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吉瑞(688272)_公司公告_富吉瑞: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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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吉瑞: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吉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42,864.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6,983.84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10月13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2025年4月21日归还3,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40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10.12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前述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注1]9,150.12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项目进度
1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5,652.9716,738.22已于2025年4月24日结项
1.1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2,809.219,776.70
1.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843.763,433.93
1.3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7,000.003,527.59
2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7,222.221,792.98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108.654,112.58[注2]\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10.125,000.00\
5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9,940.001,200.0012.07%
合计[注4]28,843.78\

注1:截至2025年12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9,150.12万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3.93万元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扣除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4,108.65万元;

注3:截至2025年12月11日,“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00.00万元;

注4:由于“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结项后节余并投入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故此处未进行合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及管理,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袁川春孙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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