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公告编号:2026-012转债代码:118033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江苏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万元 | 0.00万元 | 否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3,61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98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注:以上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根据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特气体”)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特”)的项目建设投资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江苏华特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公司拟为江苏华特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后续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以后续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华特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吉霏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3MACB5X1F50 | ||
| 成立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 | ||
| 注册地 | 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兴港西路6号(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整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0,646,925.53 | 32,390,362.13 | |
| 负债总额 | 387,831.93 | 250,726.98 | |
| 资产净额 | 50,259,093.60 | 32,139,635.15 |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 净利润 | -1,871,585.28 | -1,271,955.83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具体贷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江苏华特贷款系满足其项目建设投资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发展。江苏华特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获取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华特上述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江苏华特项目建设投资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610.00万元(担保总额指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本金之和,不含本次新增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8%,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