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为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贸投资本次被冻结续期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0)。2025年7月3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华贸投资持有的6,361,87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继续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被冻结人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是否为限售流通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起始日 | 原冻结到期日 | 续期后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 华贸投资 | 否 | 6,361,875 | 否 | 100% | 7.33% | 2022年8月1日 | 2025年7月28日 | 2028年6月22日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全 |
注:在该股东股份被冻结期间,因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东被冻结股份同比
例增加。
二、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截至2025年7月3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本次股份被冻结续期对公司的影响
股东股份冻结所涉及的纠纷与本公司无关,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华贸投资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会对本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华贸投资 | 6,361,875 | 7.33% | 6,361,875 | 100.00% | 7.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