545.24 | 3,545.24 | 工艺制程验证阶段 | 完成90纳米高效能CMOS图像传感器平台开发,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高端安防,车载摄像头等 |
| 11 | 110nm高阶微控制器平台 | 20,773.00 | 490.99 | 17,477.72 | 风险量产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通过车规级可靠性验证,导入客户,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智能家电、办公设备及PC/笔记本电源、视频转接口芯片等 |
| 12 | 90nmBCD电源管理芯片技术平台 | 10,535.00 | 807.92 | 6,655.56 | 工艺制程验证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及AEC-Q100车规可靠性测试,导入客户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接口芯片、快充协议芯片、手机电源管理芯片、AI服务器等 |
| 13 | 110nm高压电源管理芯片技术平台 | 6,789.40 | 540.08 | 4,329.02 | 工艺制程验证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降低器件导通电阻,提高器件耐压,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快充协议芯片、音频功放、消费电子电源管理芯片、储能领域电池管理(BMS) |
| 14 | 150nm电源管理芯片技术平台 | 36,302.00 | 9,472.43 | 28,192.98 | 量产阶段 | 完成平台开发,提高器件耐压,达到客户器件规格需求,提升产品良率,实现产品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负载开关、DC-DC、AC-DC转换、LED照明、电机驱动、LDO各式电源驱动、快充协议芯片、工控(手持电动工具充电等)、手机/移动设备等低端消费电子、LEDDriver、TVPMIC等 |
| 15 | 功率半导体技术平台 | 62,389.40 | 6,034.36 | 14,864.08 | 量产阶段 | 完成功率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降低器件导通电阻并提高器件耐压,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工业电机控制、车用电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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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光罩研发项目 | 102,295.30 | 2,492.48 | 9,211.67 | 结案 | 导入客户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主流 | 芯片掩模版 |
| 合计 | / | 973,815.82 | 101,987.95 | 269,524.72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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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76 | 1,866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4.61 | 34.89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7,510.01 | 61,759.83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5.29 | 34.8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13 |
| 硕士研究生 | 1,350 |
| 本科 | 494 |
| 专科 | 119 |
| 高中及以下 | 0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50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83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1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6 |
| 60岁及以上 | 6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研发人员不足或流失风险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兼具资本、技术、管理及人才高度密集等综合特征,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稳定且专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人才现已成为公司关键的战略资源。为此,公司将人才梯队建设置于重要位置,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完善职业发展通道等多元化举措,积极吸引并留住高端技术人才,现已组建起一支经验丰富、稳定可靠、创新能力卓越的核心研发团队,在新产品与先进制程的研发及量产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尽管正常范围内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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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通常不会对研发与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未来核心技术人员出现较大范围的流失,仍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对相关项目的研发进度、技术迭代及工艺稳定性带来挑战,从而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开发风险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技术复杂程度高、迭代速度快,且下游应用需求多元。公司需持续进行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以跟进技术发展趋势并响应客户需求。然而,新工艺平台从研发、验证到最终实现规模化量产,通常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完成关键技术迭代,亦或大量研发投入未能获得理想效果及适应需求变化,可能导致新产品无法顺利通过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性能及良率不达预期、量产交付延迟等情况,致使公司发展后劲不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风险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储备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覆盖研发及生产全流程的上千项专利。同时,公司仍在持续进行多项针对主营业务的技术研发工作。公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式对核心技术进行有效保护,并制定了保密制度,对核心技术人员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作出了严格规定。同时,通过对访问权限划分、敏感信息监控等方式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但由于技术秘密保护措施的局限性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在人员流动、上下游业务交流的过程中,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成果仍面临一定的泄密风险,从而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风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606,236.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69%,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能力、产品品质、产能支持、客户服务等综合能力,与主要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部分客户签署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协议,并借助新产品类别或新兴应用(如人工智能、汽车电子及物联网)带来的增量市场积极开拓新客户。但未来若公司的主要客户因产品布局优化、技术路径转变、增加或更换供应商、下游需求变化等因素调整采购策略,或者公司自身在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未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导致订单量大幅下降、价格下调的风险,且公司未能及时开拓足量新客户以弥补需求缺口,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需求不及预期风险公司一直重视新产品、新制程和特色工艺平台的研发工作,目前公司28nm逻辑工艺平台已完成开发,40nm高压OLED显示驱动芯片、55nm全流程堆栈式CIS芯片、55nm逻辑芯片、110nmMicroOLED芯片均实现批量生产,新产品的陆续研发完成并通过认证及量产,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新的增长点。然而,开发新技术平台及实现商业化涉及大量成本、时间及风险,包括市场接受度、客户认证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不确定性。若公司的新产品未能准确契合市场趋势或未能获得客户及市场的充分认可,可能导致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回报,从而影响公司的成长速度与盈利能力。
3.公司产品结构相对集中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事12英寸晶圆代工业务,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DDIC、CIS、PMIC、Logic和MCU,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DDIC,该产品营收占比约为58.06%,但是较2024年营收占比(67.50%)下降9.44个百分点,CIS产品的营收占比较2024年提升5.38个百分点,产品结构有所改善。虽然公司正在进行PMIC、MCU和Logic等其他技术平台的研发和持续优化工作,并积极开拓市场,但新产品形成规模收入尚需时间。短期内,如果面板显示驱动芯片市场和图像传感器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公司在该领域的生产或销售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无法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计划依据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进行弹性产能扩充,并已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在技术工艺、市场开拓、人员储备等方面做好了
/
充分准备,但产能建设与释放需要一定周期,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仍可能带来挑战。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或技术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下游市场增速不及预期、公司主要客户需求改变,或其他同业竞争者加速扩产导致市场供需失衡等情形,公司将面临产能释放节奏和市场需求节奏不匹配致使无法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进而导致产能利用率下滑、固定资产折旧压力增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建设投资的风险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为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强化市场地位,公司持续推进产能扩张战略。尽管已制定审慎的资本开支计划并配套多元化融资方案,但在产能实际建置过程中,受制于宏观经济波动、货币政策调整及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与此同时,随着大额固定资产的增加,折旧费用也将相应上升,但经济效益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若公司未来产销规模的增长无法消化大额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新增折旧,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阶段性压力。
2.存货跌价风险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171,485.7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22%;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0,571.32万元,对应存货期末余额的计提比例为5.81%,较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对应存货期末余额计提比例2.59%有所上升。公司的生产策略以销售订单为核心,并考虑客户的中期需求来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适度备货,以保证销售与生产的匹配与衔接。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客户需求出现非预期调整、市场竞争加剧或技术迭代加速,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并做出相应调整,将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3.毛利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5.52%。公司的产品规格数量较多,不同制程和品类的产品在单价与毛利率上存在一定差异,产品结构的调整将直接影响毛利率水平。同时,公司成本结构中以固定成本为主,主要包含厂房、设备折旧等,因此价格和稼动率的波动对毛利率影响较大。未来,如果市场供求关系、公司议价能力、技术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出现显著波动,或流失高毛利率业务,或新增产能未达预期稼动率,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4.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及采购的情况,并主要通过美元或日元进行结算,公司相应持有美元、日元等外币货币性资产。虽然公司在业务开展时已考虑了订单签订及款项收付期间汇率可能产生的波动,也持续平衡外币货币性资产规模以降低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如果未来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有可能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与此同时,如果结算汇率短期内波动较大,公司境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也将受到影响,进而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集成电路产业是我国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文件进行积极引导,自上而下地为行业构建了系统性的支持体系。各级地方政府亦同步配套税收优惠、融资支持、财政补贴、人才引进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一揽子举措,为产业链各环节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政策驱动下,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在芯片设计研发、先进制程工艺突破及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若未来产业政策方向发生调整(如财税优惠退坡、补贴力度减弱或行业准入规则变化等),可能对公司技术研发、高端人才储备、产能扩张节奏及市场竞争力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年来,集成电路行业在国家政策引导及地方产业配套支持下已形成高速增长态势,良好的行业前景吸引了更多的市场新进入者以及资本力量的汇聚,共同推动了行业的繁荣。然而,伴随
/
产能规模化释放,市场供给不断增加,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尽管本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在工艺迭代、新产品开发方面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并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技术储备与量产经验体系,但在核心技术壁垒构建、高端市场渗透能力等方面仍与行业龙头企业存在一定差距。未来,倘若行业产能供应过剩、竞争对手推出新技术、公司未能及时响应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定价承压、市场份额下滑,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供应链风险集成电路行业对核心原材料、精密零部件、专用软件及高端设备的品质与适配性具有严苛标准,是保证公司稳定生产的必要条件,但部分重要原材料、零部件、专用软件、核心设备等的全球合格供应商数量较少,部分供应商可能位于地缘政治不稳定的地区。尽管公司持续强化供应链安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关键设备及材料的国产化替代,以降低对外部供应的依赖,但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依然存在。若因地缘政治等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公司的重要材料、零备件、软件、设备等的出口许可、物流受到限制或成本上涨,将对公司产能规划实施效率、技术迭代进度、客户关系维系带来潜在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和发展。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与政治互动紧密相关,国际形势的变动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格局,也对特定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集成电路产业成为贸易冲突的重点领域,部分国家采用提高关税、出口管制、技术限制等非市场化干预措施,客观上制约我国产业链生态协同发展进程。尽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始终遵守中国及他国法律法规,并积极构建多元化供应链与市场布局以规避单一区域风险,但国际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意味着,国际贸易政策可能突然发生不利变更,将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供应链管理带来限制,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2.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风险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集成电路行业的中游环节。由于行业固有的周期性特征,公司的业务表现与宏观经济周期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紧密相连。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终端需求低迷,将导致IC设计公司新产品发布延迟、下游厂商备货策略趋于谨慎或施加更大的定价压力,包括公司在内的集成电路企业将面临一定的行业波动风险,对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8,54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9%;实现净利润46,649.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420.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203.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77%;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84,291.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18%。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 10,885,449,273.30 | 9,249,252,348.20 | 17.69 |
| 营业成本 | 8,107,305,375.39 | 6,890,471,973.21 | 17.66 |
| 销售费用 | 61,219,305.30 | 54,836,571.22 | 11.64 |
| 管理费用 | 404,562,881.95 | 340,631,476.37 | 18.77 |
| 财务费用 | 386,189,532.55 | 297,258,567.76 | 29.92 |
| 研发费用 | 1,453,400,215.30 | 1,283,975,169.14 | 13.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2,919,898.34 | 2,761,131,250.90 | 39.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79,967,821.14 | -11,806,727,875.59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7,880,091.00 | 8,415,939,893.81 | -65.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长期借款用于收购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厂务及配套项目以及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38,83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1%;主营业务成本793,567.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7%;202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3.61%,较上年同期减少
1.87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集成电路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23.61 | 13.91 | 16.77 | 减少1.87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10,356,535,461.36 | 7,916,552,501.86 | 23.56 | 13.60 | 16.52 | 减少1.92个百分点 |
| 其他 | 31,766,825.76 | 19,122,801.55 | 39.80 | 1138.95 | 811.32 | 增加21.6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6,381,471,869.12 | 5,049,169,725.36 | 20.88 | 20.34 | 21.88 | 减少1.00个百分点 |
| 境外 | 4,006,830,418.00 | 2,886,505,578.05 | 27.96 | 4.98 | 8.78 | 减少2.5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23.61 | 13.91 | 16.77 | 减少1.8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片 | 1,667,601 | 1,624,680 | 67,306 | 22.87 | 18.88 | 128.78 |
产销量情况说明库存量同比上升128.78%,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销售计划进行合理的库存储备。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集成电路行业 | 生产成本 | 7,935,675,303.41 | 100 | 6,796,197,786.61 | 100 | 16.77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直接材料 | 893,965,607.57 | 11.27 | 802,250,128.24 | 11.80 | 11.43 | |
| 直接人工 | 86,022,935.39 | 1.08 | 73,158,060.20 | 1.08 | 17.59 | ||
| 制造费用 | 6,934,751,784.74 | 87.39 | 5,917,221,830.94 | 87.07 | 17.20 | ||
| 运输费用 | 1,812,174.16 | 0.02 | 1,469,408.05 | 0.02 | 23.33 | ||
| 其他主营业务 | 生产成本 | 19,122,801.55 | 0.24 | 2,098,359.18 | 0.03 | 811.32 | 主要系销量增长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受同一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额/采购额。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06,236.1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5.6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客户一 | 235,108.16 | 21.60 | 否 |
| 2 | 客户二 | 108,129.21 | 9.93 | 否 |
| 3 | 客户三 | 102,827.49 | 9.45 | 否 |
| 4 | 客户四 | 80,274.69 | 7.37 | 否 |
| 5 | 客户五 | 79,896.63 | 7.34 | 否 |
| 合计 | / | 606,236.18 | 55.6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客户五(SitronixTechnologyCorporation)为报告期内新进前五名客户。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82,515.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6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一 | 228,831.75 | 16.89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72,441.13 | 5.35 | 否 |
/
| 3 | 供应商三 | 70,297.60 | 5.19 | 否 |
| 4 | 供应商四 | 58,081.99 | 4.29 | 否 |
| 5 | 供应商五 | 52,862.59 | 3.90 | 否 |
| 合计 | / | 482,515.06 | 35.6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供应商二(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为本年度新进前五名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C.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公司转让光罩相关技术,确认收益277,321,3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39.38%。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2,276,619,572.03 | 4.27 | 5,827,757,156.22 | 11.56 | -60.93 | 公司对外投资、支付购建固定资产及其他经营性支出增加 |
| 应收款项融资 | 6,062,736.40 | 0.01 | 130,700.90 | 0.00 | 4,538.63 | 票据结算增加 |
| 预付款项 | 61,141,363.13 | 0.11 | 37,506,981.78 | 0.07 | 63.01 | 预付材料款增加 |
| 其他应收款 | 28,367,010.11 | 0.05 | 52,454,283.21 | 0.10 | -45.92 | 应收退税款及保证金减少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46,489,484.04 | 1.59 | 31,804,828.15 | 0.06 | 2,561.51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增加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3,623,558.54 | 0.91 | 232,190,635.33 | 0.46 | 108.29 | 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增加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9,728,267.52 | 1.03 | 177,111,034.26 | 0.35 | 210.39 | 本期新增对外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1,964,408.14 | 0.94 | 134,244,286.06 | 0.27 | 273.92 | 本期新增对外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3,661,941.85 | 0.08 | 607,388,589.07 | 1.21 | -92.81 | 公司可转让大额存单于一年内到期,进行重分类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 | - | 857,004.43 | 0.00 | -100.00 | 作为融资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到期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853,968.18 | 1.80 | 407,656,687.42 | 0.81 | 135.46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 |
| 短期借款 | 420,189,312.83 | 0.79 | 1,291,148,136.72 | 2.56 | -67.46 | 短期借款到期偿还 |
| 合同负债 | 316,652,249.95 | 0.59 | 648,515,899.97 | 1.29 | -51.17 | 产能保证金抵减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7,985,397.07 | 0.22 | 170,942,788.74 | 0.34 | -30.98 | 尚未发放的薪酬减少 |
| 其他应付款 | 965,722,682.77 | 1.81 | 1,475,832,452.67 | 2.93 | -34.56 | 产能保证金到期返还 |
| 应付债券 | 2,000,000,000.00 | 3.75 | 799,888,793.59 | 1.59 | 150.03 | 本期新增发行科创债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475,528.27 | 0.00 | 7,008,328.32 | 0.01 | -78.95 | 满足发放条件支付 |
其他说明无
/
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298,811,380.0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606%。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八节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824,159,614.55 | 5,372,560,373.98 | -84.66% |
注:本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事项包括向晶汇聚芯、晶汇创芯、安徽晶镁、晶汇瑞盈出资,参与客户屹唐股份、西安奕材的首发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6,125,485.58 | -4,259,788.26 | - | - | 3,288,457,963.11 | 3,410,231,458.30 | - | 940,092,202.1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0,700.90 | - | - | - | 30,397,437.90 | 24,465,402.40 | - | 6,062,736.4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4,244,286.06 | - | 307,654,430.97 | - | 124,159,614.55 | - | - | 501,964,408.1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含一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 607,388,589.07 | 22,584,602.77 | - | - | 196,568,577.76 | - | 826,541,769.60 | |
| 合计 | 1,807,889,061.61 | 18,324,814.51 | 307,654,430.97 | - | 3,639,583,593.32 | 3,434,696,860.70 | - | 2,274,661,116.2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境内外股票 | 688213 | 思特威 | 23,756,616.00 | 自有资金 | 58,304,611.36 | - | 47,578,760.92 | - | - | - | - | 71,335,376.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境内外股票 | 688593 | 新相微 | 46,393,746.62 | 自有资金 | 75,939,674.70 | - | 37,347,381.00 | - | - | - | - | 83,741,127.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境内外股票 | 688729 | 屹唐股份 | 29,999,992.75 | 自有资金 | - | - | 56,911,228.85 | 29,999,992.75 | - | - | - | 86,911,221.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境内外股票 | 688783 | 西安奕材 | 94,159,621.80 | 自有资金 | - | - | 165,817,060.20 | 94,159,621.80 | - | - | - | 259,976,682.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境内外股票 | 09973 | 奇瑞汽车 | 292,017,931.82 | 自有资金 | - | 1,040,424.08 | - | 292,017,931.82 | - | - | -3,559,968.71 | 289,498,387.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486,327,908.99 | / | 134,244,286.06 | 1,040,424.08 | 307,654,430.97 | 416,177,546.37 | - | - | -3,559,968.71 | 791,462,795.33 | / |
注:其他变动主要系汇率变动金额影响。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晶汇聚芯 | 2023年11月 | 寻求企业的中长期产业价值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44.1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否 | 产业投资 | -3,035,476.50 | -4,310,881.99 |
| 晶汇创芯 | 2025年6月 | 寻求企业的中长期产业价值 | 2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56.9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否 | 产业投资 | -1,017,898.51 | -1,017,898.51 |
| 合计 | / | / | 4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 | / | / | / | / | -4,053,375.01 | -5,328,780.50 |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皖芯集成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 12,428,924,977.35 | 19,127,358,670.56 | 10,265,975,899.34 | 1,987,694,719.12 | -412,484,077.88 | -412,271,940.19 |
| 新晶集成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 7,688,902,600.00 | 16,029,550,423.02 | 10,493,131,441.60 | 2,366,525,255.06 | -9,981,527.84 | -9,481,527.84 |
| 日本晶合 | 子公司 | 为集成电路设计支持服务及技术开发支持 | 3.5亿日元 | 5,366,356.04 | 4,400,477.94 | 14,498,825.00 | 108,522.20 | -87,488.44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晶汇瑞盈 | 新设成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及业绩无重大影响 |
| 晶汇瑞盈香港 | 新设成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及业绩无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节“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愿景是“以合作共赢与技术创新为驱动,成为全球领先的晶圆代工企业”,核心精神是“尊重、当责、追求卓越”,公司致力于践行诚信正直的行为准则,推动半导体产业链协同发展,以智能创新驱动研发与制造升级,努力促进社会与产业的进步。
公司计划实施以下战略,以巩固及提升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多元工艺平台布局,技术迭代打开新增长曲线;完善技术体系,高效研发引领持续创新;有序扩充产能,智能制造驱动生产效率提升;区位优势转化,产业链生态圈实现价值共生共赢;推进全球化战略,国际化经营理念把握发展新机遇。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继续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将充分利用独特的资源优势与技术优势,深耕存量市场、紧跟行业趋势,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加强与战略客户的合作,并加快新客户的导入,同时推进OLED、高阶CIS以及PMIC产品的开发,进一步提升新产品出货量及市场份额。
2.技术研发升级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特色工艺先进技术升级。目前已实现150-40nm技术节点的量产,28nmOLED产品持续验证中,28nm逻辑工艺平台已完成开发,22nm工艺技术正在开发中。公司CIS、Logic产品已进入中高阶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3.有序扩充产能
公司将根据终端市场需求有序实施产能扩张,以实现供给能力与客户需求相匹配的动态平衡。公司致力于推动在研项目加速量产,同时持续优化产能配置以确保其灵活高效,从而实现产能的稳健有序扩张,最终提升规模经济效益并强化成本竞争力。
4.推进全球化布局
公司着力于推进业务的全球化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通过提升技术平台和服务质量来增强竞争优势及强化客户粘性。此外,公司重点发展与全球知名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以标杆客户效应带动全球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公司计划开拓与提升海外市场的渗透率,通过获取新客户开辟新市场,进而提升公司全球市场份额。
5.供应链本土化
公司将继续推动国内优质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商的厂内验证,积极与本土上下游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优化成本的同时,持续推动关键供应链部件的本土化进程。
6.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公司将继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研发、生产和管理团队,以应对经营规模扩张与产品线拓展需求,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共召开15次董事会与3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公司治理架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更新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进一步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蔡国智 | 董事长 | 男 | 72 | 2020年11月 | 2027年3月 | 73,543 | 73,543 | 0 | - | 364.74 | 否 |
| 陆勤航 | 副董事长 | 男 | 54 | 2020年11月 | 2027年3月 | 0 | 0 | 0 | - | 是 | |
| 陈小蓓 | 董事 | 女 | 53 | 2021年12月 | 2027年3月 | 0 | 0 | 0 | - | 是 | |
| 郭兆志 | 董事 | 男 | 44 | 2024年3月 | 2027年3月 | 0 | 0 | 0 | - | 是 | |
| 谢明霖 | 董事(离任) | 男 | 55 | 2024年3月 | 2025年8月 | 0 | 0 | 0 | - | 是 | |
| 邱文生 | 董事 | 男 | 52 | 2025年9月 | 2027年3月 | 0 | 0 | 0 | - | 是 | |
| 朱才伟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0年11月 | 2027年3月 | 260,931 | 260,931 | 0 | - | 205.05 | 否 |
| 安广实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0年11月 | 2026年11月 | 0 | 0 | 0 | - | 20.00 | 否 |
| 蔺智挺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4年3月 | 2027年3月 | 0 | 0 | 0 | - | 20.00 | 否 |
| 陈绍亨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68 | 2020年11月 | 2025年9月 | 0 | 0 | 0 | - | 14.17 | 否 |
| 陈铤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5年9月 | 2027年3月 | 0 | 0 | 0 | - | 5.83 | 否 |
| 蔡辉嘉 | 总经理(离任) | 男 | 60 | 2020年11月 | 2025年2月 | 60,000 | 45,000 | -15,000 | 二级市场买卖 | 59.78 | 否 |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2020年11月 | 2025年2月 | |||||||||
| 邱显寰 | 资深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20年11月 | 2025年9月 | 0 | 0 | 0 | - | 299.24 | 否 |
| 联席总经理 | 2025年9月 | 2027年3月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年11月 | - | |||||||||
| 郑志成 | 资深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3年6月 | 2025年9月 | 10,000 | 105,000 | 95,0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 299.52 | 否 |
| 联席总经理 | 2025年9月 | 2027年3月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4年6月 | - |
/
| 朱晓娟 | 副总经理 | 女 | 58 | 2020年11月 | 2027年3月 | 0 | 0 | 0 | - | 200.71 | 否 |
| 周义亮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0年11月 | 2027年3月 | 167,115 | 167,115 | 0 | - | 205.65 | 否 |
| 李庆民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3 | 2020年11月 | - | 0 | 0 | 0 | - | 201.26 | 否 |
| 张伟墐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60 | 2020年11月 | - | 0 | 0 | 0 | - | 204.0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571,589 | 651,589 | 80,000 | / | 2,099.99 | / |
注:1.年龄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计算。
2.任职起始日期指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最早日期。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蔡国智 | 男,1953年出生,中国台湾,本科学历。蔡国智先生1977年9月至1978年4月,任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1978年4月至1983年7月,任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策略规划经理;1983年7月至1984年12月,任明基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与采购协理;1985年1月至1987年12月,任美国宏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88年1月至1988年12月,任美国宏碁康点公司业务行销副总经理;1989年1月至1990年10月,任EspritSystem,Inc.执行长、总经理;1990年11月至1994年12月,任美国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长;1990年11月至1994年12月,兼任世群创投有限公司美国代表;1995年1月至2012年11月,历任力晶创投资深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2008年4月至2019年4月,任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力积电副董事长兼国际策略总监;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力晶创投副执行长兼国际策略总监;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晶合有限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晶合集成董事长。 |
| 陆勤航 | 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陆勤航先生1995年8月至2006年9月,历任合肥市淮河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合肥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历任合肥建投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20年11月,历任晶合有限执行董事、副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晶合集成副董事长。 |
| 陈小蓓 | 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陈小蓓女士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合肥动力机械总厂宣教处员工;1998年2月至2000年11月,任合肥晚报社编辑部员工;2000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新站开发区管委会员工;2001年5月至2002年2月,任合肥市排水办公室政秘科员;2002年2月至2006年6月,任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员工;2006年6月至今,历任合肥建投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监事兼办公室主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晶合集成董事。 |
| 郭兆志 | 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郭兆志先生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员工;2006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员工、并购重组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历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副部长、副主任兼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历任合肥建投员工、业务主管、副部长、部长兼职工监事、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晶合集成董事。 |
| 邱文生 | 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5年8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手机软件部部长、手 |
/
| 机系统部部长、全球移动通讯系统手机产品线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华勤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任晶合集成董事。 | |
| 朱才伟 | 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朱才伟先生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三研究所财务处职员;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任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安徽省分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06年10月至2016年6月,历任合肥建投财务部主管、副部长;2016年3月至2020年11月,历任晶合有限总会计师、董事兼财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晶合集成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 安广实 | 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安广实先生1981年7月至1991年7月,历任安徽省蚌埠粮食学校助教、讲师;1991年7月至今,历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晶合集成独立董事。 |
| 蔺智挺 | 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蔺智挺先生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博士后;2011年10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安徽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兼任BaylorUniversity访问学者;2021年1月至今,任安徽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2024年3月至今,任晶合集成独立董事。 |
| 陈铤 | 男,1971年出生,中国香港,本科学历。陈铤先生1995年10月至2001年2月,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高级税务会计师;2001年4月至2008年7月,任CyronHongKongPublisher负责人;2008年8月至2021年7月,任MoneyMasterManagementLtd副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MSBGlobalCapitalCorp.中国区CEO;2025年9月至今,任晶合集成独立董事。 |
| 邱显寰 | 男,1969年出生,中国台湾,研究生学历。邱显寰先生1996年6月至2007年6月,历任力晶创投工程师、黄光工程部副理、黄光工程部经理;2007年6月至2013年8月,历任瑞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黄光工程部经理、制程模组工程一处处长;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历任台湾美光记忆体股份有限公司制程模组工程处处长、新技术处处长;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力晶创投技术处长;2016年6月至2020年11月,历任晶合有限N1厂厂长、协理、营运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历任晶合集成副总经理、营运资深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 |
| 郑志成 | 男,1968年出生,中国台湾,博士研究生学历。郑志成先生1998年10月至2002年10月,任中国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副理;2002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资深部经理;2021年7月至今,历任晶合集成前瞻技术发展中心资深处长、研发资深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 |
| 朱晓娟 | 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朱晓娟女士1986年2月至1990年3月,任合肥市教育工业公司办公室办事员;1990年3月至1995年3月,任合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员;1995年3月至2000年7月,任合肥市合九铁路实业公司财务部会计;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任合肥市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会计;2006年6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合肥建投法律审计部副部长、法律审计部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7年9月至2020年11月,历任晶合有限董事、董事兼审计师、董事兼行政副总;2020年11月至今,历任晶合集成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
| 周义亮 | 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周义亮先生2005年6月至2006年7月,任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紫光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11月至2010年10月,任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4 |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陆勤航 | 合肥建投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17年8月 | / |
| 陈小蓓 | 合肥建投 | 副总经理 | 2018年8月 | / |
| 郭兆志 | 合肥建投 | 副总经理 | 2024年9月 | / |
| 邱文生 | 华勤技术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5年8月 | 2026年11月 |
| 谢明霖 | 力晶创投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2027年6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蔡国智 | 安徽晶镁光罩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5年10月 | / |
| 陆勤航 | 安徽晶镁光罩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6年2月 | |
| 合肥颀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2月 | / | |
|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5月 | / | |
|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12月 | / | |
| 陈小蓓 |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 |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6月 | / | |
| 合肥中科微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2025年2月 | |
| 合肥德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 | |
| 蔚来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2025年2月 | |
|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6月 | 2025年2月 | |
|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2025年2月 | |
|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2025年2月 | |
|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2025年2月 | |
| 合肥市投资基金协会 | 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 | 2023年4月 | / | |
| 合肥市内部审计协会 | 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 | 2023年4月 | / | |
| 郭兆志 | 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2月 | |
| 合肥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0月 | 2026年1月 | |
| 合肥法务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3年8月 | 2025年5月 | |
|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4月 | 2025年4月 | |
| 邱文生 | 上海奥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8年9月 | / |
| 上海海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8年10月 | / | |
| 上海鑫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6月 | / | |
| 谢明霖 | LonexHoldingLimited | 董事 | 2010年8月 | / |
/
| 力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5月 | 2026年6月 | |
| 爱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8月 | 2026年5月 | |
| 力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7月 | 2027年6月 | |
| 智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 | 2027年5月 | |
| 智慧记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察人 | 2019年3月 | 2028年5月 | |
|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2027年5月 | |
| 力合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2028年11月 | |
| 飞圣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5月 | 2028年4月 | |
| 晶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2月 | 2027年4月 | |
| 创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月 | 2028年7月 | |
| 新相量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8月 | 2026年8月 | |
| 力晶微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4月 | 2027年4月 | |
| 瑞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6月 | 2028年5月 | |
| 智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2026年4月 | |
| 朱晓娟 | 合肥皖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1月 | / |
| 朱才伟 | 晶合日本株式会社 | 代表董事 | 2017年8月 | / |
| 晶芯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0年9月 | / | |
| 合肥方晶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1月 |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 | |
| 合肥皖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4月 | / | |
| 董事 | 2025年1月 | / | ||
| 安广实 |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3月 | / | |
| 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 |
| 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8月 | / | |
| 安徽财经大学 | 教授 | 1991年7月 | / | |
| 安徽省内部审计协会 | 副会长、秘书长 | / | / | |
| 蔺智挺 | 安徽大学 | 教授 | 2011年10月 | / |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 |
| 苏州麦种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3月 | / | |
| 合肥存算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9月 | / | |
| 陈铤 | MSBGlobalCapitalCorp. | 中国区CEO | 2021年8月 | / |
| 陈绍亨 | 亮群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4年2月 | / |
| 邱显寰 | 合肥皖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4年4月 | 2025年2月 |
|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5年2月 | / | ||
| 周义亮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3年12月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的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确定。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2月22日,第一届第六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3月15日,第二届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数据相符。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1,694.69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1,063.84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2025年度,独立董事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不适用考核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获得相应的薪酬。绩效考核工作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有效执行并完成。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邱文生 | 董事 | 选举 | 工作调动 |
| 陈铤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调动 |
| 谢明霖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陈绍亨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邱显寰 | 联席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郑志成 | 联席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蔡辉嘉 | 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蔡国智 | 否 | 15 | 15 | 7 | 0 | 0 | 否 | 3 |
| 陆勤航 | 否 | 15 | 15 | 13 | 0 | 0 | 否 | 3 |
| 陈小蓓 | 否 | 15 | 14 | 12 | 1 | 0 | 否 | 3 |
| 郭兆志 | 否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3 |
| 邱文生 | 否 | 4 | 1 | 1 | 3 | 0 | 是 | 1 |
| 朱才伟 | 否 | 15 | 15 | 4 | 0 | 0 | 否 | 3 |
| 安广实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3 |
| 蔺智挺 | 是 | 15 | 15 | 12 | 0 | 0 | 否 | 3 |
| 陈铤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 谢明霖(已离任)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1 |
| 陈绍亨(已离任)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安广实(主任委员)、陈铤、郭兆志、陈绍亨(已离任)、陈小蓓(曾任) |
| 提名委员会 | 蔺智挺(主任委员)、陈小蓓、安广实、郭兆志(曾任)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铤(主任委员)、蔺智挺、陆勤航、陈绍亨(已离任) |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蔡国智(主任委员)、邱文生、朱才伟、谢明霖(已离任) |
/
注: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议案》,报告期内对公司各专委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27日 | 本次审计委员会均为报告事项,无议案审议。 | 无 | |
| 2025年4月8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4月23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22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10月23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12月12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稽核室2026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5月9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 2025年8月22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7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6月19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22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10月23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3.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7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4月8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22日 |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5.审议并通过《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803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07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710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研发人员 | 1,976 |
| 制造人员 | 3,133 |
| 销售人员 | 110 |
| 管理人员 | 491 |
| 合计 | 5,710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研究生 | 16 |
| 硕士研究生 | 2,260 |
| 本科及以下 | 3,434 |
| 合计 | 5,71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在地区平均薪酬水平、员工岗位价值、工作能力和业绩综合制定薪酬福利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重视员工培训工作,重点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与管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岗位胜任力和职业发展力。面对新的竞争形势和要求,公司将优化现有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团队分享学习,更加关注员工个人学习需求,不断将企业的发展与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打造学习型组织,发展高效协同的企业文化。
/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现金分红的比例及差异化分红政策、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94,404,665.70元。上述现金红利于2025年6月19日发放完毕。
3.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以及产能扩充等长期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设备购置、产能扩充、经营周转、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公司将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切实推动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持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4,204,446.26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764,724,521.7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94,404,665.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94,404,665.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618,522,528.7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1.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2,737,375,384.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3.60 |
注: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起在科创板上市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2024年为首个起算年度。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061,351 | 1.00 | 402 | 7.04 | 9.97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62,088,500 | 3.09 | 1,053 | 18.44 | 12.00 |
注:1、上表中“标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人数”均为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时的公告数据合计,归属时公司将按照实际归属条件进行归属。
2、“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占比”均以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总股本及员工总数为基数计算。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分别为9.97元/股、12.00元/股。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061,351 | 0 | 1,462,540 | 1,456,540 | 9.97 | 12,155,613 | 1,456,540 |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0 | 62,088,500 | 0 | 0 | 12.00 | 62,088,500 | 0 |
注: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与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不一致系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作废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49,198股。具体详见《晶合集成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晶合集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3、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及作废的股权激励数量。
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分别为9.97元/股、12.00元/股。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部分指标达到目标值 | -10,947,271.32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部分指标达到目标值 | 82,740,339.33 |
| 合计 | / | 71,793,068.01 |
注: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考核年度2025年的营收增长率指标需与所处行业及对标企业相应期间的数据进行比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对标数据尚未完全披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假定营收增长率不低于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计算得出,最终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的具体完成情况以归属时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0.07元/股调整为9.97元/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10元/股调整为12.00元/股。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07人调整为993人。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7日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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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93名激励对象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1,462,540股,董事会同意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43,198股。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 2025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在本次归属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该部分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直接作废、不予登记。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56,54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 蔡国智 | 董事长 | 0 | 1,700,000 | 12.00 | 0 | 0 | 1,700,000 | 33.19 |
| 邱显寰 | 联席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1,300,000 | 12.00 | 0 | 0 | 1,300,000 | 33.19 |
| 郑志成 | 联席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950,000 | 0 | 9.97 | 95,000 | 95,000 | 633,334 | 33.19 |
| 0 | 1,300,000 | 12.00 | 0 | 0 | 1,300,000 | 33.19 | ||
| 朱才伟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0 | 1,100,000 | 12.00 | 0 | 0 | 1,100,000 | 33.19 |
| 朱晓娟 | 副总经理 | 0 | 1,100,000 | 12.00 | 0 | 0 | 1,100,000 | 33.19 |
| 周义亮 | 副总经理 | 0 | 1,100,000 | 12.00 | 0 | 0 | 1,100,000 | 33.19 |
| 张伟墐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00,000 | 12.00 | 0 | 0 | 1,000,000 | 33.19 |
| 李庆民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500,000 | 12.00 | 0 | 0 | 500,000 | 33.19 |
| 合计 | / | 950,000 | 9,100,000 | / | 95,000 | 95,000 | 9,733,334 | / |
注: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内己归属及作废的股权激励数量。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依据现有薪酬福利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设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及权责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管理人员年度报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支持内部控制实施的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各司其职,明确了相关部门的权责分配,形成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并从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员工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企业文化等方面规范了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相应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内容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将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公司建立了职责清晰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主要由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推行委员会三个层级组成。其中,董事会作为公司ESG治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把控公司ESG战略方向,并对ESG事宜最终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主要负责对ESG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并提出相应建议、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ESG事项的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ESG推行委员会主要负责依据公司ESG方针策略,整合及统筹公司ESG具体工作。
2025年,公司系统推进ESG管理与企业战略、业务运营、风险管控的深度融合,积极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保持紧密沟通,依据ESG监管要求及公司所在行业特性,遵循“双重重要性”原则,全面识别、评估重要性议题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公司重视ESG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阅年度ESG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七、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2025年ESG实践中展现出的行业特色做法,主要体现在能碳管理、气候风险分析、供应链管理三大方向:
1.能碳管理
为持续加强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公司成立能源管理委员
/
会,全面统筹公司能源治理相关工作。2025年,公司取得GB/T23331-2020/ISO50001:2018标准认证。具体执行节能减碳措施如下:
(1)2025年,晶合集成经专业技术评估规划,推进39项节能减碳工作,覆盖空调节能、照明及温控节能、能效提升三大维度,落地12项核心节能减碳举措,包括CDA空压机循环冷却水并入温水系统、5℃冰机供水提温、MAU送风温度下调及预热段焓值优化等,共节能354万度,节省天然气约13万立方米。
(2)积极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增加可再生能源购买,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使用占比。2025年购买绿电2,724万度,相当于减少1.7849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或97.5万棵成年树木1年的减碳量。
通过以上举措,2025年公司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达2.0428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4年下降7%。
2.气候韧性分析
晶合集成使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构建的社会共享经济路径情景(SSPs)评估企业气候韧性。韧性评估显示:SSP2-4.5情景下,公司在2030年与2050年均保持较强气候韧性,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对公司业务模式影响有限;SSP5-8.5情景下,公司在2030年仍具备较强气候韧性,但在2050年后可能会受到较强物理风险影响,公司可通过应急预案与购买保险等方式有效控制风险。
3.供应链管理
(1)多元化供应:一方面持续推进国产设备的评估、验证与导入,助力国内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同时,降低对海外设备的依赖;另一方面积极拓展设备零配件的第二供应商(2ndsource)资源,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核、样品测试与批量验证,逐步构建覆盖多区域、多渠道的供应网络。
(2)智能化系统:搭建并上线供应商关系管理(SRM)系统,将供应链管理从传统模式升级为智能化、数字化管控。通过系统实现对供应商资质审核、综合能力评估、风险动态监测、合作履约跟踪等全流程线上化管理。
(3)供应链协作:2025年,为推动供应链绿色转型,公司对供应商开展了碳管理协作活动。发布《晶合供应链协作-碳管理行动倡议》,获得90家主要供应商积极响应。针对尚未系统开展碳管理工作的12家供应商,公司组织编写专项培训教材《公司碳管理及减碳措施简介》进行政策解读与实践指导。根据课后反馈,其中9家计划在半年内启动碳盘查等相关工作。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 WindESG评级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2024年为BBB,提升1级) |
| 商道融绿ESG评级 | 北京商道融绿咨询有限公司 | A-(2024年为A-,保持不变) |
| 秩鼎ESG评级 | 北京秩鼎技术有限公司 | AA(2024年为AA,保持不变) |
| MSCIESG评级 |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 | B(第一次纳入评级) |
|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 | 责任云(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四星半(第一次评级) |
| 中国社科院评级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国ESG上市公司长三角先锋100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1、93206.CSI-华证ESG领先:2025年9月12日纳入;
2、867616R.WI-Wind半导体ESG领先指数:2025年12月31日纳入;
3、950224.CSI-180ESG基准:2025年12月15日纳入。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2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晶合集成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安徽)https://39.145.37.16:8081/zhhb/yfplpub_html/#/home |
| 2 | 新晶集成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依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合肥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皖芯集成尚未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作为国内领先的12英寸晶圆代工企业,公司专注于为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提供高品质的晶圆代工服务,是半导体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技术的创新与开发,目前已实现150nm到40nm制程平台的量产,28nmOLED产品持续验证中,28nm逻辑工艺平台已完成开发。公司产品覆盖DDIC、CIS、PMIC、MCU、Logic等多元化工艺平台,可以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存储等众多终端市场应用提供支持。
依靠不断提升的研发技术实力、卓越的生产制造能力、稳定的产能供应以及完善的配套服务,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开展了深度合作,并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2025年,公司总计销售晶圆的数量为162.47万片,同比提升18.88%。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作为一家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技术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为市场提供更高质量的集成电路产品和服务。面对集成电路行业快速变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创新为导向,充分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拓展新的科研方向,不断充实核心技术储备,丰富产品线布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高素质科研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精心构建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并制定了《专利提案奖励措施》《行政奖惩作业实施办法》等制度,对专利申请等创新举措给予奖励,明确规定了专利申请奖金和专利授权奖金的认定发放规则,以提升员工研发创新积极性。公司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与热情,从而为集成电路产业的持续发展与迭代升级贡献源源不断的动力。
报告期内,晶合集成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占本集团总人数的34.61%,研发总投入达人民币14.53亿元,占收入比例13.35%。截至本报告期末,晶合集成累计申请专利1,899个,其中发明专利1,454个,实用新型专利445个;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374个,其中发明专利1,057个,实用新型专利317个。
具体的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作为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未涉及科技伦理敏感方向的科研活动。在产品研发与应用的各个环节中,公司注重数据隐私保护,确保研发合法合规,并对成果应用进行审慎评估,力求对社会、环境有益,以负责任态度推动科技创新。与此同时,公司亦保持高度审慎的态度,持续关注科技伦理的全球治理动态,严格遵守科技伦理相关要求,致力于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科技生态系统。
/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数据信息安全作为重要事项,建立了系统性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制定信息安全方针和目标,从网络安全、日常信息运行、数据保护等方面实施了不同安全措施,对客户及组织内部的机敏信息进行有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更新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以保障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公司已设立信息安全委员会,作为信息安全管控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认信息安全管理的中长期目标,并确保其与公司业务发展保持一致。资安室主管作为信息安全管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运行与监督,而资安室则负责规划并实施各项信息安全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为构建安全、透明的数据环境,公司从物理安全到终端安全等多个层面加强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边界防护、身份验证、权限控制、安全审计以及备份恢复机制等,并强化数据泄露监测和预警。同时,公司定期开展员工信息安全培训和信息安全宣导活动,以增强员工对信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及其设备的安全审查,以确保其符合信息安全体系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手机防拍摄管控措施,布署视觉感知系统,以防止涉密数据通过手机拍照泄露,同时加强了核心区域打印审核管控,降低了机密信息外泄的风险。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0.00 | 向合肥市慈善总会捐款200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0.81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7.22 | |
| 救助人数(人) | 35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科技向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投身助学筑梦、爱心献血等多项社会公益行动,持续关注孤独症患者、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过组建关怀志愿者队伍,晶合集成以实际行动传递温暖和正能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2025年,公司依托工会等平台,开展了募捐、环保、科技科普等公益活动7场,累计3400余人次参与。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 总投入(万元) | 30.16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物资折款(万元) | 30.16 | |
| 惠及人数(人) | 60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自2023年起,晶合市集与“绿色大圩”葡萄文化旅游节合作,推出“葡萄果遇见中国芯”公益助农活动,在葡萄上市的季节,引入葡萄果农在厂区进行售卖,得到了大圩镇及果农们的一致认可与感谢。同时,公司也依托工会平台不定期开展“有机水果上新”活动,采购应季新鲜瓜果,通过消费帮扶的形式为乡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此外,晶合党委也组织党员干部赴合肥市山口凌乡村振兴项目开展2025年党务工作者培训,以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晶合力量。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科学决策,高效运转。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提升了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累积投票制、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股东权利。同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4,404,665.70元。
公司高度重视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各项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财务方面努力保持公司财务稳健,资金、资产安全可靠,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保证公司财务安全。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通过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保证信息互通的及时性,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将员工视作最宝贵的财富。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严格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合规地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推行员工补充养老计划,为员工提供更加完善的养老体系。公司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薪酬福利体系,制定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依绩效表现制定具有激励效果的奖金执行方案,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公司引进ISO45001管理系统,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健康管理师”专属保健团队,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为职工打造健康、安全的职场环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与公司行政组织及工厂紧密结合,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改善。公司对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防护措施,同时组织定期安全培训、开展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不断完善培训体系,建立“线上+线下”、“内部培训+外派学习”多元化培训方式,培训人员覆盖所有新到岗员工、新上任管理者、高级管理干部等各个职业等级,为员工提供职业生涯全流程的支持,全面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助力员工在职业生涯中实现更好发展。
公司积极为员工营造活力向上氛围,依托社团,每月定期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社团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场地支持,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有效满足员工多元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显著提升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12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7.22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276.36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13 |
注:1.以上员工持股情况包含公司首发上市前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含公司首发上市时员工通过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参与战略配售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不包含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
3.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不包含公司2023年、2025年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人数,亦不包含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已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与核心客户及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固的伙伴关系,高度重视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致力于推动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办法》《承揽商评鉴与管理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供应商质量管理与审核机制,以明确供应链管理的责任和要求,确保供应商筛选、准入及管理流程的科学与严谨。公司保持与供应商沟通的及时性与有效性,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切实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与供应商携手并肩,共同构筑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
公司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制定了《客户沟通管理作业程序》《客户满意度调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为提供优质服务筑牢基础。公司牢固树立服务至上意识,组建了由资深专家领衔的技术、质量及业务服务团队,在平台开发、客户产品导入及量产的全过程中,与客户保持紧密联动与合作,力求快速、专业地提供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在产品供应、技术升级等方面的需求,持续提升客户服务效能与品质。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系统化管理和整体化建设的原则,打造值得信赖的品质管理体系,目前已成功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和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产品质量控制流程,通过制定并实施《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品质手册》《产品安全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内部制度规范,实施从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到客户满意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全方位保障产品安全合规与质量达标,为客户提供安全、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文化建设,通过质量培训、文化宣传等多种方式,营造了全员关注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提升员工质量管理理念和水平,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质量月主题活动,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推动全员参与,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让公司的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更新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手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与软件开发管理办法》《专利提案衍生出商业秘密管理办法》、新制定了《专利流程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和制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公司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对公司专利、商标、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的申报、管理和维护。公司通过了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2025年度监督审核中结果合格,有力保障了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公司与所有员工签署了保密条款,与关键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确保了核心技术的保密性和公司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也加强了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系统性提升全员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推动各部门、各环节实施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防止因员工不当行为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流失。此外,公司亦尊重同行业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积极主动规避知识产权纠纷。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披露的《晶合集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党委下设2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072名,其中正式党员1,070名,预备党员2名。报告期内,公司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又推动党建与公司经营发展相融合,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公司不断丰富理论学习载体,依托“闪闪晶合芯”智慧党建平台,精心打造线上学习专栏,构建起常态化、全覆盖学习机制,有效提升了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在党委组织下,公司深入开展红色传承教育,党员干部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学习,力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公司党委紧密围绕公司年度战略目标,精准对接生产经营、科研创新等关键领域,设立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在技术攻关、市场开拓、管理提升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将党建优势切实转化为发展动能和竞争优势。此外,公司党委还与多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以党建为桥梁,促进业务交流与合作。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2025年5月14日,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2025年9月10日,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加2025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3.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公司设有官方微信号,致力于向外界及时传递公司的重大进展,展示公司核心价值与实力,展现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公司借助电话会议系统等线上方式,举行投资者调研活动,接待包括卖方证券研究所、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调研交流。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公司官网(https://www.nexchip.com.cn/)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搭建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安排专人负责,以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原则,合规信息披露为要求,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技术开发进度等重要信息,并且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有投资者均可以通过官方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途径及时、准确、便捷获取公司信息。在定期报告披露后,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共同出席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积极回应投资者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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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托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与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保持常态化沟通。公司积极回应投资者与分析师的咨询,及时接听投资者来电、回复平台提问,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高效畅通。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程序,规范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发布的制度和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外披露各类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调研等,通过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透明,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重大事件,维护投资者权益。此外,公司也积极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主动、及时报告公司有关事项,确保精准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布公告73份,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评级“A”级。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公司举办的股东会中,机构投资者通过投票的方式表达自身观点,提高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力度。公司通过保持与机构投资者良好的双向沟通,推介公司发展情况及业务亮点的同时,主动听取其关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关注事项的看法和建议,促使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持着诚信经营的原则,恪守商业道德,对贿赂和腐败行为坚决秉持“零容忍”态度,不断完善廉洁体系建设。公司制定了《敬业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员工职业操守,杜绝贪污、收受商业贿赂等违法乱纪行为,为供应商及客户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合作环境。公司制定了《敬业检举调查规范》,对员工行为及检举调查工作予以规范,在官网及内部网站上均设置“敬业检举系统”,并设有“检举信箱”可供外部人士实名/匿名检举,畅通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的检举渠道。公司在敬业检举系统开发时,已进行严格的信息加密设置,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维护了公司内部的诚信和透明,促进了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公司设立敬业促进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廉洁体系建设,并设有稽核室,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同时,公司还不定期于首页布告栏进行敬业宣导,并对全体员工邮件发送,开展廉洁合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强化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此外,在与供应商合作前,公司均会要求其签署《供应商道德承诺书》,在订购单及招标文件均列明检举通道,促进其共同遵循公司的敬业规范,将诚信经营扩及供应链。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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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 | 详见备注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是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合肥建投 | 详见备注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是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 | 详见备注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是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员工持股平台合肥晶煅、合肥晶遂、合肥晶炯、合肥晶咖、合肥晶珏、合肥晶梢、合肥晶柔、合肥晶恳、合肥晶本、合肥晶洛、合肥晶辽、合肥晶确、合肥晶铁、合肥晶妥、合肥晶雄 | 详见备注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是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是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张伟墐)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股东力晶创投 | 详见备注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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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 | 详见备注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合集成、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时任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是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合集成、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 | 详见备注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合集成、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晶合集成、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 | 详见备注1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合集成、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股东力晶创投、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 | 详见备注1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股东力晶创投、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 | 详见备注1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合集成、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时任 | 详见备注1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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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 其他 | 晶合集成 | 详见备注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股东力晶创投 | 详见备注1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晶合集成、激励对象 | 详见备注19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 是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股份限售 | 华勤技术 | 详见备注20 | 2025年8月27日 | 是 | 2025年8月27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也不提议由晶合集成回购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在晶合集成实现盈利前,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也不提议由晶合集成回购本单位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单位每年转让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数不超过晶合集成股份总数的2%。
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且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晶合集成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转让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单位同意对本单位所持晶合集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备注2: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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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也不提议由晶合集成回购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在晶合集成实现盈利前,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也不提议由晶合集成回购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公司每年转让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数不超过晶合集成股份总数的2%。
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且实现盈利后,本公司可以自晶合集成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转让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若本公司所持晶合集成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公司在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A股股票)。在晶合集成上市后6个月内如晶合集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晶合集成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晶合集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晶合集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公司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8日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9.86元/股,触发上述承诺中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董事长蔡国智,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李泇谕、周义亮、简瑞荣,时任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朱才伟、朱晓娟,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蔡辉嘉、邱显寰、詹奕鹏及李庆民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下同。
备注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也不提议由晶合集成回购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在晶合集成实现盈利前,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也不提议由晶合集成回购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企业每年转让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数不超过晶合集成股份总数的2%。
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且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晶合集成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自晶合集成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孰晚之日起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若本企业所持晶合集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企业在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A股股票)。在晶合集成上市后6个月内如晶合集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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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本企业持有晶合集成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晶合集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本企业所持晶合集成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备注4:员工持股平台合肥晶煅、合肥晶遂、合肥晶炯、合肥晶咖、合肥晶珏、合肥晶梢、合肥晶柔、合肥晶恳、合肥晶本、合肥晶洛、合肥晶辽、合肥晶确、合肥晶铁、合肥晶妥、合肥晶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也不由晶合集成回购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将确保,如本公司/本企业合伙人所持本公司/本企业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本公司/本企业合伙协议以及晶合集成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约定处理。
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
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长蔡国智,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李泇谕、周义亮、简瑞荣,时任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朱才伟、朱晓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首发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转让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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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变更或自公司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根据持股平台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晶合集成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蔡辉嘉、邱显寰、詹奕鹏及李庆民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首发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转让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不违反前述第二条承诺的前提下,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将同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变更或自公司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根据持股平台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晶合集成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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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3、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张伟墐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要求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首发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转让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
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变更或自公司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根据持股平台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晶合集成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备注6: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单位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单位保证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本单位保证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若届时相关减持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2、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本公司所持晶合集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如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公司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则本公司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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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公司在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A股股票)。上述发行价指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晶合集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晶合集成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晶合集成并由晶合集成予以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其他方式减持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时,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晶合集成并由晶合集成予以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本公司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晶合集成并同意归晶合集成所有。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本企业所持晶合集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如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企业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则本企业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
本企业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企业在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A股股票)。上述发行价指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晶合集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晶合集成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晶合集成并由晶合集成予以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其他方式减持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晶合集成并由晶合集成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本企业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晶合集成并同意归晶合集成所有。
4、股东力晶创投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如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公司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则本公司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
本公司持有的晶合集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不包括本公司在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A股股票)。上述发行价指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晶合集成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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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减持晶合集成股份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公司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应提前3个交易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晶合集成并由晶合集成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晶合集成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本公司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晶合集成并同意归晶合集成所有。
备注7: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承诺: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晶合集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承诺将确保晶合集成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晶合集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承诺将督促晶合集成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晶合集成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晶合集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承诺将督促晶合集成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8: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在公司上市后保持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了《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相关主体出具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事宜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本次A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36个月)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条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条件”)满足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情形下,且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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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上述稳定股价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任一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回购公司股票;②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票;③除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董事(以下简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的2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公告回购公司股票的预案。股份回购预案将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完成时间等信息。公司三年内(36个月)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合计不高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25%,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应依据股份回购预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程序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②如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稳定股价方案,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稳定股价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情形下,且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前述其增持公司股份触发条件满足之日(以较先发生的为准)起10个交易日内,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20%,由于出现稳定股价预案终止情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③如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未如期公告股份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则触发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其增持公司股份触发条件满足之日(以较先发生的为准)起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制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10%,且不超过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30%。
(2)在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股价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公司、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稳定股价条件再次满足,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3)公司、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采取前述稳定股价措施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情形
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方案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
(1)公司A股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者相关增持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4、相关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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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触发日起,公司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方案的,或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主观原因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如有)及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股份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适用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5、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晶合集成承诺:
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以及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前述预案及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份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
(2)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承诺:
如根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触发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及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芯屏”)增持晶合集成股份的义务,本单位将确保合肥建投及合肥芯屏根据其出具的《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3)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
如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本公司增持晶合集成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应在履行完毕相关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如需)及本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股份增持计划书面通知晶合集成并由晶合集成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股份增持计划,应披露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本公司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以及晶合集成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需要,积极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4)控股股东合肥建投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
如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本公司增持晶合集成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应在履行完毕相关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如需)及本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股份增持计划书面通知晶合集成并由晶合集成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股份增持计划,应披露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本公司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以及晶合集成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需要,积极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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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时任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如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应在触发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本人买卖股票,则本人应在触发增持公司股份义务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提交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由公司公告。
本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10%,且不超过自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30%。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者相关增持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计划。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以及晶合集成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需要,积极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本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本人因主观原因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停止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如有)及薪酬,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备注9: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晶合集成承诺: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将依法遵从该等规定。
2、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承诺:
如晶合集成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单位将依法遵从该等规定。
3、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如晶合集成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且本公司负有责任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将依法遵从该等规定。
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本企业作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如晶合集成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且本公司负有责任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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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企业将依法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10: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1、晶合集成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但是由于募集资金运用产生的效益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现,在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的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地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产品生产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和管理流程,稳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同时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管理层和研发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员工激励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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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为晶合集成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晶合集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晶合集成利益。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在作为晶合集成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晶合集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晶合集成利益。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在作为晶合集成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晶合集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晶合集成利益。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时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侵占或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备注11: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晶合集成承诺:
鉴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公司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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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的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按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要求执行。
(4)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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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7)其他事项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8)发行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承诺:
根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本单位将确保相关方适时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晶合集成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单位将确保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本单位将确保晶合集成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备注12: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晶合集成承诺:
如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中的相关约束措施,如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如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晶合集成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3)本公司违反本公司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晶合集成,因此给晶合集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晶合集成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如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以下简称“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晶合集成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企业违反本企业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晶合集成,因此给晶合集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晶合集成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4、股东力晶创投承诺:
如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承诺(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晶合集成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5、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如所违反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所违反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晶合集成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按法律、法规、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晶合集成,因此给晶合集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晶合集成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备注1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本公司目前一直公允地对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也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作出不利于晶合集成而有利于其他下属企业的任何决定,不会损害晶合集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与晶合集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构成竞争业务有关的资产或股权(若有)转让给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晶合集成享有优先受让上述资产或股权的权利。若晶合集成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停止该等业务,或转让该等资产或股权直至不再控制。
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晶合集成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知晶合集成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获取上述业务的权利。若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获取的权利,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应确保不会导致与晶合集成产生同业竞争。
/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向晶合集成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与晶合集成业务有关之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确保晶合集成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晶合集成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独立。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晶合集成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本企业目前一直公允地对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也不会利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作出不利于晶合集成而有利于其他下属企业的任何决定,不会损害晶合集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本公司将予以赔偿。
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与晶合集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构成竞争业务有关的资产或股权(若有)转让给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晶合集成享有优先受让上述资产或股权的权利。若晶合集成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及时通知本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停止该等业务,或转让该等资产或股权直至不再控制。
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晶合集成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通知晶合集成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首先提供给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获取上述业务的权利。若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因任何原因决定不行使前述优先获取的权利,应及时通知本企业;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应确保不会导致与晶合集成产生同业竞争。
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向晶合集成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与晶合集成业务有关之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本企业保证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确保晶合集成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晶合集成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独立。
上述承诺于本企业作为晶合集成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备注14: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于与晶合集成经营活动相关的且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关联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晶合集成公司章程中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公司保证将依照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晶合集成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晶合集成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晶合集成造成的实际损失。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于与晶合集成经营活动相关的且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关联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晶合集成公司章程中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保证将依照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晶合集成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会利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晶合集成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晶合集成造成的实际损失。
3、股东力晶创投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将尽量减少与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晶合集成除本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晶合集成章程和相关制度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晶合集成除本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晶合集成造成的全部损失。
4、时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本人作为晶合集成的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晶合集成及其子公司)将尽量减少与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晶合集成及其子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晶合集成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晶合集成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保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晶合集成章程和相关制度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晶合集成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15:关于避免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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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晶合集成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晶合集成或者晶合集成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要求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为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晶合集成资金的情形。
本企业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损害晶合集成或者晶合集成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要求晶合集成或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备注1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晶合集成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本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能够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2、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能够证明本单位没有过错的除外。
3、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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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能够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肥芯屏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能够证明本企业没有过错的除外。
5、时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17:晶合集成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除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本承诺函附件披露的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18:股东力晶创投关于独立性与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晶合集成相互独立,不存在与晶合集成共用资产或资产混同、相互参与业务开拓、人员在晶合集成兼职或领薪、与晶合集成机构混同等影响晶合集成独立性的情形。除本公司向晶合集成提名并获晶合集成聘任的董事在晶合集成董事会层面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干预晶合集成采购、生产、销售、研发、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决策的情形。
2018年1月至今,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与晶合集成存在部分客户、供应商重叠,该等重叠的客户、供应商均系双方独立开发、谈判、维护,不存在非公平竞争、通过重叠客户或供应商进行利益输送、相互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等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晶合集成的董事会中,存在2名非独立董事及1名独立董事系本公司提名,该等董事均未在力积电任职(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力积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下同),未来本公司亦不会向晶合集成提名在力积电任职的人员为董事。本公司承诺不会通过提名的董事作出不利于晶合集成而有利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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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力积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目前不存在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晶合集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本公司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作出不利于晶合集成而有利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任何决定,不会损害晶合集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晶合集成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最终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确定。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确保晶合集成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晶合集成的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独立。
备注19: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1、晶合集成承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公司承诺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激励对象承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20:华勤技术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晶合集成股份,以长期投资为目的,自交割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为避免疑义,不包括转让给华勤技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华勤技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在前述期限内,晶合集成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000,0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孔晶晶、曹星星、司开丽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孔晶晶(2年)、曹星星(2年)、司开丽(3年)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00 |
| 财务顾问 | 无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9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4,8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与安徽晶镁及其子公司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0,000.00万元(不含其他已在临时公告中单独披露的预计交易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之5“关联交易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转让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向合肥蓝科收购其所拥有的位于合肥市综合保税区内新蚌埠路以东、大禹路以西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厂务设备),该标的资产已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公司与合肥蓝科根据评估结果拟签订补充协议并调整资产转让最终价格为人民币553,538.13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合肥蓝科签署资产转让补充协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安徽晶镁转让技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自行研发的光罩相关技术转让给安徽晶镁,双方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对价确定为人民币27,732.13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拟出售及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安徽晶镁签署技术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以现金方式出资300,000万元认缴皖芯集成新增注册资本284,037.11万元,皖芯集成现有股东(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均不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完成后,皖芯集成的注册资本将由958,855.38万元增加至1,242,892.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截止2025年12月31日,交易各方已签署增资协议并完成了本次增资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安徽晶镁及安徽晶瑞出租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现有光罩生产
/
线相关设备出租给安徽晶瑞及其子公司,租赁期限均为3年,预计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在不超过5,453.7415万元(含税)的范围内,设备租赁费在不超过38,349.1368万元(含税)的范围内,与安徽晶镁及其子公司签订协议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拟出售及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8/12 | 2022/8/16 | 2035/8/1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8/29 | 2022/8/31 | 2035/8/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8/23 | 2022/9/2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9/15 | 2022/9/22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3 | 2022/9/23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8/29 | 2022/9/26 | 2035/8/2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9/15 | 2022/9/27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8/12 | 2022/9/28 | 2035/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9 | 2022/9/29 | 2035/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9/10 | 2022/10/25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15 | 2022/10/25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3 | 2022/11/1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9 | 2022/11/2 | 2035/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46,000,000.00 | 2022/9/23 | 2022/11/10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9,000,000.00 | 2022/9/29 | 2022/11/22 | 2035/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2,000,000.00 | 2022/9/23 | 2022/11/28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1/10 | 2022/11/29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47,000,000.00 | 2022/8/29 | 2022/11/30 | 2035/7/3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2/11/10 | 2022/11/30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8/23 | 2022/11/30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61,000,000.00 | 2022/9/29 | 2022/12/6 | 2035/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9/15 | 2022/12/7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82,000,000.00 | 2022/9/23 | 2022/12/9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9/10 | 2022/12/23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11/10 | 2023/1/6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9/29 | 2023/1/10 | 2035/9/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47,783,889.54 | 2022/8/12 | 2023/1/13 | 2035/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1,000,000.00 | 2022/9/23 | 2023/2/16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6,000,000.00 | 2022/9/23 | 2023/2/21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9,000,000.00 | 2022/9/23 | 2023/2/24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9,500,000.00 | 2022/9/23 | 2023/3/10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 | 2022/8/23 | 2023/3/14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44,500,000.00 | 2022/8/23 | 2023/3/22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4,000,000.00 | 2022/8/23 | 2023/4/11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7,000,000.00 | 2022/8/23 | 2023/4/14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8/23 | 2023/4/17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5,500,000.00 | 2022/9/15 | 2023/4/18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8,000,000.00 | 2022/8/23 | 2023/4/19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 | 2022/9/23 | 2023/4/23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5,000,000.00 | 2022/9/23 | 2023/5/9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5,500,000.00 | 2022/8/23 | 2023/5/9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0,500,000.00 | 2022/8/23 | 2023/5/15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 | 2022/9/23 | 2023/5/22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4,000,000.00 | 2022/9/15 | 2023/5/29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500,000.00 | 2022/9/15 | 2023/6/16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2/9/15 | 2023/6/29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4,500,000.00 | 2022/8/23 | 2023/7/26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800,000.00 | 2022/8/23 | 2023/7/28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900,000.00 | 2022/9/23 | 2023/8/21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800,000.00 | 2022/8/23 | 2023/8/21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63,000,000.00 | 2022/9/15 | 2023/10/8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24,000,000.00 | 2022/9/15 | 2023/10/8 | 2035/9/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0,500,000.00 | 2022/8/23 | 2023/10/8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400,000.00 | 2022/8/23 | 2023/11/24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534,500,000.00 | 2022/8/23 | 2024/1/5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2/11/10 | 2024/1/8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76,000,000.00 | 2022/9/15 | 2024/1/20 | 2035/9/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294,000,000.00 | 2022/9/29 | 2024/1/24 | 2035/8/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52,000,000.00 | 2022/9/23 | 2024/1/30 | 2035/9/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9/10 | 2024/1/30 | 2035/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晶合集成 | 公司本部 | 新晶集成 | 全资子公司 | 152,210,582.66 | 2022/8/12 | 2024/3/6 | 2036/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525,889,599.94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5,525,889,599.94 |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38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担保外,因合肥建投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余额为300,000.00万元,公司就合肥建投提供的保证担保向合肥建投提供动产抵押反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11,284.97万元。 |
注:上述担保金额为担保发生金额,因为新晶集成的借款于2024年部分还本217,370,000.00元,于2025年部分还本638,134,872.26元,导致担保余额相应减少。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0 | 0 |
| 券商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0 | 0 |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820,000,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风险特征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 | 2025/11/28 | 2026/02/28 | 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 | 否 | / | 1.00 | 0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 | 2025/11/28 | 2026/02/28 | 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 | 否 | / | 1.00 | 0 |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 | 2025/12/01 | 2026/02/28 | 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 | 否 | / | 1.00 | 0 |
| 平安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 | 2025/12/05 | 2026/04/01 | 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 | 否 | / | 1.00 | 0 |
| 华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 | 2025/12/05 | 2026/03/10 | 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 | 否 | / | 1.00 | 0 |
| 华安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 | 2025/12/08 | 2026/03/09 | 华安证券通过本收益凭证所募集资金的投资运作不超出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 | 否 | / | 1.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50 | 2023/1/16 | 2026/1/16 | / | 否 | / | 1.50 | 0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50 | 2023/3/20 | 2026/3/20 | / | 否 | 0.50 | 0 | |
| 九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28 | 2023/6/30 | 2026/6/30 | / | 否 | 0.28 | 0 | |
| 九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22 | 2023/7/18 | 2026/7/18 | / | 否 | 0.22 | 0 | |
| 南洋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50 | 2023/12/1 | 2026/12/1 | / | 否 | 0.50 | 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40 | 2024/11/14 | 2026/11/24 | / | 否 | 2.40 | 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40 | 2024/12/24 | 2026/5/18 | / | 否 | 0.40 | 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50 | 2025/1/9 | 2026/11/24 | / | 否 | 0.50 | 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 | 2025/1/20 | 2026/11/24 | / | 否 | 1.00 | 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20 | 2025/3/21 | 2027/2/23 | / | 否 | 0.20 | 0 | |
| 徽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20 | 2025/3/21 | 2027/2/19 | / | 否 | 0.20 | 0 | |
| 九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0.50 | 2025/9/11 | 2026/9/11 | / | 否 | 0.5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4月26日 | 9,960,461,049.54 | 9,723,516,459.91 | 9,500,000,000.00 | 223,516,459.91 | 9,010,333,962.65 | 224,520,697.56 | 92.67 | 100.45 | 947,824,714.48 | 9.75 | 350,000,000.00 |
| 合计 | / | 9,960,461,049.54 | 9,723,516,459.91 | 9,500,000,000.00 | 223,516,459.91 | 9,010,333,962.65 | 224,520,697.56 | / | / | 947,824,714.48 | / | 3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后照式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90纳米及55纳米) | 研发 | 是 | 否 | 600,000,000.00 | 71,875,498.34 | 472,167,225.81 | 78.69 | 2025年底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微控制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55纳米及40纳米)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或终止 | 0.00 | 0.00 | 0.00 | 0.00 | 终止 | 是 | 否 | 主轴产品研发策略和市场需求变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40纳米逻辑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500,000,000.00 | 99,640,759.99 | 1,176,243,549.77 | 78.42 | 2025年中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56,670,377.10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8纳米逻辑及OLED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2,800,000,000.00 | 776,308,456.15 | 2,856,191,557.26 | 102.01 | 2025年底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收购制造基地厂房及厂务设施 | 其他 | 是 | 否 | 3,100,000,000.00 | 0.00 | 2,763,936,719.17 | 89.16 | 2023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44,436,563.93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500,000,000.00 | 0.00 | 1,517,274,213.08 | 101.15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856.72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60,000,000.00 | 0.00 | 6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其他 | 否 | 否 | 163,516,459.91 | 0.00 | 164,520,697.56 | 100.6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9,723,516,459.91 | 947,824,714.48 | 9,010,333,962.65 | / | / | / | / | / | / | / | 701,107,797.75 |
注: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后照式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90纳米及55纳米)”“28纳米逻辑及OLED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100.00 | / |
| 回购公司股份 | 回购 | 163,516,459.91 | 164,520,697.56 | 100.61 | / |
| 合计 | / | 223,516,459.91 | 224,520,697.56 | / | / |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 微控制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55纳米及40纳米) | 2025年1月1日 | 取消项目 | 35,000.00 | 0 | 28纳米逻辑及OLED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 | 主轴产品研发策略和市场需求变化 | 0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微控制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55纳米及40纳米)”,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5,595.5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变更投向至其他募投项目“28纳米逻辑及OLED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后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 |
/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5月31日 | 2,000,000,000.00 | 2024年5月31日 | 2025年5月30日 | 133,858,919.36 | 否 |
| 2025年4月28日 | 1,500,000,000.00 | 2025年4月28日 | 2026年4月27日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3,858,919.36元,均为协定存款。报告期内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均已到期赎回。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
/
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信用证等方式累计支付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446,293,262.09元,以募集资金1,446,293,262.09元进行了等额置换。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40纳米逻辑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323.63万元(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56,670,377.10元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8126766290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3月18日办理销户手续。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晶合集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晶合集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合集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错付行为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产生不利影响。除前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晶合集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9,404,137 | 41.34 | -10,030,676 | -10,030,676 | 819,373,461 | 40.81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78,505,268 | 23.85 | -10,030,676 | -10,030,676 | 468,474,592 | 23.34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50,898,869 | 17.49 | 350,898,869 | 17.48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76,731,020 | 58.66 | 1,456,540 | 10,030,676 | 11,487,216 | 1,188,218,236 | 59.19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76,731,020 | 58.66 | 1,456,540 | 10,030,676 | 11,487,216 | 1,188,218,236 | 59.19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2,006,135,157 | 100.00 | 1,456,540 | 1,456,540 | 2,007,591,697 | 100.00 |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030,67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332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1,456,540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增加1,456,540股,总股本由2,006,135,157股变更为2,007,591,697股,变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合肥建投 | 468,474,592 | 0 | 0 | 468,474,592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11月4日 |
| 合肥芯屏 | 328,736,799 | 0 | 0 | 328,736,799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11月4日 |
| 合肥晶煅 | 5,195,398 | 0 | 0 | 5,195,398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遂 | 4,197,429 | 0 | 0 | 4,197,429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炯 | 3,813,060 | 0 | 0 | 3,813,060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咖 | 1,456,606 | 0 | 0 | 1,456,606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珏 | 1,262,054 | 0 | 0 | 1,262,054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梢 | 1,174,082 | 0 | 0 | 1,174,082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柔 | 862,798 | 0 | 0 | 862,798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恳 | 852,648 | 0 | 0 | 852,648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 合肥晶本 | 779,902 | 0 | 0 | 779,902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洛 | 581,966 | 0 | 0 | 581,966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辽 | 497,378 | 0 | 0 | 497,378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确 | 414,481 | 0 | 0 | 414,481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铁 | 414,481 | 0 | 0 | 414,481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妥 | 406,023 | 0 | 0 | 406,023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合肥晶雄 | 253,764 | 0 | 0 | 253,764 | 首发原始股 | 2026年5月4日 |
| 中金财富 | 10,030,676 | 10,030,676 | 0 | 0 | 首发战略配售 | 2025年5月4日 |
| 合计 | 829,404,137 | 10,030,676 | 0 | 819,373,461 | / | / |
注: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所持限售股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6年5月4日,因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晶合集成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 | 2025/11/26 | 9.97元/股 | 1,456,540 | 2025/11/26 | 1,456,540 |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 / | / | / | / | / | / | / |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 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 2025/5/12 | 1.85% | 200,000,000.00 | 2025/5/15 | 200,000,000.00 | 2030/5/13 |
| 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 | 2025/7/14 | 1.71% | 1,000,000,000.00 | 2025/7/16 | 1,000,000,000.00 | 2030/7/12 |
| 存托凭证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衍生证券 | ||||||
| / | / | / | / | / | / | / |
注: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均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如果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的第3年末投资者全部回售且不转售,则交易终止日分别为2028/5/12、2028/7/14。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表之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债券发行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70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240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468,474,592 | 23.34 | 468,474,59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328,736,799 | 16.37 | 328,736,799 | 无 | 0 | 其他 |
| 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20,368,109 | 262,364,072 | 13.07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0,368,109 | 120,368,109 | 6.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04,936 | 39,149,414 | 1.95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94,094 | 36,600,502 | 1.82 | 0 | 无 | 0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589,238 | 25,148,295 | 1.25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82,994 | 22,758,439 | 1.13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0 | 13,202,118 | 0.66 | 0 | 无 | 0 | 其他 |
|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 | 13,051,964 | 0.65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62,364,0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364,072 |
|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0,368,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368,10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149,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149,41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600,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600,50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5,148,2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48,295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758,4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58,439 |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 13,202,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2,118 |
|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13,051,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51,96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512,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12,25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76,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76,41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31元/股,最低价为12.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677,308.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合肥芯屏与合肥建投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注:根据公司2024年12月末的股东名册,“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未出现在前200名股东之中,因此公司无法具体确定该股东在报告期内实际增减的股份数量。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68,474,592 | 2026年11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28,736,799 | 2026年11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合肥晶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95,398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合肥晶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97,429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5 | 合肥晶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13,060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6 | 合肥晶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56,606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7 | 合肥晶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62,054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8 | 合肥晶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74,082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9 | 合肥晶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2,798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10 | 合肥晶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2,648 | 2026年5月5日 | 0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合肥芯屏与合肥建投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注:合肥建投、合肥芯屏所持限售股原解除限售日期为2026年5月4日,因晶合集成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晶合集成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丰众44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213,187 | 2024年5月5日 | -1,714,942 | 196,331 |
|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丰众43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160,971 | 2024年5月5日 | -279,581 | 703,493 |
|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丰众4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930 | 2024年5月5日 | -988,626 | 188,206 |
|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丰众45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913,376 | 2024年5月5日 | -400,924 | 190,061 |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10,030,676 | 2025年5月6日 | 未知 | 未知 |
注:可上市交易时间因节假日由2025年5月5日顺延至2025年5月6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不在公司前200名股东范围内。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雍凤山 |
| 成立日期 | 2006年6月16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除本公司外,合肥建投也持有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持股情况请查阅上述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宏卓 |
| 成立日期 | / |
| 主要经营业务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除本公司外,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是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持股情况请查阅上述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台币
|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 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黄崇仁 | 1994年12月20日 | 无 | 150,000,000,000 | 一般投资业务 |
| 情况说明 | 无 | ||||
注:另一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持股比例为
16.37%,其成立日期为2016年1月18日,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晶合集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979.41万股至3,958.8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9至1.97。 |
| 拟回购金额 | 50,000.00(含)至100,000.00(含) |
| 拟回购期间 | 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 |
| 回购用途 | 用于股权激励 |
| 已回购数量(股) | 62,088,500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100.00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不适用
(三)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发生变更√未发生变更
/
(五)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4晶合集成MTN001(科创票据) | 102483400 | 2024/8/7 | 2024/8/9 | 2029/8/9 | 8.00 | 1.9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不适用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 25晶合集成MTN001(科创债) | 102582055 | 2025/5/12 | 2025/5/14 | 2030/5/14 | 2.00 | 1.8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不适用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 | 25晶合集成MTN002(科创债) | 102582892 | 2025/7/14 | 2025/7/15 | 2030/7/15 | 10.00 | 1.71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不适用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7日支付24晶合集成MTN001(科创票据)第一年债券利息,利息金额1,520.00万元。 |
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如适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 不适用 | 胡凌曦 | 010-66635928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 不适用 | 郭宇泽 | 010-6505116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15楼 | 不适用 | 马俊宇 | 010-89926604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 不适用 | 吕金亭 | 8610-57092614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00号 | 不适用 | 包愚 | 0551-6510192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 | 不适用 | 杨丹蕾 | 021-5878123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市杭州路2608号浦发银行合肥分行 | 不适用 | 王松涛 | 0551-68151569 |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27-30层 | 不适用 | 鲍光荣 | 0551-63475800 |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A座45、46、47层 | 不适用 | 王璐璐 | 010-62299800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8.00 | 8.00 | 0 | 无 | 无 | 是 |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 2.00 | 2.00 | 0 | 无 | 无 | 是 |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 | 10.00 | 10.00 | 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2,038,175.11 | 394,366,803.85 | -48.77 | 主要系:①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②受利息收入减少及汇兑损失增加影响,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③受资产转固及股权激励影响导致管理成本增加。 |
| 流动比率 | 1.43 | 1.31 | 9.16 | |
| 速动比率 | 1.11 | 1.11 | - | |
| 资产负债率(%) | 47.30 | 48.23 | 减少0.93个百分点 |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3.85 | 22.99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
| 利息保障倍数 | 1.68 | 1.68 | - |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7.58 | 5.34 | 41.95 | 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63 | 7.53 | 14.61 |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注:1、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合计
2、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上述非流动负债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3、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含租赁负债)+折旧+摊销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含租赁负债))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支出(包含资本化利息)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合集成)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晶合集成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晶合集成,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晶合集成主要从事晶圆代工业务,根据财务报表附注“三、26.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及财务报表附注“五、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5年度晶合集成营业收入金额为1,088,544.93万元,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构成晶合集成利润表重要项目,营业收入的确认是否恰当对晶合集成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晶合集成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估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抽样检查晶合集成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并对晶合集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和业务人员访谈,了解和评估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3)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复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检查主要客户销售订单、销售发票、报关单、运输单、签收单及回款单据等,核实销售收入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向主要客户函证应收账款余额及本期销售额等;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晶合集成收入确认方面存在异常。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事项描述
根据财务报表附注“五、13.固定资产”、“五、14.在建工程”所述,晶合集成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为4,237,523.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9.51%。由于管理层对确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估计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等方面的判断,会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确定造成影响,且该影响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
(1)了解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比同行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的估计,复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选取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本期增加的样本,检查采购订单、发票、验收单据、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入账价值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抽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的单据,分析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异常;
(5)实地检查重要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6)复核折旧费用的计提与分配是否正确;
(7)结合应付账款函证,向主要供应商函证本期采购额及期末余额。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晶合集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确认方面存在异常。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晶合集成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晶合集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晶合集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晶合集成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晶合集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晶合集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晶合集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晶合集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孔晶晶(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曹星星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司开丽 |
2026年3月26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6年3月26日项目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2,276,619,572.03 | 5,827,757,156.22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40,092,202.13 | 1,066,125,485.5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5 | 1,187,471,594.08 | 992,575,805.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6,062,736.40 | 130,700.90 |
| 预付款项 | 七、8 | 61,141,363.13 | 37,506,981.78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8,367,010.11 | 52,454,283.2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1,714,857,187.80 | 1,503,320,597.0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846,489,484.04 | 31,804,828.15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83,623,558.54 | 232,190,635.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7,544,724,708.26 | 9,743,866,473.77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49,728,267.52 | 177,111,034.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501,964,408.14 | 134,244,286.0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43,661,941.85 | 607,388,589.0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655,000,155.75 | 24,792,171,704.26 |
| 在建工程 | 七、22 | 11,720,237,553.58 | 13,221,864,828.7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57,004.43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322,798,292.49 | 1,313,418,835.2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959,853,968.18 | 407,656,687.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753,244,587.51 | 40,654,712,969.43 | |
| 资产总计 | 53,297,969,295.77 | 50,398,579,443.2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20,189,312.83 | 1,291,148,136.7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709,302,925.56 | 2,193,725,786.77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16,652,249.95 | 648,515,899.9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7,985,397.07 | 170,942,788.74 |
| 应交税费 | 七、40 | 93,114,038.23 | 95,441,770.18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65,722,682.77 | 1,475,832,452.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605,886,383.28 | 1,504,940,952.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2,579,332.13 | 45,217,686.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61,432,321.82 | 7,425,765,474.29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7,519,739,986.88 | 15,589,429,599.94 |
| 应付债券 | 七、46 | 2,000,000,000.00 | 799,888,793.59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475,528.27 | 7,008,328.32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27,632,660.82 | 487,519,768.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948,848,175.97 | 16,883,846,490.56 | |
| 负债合计 | 25,210,280,497.79 | 24,309,611,964.8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07,591,697.00 | 2,006,135,15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689,479,423.88 | 18,542,827,472.99 |
| 减:库存股 | 七、56 | 891,776,430.47 | 891,776,430.47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03,289,651.26 | 62,976,811.50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17,681,020.84 | 135,942,215.6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42,266,756.51 | 1,014,205,781.1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68,532,119.02 | 20,870,311,007.81 | |
| 少数股东权益 | 6,319,156,678.96 | 5,218,656,470.5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087,688,797.98 | 26,088,967,478.35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3,297,969,295.77 | 50,398,579,443.20 |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113,609,818.36 | 2,667,322,575.51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0,593,814.94 | 905,825,191.68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720,841,844.82 | 1,489,403,824.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6,062,736.40 | 130,700.90 | |
| 预付款项 | 61,625,261.07 | 35,593,203.76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545,208,435.27 | 2,822,200,591.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068,938,959.40 | 1,188,326,612.48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43,359,220.71 | 31,804,828.15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5,166,983.85 | 229,705,107.17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45,407,074.82 | 9,370,312,635.76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5,952,369,049.95 | 15,279,343,595.0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1,964,408.14 | 134,244,286.06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3,661,941.85 | 565,244,797.28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4,247,575,736.04 | 10,443,065,562.93 | |
| 在建工程 | 2,706,043,625.60 | 6,473,686,123.70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857,004.43 | ||
| 无形资产 | 1,248,851,119.97 | 1,249,127,498.8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3,090,916.59 | 387,437,345.4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653,556,798.14 | 34,533,006,213.75 | |
| 资产总计 | 45,898,963,872.96 | 43,903,318,849.5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20,189,312.83 | 1,291,148,136.72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6,286,768,522.32 | 3,496,092,890.04 | |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2,673,822,764.44 | 3,311,502,064.13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600,953.13 | 161,003,989.19 | |
| 应交税费 | 90,512,759.97 | 92,247,513.09 | |
| 其他应付款 | 963,451,486.47 | 1,474,072,796.17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1,107,751.83 | 861,943,669.88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579,332.13 | 45,217,686.2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59,032,883.12 | 10,733,228,745.51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9,246,060,000.00 | 10,063,540,000.00 | |
| 应付债券 | 2,000,000,000.00 | 799,888,793.59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107,844.79 | 6,869,723.27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427,632,660.82 | 487,519,768.7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74,800,505.61 | 11,357,818,285.57 | |
| 负债合计 | 23,133,833,388.73 | 22,091,047,031.0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7,591,697.00 | 2,006,135,157.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9,359,255,244.17 | 19,274,397,012.36 | |
| 减:库存股 | 891,776,430.47 | 891,776,430.47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7,654,430.97 | 64,093,923.44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17,681,020.84 | 135,942,215.62 | |
| 未分配利润 | 1,764,724,521.72 | 1,223,479,940.4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765,130,484.23 | 21,812,271,818.4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898,963,872.96 | 43,903,318,849.51 |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0,885,449,273.30 | 9,249,252,348.20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885,449,273.30 | 9,249,252,348.20 |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453,943,453.56 | 8,899,498,297.78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107,305,375.39 | 6,890,471,973.2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1,266,143.07 | 32,324,540.08 |
| 销售费用 | 七、63 | 61,219,305.30 | 54,836,571.22 |
| 管理费用 | 七、64 | 404,562,881.95 | 340,631,476.37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453,400,215.30 | 1,283,975,169.14 |
| 财务费用 | 七、66 | 386,189,532.55 | 297,258,567.76 |
| 其中:利息费用 | 375,667,080.65 | 496,640,766.25 | |
| 利息收入 | 36,065,555.15 | 184,804,490.94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8,322,336.94 | 105,602,588.1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79,561.19 | 41,182,17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7,382,766.74 | -2,888,965.7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8,324,814.51 | 7,715,956.8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616,161.31 | 1,749,702.3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4,561,523.90 | -24,040,519.2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09.00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3,354,847.17 | 481,964,657.53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424,800.02 | 2,177,269.28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85,210.16 | 1,682,524.7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6,694,437.03 | 482,459,402.0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96,063.27 | 263,053.1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6,498,373.76 | 482,196,348.96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6,498,373.76 | 482,222,212.46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25,863.50 | ||
/
|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4,204,446.26 | 532,840,611.2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706,072.50 | -50,644,262.29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240,312,839.76 | 31,101,147.0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0,312,839.76 | 31,101,147.06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560,507.53 | 31,480,124.30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3,560,507.53 | 31,480,124.30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47,667.77 | -378,977.24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247,667.77 | -378,977.24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6,811,213.52 | 513,297,496.02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4,517,286.02 | 563,941,758.31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7,706,072.50 | -50,644,262.29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27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27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3,290,795,391.74 | 10,230,630,465.06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0,690,384,761.92 | 8,359,409,692.52 |
| 税金及附加 | 35,605,931.89 | 27,475,870.62 | |
| 销售费用 | 60,015,433.47 | 54,745,778.33 | |
| 管理费用 | 299,848,931.16 | 269,566,559.25 | |
| 研发费用 | 1,324,328,836.70 | 1,210,910,112.67 | |
| 财务费用 | 151,538,706.69 | 74,988,079.41 |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4,329,810.24 | 314,511,567.95 | |
| 利息收入 | 80,222,783.79 | 225,230,079.66 | |
| 加:其他收益 | 107,951,291.01 | 105,125,727.01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30,800.39 | 41,156,306.5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7,382,766.74 | -2,888,965.7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796,376.70 | 7,621,729.45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16,251.80 | 1,749,792.85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632,877.81 | -17,986,341.86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20,125.00 | 46,981,314.00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4,760,652.62 | 418,182,900.2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4,712,609.70 | 2,061,703.5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85,210.16 | 1,682,451.02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7,388,052.16 | 418,562,152.69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7,388,052.16 | 418,562,152.69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7,388,052.16 | 418,562,152.69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3,560,507.53 | 31,480,124.30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3,560,507.53 | 31,480,124.30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3,560,507.53 | 31,480,124.30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60,948,559.69 | 450,042,276.99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12,661,244.12 | 8,673,909,219.29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041,623.21 | 120,281,388.10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47,355,746.09 | 360,074,776.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39,058,613.42 | 9,154,265,383.4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28,346,723.39 | 3,343,357,194.55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 |||
/
| 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23,294,090.62 | 1,490,237,729.1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427,132.37 | 43,221,648.3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904,070,768.70 | 1,516,317,560.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96,138,715.08 | 6,393,134,132.5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2,919,898.34 | 2,761,131,250.9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213,662,880.54 | 1,440,861,758.1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730,899.36 | 57,118,321.5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6,393,779.90 | 1,497,980,079.63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9,707,677,785.15 | 13,223,007,955.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818,683,815.89 | 81,7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26,361,601.04 | 13,304,707,955.22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79,967,821.14 | -11,806,727,875.5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14,521,703.80 | 5,400,0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0 | 5,400,00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25,000,000.00 | 11,098,710,582.66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199,600,000.00 | 799,816,333.3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39,121,703.80 | 17,298,526,915.96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32,424,872.26 | 6,256,371,870.98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8,642,040.17 | 636,251,659.05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七、78(3) | 20,174,700.37 | 1,989,963,492.12 |
/
| 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31,241,612.80 | 8,882,587,022.1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7,880,091.00 | 8,415,939,893.8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107,144.39 | -50,125,053.1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50,274,976.19 | -679,781,784.0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26,894,548.22 | 6,506,676,332.2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76,619,572.03 | 5,826,894,548.22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612,297,660.52 | 11,924,250,217.55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3,881,571.97 | 118,722,228.65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804,515.12 | 347,448,663.2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3,983,747.61 | 12,390,421,109.44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372,048,128.39 | 7,520,006,900.01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56,055,787.88 | 1,397,025,856.92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813,141.83 | 38,685,016.06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8,329,818.12 | 1,543,586,557.2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60,246,876.22 | 10,499,304,330.2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3,736,871.39 | 1,891,116,779.18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8,861,044.45 | 1,643,385,752.91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887,357.66 | 57,469,071.5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548,000,000.00 | 8,785,476,886.7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84,748,402.11 | 10,506,331,711.13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418,540,366.25 | 13,064,686,478.0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24,159,614.55 | 5,372,560,373.98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42,699,980.80 | 18,457,246,852.0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7,951,578.69 | -7,950,915,140.93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521,703.8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59,000,000.00 | 8,890,000,000.00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199,600,000.00 | 799,816,333.3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3,121,703.80 | 9,689,816,333.3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94,280,000.00 | 6,039,001,870.98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7,276,627.34 | 454,950,074.44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74,700.37 | 899,103,218.1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11,731,327.71 | 7,393,055,163.5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8,609,623.91 | 2,296,761,169.74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025,817.94 | -50,026,783.01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2,850,149.15 | -3,813,063,975.0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66,459,967.51 | 6,479,523,942.53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3,609,818.36 | 2,666,459,967.51 |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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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8,542,827,472.99 | 891,776,430.47 | 62,976,811.50 | - | 135,942,215.62 | - | 1,014,205,781.17 | - | 20,870,311,007.81 | 5,218,656,470.54 | 26,088,967,47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8,542,827,472.99 | 891,776,430.47 | 62,976,811.50 | - | 135,942,215.62 | - | 1,014,205,781.17 | - | 20,870,311,007.81 | 5,218,656,470.54 | 26,088,967,478.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56,540.00 | - | - | - | 146,651,950.89 | 240,312,839.76 | - | 81,738,805.22 | - | 428,060,975.34 | - | 898,221,111.21 | 1,100,500,208.42 | 1,998,721,319.6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0,312,839.76 | 704,204,446.26 | 944,517,286.02 | -237,706,072.50 | 706,811,213.5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56,540.00 | 146,651,950.89 | 148,108,490.89 | 1,338,206,280.92 | 1,486,314,771.8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56,540.00 | 84,103,697.48 | 85,560,237.48 | 1,338,206,280.92 | 1,423,766,518.4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2,548,253.41 | 62,548,253.41 | 62,548,253.41 | ||||||||||||
| 4.其他 | - | ||||||||||||||
| (三)利润分配 | 81,738,805.22 | -276,143,470.92 | -194,404,665.70 | -194,404,665.7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738,805.22 | -81,738,805.22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4,404,665.70 | -194,404,665.70 | -194,404,665.7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
/
| 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7,591,697.00 | - | - | - | 18,689,479,423.88 | 891,776,430.47 | 303,289,651.26 | - | 217,681,020.84 | - | 1,442,266,756.51 | - | 21,768,532,119.02 | 6,319,156,678.96 | 28,087,688,797.98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8,754,486,514.11 | - | 31,875,664.44 | - | 94,086,000.35 | 523,221,385.19 | 21,409,804,721.09 | 728,360,487.25 | 22,138,165,208.3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8,754,486,514.11 | - | 31,875,664.44 | - | 94,086,000.35 | 523,221,385.19 | 21,409,804,721.09 | 728,360,487.25 | 22,138,165,208.3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11,659,041.12 | 891,776,430.47 | 31,101,147.06 | - | 41,856,215.27 | - | 490,984,395.98 | - | -539,493,713.28 | 4,490,295,983.29 | 3,950,802,270.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101,147.06 | 532,840,611.25 | 563,941,758.31 | -50,644,262.29 | 513,297,496.0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1,659,041.12 | 891,776,430.47 | -1,103,435,471.59 | 4,540,940,245.58 | 3,437,504,773.99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4,540,940,245.58 | 4,540,940,245.58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20,141,478.44 | 20,141,478.44 | 20,141,478.44 | ||||||||||||
/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31,800,519.56 | 891,776,430.47 | -1,123,576,950.03 | -1,123,576,950.03 | |||||||||||
| (三)利润分配 | 41,856,215.27 | -41,856,215.27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856,215.27 | -41,856,215.27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8,542,827,472.99 | 891,776,430.47 | 62,976,811.50 | - | 135,942,215.62 | - | 1,014,205,781.17 | - | 20,870,311,007.81 | 5,218,656,470.54 | 26,088,967,478.35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6,135,157.00 | 19,274,397,012.36 | 891,776,430.47 | 64,093,923.44 | 135,942,215.62 | 1,223,479,940.48 | 21,812,271,818.4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135,157.00 | 19,274,397,012.36 | 891,776,430.47 | 64,093,923.44 | 135,942,215.62 | 1,223,479,940.48 | 21,812,271,818.4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56,540.00 | 84,858,231.81 | 243,560,507.53 | 81,738,805.22 | 541,244,581.24 | 952,858,665.8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3,560,507.53 | 817,388,052.16 | 1,060,948,559.6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56,540.00 | 84,858,231.81 | 86,314,771.8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56,540.00 | 22,309,978.40 | 23,766,518.4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2,548,253.41 | 62,548,253.41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81,738,805.22 | -276,143,470.92 | -194,404,665.7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738,805.22 | -81,738,805.22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4,404,665.70 | -194,404,665.7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7,591,697.00 | 19,359,255,244.17 | 891,776,430.47 | 307,654,430.97 | 217,681,020.84 | 1,764,724,521.72 | 22,765,130,484.23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9,254,255,533.92 | - | 32,613,799.14 | - | 94,086,000.35 | 846,774,003.06 | 22,233,864,493.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9,254,255,533.92 | - | 32,613,799.14 | - | 94,086,000.35 | 846,774,003.06 | 22,233,864,493.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0,141,478.44 | 891,776,430.47 | 31,480,124.30 | - | 41,856,215.27 | 376,705,937.42 | -421,592,675.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480,124.30 | 418,562,152.69 | 450,042,276.9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141,478.44 | 891,776,430.47 | -871,634,952.0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141,478.44 | 20,141,478.44 | |||||||||
| 4.其他 | 891,776,430.47 | -891,776,430.47 | |||||||||
| (三)利润分配 | 41,856,215.27 | -41,856,215.27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856,215.27 | -41,856,215.27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6,135,157.00 | - | - | - | 19,274,397,012.36 | 891,776,430.47 | 64,093,923.44 | - | 135,942,215.62 | 1,223,479,940.48 | 21,812,271,818.43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法定代表人:蔡国智公司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合肥晶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5年5月经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合国资产权[2015]60号),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全额认缴。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401080001309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肥晶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343821433Q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533,789股,发行价格为19.86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006,135,157股。2025年11月26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上市流通股份1,456,54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006,135,157股增加至2,007,591,697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7,591,697元,股数为2,007,591,697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300.00万人民币 |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4,300.00万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4,300.00万人民币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4,300.00万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4,300.00万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4,300.00万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4,300.00万人民币 |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000.00万人民币 |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000.00万人民币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或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占比≥15% |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总额1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节之五、7(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节之五、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
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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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因销货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无风险组合(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应收退税款、押金及保证金、员工借款及备用金等)
其他应收款组合4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组合3无风险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组合,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逾期信用时间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逾期时间计算方法:
| 项目 | 逾期时间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 | 逾期0-60天(含60天) | 5% |
/
| 项目 | 逾期时间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 | 逾期61-180天(含180天) | 10% |
| 应收账款 | 逾期181天-365天(含365天) | 50% |
| 应收账款 | 逾期365天以上 | 100% |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项目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其他应收款 | 1年以内 | 5% |
| 其他应收款 | 1-2年 | 10% |
| 其他应收款 | 2-3年 | 50% |
| 其他应收款 | 3年以上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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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之五、39。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参见本节之五、1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参见本节之五、1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参见本节之五、1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参见本节之五、1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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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之五、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
/
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
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之五、27。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 | 5.00%-3.33% |
| 动力及基础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 | 5.00%-3.33%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 | 20.00%-10.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 | 25.0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 | 33.33%-20.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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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工程完工验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待安装设备、动力及基础设施 | 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要求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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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10-12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 软件及其他 | 1-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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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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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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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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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或其委托的其他公司签收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节五、31。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
/
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②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④长期资产减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6%、9%、1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2%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房产原值的70%;从租计征:租金收入 | 1.2%;12% |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 | 5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晶合日本株式会社 | 按日本国内税法缴纳消费税、法人税及其他税费 |
| 晶汇瑞盈(香港)有限公司 | 按照香港税法缴纳相关税费 |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安徽省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名单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11号),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6863,有效期:3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5〕385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新晶集成2022年进入获利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27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按25%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 |
| 银行存款 | 2,276,619,572.03 | 5,822,120,399.93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5,636,756.29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 合计 | 2,276,619,572.03 | 5,827,757,156.22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309,027.71 | 1,194,834.41 |
其他说明
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60.93%,主要由于对外投资、支付购建固定资产及其他经营性支出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0,092,202.13 | 1,066,125,485.58 | / |
| 其中: | |||
| 结构性存款 | 500,285,479.46 | 100,333,333.33 | / |
| 收益凭证 | 100,080,253.29 | 805,491,858.35 | /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0,228,082.19 | 160,300,293.90 | / |
| 权益工具投资 | 289,498,387.19 | - | / |
| 合计 | 940,092,202.13 | 1,066,125,485.5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187,471,594.08 | 992,660,053.64 |
| 1至2年 | 88,468.80 | |
| 2至3年 | 88,468.80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1,187,560,062.88 | 992,748,522.44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8,468.80 | 0.01 | 88,468.80 | 100.00 | - | 88,468.80 | 0.01 | 88,468.80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7,471,594.08 | 99.99 | - | - | 1,187,471,594.08 | 992,660,053.64 | 99.99 | 84,248.04 | 0.01 | 992,575,805.60 |
| 其中: | ||||||||||
| 因销货产生的应收款项 | 1,187,471,594.08 | 99.99 | - | - | 1,187,471,594.08 | 992,660,053.64 | 99.99 | 84,248.04 | 0.01 | 992,575,805.60 |
| 合计 | 1,187,560,062.88 | 100.00 | 88,468.80 | 0.01 | 1,187,471,594.08 | 992,748,522.44 | 100.00 | 172,716.84 | 0.02 | 992,575,805.6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安徽冠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8,468.80 | 88,468.8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 合计 | 88,468.80 | 88,468.8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因销货产生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未逾期 | 1,187,471,594.08 | - | - |
| 逾期时间0-60天(含) | - | - | - |
| 合计 | 1,187,471,594.08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72,716.84 | -84,248.04 | - | - | - | 88,468.80 |
| 合计 | 172,716.84 | -84,248.04 | - | - | - | 88,468.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229,674,779.25 | 229,674,779.25 | 19.34 | - | |
| 第二名 | 157,044,444.24 | 157,044,444.24 | 13.22 | - | |
| 第三名 | 125,273,229.58 | 125,273,229.58 | 10.55 | - | |
| 第四名 | 84,650,945.66 | 84,650,945.66 | 7.13 | - | |
| 第五名 | 84,221,913.98 | 84,221,913.98 | 7.09 | - | |
| 合计 | 680,865,312.71 | 680,865,312.71 | 57.33 | -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62,736.40 | 130,700.90 |
| 合计 | 6,062,736.40 | 130,700.90 |
注:2025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4,538.61%,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上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700.90 | 30,397,437.90 | 24,465,402.40 | 6,062,736.40 | ||
| 合计 | 130,700.90 | 30,397,437.90 | 24,465,402.40 | 6,062,736.40 |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59,483,342.85 | 97.29 | 36,660,590.84 | 97.74 |
| 1至2年 | 1,427,362.89 | 2.33 | 663,014.38 | 1.77 |
| 2至3年 | 47,280.83 | 0.08 | 183,376.56 | 0.49 |
| 3年以上 | 183,376.56 | 0.30 | - | - |
| 合计 | 61,141,363.13 | 100.00 | 37,506,981.78 | 100.00 |
注:2025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63.01%,主要系公司预付购料款增加所致。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22,604,781.74 | 36.97 |
| 第二名 | 14,100,702.94 | 23.06 |
| 第三名 | 7,388,173.13 | 12.08 |
| 第四名 | 1,700,770.77 | 2.78 |
| 第五名 | 1,639,453.44 | 2.68 |
| 合计 | 47,433,882.02 | 77.57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8,367,010.11 | 52,454,283.21 |
| 合计 | 28,367,010.11 | 52,454,283.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7,166,051.21 | 49,415,840.69 |
| 1至2年 | 978,580.00 | 514,893.35 |
| 2至3年 | 274,893.35 | 1,980,059.00 |
| 3年以上 | 1,700,164.73 | 595,760.00 |
| 合计 | 30,119,689.29 | 52,506,553.0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退税款 | 21,012,547.34 | 32,012,441.21 |
| 押金及保证金 | 4,187,228.33 | 17,490,226.96 |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1,971,584.87 | 2,450,955.71 |
| 其他 | 2,948,328.75 | 552,929.16 |
| 合计 | 30,119,689.29 | 52,506,553.04 |
注: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45.92%,主要系公司应收退税款、押金及保证金减少所致。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52,269.83 | 0 | 52,269.83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00,409.35 | 1,500,000.00 | 1,700,409.35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252,679.18 | 1,500,000.00 | 1,752,679.1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2,269.83 | 1,700,409.35 | - | - | - | 1,752,679.18 |
| 合计 | 52,269.83 | 1,700,409.35 | - | - | - | 1,752,679.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应收退税款 | 20,846,025.70 | 69.21 | 应收退税款 | 1年以内 | - |
| 合肥蓝科 | 2,290,090.00 | 7.60 | 其他 | 1年以内 | 114,504.50 |
|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 1,500,000.00 | 4.98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00,000.00 |
| 合肥燃气 | 690,000.00 | 4.68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 |
| 720,000.00 | 3年以上 | ||||
| 安居控股集团 | 289,920.00 | 2.25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 288,580.00 | 1-2年 | ||||
| 100,000.00 | 3年以上 | ||||
| 合计 | 26,724,615.70 | 88.72 | / | / | 1,614,504.5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84,691,514.76 | 25,158,826.55 | 759,532,688.21 | 676,244,834.30 | 8,463,502.95 | 667,781,331.35 |
| 在产品 | 686,636,875.94 | 58,764,663.35 | 627,872,212.59 | 736,901,486.26 | 26,754,585.52 | 710,146,900.74 |
| 库存商品 | 342,654,456.53 | 21,641,023.65 | 321,013,432.88 | 130,060,192.30 | 4,681,507.99 | 125,378,684.31 |
| 发出商品 | 6,587,563.55 | 148,709.43 | 6,438,854.12 | 13,680.60 | - | 13,680.60 |
| 合计 | 1,820,570,410.78 | 105,713,222.98 | 1,714,857,187.80 | 1,543,220,193.46 | 39,899,596.46 | 1,503,320,597.0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8,463,502.95 | 21,085,520.94 | - | 4,390,197.34 | - | 25,158,826.55 |
| 在产品 | 26,754,585.52 | 54,181,887.03 | - | 22,171,809.20 | - | 58,764,663.35 |
| 库存商品 | 4,681,507.99 | 19,145,406.50 | - | 2,185,890.84 | - | 21,641,023.65 |
| 发出商品 | - | 148,709.43 | - | - | - | 148,709.43 |
| 合计 | 39,899,596.46 | 94,561,523.90 | - | 28,747,897.38 | - | 105,713,222.98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均系前期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在本期领用或销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 782,879,827.75 | - |
| 一年内到期的预付产能保证金 | 63,609,656.29 | 31,804,828.15 |
| 合计 | 846,489,484.04 | 31,804,828.15 |
注: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2,561.51%,主要系公司可转让大额存单于一年内到期,进行重分类所致。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460,123,185.68 | 232,104,721.99 |
/
| 上市费用 | 23,421,947.11 | - |
| 其他 | 78,425.75 | 85,913.34 |
| 合计 | 483,623,558.54 | 232,190,635.33 |
其他说明
2025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108.29%,主要系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晶汇聚芯 | 98,724,594.51 | 100,000,000.00 | - | -3,035,476.50 | - | - | - | - | - | 195,689,118.01 | - |
| 方晶科技 | 78,386,439.75 | - | - | -10,758,322.29 | - | - | - | - | - | 67,628,117.46 | - |
| 晶汇创芯 | - | 100,000,000.00 | - | -1,017,898.51 | - | - | - | - | - | 98,982,101.49 | - |
| 安徽晶镁 | - | 200,000,000.00 | - | -12,571,069.44 | - | - | - | - | - | 187,428,930.56 | - |
| 小计 | 177,111,034.26 | 400,000,000.00 | - | -27,382,766.74 | - | - | - | - | - | 549,728,267.52 | - |
| 合计 | 177,111,034.26 | 400,000,000.00 | - | -27,382,766.74 | - | - | - | - | - | 549,728,267.52 | - |
注: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210.39%,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期末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思特威 | 58,304,611.36 | - | - | 13,030,765.56 | - | - | 71,335,376.92 | 206,301.70 | 47,578,760.92 | - | 直接指定 |
| 新相微 | 75,939,674.70 | - | - | 7,801,452.92 | - | - | 83,741,127.62 | - | 37,347,381.00 | - | 直接指定 |
| 屹唐股份 | - | 29,999,992.75 | - | 56,911,228.85 | - | - | 86,911,221.60 | - | 56,911,228.85 | - | 直接指定 |
| 西安奕材 | - | 94,159,621.80 | - | 165,817,060.20 | - | - | 259,976,682.00 | - | 165,817,060.20 | - | 直接指定 |
| 合计 | 134,244,286.06 | 124,159,614.55 | - | 243,560,507.53 | - | - | 501,964,408.14 | 206,301.70 | 307,654,430.97 | - | / |
注:2025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273.92%,主要系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41,961,941.85 | 605,688,589.07 |
| 晶合汇信投资款 | 1,700,000.00 | 1,700,000.00 |
| 合计 | 43,661,941.85 | 607,388,589.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92.81%,主要系公司可转让大额存单于一年内到期,进行重分类所致。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0,655,000,155.75 | 24,792,171,704.26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合计 | 30,655,000,155.75 | 24,792,171,704.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动力及基础设施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382,030,340.03 | 31,010,674,760.71 | 2,733,098.31 | 519,255,082.10 | 2,070,330,142.80 | 35,985,023,423.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57,163.69 | 5,368,867,011.43 | 558,861.95 | 118,257,973.52 | 4,136,350,505.56 | 9,616,277,188.77 |
| (1)购置 | - | - | 558,861.95 | 264,403.50 | - | 823,265.4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757,163.69 | 5,368,867,011.43 | - | 117,993,570.02 | 4,136,350,505.56 | 9,615,453,923.3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48,877.58 | 1,048,877.58 | ||||
| (1)处置或报废 | 1,005,613.95 | 1,005,613.95 | ||||
| (2)汇率变动 | 43,263.63 | 43,263.63 | ||||
| 4.期末余额 | 2,374,273,176.34 | 36,379,541,772.14 | 3,291,960.26 | 636,464,178.04 | 6,206,680,648.36 | 45,600,251,735.14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7,677,292.83 | 10,744,781,717.38 | 2,733,098.31 | 264,165,589.24 | 143,494,021.93 | 11,192,851,719.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915,696.95 | 3,433,081,064.05 | 93,143.66 | 121,720,965.52 | 114,621,951.30 | 3,753,432,821.48 |
| (1)计提 | 83,915,696.95 | 3,433,081,064.05 | 93,143.66 | 121,720,965.52 | 114,621,951.30 | 3,753,432,821.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2,961.78 | 1,032,961.78 | ||||
| (1)处置或报废 | 1,005,252.28 | 1,005,252.28 | ||||
| (2)汇率变动 | 27,709.50 | 27,709.50 | ||||
| 4.期末余额 | 121,592,989.78 | 14,177,862,781.43 | 2,826,241.97 | 384,853,592.98 | 258,115,973.23 | 14,945,251,579.3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52,680,186.56 | 22,201,678,990.71 | 465,718.29 | 251,610,585.06 | 5,948,564,675.13 | 30,655,000,155.7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44,353,047.20 | 20,265,893,043.33 | - | 255,089,492.86 | 1,926,836,120.87 | 24,792,171,704.26 |
注:本期房屋建筑物增加负数系根据竣工结算调减原值所致。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机器设备 | 710,026,420.61 |
| 动力及基础设施 | 90,293,218.91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7,702,040.03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电子信息标准化厂房厂务及配套项目 | 1,601,842,295.17 | 已于2026年2月取得产权证书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1,720,237,553.58 | 13,221,864,828.71 |
| 工程物资 | - | - |
| 合计 | 11,720,237,553.58 | 13,221,864,828.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房屋及建筑物、动力及基础设施 | 35,131,629.45 | - | 35,131,629.45 | 3,837,090,614.34 | - | 3,837,090,614.34 |
| 待安装设备 | 11,685,105,924.13 | - | 11,685,105,924.13 | 9,384,774,214.37 | - | 9,384,774,214.37 |
| 合计 | 11,720,237,553.58 | - | 11,720,237,553.58 | 13,221,864,828.71 | - | 13,221,864,828.7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房屋及建筑物、动力及基础设施-三期项目 | 6,452,156,700.00 | 3,837,090,614.34 | 291,694,274.53 | 4,128,784,888.87 | - | - | 92.05 | 100.00% | 151,781,313.91 | 64,718,957.68 | 1.56 | 自有及金融机构贷款 |
| 房屋及建筑物、动力及基础设施-四期项目 | 2,504,876,000.00 | - | 35,131,629.45 | - | - | 35,131,629.45 | 1.40 | 1.40% | - | - | - | 自有及金融机构贷款 |
/
| 待安装设备 | - | 9,384,774,214.37 | 7,787,000,744.21 | 5,486,669,034.45 | - | 11,685,105,924.13 | - | - | - | - | - | 自有及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8,957,032,700.00 | 13,221,864,828.71 | 8,113,826,648.19 | 9,615,453,923.32 | - | 11,720,237,553.58 | / | / | 151,781,313.91 | 64,718,957.68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8,502,436.19 | 8,502,436.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02,436.19 | 8,502,436.19 |
| 4.期末余额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7,645,431.76 | 7,645,431.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7,004.43 | 857,004.43 |
| (1)计提 | 857,004.43 | 857,004.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02,436.19 | 8,502,436.19 |
| (1)处置 | 8,502,436.19 | 8,502,436.19 |
| 4.期末余额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7,004.43 | 857,004.43 |
注:2025年度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857,004.43元,其中计入管理费用216,910.08元,计入销售费用93,548.36元,计入制造费用383,222.57元,计入研发费用163,323.42元。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权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形,无需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4,722,018.03 | 2,215,409,287.32 | 807,944,485.72 | 3,098,075,791.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201,881.74 | 360,292,358.85 | 389,494,240.59 | |
| (1)购置 | 29,201,881.74 | 360,292,358.85 | 389,494,240.59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0,227.58 | 1,490,227.58 | ||
| (1)处置 | 1,489,909.43 | 1,489,909.43 | ||
| (2)汇率 | 318.15 | 318.15 | ||
| 4.期末余额 | 103,923,899.77 | 2,215,409,287.32 | 1,166,746,616.99 | 3,486,079,804.08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265,043.67 | 1,110,110,718.55 | 376,542,011.89 | 1,488,917,774.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14,746.24 | 152,692,281.13 | 224,607,755.95 | 380,114,783.32 |
| (1)计提 | 2,814,746.24 | 152,692,281.13 | 224,607,755.95 | 380,114,783.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0,227.58 | 1,490,227.58 | ||
| (1)处置 | 1,489,909.43 | 1,489,909.43 | ||
| (2)汇率变动 | 318.15 | 318.15 | ||
| 4.期末余额 | 5,079,789.91 | 1,262,802,999.68 | 599,659,540.26 | 1,867,542,329.8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295,739,181.74 | - | 295,739,181.74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95,739,181.74 | - | 295,739,181.74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8,844,109.86 | 656,867,105.90 | 567,087,076.73 | 1,322,798,292.4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456,974.36 | 809,559,387.03 | 431,402,473.83 | 1,313,418,835.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无形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形,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06,497,495.02 | 1,763,541,382.59 |
| 可抵扣亏损 | 3,965,301,330.50 | 2,487,498,121.31 |
| 合计 | 5,671,798,825.52 | 4,251,039,503.9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 | 9,241,008.79 | 9,001,488.79 | |
| 2027 | 6,978,108.80 | 6,978,108.80 | |
| 2028 | 773.43 | 773.43 | |
| 2029 | 33,390.16 | 571,801,082.72 | |
| 2030 | 3,217,831.46 | 43,506.67 | |
| 2031 | 185,015.23 | 185,015.23 | |
| 2032 | 47,741.51 | 47,741.51 | |
| 2033 | 878,969,447.53 | 878,969,447.53 | |
| 2034 | 1,592,238,649.19 | 1,020,470,956.63 | |
| 2035 | 1,474,389,364.40 | - | |
| 合计 | 3,965,301,330.50 | 2,487,498,121.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692,587,056.37 | - | 692,587,056.37 | 146,516,626.44 | - | 146,516,626.44 |
| 待验软件 | 191,902,002.57 | - | 191,902,002.57 | 160,141,794.78 | - | 160,141,794.78 |
| 预付产能保证金 | 136,492,900.36 | - | 136,492,900.36 | 132,803,094.35 | - | 132,803,094.35 |
| 合同履约成本 | 2,481,665.17 | - | 2,481,665.17 | - |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63,609,656.29 | - | -63,609,656.29 | -31,804,828.15 | - | -31,804,828.15 |
| 合计 | 959,853,968.18 | - | 959,853,968.18 | 407,656,687.42 | - | 407,656,687.42 |
其他说明:
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135.46%,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862,608.00 | 862,608.00 | 其他 | 信用证保证金 | ||||
| 应收票据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固定资产 | 10,794,863,181.80 | 4,112,849,717.03 | 抵押 | 抵押用于反担保 | 9,575,624,513.57 | 4,266,689,593.80 | 抵押 | 抵押用于反担保 |
| 无形资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46,887,903.60 | 346,887,903.60 | 其他 | 战略配售限制流通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9,498,387.19 | 289,498,387.19 | 其他 | 战略配售限制流通 | ||||
| 合计 | 11,431,249,472.59 | 4,749,236,007.82 | / | / | 9,576,487,121.57 | 4,267,552,201.80 | / | / |
其他说明:
无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 |
| 抵押借款 | - | - |
| 保证借款 | - | - |
| 信用借款 | 420,189,312.83 | 1,291,148,136.72 |
| 合计 | 420,189,312.83 | 1,291,148,136.7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5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67.46%,主要系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设备工程和软件款 | 903,767,031.53 | 1,393,562,483.18 |
| 应付货款 | 463,369,069.21 | 455,017,403.71 |
| 应付其他款项 | 342,166,824.82 | 345,145,899.88 |
| 合计 | 1,709,302,925.56 | 2,193,725,786.77 |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316,652,249.95 | 648,515,899.97 |
| 合计 | 316,652,249.95 | 648,515,899.97 |
注:2025年末合同负债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51.17%,主要系预收的产能保证金抵扣货款所致。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第一名 | 131,894,782.26 | 按协议约定时程抵扣货款 |
| 合计 | 131,894,782.26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70,942,788.74 | 1,549,926,730.68 | 1,616,008,498.35 | 104,861,021.07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58,781,275.39 | 145,656,899.39 | 13,124,376.00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70,942,788.74 | 1,708,708,006.07 | 1,761,665,397.74 | 117,985,397.07 |
注:2025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30.98%,主要系本期尚未发放的薪酬减少所致。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1,897,973.79 | 1,312,816,395.47 | 1,378,260,821.43 | 96,453,547.83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74,392,831.07 | 74,392,831.07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44,646,096.87 | 44,646,096.87 |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41,029,478.93 | 41,029,478.93 | - |
| 工伤保险费 | - | 3,616,617.94 | 3,616,617.94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80,695,542.00 | 80,695,542.00 | -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446,655.47 | 30,399,482.29 | 31,025,532.78 | 7,820,604.98 |
| 六、其他 | 598,159.48 | 6,976,382.98 | 6,987,674.20 | 586,868.26 |
| 合计 | 170,942,788.74 | 1,549,926,730.68 | 1,616,008,498.35 | 104,861,021.0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102,507,891.95 | 102,507,891.95 | - |
| 2、失业保险费 | - | 3,212,473.67 | 3,212,473.67 |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43,482,834.23 | 32,124,414.23 | 11,358,420.00 |
| 4、其他 | - | 9,578,075.54 | 7,812,119.54 | 1,765,956.00 |
| 合计 | - | 158,781,275.39 | 145,656,899.39 | 13,124,376.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契税 | 50,222,180.85 | 51,178,568.85 |
| 个人所得税 | 29,303,987.65 | 32,961,631.60 |
| 印花税 | 3,963,341.52 | 4,828,983.36 |
| 房产税 | 4,757,929.74 | 2,938,072.36 |
| 代扣代缴税费 | 4,041,624.72 | 2,787,777.85 |
| 土地使用税 | 260,948.08 | 265,637.83 |
| 水利基金 | 564,025.67 | 361,912.77 |
| 企业所得税 | - | 119,185.56 |
| 合计 | 93,114,038.23 | 95,441,770.18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965,722,682.77 | 1,475,832,452.67 |
| 合计 | 965,722,682.77 | 1,475,832,452.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保证金 | 953,439,997.07 | 1,469,191,485.16 |
| 借转补款项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 | 7,282,685.70 | 1,640,967.51 |
| 合计 | 965,722,682.77 | 1,475,832,452.67 |
注:2025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34.56%,主要系产能保证金返还所致。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第一名 | 380,769,776.64 | 按照合同约定时程返还 |
| 第二名 | 300,933,504.20 | 按照合同约定时程返还 |
| 第三名 | 119,417,781.60 | 按照合同约定时程返还 |
| 合计 | 801,121,062.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52,751,624.55 | 1,440,110,070.57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6,255,890.43 | 5,996,712.32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1,358,075.58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6,878,868.30 | 57,476,094.48 |
| 合计 | 1,605,886,383.28 | 1,504,940,952.95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尚未结算的返利款 | 32,579,332.13 | 45,217,686.29 |
| 合计 | 32,579,332.13 | 45,217,686.2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8,535,390,317.20 | 9,174,462,049.67 |
| 信用借款 | 10,537,101,294.23 | 7,855,077,620.84 |
| 小计 | 19,072,491,611.43 | 17,029,539,670.5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52,751,624.55 | 1,440,110,070.57 |
| 合计 | 17,519,739,986.88 | 15,589,429,599.9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中300,557.52万元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见本节“十四、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之“5.关联方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长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中552,981.52万元系新晶集成借入,由晶合集成为其提供担保。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中期票据 | 2,016,255,890.43 | 805,885,505.91 |
| 小计 | 2,016,255,890.43 | 805,885,505.9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6,255,890.43 | 5,996,712.32 |
| 合计 | 2,000,000,000.00 | 799,888,793.59 |
注:2025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150.03%,主要系本期新发行科创债所致。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24晶合集成MTN001(科创票据) | 100.00 | 1.90 | 2024/8/7 | 3+2年 | 800,000,000.00 | 805,885,505.91 | - | 15,200,000.00 | 111,206.41 | 15,200,000.00 | 805,996,712.32 | 否 |
| 25晶合集成MTN001(科创债) | 100.00 | 1.85 | 2025/5/12 | 3+2年 | 200,000,000.00 | - | 200,000,000.00 | 2,341,643.86 | - | - | 202,341,643.86 | 否 |
| 25晶合集成MTN002(科创债) | 100.00 | 1.71 | 2025/7/14 | 3+2年 | 1,0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0 | 7,917,534.25 | - | - | 1,007,917,534.2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2,000,000,000.00 | 805,885,505.91 | 1,200,000,000.00 | 25,459,178.11 | 111,206.41 | 15,200,000.00 | 2,016,255,890.43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 | 1,358,298.29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 | 222.71 |
| 小计 | - | 1,358,075.5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1,358,075.58 |
| 合计 | - | -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 二、辞退福利 |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38,354,396.57 | 64,484,422.8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6,878,868.30 | 57,476,094.48 |
| 合计 | 1,475,528.27 | 7,008,328.32 |
注:2025年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78.95%,主要系满足发放条件支付所致。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期初余额 | 64,484,422.80 | 103,004,204.87 |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5,346,826.92 | 47,691,738.25 |
| 1.当期服务成本 | 22,684,908.79 | 44,563,806.43 |
| 2.过去服务成本 |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 4、利息净额 | 2,661,918.13 | 3,127,931.82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 四、其他变动 | -51,476,853.15 | -86,211,520.32 |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51,476,853.15 | -86,211,520.32 |
| 2.已支付的福利 | ||
| 五、期末余额 | 38,354,396.57 | 64,484,422.80 |
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期初余额 | 64,484,422.80 | 103,004,204.87 |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5,346,826.92 | 47,691,738.25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 四、其他变动 | -51,476,853.15 | -86,211,520.32 |
| 五、期末余额 | 38,354,396.57 | 64,484,422.80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487,519,768.71 | 20,024,400.00 | 79,911,507.89 | 427,632,660.82 | 财政拨款 |
| 合计 | 487,519,768.71 | 20,024,400.00 | 79,911,507.89 | 427,632,660.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2,006,135,157.00 | 1,456,540.00 | - | - | - | 1,456,540.00 | 2,007,591,697.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514,526,974.26 | 84,103,697.48 | - | 18,598,630,671.7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300,498.73 | 71,793,068.01 | 9,244,814.60 | 90,848,752.14 |
| 合计 | 18,542,827,472.99 | 155,896,765.49 | 9,244,814.60 | 18,689,479,423.8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
本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确认当期股份支付所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少系本年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新股转入股本溢价所致,本期股本溢价增加系本年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新股及皖芯集成少数股东增资陆续实缴出资所致。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库存股 | 891,776,430.47 | - | - | 891,776,430.47 |
| 合计 | 891,776,430.47 | - | - | 891,776,430.4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因实行股权激励而回购公司股份62,088,5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3.0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库存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3.09%。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093,923.44 | 243,560,507.53 | - | - | - | 243,560,507.53 | - | 307,654,430.97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4,093,923.44 | 243,560,507.53 | - | - | - | 243,560,507.53 | - | 307,654,430.97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17,111.94 | -3,247,667.77 | - | - | - | -3,247,667.77 | - | -4,364,779.7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 | ||||||||
/
| 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17,111.94 | -3,247,667.77 | - | - | - | -3,247,667.77 | - | -4,364,779.7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2,976,811.50 | 240,312,839.76 | - | - | - | 240,312,839.76 | - | 303,289,651.2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35,942,215.62 | 81,738,805.22 | - | 217,681,020.8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135,942,215.62 | 81,738,805.22 | - | 217,681,020.8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14,205,781.17 | 523,221,385.19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14,205,781.17 | 523,221,385.19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4,204,446.26 | 532,840,611.25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1,738,805.22 | 41,856,215.2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4,404,665.70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42,266,756.51 | 1,014,205,781.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9,119,580,080.02 | 6,796,197,786.61 |
| 其他业务 | 497,146,986.18 | 171,630,071.98 | 129,672,268.18 | 94,274,186.60 |
| 合计 | 10,885,449,273.30 | 8,107,305,375.39 | 9,249,252,348.20 | 6,890,471,973.2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公司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集成电路 | 10,356,535,461.36 | 7,916,552,501.86 | 10,356,535,461.36 | 7,916,552,501.86 |
| 其他主营业务 | 31,766,825.76 | 19,122,801.55 | 31,766,825.76 | 19,122,801.55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境内 | 6,381,471,869.12 | 5,049,169,725.36 | 6,381,471,869.12 | 5,049,169,725.36 |
| 境外 | 4,006,830,418.00 | 2,886,505,578.05 | 4,006,830,418.00 | 2,886,505,578.05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 经销 | ||||
| 合计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10,388,302,287.12 | 7,935,675,303.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以上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分解信息。
2、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本公司的合同价款通常于30日至75日内到期,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与部分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根据累计销量给予的未来降价优惠)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
/
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印花税 | 15,493,306.26 | 18,044,889.77 |
| 房产税 | 19,017,960.76 | 9,701,187.95 |
| 水利基金 | 5,628,949.58 | 3,406,407.64 |
| 土地使用税 | 1,053,171.69 | 1,062,551.23 |
| 其他税费 | 72,754.78 | 109,503.49 |
| 合计 | 41,266,143.07 | 32,324,540.08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6,731,426.93 | 44,489,655.05 |
| 股份支付 | 5,805,504.08 | 871,144.40 |
| 差旅费 | 2,008,923.81 | 1,868,850.87 |
| 业务招待费 | 1,855,475.09 | 2,191,997.11 |
| 专业服务费 | 1,840,144.12 | 3,165,803.17 |
| 会务费 | 721,653.86 | 865,080.12 |
| 折旧与摊销 | 359,937.50 | 334,151.37 |
| 其他 | 1,896,239.91 | 1,049,889.13 |
| 合计 | 61,219,305.30 | 54,836,571.22 |
其他说明:
无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90,254,579.48 | 199,433,661.73 |
| 折旧与摊销 | 103,003,940.71 | 44,925,139.58 |
| 专业服务费 | 25,865,085.61 | 23,371,957.80 |
| 股份支付 | 23,113,490.91 | 1,738,295.67 |
| 环保费用 | 11,884,358.87 | 9,372,264.80 |
| 物业费 | 11,388,680.44 | 11,152,732.21 |
| 税捐及规费 | 10,740,169.19 | 9,121,147.75 |
| 修缮费 | 6,380,553.70 | 7,130,840.67 |
| 办公及杂项 | 5,755,855.48 | 7,915,717.01 |
| 水电燃料费 | 3,198,742.90 | 2,791,317.51 |
| 保险费 | 1,730,376.58 | 1,472,918.38 |
| 邮电费 | 1,447,180.54 | 1,449,762.18 |
| 其他 | 9,799,867.54 | 20,755,721.08 |
| 合计 | 404,562,881.95 | 340,631,476.37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75,100,059.51 | 617,598,266.12 |
| 折旧与摊销 | 337,553,277.45 | 326,125,176.15 |
| 研究测试开发费 | 202,819,328.87 | 131,099,061.66 |
| 材料投入 | 175,412,787.07 | 150,164,106.67 |
| 股份支付 | 22,668,505.41 | 11,583,590.05 |
| 专业服务费 | 18,124,930.76 | 18,058,770.52 |
| 修缮费 | 15,462,278.29 | 21,301,869.96 |
| 其他 | 6,259,047.94 | 8,044,328.01 |
| 合计 | 1,453,400,215.30 | 1,283,975,169.14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375,667,080.65 | 496,640,766.25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22.71 | 80,655.67 |
| 减:利息收入 | 36,065,555.15 | 184,804,490.94 |
| 利息净支出 | 339,601,525.50 | 311,836,275.31 |
| 汇兑净损失 | 40,818,829.31 | -20,954,792.24 |
| 银行手续费 | 3,107,259.61 | 3,249,152.87 |
/
| 其他 | 2,661,918.13 | 3,127,931.82 |
| 合计 | 386,189,532.55 | 297,258,567.76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1.56%(上期:2.70%)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105,398,969.77 | 103,322,168.32 |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2,923,367.17 | 2,280,419.81 |
| 合计 | 108,322,336.94 | 105,602,588.13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382,766.74 | -2,888,965.74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898,414.43 | 23,854,442.9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06,301.70 | 285,619.67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57,611.80 | 19,568,092.4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融通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362,980.66 |
| 合计 | 1,379,561.19 | 41,182,170.00 |
其他说明:
2025年度投资收益较2024年度减少96.65%,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59,788.26 | -2,530,887.0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7,853.87 | -856,894.99 |
| 浮动收益凭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411,605.06 | -1,742,827.61 |
| 权益投资工具 | 1,040,424.08 | - |
| 购入时到期日小于一年的大额存单 | 159,246.59 | 68,835.6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含1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 22,584,602.77 | 10,246,843.84 |
| 合计 | 18,324,814.51 | 7,715,956.84 |
其他说明:
2025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4年度增长137.49%,主要系可转让大额存单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4,248.04 | 1,475,257.1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00,409.35 | 274,445.24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616,161.31 | 1,749,702.36 |
其他说明:
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24年度增长192.37%,主要系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4,561,523.90 | -24,040,519.22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94,561,523.90 | -24,040,519.22 |
其他说明:
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24年度增长293.34%,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 | 709.00 |
| 其中:固定资产 | - | 709.00 |
| 合计 | - | 709.00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7.20 | - | 17.2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7.20 | - | 17.2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5,105,000.00 | 1,463,500.00 | 5,105,000.00 |
| 罚款收入 | 243,580.00 | 452,773.02 | 243,580.00 |
| 其他 | 76,202.82 | 260,996.26 | 76,202.82 |
| 合计 | 5,424,800.02 | 2,177,269.28 | 5,424,800.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5年度营业外收入较2024年度增长149.16%,主要系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 36,261.98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36,261.98 |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2,000,000.00 | - | 2,000,000.00 |
| 其他 | 85,210.16 | 1,646,262.76 | 85,210.16 |
| 合计 | 2,085,210.16 | 1,682,524.74 | 2,085,210.1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6,063.27 | 263,053.1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 |
| 合计 | 196,063.27 | 263,053.1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466,694,437.03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6,673,609.2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7,821.80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7,862.75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18,224.57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6,083,611.25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19,799,178.36 |
| 税收优惠影响 | -35,290,162.50 |
| 所得税费用 | 196,063.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
详见本节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204,559,696.16 | 172,384,323.55 |
| 利息收入 | 36,065,555.15 | 184,804,490.94 |
| 手续费返还 | 3,098,769.20 | 2,417,245.00 |
| 其他 | 3,631,725.58 | 468,716.55 |
| 合计 | 247,355,746.09 | 360,074,776.0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往来款项 | 664,146,365.73 | 1,252,023,680.75 |
| 付现费用 | 236,753,350.76 | 259,353,000.26 |
| 银行手续费 | 3,107,259.61 | 3,429,941.47 |
| 其他 | 63,792.60 | 1,510,938.03 |
| 合计 | 904,070,768.70 | 1,516,317,560.5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3,662,880.54 | 1,440,861,758.11 |
| 合计 | 213,662,880.54 | 1,440,861,758.11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07,677,785.15 | 13,223,007,955.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8,683,815.89 | 81,700,000.00 |
| 合计 | 10,526,361,601.04 | 13,304,707,955.22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 | 1,090,860,273.98 |
| 股份回购支出 | - | 891,776,430.47 |
| 支付的上市费用 | 19,154,076.24 | - |
| 租赁支出 | 768,034.92 | 6,404,959.41 |
| 其他 | 252,589.21 | 921,828.26 |
| 合计 | 20,174,700.37 | 1,989,963,492.1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1,291,148,136.72 | 659,000,000.00 | 96,470,246.17 | 1,626,429,070.06 | - | 420,189,312.83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029,539,670.51 | 3,466,000,000.00 | 551,888,019.23 | 1,974,936,078.31 | - | 19,072,491,611.43 |
| 应付债券 | 805,885,505.91 | 1,199,600,000.00 | 25,970,384.52 | 15,200,000.00 | - | 2,016,255,890.43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58,075.58 | - | - | 765,509.21 | 592,566.37 | - |
| 合计 | 19,127,931,388.72 | 5,324,600,000.00 | 674,328,649.92 | 3,617,330,657.58 | 592,566.37 | 21,508,936,814.6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收到/支付往来款、员工备用金、保证金按照净额列示 |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 | 本年度以净额列报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58,431,705.07元 |
/
| 入和现金流出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 | 采购/赎回理财产品金额按照净额列示 |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可以按照净额列报 | 本年度以净额列报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506,568,577.76元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466,498,373.76 | 482,196,348.9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4,561,523.90 | 24,040,519.22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16,161.31 | -1,749,702.3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53,432,821.48 | 3,091,217,522.48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57,004.43 | 7,474,258.13 |
| 无形资产摊销 | 380,114,783.32 | 318,649,948.27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88,707.9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709.0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36,261.9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324,814.51 | -7,715,956.8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73,090,662.37 | 540,104,859.8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9,561.19 | -41,182,17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6,098,114.70 | -29,171,928.8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8,662,641.54 | -162,887,424.8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04,579,368.30 | -1,480,110,762.44 |
| 其他 | 71,793,068.01 | 20,141,478.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2,919,898.34 | 2,761,131,250.90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76,619,572.03 | 5,826,894,548.22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826,894,548.22 | 6,506,676,332.22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50,274,976.19 | -679,781,784.0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276,619,572.03 | 5,826,894,548.22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76,619,572.03 | 5,822,120,399.9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774,148.29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76,619,572.03 | 5,826,894,548.22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862,608.00 | 信用证保证金 |
| 合计 | - | 862,608.00 | /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462,760,867.36 | ||
| 其中:美元 | 47,224,465.54 | 7.0288 | 331,931,323.39 |
| 日元 | 2,832,207,748.00 | 0.0448 | 126,882,907.11 |
| 港币 | 4,369,518.90 | 0.90322 | 3,946,636.86 |
| 应收账款 | 650,906,373.14 | ||
| 其中:美元 | 92,605,618.76 | 7.0288 | 650,906,373.14 |
| 其他应收款 | 535,307.05 | ||
| 其中:日元 | 11,948,818.00 | 0.0448 | 535,307.05 |
| 应付账款 | 758,897,225.10 | ||
| 其中:美元 | 86,318,538.44 | 7.0288 | 606,715,742.99 |
| 日元 | 3,256,839,337.00 | 0.0448 | 145,906,402.30 |
| 欧元 | 515,188.49 | 8.2355 | 4,242,834.81 |
| 港币 | 2,250,000.00 | 0.90322 | 2,032,245.00 |
| 其他应付款 | 426,541,165.87 | ||
| 其中:美元 | 60,632,640.00 | 7.0288 | 426,174,700.03 |
| 日元 | 8,180,041.00 | 0.0448 | 366,465.8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466,156.17 | ||
| 其中:美元 | 2,769,485.00 | 7.0288 | 19,466,156.17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记账本位币变更原因 |
| 晶合日本 | 日本 | 日币 | 主要经营地货币 | 本年无变化 |
| 晶汇瑞盈香港 | 中国香港 | 港币 | 主要经营地货币 | 本年无变化 |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6,639,771.73元,本期无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8,584,359.8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49,396,713.95 | - |
| 合计 | 49,396,713.95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126,462,600.23 | - |
| 第二年 | 125,894,853.11 | - |
| 第三年 | 73,438,664.32 | - |
| 第四年 | ||
| 第五年 |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75,100,059.51 | 617,598,266.12 |
| 折旧与摊销 | 337,553,277.45 | 326,125,176.15 |
| 研究测试开发费 | 202,819,328.87 | 131,099,061.66 |
| 材料投入 | 175,412,787.07 | 150,164,106.67 |
| 股份支付 | 22,668,505.41 | 11,583,590.05 |
| 专业服务费 | 18,124,930.76 | 18,058,770.52 |
| 修缮费 | 15,462,278.29 | 21,301,869.96 |
| 其他 | 6,259,047.94 | 8,044,328.01 |
| 合计 | 1,453,400,215.30 | 1,283,975,169.14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453,400,215.30 | 1,283,975,169.14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变动原因 | 纳入合并范围日期 |
| 晶汇瑞盈 | 晶汇瑞盈 | 新设成立 | 2025-07-23 |
| 晶汇瑞盈香港 | 晶汇瑞盈香港 | 新设成立 | 2025-09-03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日本晶合 | 日本 | 3.5亿日元 | 日本 | 设计、研发 | 100.00 | - | 设立 |
| 北京晶芯成 | 北京市 | 20万元 | 北京市 | 未实际经营 | 100.00 | - | 设立 |
| 新晶集成 | 合肥市 | 768,890.26万元 | 合肥市 |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 皖芯集成 | 合肥市 | 1,242,892.50万元 | 合肥市 |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销售;集成电 | 33.75 | - | 增资 |
/
|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 |||||||
| 晶汇瑞盈 | 合肥市 | 30,010万元 | 合肥市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 99.97 | - | 设立 |
| 晶汇瑞盈香港 | 中国香港 | 10,000元港币 | 中国香港 | 对外投资 | - | 99.97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2025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皖芯集成进行增资,公司及其他股东不参与此次增资。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皖芯集成的持股比例由43.75%下降为33.75%,皖芯集成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董事(含董事长)由公司提名,故公司对皖芯集成仍具有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皖芯集成 | 66.25% | -237,706,072.50 | - | 6,319,156,678.9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皖芯集成 | 2,530,409,052.91 | 16,596,949,617.65 | 19,127,358,670.56 | 4,342,801,525.74 | 4,518,581,245.48 | 8,861,382,771.22 | 3,218,428,335.97 | 9,345,305,282.37 | 12,563,733,618.34 | 3,285,992,186.86 | 71,846.46 | 3,286,064,033.32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皖芯集成 | 1,987,694,719.12 | -412,271,940.19 | -412,271,940.19 | -106,921,945.80 | 165,607,961.08 | -322,330,514.98 | -322,330,514.98 | -12,583,589.59 |
其他说明:
无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5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皖芯集成进行增资,公司及其他股东不参与此次增资。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皖芯集成的持股比例由43.75%下降为33.75%,皖芯集成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董事(含董事长)由公司提名,故公司对皖芯集成仍具有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49,728,267.52 | 177,111,034.26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27,382,766.74 | -2,888,965.74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382,766.74 | -2,888,965.74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 递延收益 | 487,519,768.71 | 20,024,400.00 | 79,911,507.89 | 427,632,660.82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487,519,768.71 | 20,024,400.00 | 79,911,507.89 | 427,632,660.8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79,911,507.89 | 79,719,489.57 |
| 与收益相关 | 184,535,296.16 | 86,357,132.75 |
| 合计 | 264,446,804.05 | 166,076,622.3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7.33%(比较期:
72.10%);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8.72%(比较:93.19%)。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420,189,312.83 | - | - | - |
| 应付账款 | 1,709,302,925.56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48,756,238.53 | 413,186,990.24 | 1,629,734.00 | 2,149,72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69,007,514.98 | - | - | -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52,751,624.55 | - | - | - |
/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6,255,890.43 |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2,000,000,000.00 |
| 长期借款 | - | 1,540,668,807.54 | 3,955,359,014.44 | 12,023,712,164.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579,332.13 | - | - | - |
| 合计 | 4,279,835,324.03 | 1,953,855,797.78 | 3,956,988,748.44 | 14,025,861,884.90 |
(续上表)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1,291,148,136.72 | - | - | - |
| 应付账款 | 2,193,725,786.77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605,800,810.28 | 433,013,373.50 | 436,768,268.89 | 25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7,464,858.47 | - | - | -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40,110,070.57 | - | - | -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58,075.58 | - | - | -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996,712.32 |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799,888,793.59 |
| 长期借款 | - | 1,535,669,613.06 | 1,540,658,807.54 | 12,513,101,179.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217,686.29 | - | - | - |
| 合计 | 5,583,357,278.53 | 1,968,682,986.56 | 1,977,427,076.43 | 13,313,239,972.93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日元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日本下属子公司以及部分银行账户、客户和供应商使用港币、日元、美元、欧元等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美元 | 欧元 | 日元 | 港币 |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 货币资金 | 47,224,465.54 | 331,931,323.39 | - | - | 2,832,207,748.00 | 126,882,907.11 | 4,369,518.90 | 3,946,636.86 |
/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美元 | 欧元 | 日元 | 港币 |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 应收账款 | 92,605,618.76 | 650,906,373.14 | - | -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11,948,818.00 | 535,307.05 | - | - |
| 应付账款 | 86,318,538.44 | 606,715,742.99 | 515,188.49 | 4,242,834.81 | 3,256,839,337.00 | 145,906,402.30 | 2,250,000.00 | 2,032,245.00 |
| 其他应付款 | 60,632,640.00 | 426,174,700.03 | - | - | 8,180,041.00 | 366,465.84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69,485.00 | 19,466,156.17 | - | - | - | - | - | - |
(续上表)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 美元 | 欧元 | 日元 |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 货币资金 | 145,251,197.98 | 1,044,123,711.58 | - | - | 532,482,586.00 | 24,616,669.96 |
| 应收账款 | 121,886,709.20 | 876,170,420.41 |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68.29 | 1,209.74 | - | - | 10,777,721.00 | 498,254.04 |
| 应付账款 | 123,981,444.20 | 891,228,213.49 | 497,785.50 | 3,746,184.34 | 8,770,415,727.00 | 405,456,319.06 |
| 其他应付款 | 116,369,160.00 | 836,508,069.74 |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89,460.00 | 45,211,154.26 | - | - | - | -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持续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695.19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欧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42.43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日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188.55万元。
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港币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19.14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14,664.17万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9,498,387.19 | 650,593,814.94 | - | 940,092,202.13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89,498,387.19 | 650,593,814.94 | - | 940,092,202.1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1,964,408.14 | - | - | 501,964,408.1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 | - | 6,062,736.40 | 6,062,736.40 |
| (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782,879,827.75 | - | 782,879,827.75 |
| (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41,961,941.85 | 1,700,000.00 | 43,661,941.8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91,462,795.33 | 1,475,435,584.54 | 7,762,736.40 | 2,274,661,116.27 |
| (九)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注: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
/
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股权投资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二级市场公开报价确认该计量项目的市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可转让大额存单,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等。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购买的定期存单,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为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系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以原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合肥建投 | 合肥市 | 城市建设、投资及管理 | 3,215,591.00 | 23.34 | 23.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合肥建投直接持有本公司23.34%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6.37%股权,合计持有本公司39.71%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之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方晶科技 | 联营企业 |
| 方晶联合 | 联营企业控制的子公司 |
| 安徽晶镁 | 联营企业 |
| 安徽晶瑞 | 联营企业控制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合肥蓝科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合肥燃气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水务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安居控股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力晶创投 | 参股股东 |
/
| 智成电子 | 其他 |
| 科微芯测 | 其他 |
| 鼎信数智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乡村振兴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晶相光电 | 其他 |
| 合肥汽车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合肥城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蔡国智 | 其他 |
| 郑志成 | 其他 |
| 周义亮 | 其他 |
| 朱晓娟 | 其他 |
其他说明仅披露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合肥燃气 | 燃气费 | 23,886,393.83 | 40,000,000.00 | 否 | 24,041,078.74 |
| 水务集团 | 水费 | 23,593,090.59 | 38,000,000.00 | 否 | 19,935,600.04 |
| 智成电子 | 采购服务 | 6,342,156.30 | 15,000,000.00 | 否 | 12,459,578.51 |
| 合肥蓝科 | 代缴燃气及电费 | - | 2,100,271.58 | ||
| 合肥蓝科 | 其他 | - | 3,503,609.84 | ||
| 安居控股集团 | 代扣代缴水电 | 692,020.12 | 10,000,000.00 | 否 | 599,690.27 |
| 鼎信数智 | 监理服务 | 99,000.00 | 217,924.53 | ||
| 科微芯测 | 委托测试费 | 68,448.00 | 102,372.00 | ||
| 乡村振兴 | 其他 | 29,720.00 | - | ||
| 合肥汽车 | 公务用车服务 | 194,988.52 | - | ||
| 安徽晶镁 | 光罩费用 | 22,438,585.57 | 44,000,000.00 | 否 | - |
注1:2022年4月27日,公司与安居控股集团签订了《关于预存水、电费缴纳结算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为保证智能水电表正常使用,公司预存水电费至安居控股集团账户中,并在安居控股集团每月扣款后,于月底前将上述款项再次充值至指定账户。注2:本公司与安居控股集团获批的交易额度含关联租赁。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方晶科技 | 服务费及其他 | 914,183.58 | 330,262.51 |
| 方晶科技 | 销售商品 | 4,789,165.40 | - |
| 方晶联合 | 销售商品 | 10,116,905.65 | — |
| 安徽晶镁 | 服务费及其他 | 34,704.02 | - |
/
| 安徽晶镁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277,321,300.00 | - |
| 安徽晶瑞 | 服务费及其他 | 4,356,743.09 | - |
| 安徽晶瑞 | 销售材料 | 27,441,090.11 | - |
| 晶相光电 | 销售商品 | — | 2,642,780.7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2025年3月方晶联合成为方晶科技全资子公司,此前与本公司不具备关联关系,未纳入关联交易额。
注2:自2025年3月15日起,晶相光电将不再被视作关联方。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安徽晶镁 | 房屋及建筑物 | 111,458.60 | - |
| 安徽晶瑞 | 房屋及建筑物、动力及基础设备、机器设备 | 49,189,370.37 | - |
| 方晶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95,884.98 | -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安居控股集团 | 房屋及建筑物 | 4,817,089.62 | - | 6,619,415.27 | 72.71 | - | 292,650.51 | - | 5,298,291.00 | 58,826.14 | 4,572,236.0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合肥建投 | 1,300,000,000.00 | 2018/9/28 | 2028/9/27 | 否 |
| 合肥建投 | 300,000,000.00 | 2018/10/30 | 2028/10/29 | 否 |
| 合肥建投 | 420,000,000.00 | 2018/11/8 | 2028/11/7 | 否 |
| 合肥建投 | 900,000,000.00 | 2019/7/18 | 2029/7/17 | 否 |
| 合肥建投 | 80,000,000.00 | 2019/8/29 | 2029/8/28 | 否 |
注:上表所列借款余额为借款本金余额,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余额。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8月20日,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华泰-合肥晶合集成电路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保证担保合同》,为本公司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计划》提供本金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资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1年4月13日,本公司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补充协议》,在符合海关监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司所有的晶合一期5万片月产能所对应的机器设备及原物料中海关监管期限已届满的部分有权变卖处分和优先受偿。对于本公司其余在海关监管期限内的机器设备及原物料,在海关监管期限届满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动享有前述权利。
2021年7月1日,本公司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动产浮动抵押合同》,约定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司所有的晶合一期5万片月产能所对应的机器设备及原物料中海关监管期限已届满的部分有权变卖处分和优先受偿,对于抵押人其余在海关监管期限内的机器设备及原物料,在海关监管期限届满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动享有前述权利。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海关监管期限届满的部分机器设备办理抵押登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余额及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 固定资产 | 10,794,863,181.80 | 4,112,849,717.03 | 抵押 | 抵押用于反担保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合肥蓝科 | 本公司受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厂务设备、土地 | 10,730,059.92 | 148,303,449.30 |
| 合肥城投 | 大额存单转让 | - | 246,788,383.59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312,287.70 | 23,299,650.3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合肥燃气 | 1,410,000.00 | - | 1,410,000.00 | - |
| 其他应收款 | 安居控股集团 | 678,500.00 | - | 1,544,639.00 | - |
| 其他应收款 | 合肥蓝科 | 2,290,090.00 | 114,504.50 | 13,460,000.00 | - |
| 其他应收款 | 郑志成 | - | - | 17,000.00 | - |
| 预付账款 | 安居控股集团 | 1,499,192.03 | - | 411,861.30 | - |
| 预付账款 | 合肥燃气 | 153,589.60 | - | 297,493.35 | - |
| 应收账款 | 方晶科技 | 2,483,295.78 | - | 330,262.51 | - |
| 应收账款 | 方晶联合 | 1,362,757.00 | - | - | - |
| 应收账款 | 安徽晶镁 | 125,273,229.58 | - | - |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合肥蓝科 | - | 322,550,267.07 |
| 应付账款 | 智成电子 | 1,746,528.92 | 3,923,626.68 |
| 应付账款 | 鼎信数智 | - | 231,000.00 |
| 应付账款 | 合肥汽车 | 134,151.98 | - |
| 应付账款 | 安徽晶镁 | 4,518,738.60 | - |
| 租赁负债 | 安居控股集团 | - | 782,784.00 |
| 合同负债 | 安徽晶瑞 | 30,365,080.00 | - |
| 合同负债 | 晶相光电 | — | 17,305,074.27 |
| 其他应付款 | 合肥汽车 | 20,000.00 | - |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晶瑞 | 60,550.64 | - |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晶镁 | 3,157.99 | - |
/
| 其他应付款 | 蔡国智 | 845.00 | - |
| 其他应付款 | 周义亮 | 3,369.00 | - |
| 其他应付款 | 朱晓娟 | - | 26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 62,088,500 | 567,639,634.12 | 1,456,540 | 9,244,814.60 | - | - | 9,657,177 | 69,569,347.62 |
| 合计 | 62,088,500 | 567,639,634.12 | 1,456,540 | 9,244,814.60 | - | - | 9,657,177 | 69,569,347.62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 9.97元/股 | ①首次授予部分分批行权:第一个行权时间:2025/10/23第二个行权时间:2026/10/23第三个行权时间:2027/10/23②预留授予部分分批行权:第一个行权时间:2026/5/31第二个行权时间:2027/5/31第三个行权时间:2028/5/31 | - |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 12.00元/股 | ①首次授予部分分批行权:第一个行权时间:2027/6/26第二个行权时间:2028/6/26第三个行权时间:2029/6/26②预留授予部分分批行权: | - | - |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个行权时间:2027/10/29第二个行权时间:2028/10/29第三个行权时间:2029/10/29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含子公司员工)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和股票授予日的收盘价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授予数量确定为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0,093,566.74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 71,793,068.01 | - |
| 合计 | 71,793,068.01 | -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购建长期资产承诺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5年12月31日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135,217.15 |
(2)产能预约客户通过与本公司签订产能保证金合同并支付产能保证金的形式预定本公司未来产品产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客户预定本公司未来产品产能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片
| 产品名称 | 2026年 | 2027年 | 合计 |
| 28nm | 60,000.00 | - | 60,000.00 |
| 40nm | 36,000.00 | - | 36,000.00 |
| 55nm | 162,800.00 | - | 162,800.00 |
| 90nm | 9,000.00 | - | 9,000.00 |
| 110nm | 163,201.00 | 3,000.00 | 166,201.00 |
| 150nm | 76,800.00 | - | 76,800.00 |
| 合计 | 507,801.00 | 3,000.00 | 510,801.00 |
(3)开具保函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开具的尚未到期的保函金额4,500.00万元。
(4)开立信用证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开具的尚未使用的美元信用证金额为3,514.81万美元、欧元信用证金额为7.92万欧元、日元信用证金额为750,734.79万日元、人民币信用证金额为12,467.35万人民币。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为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75,000,000.00 | 2022/9/27-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87,500,000.00 | 2022/10/25-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75,000,000.00 | 2022/12/7-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62,500,000.00 | 2022/9/2-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81,250,000.00 | 2022/11/30-2032/5/20 | — |
/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3,250,000.00 | 2023/3/14-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36,156,250.00 | 2023/3/22-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1,375,000.00 | 2023/4/11-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6,500,000.00 | 2023/4/19-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1,937,500.00 | 2023/4/14-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8,125,000.00 | 2023/4/17-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468,750.00 | 2023/5/9-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8,531,250.00 | 2023/5/15-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3,656,250.00 | 2023/7/26-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462,500.00 | 2023/7/28-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462,500.00 | 2023/8/21-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4,781,250.00 | 2023/10/8-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762,500.00 | 2023/11/24-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34,281,250.00 | 2024/1/5-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70,000,000.00 | 2022/9/22-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540,000.00 | 2023/4/18-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9,800,000.00 | 2023/5/29-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080,000.00 | 2023/6/16-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160,000.00 | 2023/6/29-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302,010,000.00 | 2023/10/8-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03,180,000.00 | 2023/10/8-2032/9/13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29,620,000.00 | 2024/1/20-2032/9/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0,625,000.00 | 2022/11/29-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21,875,000.00 | 2022/11/30-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81,250,000.00 | 2023/1/6-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06,250,000.00 | 2024/1/8-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43,750,000.00 | 2022/10/25-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62,500,000.00 | 2022/12/23-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43,750,000.00 | 2024/1/30-2032/5/2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87,500,000.00 | 2022/9/23-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87,500,000.00 | 2022/11/1-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0,250,000.00 | 2022/11/10-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9,250,000.00 | 2022/11/28-2032/9/22 | — |
/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71,750,000.00 | 2022/12/9-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9,625,000.00 | 2023/2/16-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5,250,000.00 | 2023/2/21-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7,875,000.00 | 2023/2/24-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5,812,500.00 | 2023/3/10-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625,000.00 | 2023/4/23-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1,875,000.00 | 2023/5/9-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750,000.00 | 2023/5/22-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537,500.00 | 2023/8/21-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33,000,000.00 | 2024/1/30-2032/9/22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00,000,000.00 | 2022/9/29-2032/9/28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00,000,000.00 | 2022/11/2-2032/9/28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39,000,000.00 | 2022/11/22-2032/9/28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61,000,000.00 | 2022/12/6-2032/9/28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00,000,000.00 | 2023/1/10-2032/9/28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94,000,000.00 | 2024/1/24-2032/8/28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275,000,000.00 | 2022/8/31-2032/8/3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37,500,000.00 | 2022/9/26-2032/8/26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34,750,000.00 | 2022/11/30-2032/7/30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93,000,000.00 | 2022/8/16-2032/8/16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93,000,000.00 | 2022/9/28-2032/9/28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44,439,017.28 | 2023/1/13-2032/12/21 | — |
| 合肥新晶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借款 | 152,210,582.66 | 2024/3/6-2033/12/21 | — |
注:上表所列金额为借款本金余额,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余额。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抵押登记根据本公司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动产浮动抵押合同》、《反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补充协议》规定,本公司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应根据机器设备及原物料当年海关监管期限届满的进度确定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原则上每年统一办理一次抵押登记。
2026年1月26日,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办理抵押登记,对应机器设备账面原值、抵押价值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抵押价值 |
| 固定资产 | 149,043,257.54 | 89,425,954.52 |
(2)对外投资承诺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合计向晶奕集成投资20亿元人民币并取得晶奕集成100%股权。上述投资完成后,晶奕集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晶合集成四期项目的建设主体,计划建设12英寸晶圆制造生产线,重点布局40纳米及28纳米等工艺。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和当地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经批准实行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由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自愿参加,并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系统确认。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企业缴费总额为企业参加计划职工缴费的合计金额。本期年金计划缴纳情况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39、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3,720,841,844.82 | 1,489,488,072.81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88,468.80 | |
| 3年以上 | 88,468.80 | |
| 合计 | 3,720,930,313.62 | 1,489,576,541.61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8,468.80 | - | 88,468.80 | 100.00 | - | 88,468.80 | 0.01 | 88,468.80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20,841,844.82 | 100.00 | - | - | 3,720,841,844.82 | 1,489,488,072.81 | 99.99 | 84,248.04 | 0.01 | 1,489,403,824.77 |
| 其中: | ||||||||||
| 因销货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 3,720,841,844.82 | 100.00 | - | - | 3,720,841,844.82 | 1,489,488,072.81 | 99.99 | 84,248.04 | 0.01 | 1,489,403,824.77 |
| 合计 | 3,720,930,313.62 | 100.00 | 88,468.80 | - | 3,720,841,844.82 | 1,489,576,541.61 | 100.00 | 172,716.84 | 0.01 | 1,489,403,824.77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安徽冠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8,468.80 | 88,468.8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 合计 | 88,468.80 | 88,468.8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因销货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未逾期 | 3,720,841,844.82 | - | - |
| 逾期时间0-60天(含) | - | - | - |
| 合计 | 3,720,841,844.82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72,716.84 | -84,248.04 | - | - | - | 88,468.80 |
| 合计 | 172,716.84 | -84,248.04 | - | - | - | 88,468.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2,533,370,250.74 | 2,533,370,250.74 | 68.08 | - | |
| 第二名 | 229,674,779.25 | 229,674,779.25 | 6.17 | - | |
| 第三名 | 157,044,444.24 | 157,044,444.24 | 4.22 | - | |
| 第四名 | 125,273,229.58 | 125,273,229.58 | 3.37 | - | |
| 第五名 | 84,650,945.66 | 84,650,945.66 | 2.27 | - | |
| 合计 | 3,130,013,649.47 | 3,130,013,649.47 | 84.11 | -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545,208,435.27 | 2,822,200,591.34 |
| 合计 | 1,545,208,435.27 | 2,822,200,591.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492,249,261.64 | 2,819,162,058.33 |
| 1至2年 | 53,052,559.46 | 514,893.35 |
| 2至3年 | 274,893.35 | 1,980,059.00 |
| 3年以上 | 1,384,400.00 | 595,760.00 |
| 合计 | 1,546,961,114.45 | 2,822,252,770.6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523,977,363.99 | 2,771,037,057.55 |
| 应收退税款 | 14,245,393.91 | 31,221,665.07 |
|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 1,971,584.87 | 17,014,399.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4,187,228.33 | 2,450,955.71 |
| 其他 | 2,579,543.35 | 528,693.35 |
| 合计 | 1,546,961,114.45 | 2,822,252,770.6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52,179.34 | - | 52,179.34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00,499.84 | 1,500,000.00 | 1,700,499.84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252,679.18 | 1,500,000.00 | 1,752,679.1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2,179.34 | 1,700,499.84 | - | - | - | 1,752,679.18 |
| 合计 | 52,179.34 | 1,700,499.84 | - | - | - | 1,752,679.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皖芯集成 | 1,471,903,384.53 | 95.15 | 设备转让相关款项及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 52,073,979.46 | 3.37 | 1-2年 | |||
| 应收退税款 | 14,245,393.91 | 0.92 | 应收退税款 | 1年以内 | - |
| 合肥蓝科 | 2,290,090.00 | 0.15 | 其他 | 1年以内 | 114,504.50 |
|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 1,500,000.00 | 0.10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00,000.00 |
| 合肥燃气 | 690,000.00 | 0.09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 |
| 720,000.00 | 3年以上 | ||||
| 合计 | 1,543,422,847.90 | 99.78 | / | / | 1,614,504.5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402,640,782.43 | - | 15,402,640,782.43 | 15,102,232,560.81 | - | 15,102,232,560.8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49,728,267.52 | - | 549,728,267.52 | 177,111,034.26 | - | 177,111,034.26 |
| 合计 | 15,952,369,049.95 | - | 15,952,369,049.95 | 15,279,343,595.07 | - | 15,279,343,595.07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新晶集成 | 10,881,304,510.81 | - | - | - | - | -170,032.89 | 10,881,134,477.92 | - |
| 皖芯集成 | 4,200,000,100.00 | - | - | - | - | 578,254.51 | 4,200,578,354.51 | - |
| 北京晶芯成 | 200,000.00 | - | - | - | - | - | 200,000.00 | - |
| 晶合日本 | 20,727,950.00 | - | - | - | - | - | 20,727,950.00 | - |
| 晶汇瑞盈 | - | - | 300,000,000.00 | - | - | - | 300,000,000.00 | - |
| 合计 | 15,102,232,560.81 | - | 300,000,000.00 | - | - | 408,221.62 | 15,402,640,782.43 |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晶汇聚芯 | 98,724,594.51 | 100,000,000.00 | - | -3,035,476.50 | - | - | - | - | - | 195,689,118.01 | - |
| 方晶科技 | 78,386,439.75 | - | - | -10,758,322.29 | - | - | - | - | - | 67,628,117.46 | - |
| 晶汇创芯 | - | 100,000,000.00 | - | -1,017,898.51 | - | - | - | - | - | 98,982,101.49 | - |
| 安徽晶镁 | - | 200,000,000.00 | - | -12,571,069.44 | - | - | - | - | - | 187,428,930.56 | - |
| 小计 | 177,111,034.26 | 400,000,000.00 | - | -27,382,766.74 | - | - | - | - | - | 549,728,267.52 | - |
| 合计 | 177,111,034.26 | 400,000,000.00 | - | -27,382,766.74 | - | - | - | - | - | 549,728,267.52 | -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1,139,866,389.55 | 9,178,736,755.57 | 9,160,309,947.48 | 7,530,701,900.91 |
| 其他业务 | 2,150,929,002.19 | 1,511,648,006.35 | 1,070,320,517.58 | 828,707,791.61 |
| 合计 | 13,290,795,391.74 | 10,690,384,761.92 | 10,230,630,465.06 | 8,359,409,692.5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公司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集成电路 | 11,108,099,563.79 | 9,159,613,954.02 | 11,108,099,563.79 | 9,159,613,954.02 |
| 其他 | 31,766,825.76 | 19,122,801.55 | 31,766,825.76 | 19,122,801.5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7,133,035,971.55 | 6,133,842,981.46 | 7,133,035,971.55 | 6,133,842,981.46 |
| 境外 | 4,006,830,418.00 | 3,044,893,774.11 | 4,006,830,418.00 | 3,044,893,774.11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1,139,866,389.55 | 9,178,736,755.57 | 11,139,866,389.55 | 9,178,736,755.57 |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11,139,866,389.55 | 9,178,736,755.57 | 11,139,866,389.55 | 9,178,736,755.57 |
| 经销 | ||||
| 合计 | 11,139,866,389.55 | 9,178,736,755.57 | 11,139,866,389.55 | 9,178,736,755.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以上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分解信息。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7,382,766.74 | -2,888,965.74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25,863.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988,052.85 | 23,854,442.9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06,301.70 | 285,619.67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57,611.80 | 19,568,092.4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融通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362,980.66 |
| 合计 | -530,800.39 | 41,156,306.50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2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2,700,434.2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4,029,400.5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65,426.4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7,321,30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4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9,442.03 | |
| 合计 | 502,166,271.15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转让光罩技术相关收益。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1 | 0.36 | 0.3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5 | 0.10 | 0.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蔡国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