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79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张红梅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1
第五节重要事项 ...... 3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八节财务报告 ...... 75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股份公司、峰岹科技 | 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峰岹香港 | 指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BILEI(毕磊)、BICHAO(毕超)和高帅 |
| 统生投资 | 指 | 统生投资有限公司 |
| 企泽有限 | 指 | 企泽有限公司 |
| 博睿财智 | 指 | 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 |
| 深圳微禾 | 指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 |
| 上海华芯 | 指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
| 芯运科技 | 指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芯齐投资 | 指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芯晟投资 | 指 | 深圳市芯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峰岹青岛 | 指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 峰岧上海 | 指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 峰岧半导体 | 指 | 峰岧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孙公司 |
| 峰岹微电子 | 指 | 峰岹微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 峰岹国际 | 指 | FORTIORINTERNATIONALPTE.LTD.峰岹科技孙公司 |
| 峰岹日本 | 指 | フオ一ティオテック株式会社,峰岹科技三级子公司 |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台积电(TSMC) | 指 | 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全球知名的专业集成电路制造公司 |
| 格罗方德(GF) | 指 | GLOBALFOUNDRIESSingaporePte.Ltd.及其关联方,全球知名的专业集成电路制造公司 |
| 德州仪器(TI) | 指 | TexasInstrumentsIncorporated,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部件制造商之一 |
| 意法半导体(ST) | 指 | STMicroelectronicsN.V.,是世界最大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 英飞凌(Infineon) | 指 | InfineonTechnologiesAG,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 赛普拉斯(Cypress) | 指 | CypressSemiconductorCorporation,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 ARM | 指 | ARMLimited及其关联方主要包括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系全球知名的IP供应商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6月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 | 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兴华 | 指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IC、芯片、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Circuit,简称IC,中文指集成电路、芯片,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集成电路设计 | 指 | 包括电路功能设计、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及仿真、版图设计、绘制和验证,以及后续处理过程等流程的集成电路设计过程;集成电路设计涉及对电子元器件(例如晶体管、电阻器、电容器等)、元器件间互连线模型的建立 |
| 半导体 | 指 |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消费电子、通信系统、照明、大功率电源转换等领域 |
| 电子元器件 | 指 | 电子电路中的基本元素,电子元器件相互连接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电子电路 |
| 直流无刷电机、BLDC电机 | 指 | 直流无刷电机(BrushlessDirectCurrentMotor,简称BLDC电机)由电动机主体和驱动器组成,是一种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克服了有刷直流电机的先天性缺陷,以电子换向器取代了机械换向器。直流无刷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转矩特性优异、无级调速、过载能力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电动工具、通信电子、机器人、汽车等领域 |
| 伺服电机 | 指 | 在伺服系统中控制机械元件运转的电机,是一种辅助马达间接变速装置;其具有控制速度、位置精度准确的特点,常用于火花机、机械臂、精确机器/仪器等领域 |
| 运算放大器 | 指 | 简称“运放”,是具有很高放大倍数的电路单元 |
| 鲁棒性 | 指 | Robust的音译,指在控制领域、信号处理领域、软件领域中,形容系统的健壮性、稳定性 |
| 无感驱动 | 指 | 未装有位置传感器,通过检测电机电压、电流等电气参数并配合相关算法计算电机转子位置,以达到正确换相目的的电机驱动模式 |
| 晶圆 | 指 | 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称晶圆。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IC产品 |
| 封装测试 | 指 | 将晶圆按照产品型号及功能需求加工得到独立芯片的过程 |
| ME核 | 指 | MotorEngine的缩写,即电机驱动控制专用内核的简称,是指电机驱动控制算法硬件化的专用集成电路,主要负责实时处理电机控制相关事务 |
| Fabless模式 | 指 | Fabrication(制造)和less(无、没有)的组合,即“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设计”的半导体设计企业经营模式,通常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采用此经营模式 |
| Foundry | 指 | 晶圆代工厂,专业从事集成电路制造的企业,本身并不进行集成电路的设计和研发 |
| FOC | 指 | Field-OrientedControl的缩写,即磁场定向控制,也称矢量变频 |
| LDO | 指 | LowDropoutRegulator的缩写,即低压差线性稳压器,是一种电源转换芯片 |
| MCU | 指 | MicroControlUnit的缩写,是把中央处理器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A/D转换、UART、PLC、DMA等周边接口,甚至LCD驱动电路都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微型计算机 |
| ASIC | 指 | 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的缩写,是一种为专门目的而设计的集成电路,通常为应特定用户要求和特定电子系统的需要而设计、制造的集成电路 |
| HVIC | 指 | High-VoltageIntegratedCircuit的缩写,是一种将高压器件和低压控制电路集成在同一芯片上的集成电路 |
| MOSFET | 指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Field-EffectTransistor的缩写,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应晶体管 |
| IPM | 指 | IntelligentPowerModule的缩写,即智能功率模块,通常由功率器件、优化的门极驱动电路和快速的保护电路以及逻辑控制电路构成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峰岹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ortiorTechnology(Shenzhen)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ORTIOR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BILEI |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 公司网址 | www.fortiortech.com |
| 电子信箱 | ir@fortiortech.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 姓名 | 焦倩倩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 电话 | 0755-86181158-4201 |
| 传真 | 0755-26867715 |
| 电子信箱 | ir@fortior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峰岹科技 | 688279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75,039,807.05 | 282,324,431.52 | 32.84 |
| 利润总额 | 121,801,607.14 | 124,100,726.82 | -1.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511,673.14 | 122,020,726.25 | -4.5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6,150,633.03 | 104,015,517.71 | 2.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04,408.47 | 113,592,946.96 | 7.3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38,485,902.84 | 2,552,935,807.39 | 3.35 |
| 总资产 | 2,742,100,530.30 | 2,649,250,831.90 | 3.5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6 | 1.32 | -4.5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32 | -5.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1.13 | 1.7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7 | 5.00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7 | 4.27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8.85 | 14.24 | 增加4.6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7,503.98万元,同比增长32.84%,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和深挖智能小家电和白色家电应用领域,同时大力开拓工业和汽车应用市场,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智能小家电、白色家电、工业、汽车等应用领域的销售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12,180.16万元,同比下降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51.17万元,同比下降4.51%,主要系公司2024年11月实施了一轮新的股权激励,报告期内计提的股权支付费用同比增加3,196.57万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8.69%。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5,784.67 | 第八节七、68/71/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7,551.72 | 第八节十一、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259,474.09 | 第八节七、68/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
|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097.31 | 第八节七、74/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0,867.6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0,361,040.1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147,563,098.55 | 124,325,745.96 | 18.69 |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公司长期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公司以芯片设计为立足点向应用端延伸,发展成为系统级服务提供商。公司紧扣应用场景复杂且多样的电机控制需求,提供
专用性的芯片产品、相适配的架构算法以及电机结构设计方案,实现电机控制系统多样性的控制需求及电机整体性能的提升与优化。
公司从底层架构上将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者有效融合,用算法硬件化的技术路径在芯片架构层面实现复杂的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机驱动控制处理器内核,不受ARM授权体系的制约,并在芯片电路设计层面在单芯片上全集成或部分集成LDO、运放、预驱、MOS等器件,最终设计出具备高集成度、能实现高效率、低噪音控制且能完成复杂控制任务的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以满足下游领域不断变化的应用需求。
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电机技术三个领域的丰厚技术积累,使公司可以为下游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驱动控制专用芯片、应用控制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在内的系统级服务,并有能力引导、协助下游客户进行系统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作为专注于高性能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的设计公司,产品涵盖电机驱动控制的全部关键芯片,包括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电机驱动芯片HVIC、电机专用功率器件MOSFET等。
| 类别 | 典型产品 | 产品图示 | 产品特点 | 产品应用 |
| 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 | “双核”电机驱动控制专用MCU | ·集成电机控制内核(ME)和通用内核;·具备高集成度、高稳定性、高效率、多功能、低噪音等应用特性;·具有调试灵活、适用性广的特点,可满足应用领域不断出现的拓展需求,适用于各种智能控制场景 | 主要应用于小家电、白色家电、厨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通信设备、工业与汽车等众多下游领域 | |
| 三相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控制器系列ASIC | ·涵盖单相、三相直流无刷驱动控制,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整体解决方案;·应用控制场景相对专一、控制效果相对特定,具备体积小、集成度高、性价比高等优点 | 主要应用于电扇类、扫地机器人、泵类、筋膜枪、散热风扇等多个领域 | ||
| 单相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控制器系列ASIC | ||||
| 电机驱动芯片HVIC | 三相栅极驱动器系列 | ·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直通防止及死区保护等功能;·具备性能优异、降低能耗、系统高效等优点 | 主要适用于电机驱动的各类应用领域场景,与电机主控芯片、功率器件共同构成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 |
| 半桥栅极驱动器系列 | ||||
| 功率器件MOSFET | FMD系列MOSFET | ·良好的开关性能和反向恢复特性,有助于降低系统整体发热,实现高效率与低损耗的驱动 | 发挥电压控制功能,与电机主控芯片、电机驱动芯片共同构成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 |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集成控制电路、高低压驱动电路、高低压功率器件;·模块使用方便、可靠性好、尺寸小 | 主要应用于智能小家电、白色家电等领域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领域。公司依靠坚实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高性价比优势与系统级整体服务能力,在境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2、经营模式
目前集成电路企业采用的经营模式可以分为IDM(IntegratedDeviceManufacturing,垂直分工模式)模式和Fabless(Fabrication-Less,无晶圆厂模式)模式。采用IDM模式的企业可以独立完成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等各生产环节;采用Fabless模式的企业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等生产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
具体IDM与Fabless模式下的业务流程对比情况如下:
综合考虑资本规模、技术优势等因素,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目前芯片设计行业较为普遍的Fabless经营模式,集中精力主攻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设计研发和销售,将生产制造环节委托给晶圆、封装测试厂商进行代工,以此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保障产品品质,该模式符合当前集成电路产业链专业分工的特点。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公司将设计完成的集成电路版图委托晶圆厂商进行晶圆生产;晶圆生产完成后,再交由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切割、封装、测试,形成芯片成品,部分芯片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还需进行应用软件烧录工序,通过向下游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销售芯片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
2、研发模式
作为采用Fabless模式的芯片设计企业,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管理流程对公司芯片产品研发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管理流程涵盖立项阶段、设计阶段、验证阶段与量产阶段。研发中心与应用中心、供应链中心、质量中心等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完成芯片产品的研发。
3、采购与生产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晶圆以及相关的封装、测试等委外加工的服务。公司在晶圆生产厂商上选择了位于全球工艺前端的格罗方德(GF)、台积电(TSMC)作为主要合作伙伴。在封装测试方面,公司与行业内封装工艺成熟的封装厂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立并执行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程序,确保采购和委外加工环节受控,保证交期和产品质量。
4、销售模式
公司结合自身及市场的情况,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通过直销客户与经销商客户构成的销售模式均属于买断式销售,即在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客户或直销客户后,商品的所有权转移至下游客户。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销售模式稳定,选择该模式主要是为了降低自行开发终端市场的成本及不确定性,充分利用经销商已有的渠道网络与客户基础,集中资源与力量进行芯片产品研发与生产,保证公司稳步发展壮大。
3、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I6520)。
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的不断发展,集成电路行业发生了专业化分工,芯片设计企业为保持芯片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资源与资金投入到产品研发上,选择将晶圆制造与封装测试等环节委托给外部专业厂商进行,推进了Fabless模式的形成以及芯片设计行业的发展。
芯片设计处于产业链的前端,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的研发能力、研发投入、研发团队、技术专利积累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产业链前端,芯片设计水平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芯片的性能、功能、成本等核心因素,同时芯片设计行业需要与产业链后端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环节紧密合作,不但在设计阶段需要考虑工艺是否可以实现相应电路设计,同时需要整合产业链资源确保芯片产品的及时供给,因此,芯片设计行业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细分行业来看,公司处于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行业。BLDC电机凭借高可靠性、低振动、高效率、低噪音、节能降耗的性能优势及电机节能降耗国家性强制标准的推行、BLDC电机控制技术日益成熟、半导体组件生产制造成本逐渐降低的发展背景,BLDC电机在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电动工具、工业与汽车等下游终端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升。BLDC电机下游应用呈现多点开花且渗透率逐渐提高特点,从而为BLDC驱动控制芯片市场提供充分需求空间,为公司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从细分领域来看,公司专注于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设计。国内集成电路产业起步较晚,具体到电机驱动控制芯片领域,该细分领域长期由德州仪器(TI)、意法半导体(ST)、英飞凌(Infineon)、赛普拉斯(Cypress)等国际大厂主导。得益于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显著的性能优势,终端需求不断增加,促使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需求迅速发展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迎来发展良机。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通过长期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设计出自主知识产权电机控制处理器内核架构,凭借技术性能优势及系统级服务优势实现产品在智能家电、运动出行、电动工具、工业与汽车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开展研发布局,为下游新兴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具备卓越性能、可靠品质、高性价比等竞争优势,已在BLDC电机领域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和行业地位,在核心技术人才组建及培养、研发技术体系搭建、供应链渠道整合、下游市场客户培育、知名客户认同、系统级技术服务等诸多环节,均已形成独特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之路,不断提升产品和技术水平,以高性能的产品、先进的技术、全方面的系统级服务不断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领域,以创新驱动为高速增长引擎,在“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和控制系统供应商”的战略目标指导下有序推进研发与经营目标。作为技术密集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持续以长期的技术积累和高精尖的人才团队为根基,在新兴产业领域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拓宽新兴应用领域;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回报,赋能公司业绩增长。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0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4%,其中,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51.17万元,同比下降4.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15.06万元,同比增长2.05%。由于2024年11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计提的股权支付费用同比增加3,196.57万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8.69%。
1、聚焦核心业务领域,积极拓展新兴应用领域
随着发展新质生产力举措推进,智能化、自动化等技术迅速发展和相互交融,下游产业领域对电机精准化控制程度和静音运行要求进一步提升,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产品更加受到市场青睐。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创新的驱动控制算法和解决系统级难题的技术服务,在现有研发布局的基础上,着力拓展汽车、工业、白色家电等下游应用领域,为下游提供技术赋能,促进产品深入应用。本报告期公司产品在智能小家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等既有领域实现销售占比53.93%。基于长期深耕及对头部客户拓展的深入,白色家电领域销售收入及占比继续增长,本年度占比上升至20.89%。
无刷直流电机(BLDC)凭借其高可靠性、卓越能效表现和紧凑型结构优势,正加速渗透汽车核心系统。在汽车电动化转型背景下,BLDC电机能满足车载系统对长寿命、低能耗的严苛要求。公司BLDC驱动控制芯片车规级产品通过长期研发,已通过AEC-Q100车规认证和ISO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车规级芯片占营业收入比重上升至10.12%,增速较快。同时车规芯片ISO26262功能安全管理产品认证正在持续进行。未来,公司将以系统级技术拓展更多车企、Tier1厂商客户,支持推动芯片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进一步量产,不断拓宽拓深汽车电子应用领域。
报告期,得益于数据中心算力需求带来服务器散热需求的持续稳定增加以及公司在工业领域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产品在工业领域亦实现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工业伺服领域进行前瞻性研发布局,在工业领域收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为14.27%。公司将深入优化电机驱动架构算法硬件化路径,不断升级电机驱动架构算法,并结合对电机技术的深入理解,积极与下游客户或Tier1厂商开展技术交流,推动工业伺服领域产品在工业伺服及机器人方面应用逐步实现量产。
2、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以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年度公司继续围绕着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新兴领域展开技术攻关,发挥芯片设计技术、电机驱动控制算法技术、电机技术三重技术优势,持续突破工业伺服、车规芯片等新兴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坚持走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之路。经过长期研发工作以及在电机驱动控制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研发并推出传感器产品,实现了产品类型的拓展,持续赋能下游客户。随着公司传感器产品的面市和市场导入,预计将带动公司未来增长曲线。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费用投入总计7,070.97万元,同比增长75.92%,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18.8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取得境内外专利127项,其中发明专利74项,以丰富的创新成果为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赋能续航。
3、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进一步推动“走出去”战略
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全球品牌知名度及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同时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和股东组成,公司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于7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H股股票简称为“FORTIOR”,股份代号为“1304”。H股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产品研发、产品组合及产品应用领域扩展、海外市场拓展、战略性投资及收购等。随着H股发行及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立足A+H股两地资本市场为出发点,未来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迈向新的台阶,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全球品牌知名度及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同时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和股东组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H股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产品研发、产品组合及产品应用领域扩展、海外市场拓展、战略性投资及收购等。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18,744,4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股份(H股)已于2025年7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H股股票简称为“FORTIOR”,股份代号为“13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上市股份(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同意由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5年7月24日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按发售价每股120.5港元发行2,811,600股H股股份。前述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由18,744,400股增加至21,556,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随着H股发行及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立足A+H股两地资本市场为出发点,未来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迈向新的台阶,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三重技术优势
公司在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个领域均拥有核心优势,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成果。三大技术领域的结合,形成了公司在BLDC电机主控及驱动芯片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1)芯片技术
相较于国内MCU厂商普遍使用ARMCortex-M处理器内核架构,公司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处理器内核架构ME内核,专门用于电机控制;得益于自主设计的内核架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终端使用需求进行针对性修改,并且能够实现电机控制算法硬件化,处理复杂、多样的电机控制任务;此外,公司实现了芯片设计的半集成、全集成方案。
(2)电机驱动架构技术
公司在当前主流的无感算法和电机矢量控制算法上进行了前瞻性研发布局,针对不同领域开发了不同的驱动控制算法,帮助下游产业客户解决行业痛点难题,扩大高性能电机的应用领域,为客户产品更新换代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撑,同时发掘新的电机产品应用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应用领域持续进行驱动控制算法研发和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3)电机技术
基于对电机电磁原理的深入了解,公司可以针对客户的电机特点提出特定的驱动方式,并且能够支持客户在成本控制的前提下对电机产品的电磁结构进行优化,使电机系统的性能达到最佳。对电机技术的深入理解使得公司能够从芯片、电机控制方案、电机结构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级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电机设计、生产和测试中的问题。全方位的服务增强了客户的粘性,也增强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2、人才优势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分为芯片设计团队、电机驱动架构团队和电机技术团队。由于国内集成电路研发和高端电机驱动架构设计人才稀缺,公司从成立早期就制定了“自主培养、导师制、项目制”的人才培养战略,坚持内部培养、自主培养,建设技术精尖、富有创新活力的人才团队。报告期内,公司鼓励研发团队相互学习与分享,持续开展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活动,培养复合型研发人才,帮助后备级研发人才不断成长,不断巩固和加强人才优势。
3、系统级服务优势
基于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和电机技术三方面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拥有向下游客户提供电机整体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和终端产品技术难题解决等系统级服务的能力。境内外电机控制芯片公司通常只专注于芯片设计和生产环节,市场推广和技术服务通常由其经销商、方案提供商负责,芯片公司与终端产品客户之间缺乏直接技术沟通,对客户的系统级支持较为薄弱。此模式既不利于芯片公司了解终端客户的应用需求,也不利于终端客户获取芯片公司深层次的技术支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访、研讨、现场技术支持等方式持续加强与终端客户的技术沟通交流,以创新的算法技术帮助客户解决应用层面的技术难题,在为客户提供芯片产品的同时提供成熟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系统级服务。
4、客户粘性优势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公司芯片产品的市场认可度逐步上升,公司通过终端制造厂商的产品测试,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在家电领域已经成功获得美的、海信、小米、海尔、松下、飞利浦、方太、华帝、九阳等国内外知名厂商的认可。公司凭借高质量的芯片产品以及系统级服务的优势,从电机分析和设计开始,协助客户开发系统级整体方案,并将具体需求通过算法、电路设计等方式反映至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针对下游产业领域的需求,加强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不断巩固与增强客户黏度。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涵盖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技术、电机驱动架构算法技术及电机技术三个技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上述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和攻关,巩固和提升技术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以下核心技术: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主要应用和贡献 | 技术先进性 |
| 1 | 电机驱动双核芯片架构 | 自主研发 | 高算力,运算稳定 | 具有竞争力 |
| 2 | 全集成FOC芯片架构 | 自主研发 | 高算力,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 3 | 车规级电机驱动控制芯片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 4 | 基于高压DMOS实现的半桥和三相半桥驱动电路 | 自主研发 | 高集成度,高效率 | 具有竞争力 |
| 5 | 基于高压集成电路、高压功率器件、多芯片模块封装技术实现的半桥功率模块 | 自主研发 | 高集成度,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 6 | 高鲁棒性无感FOC驱动 | 自主研发 | 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 7 | 无感大扭矩启动模式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高性价比 | 具有竞争力 |
| 8 | 超高速电机的高性能运行模式 | 自主研发 | 高转速,低噪音 | 具有竞争力 |
| 9 | 单相直流无刷电机的无传感器动态驱动方法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 10 | 小型电动车的驱动模式 | 自主研发 | 高转速,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 11 | 直流无刷电机的负载状态检测方法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 | 具有竞争力 |
| 12 | 电机故障的快速检测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 | 具有竞争力 |
| 13 | 具有轴向磁场的超薄型电机 | 自主研发 | 轻薄化电机 | 具有竞争力 |
| 14 | 三相低速BLDC电机 | 自主研发 | 低噪音、低损耗 | 具有竞争力 |
| 15 | 高转矩密度的BLDC电机 | 自主研发 | 高转矩密度 | 具有竞争力 |
| 16 | 角度位置传感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精度、低成本 | 具有竞争力 |
| 17 | 旋变解码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可靠性、高精度 | 具有竞争力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不适用 |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4年 | 高集成无传感器无刷直流电机驱动控制芯片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具体内容见下表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51 | 6 | 165 | 74 |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1 | 54 | 53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2 | 12 |
| 其他 | 13 | 19 | 122 | 115 |
| 合计 | 65 | 26 | 353 | 254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0,709,678.46 | 40,194,308.49 | 75.92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合计 | 70,709,678.46 | 40,194,308.49 | 75.92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85 | 14.24 | 增加4.61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期研发费用为7,070.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51.54万元,增长75.92%,系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所致:
1、公司持续关注研发团队建设,研发人员增加、薪资增长,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664.08万元;
2、2024年11月实施新一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066.21万元;
3、本期研发投入的测试费等较上年同期增加67.30万元;
4、持续增加研发场所、仪器设备、软件等投入,本期房租物业费、折旧摊销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98.70万元。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高性能伺服运动控制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30,000,000.00 | 8,139,750.87 | 30,926,541.15 | 研发阶段 | 采用RISC-V和ME双核架构,集成自适应控制算法、在线参数识别算法、优化伺服控制系统算法,大幅提高电机控制系统鲁棒性、可靠性、实用性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高端的机器人、直线电机等伺服控制领域、汽车电子等领域,可实现高性能、高集成度的伺服驱动 |
| 2 | 集成功率MOS与LIN接口的车用智能三相电机主控芯片研发 | 45,000,000.00 | 2,805,344.17 | 37,761,043.68 | 研发阶段 | 高度集成MCU、电源、功率MOSFET、LIN收发器、LIN自动寻址等电机驱动相关电路,芯片高度集成,系统板外围器件少,占用系统板面积小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等领域,可实现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的三相电机驱动 |
| 3 | 高精度高安全等级电机传感器及关键技术研发 | 39,000,000.00 | 9,548,857.91 | 29,204,318.00 | 研发阶段 | 位置信号采用硬件进行调制、解调,数字自适应波,自适应动态校正位置信号失真,实现高可靠性实时位置输出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汽车、机器人等领域 |
| 4 | 车规级三相驱动芯片 | 27,000,000.00 | 7,088,722.17 | 14,456,010.96 | 研发阶段 | 集成电源、预驱动控制、LIN收发器,内置各种保护机制保护系统安全,提升系统板可靠性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汽车等领域 |
| 5 | 车规级大功率电机控制芯片的研发 | 90,000,000.00 | 1,378,931.22 | 2,319,621.41 | 研发阶段 | 实现位置控制,故障诊断功能、实现高灵敏度的电机堵转检测与保护、PCBA需满足小体积的空间需求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汽车等领域 |
| 6 | 国产晶圆双核智能电机驱动主控芯片研发 | 48,000,000.00 | 7,390,122.43 | 16,282,958.39 | 研发阶段 | 实现一种小型专用的支持有感/无感方波、开窗正弦电机驱动控制芯片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散热风扇及工业等领域 |
| 7 | 集成三相栅极驱 | 37,500,000.00 | 8,608,826.53 | 16,504,196.80 | 研发阶段 | 通过特殊设计,实现高性能的超 | 国内领 | 主要应用于IPM以及 |
| 动器的研究与应用项目 | 高压栅极驱动芯片 | 先 | 工业领域 | |||||
| 8 | 单相无感控制算法和全内置芯片研发 | 30,000,000.00 | 7,291,110.96 | 11,071,016.72 | 研发阶段 | 集成单相无感控制算法模块,内置HALL传感器与功率MOS管,领先的算法控制超静音运行,自动调节提前角,满足大电流与车规级应用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光伏、笔电、汽车等领域 |
| 9 | 伺服系统控制算法研发与应用 | 50,000,000.00 | 1,019,743.23 | 1,019,743.23 | 研发阶段 | 采用RISC-V和ME双核架构,集成自适应控制算法与伺服系统算法,实现伺服与车用场景(产品符合AECQ100与ISO26262ASIL-B标准。)下电机的稳定控制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商用车主驱,车载BLDC小电机相关应用 |
| 10 | 芯片式电流传感器 | 43,500,000.00 | 1,097,583.00 | 1,097,583.00 | 研发阶段 | 基于平面Hall技术,集成高精度前端和温度补偿算法,通过领先的自研信号处理电路,并对封装及封装方式进行优化,实现小型化、高电流分辨率、高电流范围、高带宽的电流检测芯片 | 国内领先 | 主要用于电摩、光伏逆变、充电桩、OBC等领域 |
| 11 | 电动工具的三相桥栅极驱动IC | 6,500,000.00 | 1,682,232.37 | 2,155,432.97 | 研发阶段 | 满足电动工具市场对于电机驱动芯片的降本需求,提高公司产片竞争力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电动工具,吸尘器 |
| 12 | 48V车规级三相驱动芯片 | 8,000,000.00 | 1,562,868.49 | 1,976,239.54 | 研发阶段 | 完成48V车规驱动设计,弥补国内48V车规驱动的空白,为后续48V系统发展做准备 | 国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48V电压域控制系统,油泵、水泵、电子扇等 |
| 13 | 汽车空调出风口的控制算法与应用 | 6,050,000.00 | 2,076,800.41 | 2,076,800.41 | 研发阶段 | 全集成芯片FOC控制方案,PCB体积小,噪音低,位置精度高,扭矩大,稳定可靠的各项保护策略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空调出风口 |
| 14 | 汽车电子风扇免调试算法研究与应用 | 6,900,000.00 | 1,684,987.22 | 1,684,987.22 | 研发阶段 | 实现启动前电机参数的自适应识别与启动参数的动态调整,在各个工况下能有效启动、适应性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风扇 |
| 较强的免调试启动算法 | ||||||||
| 15 | 基于冰箱压缩机的无电解电容研究与应用 | 3,450,000.00 | 1,408,583.82 | 1,408,583.82 | 研发阶段 | 控制器体积和成本的显著减小,比电解电容寿命更长,控制器的功率因数提高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冰箱压缩机 |
| 16 | 基于波轮洗衣机的无电解电容研究与应用 | 8,450,000.00 | 3,662,415.16 | 3,662,415.16 | 研发阶段 | 提高系统能效、减少能耗、提高功率因数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洗衣机领域 |
| 17 | 基于无传感器高频注入油泵研究与应用 | 13,450,000.00 | 4,262,798.50 | 4,262,798.50 | 研发阶段 | 提升无感低速大力矩,减少车规传感器成本,实现油泵全温度下稳定运行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油泵领域 |
| 合计 | / | 492,800,000.00 | 70,709,678.46 | 177,870,290.96 | / | / | / | /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6 | 170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2.32 | 72.96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559.68 | 2,895.60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07 | 16.74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研究生 | 2 | 1.02 |
| 硕士研究生 | 80 | 40.82 |
| 本科 | 103 | 52.55 |
| 专科 | 6 | 3.06 |
| 高中及以下 | 5 | 2.55 |
| 合计 | 196 | 1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2 | 62.25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3 | 32.14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 | 4.08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0.51 |
| 60岁及以上 | 2 | 1.02 |
| 合计 | 196 | 100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风险由于公司采用专用芯片设计路线,市场上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成熟可靠的IP内核与软件库可以直接授权使用,需要研发团队长时间的自主研发与经验积累,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基础研发难度较大,研发周期较长,开发成本较高。芯片设计研发能力建立在不同应用场景电机智能控制需求、对应电机控制算法、电机技术等三者结合的深度理解,需要芯片设计、算法架构、电机技术三方面研发力量深度融合,对复合型研发人才以及三方面技术力量协调融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若公司无法对研发团队、研发人员、研发力量进行有效整合管理,导致无法顺应市场需求及时推出新的芯片产品,将对公司持续创新研发、产品迭代更新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探索和积累,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专利作为研发成果的重要保护形式之一,帮助企业构建自身技术壁垒并对公司产品开发具有重要作用。若竞争对手或第三方采取恶意诉讼策略,阻滞公司市场拓展,或通过窃取公司知识产权非法获利,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为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经营模式也需向供应商提供核心技术资料等,不排除公司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4、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的风险集成电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需要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因此公司对相关优秀人才的需求将愈加迫切。同时,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的相关人才存在一定的流失风险。如果发生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者因规模扩张导致人才不足的情形,很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电机控制专用芯片技术路线风险公司竞争对手大多为境外知名芯片厂商;竞争对手大多采用通用MCU芯片的技术路线,一般采用ARM公司授权的Cortex-M系列内核;公司则坚持专用化芯片研发路线,形成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内核ME。公司与竞争对手共同受益于下游行业旺盛需求所带来的商机。若竞争对手利用其雄厚技术及资金实力、丰富客户渠道、完善供应链等优势,亦加大专用化芯片研发力度,公司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萎缩等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供应商集中风险公司产品的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均由境内外行业领先的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公司与这些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由于行业特性,各环节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若主要采购地区集成电路领域的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封测供应商的供货因各种原因出现中断或减少,或上述供应商大幅提高供货价格,或生产管理水平欠佳等原因影响公司的产品生产,将会对公司的产品出货、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原材料供应及外协加工的风险。
2、经营模式风险公司采用Fabless运营模式,即主要从事芯片的设计及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鉴于公司未自建生产线,相关产品全部通过委外厂商加工完成,在产能上不具备自主调整的能力。若集成电路行业制造环节的产能与需求关系发生波动将导致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或受到贸易摩擦加剧等政策性影响导致上游供应商缩减甚至停止供货,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将受到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业绩。
3、持续资金投入风险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科技、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资金投入高、研发风险大的特点。公司为保持竞争力,需要在研发、制造等各个环节上持续不断进行资金投入。随着新产品制造工艺标准提高,公司流片费用将上涨;晶圆及封装测试作为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持续性采购投入亦会对公司现金流提出较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资金投入,不能进行前瞻性研究及产品迭代升级,则难以确保公司技术的先进性、工艺的国际性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产品质量的风险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多个领域。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行业需要不断注入技术力量,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行业进入壁垒也相对较高,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随着行业内对芯片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若在上述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导致客户流失、品牌美誉度下降,对未来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张,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规范等内部组织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无法满足经营规模扩大的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售价或毛利率波动风险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创新。若公司未能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公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或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等导致公司发生产品售价下降、产品收入结构向低毛利率产品倾斜等不利情形,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若全球芯片行业上游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委外加工的产能紧张,投产周期延长,则公司采购价格存在大幅上涨风险,公司在执行“成本+目标毛利率空间”的定价策略下,采购价格的增长将导致销售价格的上升,若销售价格涨幅不及采购价格涨幅,公司销售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存货余额随之上升。如果公司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就有可能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公司存货存在跌价风险。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作为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推动行业发展,增强行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2、下游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的业务扩张主要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终端产品市场的迅速增长。尽管公司下游应用市场种类繁多,但若未来下游应用领域发展速度放缓,整体市场增长停滞,或者公司无法快速挖掘新产品应用需求,及时推出适用产品以获取新兴市场份额,可能会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随着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造成集成电路材料供应和下游需求受限,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具体可参考第三节“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75,039,807.05 | 282,324,431.52 | 32.84 |
| 营业成本 | 178,466,536.25 | 132,198,817.29 | 35.00 |
| 销售费用 | 17,011,568.16 | 8,315,795.47 | 104.57 |
| 管理费用 | 19,549,086.05 | 11,553,650.28 | 69.20 |
| 财务费用 | 1,264,082.10 | -12,165,977.94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70,709,678.46 | 40,194,308.49 | 75.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04,408.47 | 113,592,946.96 | 7.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69,740.23 | -147,936,942.69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257,045.66 | -74,896,463.9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和深挖智能小家电和白色家电应用领域,同时大力开拓工业和汽车应用市场,促进了公司产品在智能小家电、白色家电、工业、汽车等应用领域的销售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成本同步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持续进行市场营销网络拓展,引起销售人员薪酬、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员工薪酬、股份支付、折旧摊销、房租物业、办公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增加引起的薪酬增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引起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研发固定资产、软件等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以及研发投入的测试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股东股息及港股IPO中介费用增加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30,819,473.87 | 4.77 | 297,355,317.82 | 11.22 | -56.01 | 主要系公司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所致 |
| 应收账款 | 12,543,732.93 | 0.46 | 5,637,955.29 | 0.21 | 122.49 | 主要系本期 |
| 销售规模扩大,销售额增长所致 | ||||||
| 预付款项 | 12,569,412.77 | 0.46 | 7,019,807.49 | 0.26 | 79.06 | 主要系预期未来销售增加,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14,568,787.68 | 18.77 | 182,526,245.81 | 6.89 | 181.91 | 主要系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将在一年内到期所致 |
| 其他债权投资 | 546,726,759.70 | 19.94 | 794,343,930.91 | 29.98 | -31.17 | 主要系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将在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797,648.13 | 0.39 | - | - | 不适用 | 系新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307,209.73 | 0.30 | - | - | 不适用 | 系本期新增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所致 |
| 在建工程 | 7,228,627.50 | 0.26 | 3,205,848.29 | 0.12 | 125.48 | 主要系联合建楼按工程进度确认在建工程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99,055.19 | 0.05 | 838,582.10 | 0.03 | 78.76 | 主要系新增办公场地装修费用支出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866,700.75 | 0.98 | 15,603,354.81 | 0.59 | 72.19 | 主要系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504,136.33 | 0.38 | 5,714,581.86 | 0.22 | 83.81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和联建大楼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21,986,219.75 | 0.80 | 67,500.00 | 0.00 | 32,472.18 | 主要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20,334,163.09 | 0.74 | 7,257,315.38 | 0.27 | 180.19 | 主要系销售 |
| 增长,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及委外加工款增加所致 | ||||||
| 合同负债 | 1,722,226.47 | 0.06 | 1,275,083.87 | 0.05 | 35.07 | 主要系款到发货销售订单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25,770.58 | 0.25 | 37,482,586.55 | 1.41 | -81.79 | 主要系上期末计提的奖金在本期支付所致 |
| 应交税费 | 8,492,357.90 | 0.31 | 4,706,130.73 | 0.18 | 80.45 | 主要系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免税期过渡到优惠税率征税期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3,834.53 | 0.01 | 136,376.73 | 0.01 | 64.13 | 主要系款到发货销售订单预收货款增加对应待转销项税同步增加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836,412.44 | 0.03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分期付款购入EDA软件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22,857,769.0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8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万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 1,920.00 | / | /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应收利息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1,801,274,505.21 | 3,570,561.68 | 13,865,370.66 | -210,396.79 | 1,420,915,272.45 | 1,255,571,870.79 | -8,447.22 | 1,983,834,995.20 |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824,396,026.78 | 3,663,351.95 | 1,341,955,272.45 | 1,255,571,870.79 | -8,447.22 | 914,434,333.17 | |||
| 其他债权 | 976,162,212.12 | 13,865,370.66 | 70,560,000.00 | 1,060,587,582.78 |
| 投资(含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可转让大额存单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16,266.31 | -210,396.79 | 505,869.52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2,790.27 | 8,400,000.00 | 8,307,209.73 | ||||||
| 合计 | 1,801,274,505.21 | 3,570,561.68 | 13,865,370.66 | -210,396.79 | 1,420,915,272.45 | 1,255,571,870.79 | -8,447.22 | 1,983,834,995.2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2025年4月2日 | 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创新 | 2,800.00 | 840.00 | 840.00 | 有限合伙人 | 9.06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是 | 中国境内的(包括位于中国境外,但其主要经营地在中国境内或投资完成后将转移至中国境 | -8.35 | -8.35 |
| 限合伙) | 应用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 | 内的)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包括软件及服务业务)业务的相关未上市企业的投资 | |||||||||||
| 合计 | / | / | 2,800.00 | 840.00 | 840.00 | / | / | / | / | / | / | -8.35 | -8.35 |
其他说明报告期末出资比例为公司认缴出资比例。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港币4,141.1682万元 | 2,292.03 | 1,347.65 | 3,428.72 | -25.32 | -20.96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人民币17,000万元 | 28,850.43 | 23,926.64 | 6,500.51 | 1,867.95 | 1,882.84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人民币2,500万元 | 3,543.22 | 3,487.11 | 1,968.81 | -330.85 | -193.62 |
| FORTIORINTERNATIONAL | 子公司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新加坡元70万元 | 360.15 | 360.15 | 11.10 | 9.21 |
| PTE.LTD. | ||||||||
| 峰岧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人民币9,550万元 | 9,829.59 | 9,331.97 | 62.09 | -125.46 | -94.10 |
| フオ一ティオテック株式会社 | 子公司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日元2,000万元 | 98.87 | 98.87 | 0.96 | 0.9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A公司 | 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陈井阳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 林明耀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 王林 | 董事 | 离任 |
| 王建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鉴于王林先生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陈井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鉴于王建新先生辞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林明耀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4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3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BILEI(毕磊)、BICHAO(毕超)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5、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高帅、芯运科技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司/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本公司/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峰岹香港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 | 谢正开、黄晓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 2022 | 是 | 自公司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 份限售 | 英、刘海梅 |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监事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年4月20日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用 | |||
| 股份限售 | 林晶晶、黄丹红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SOHCHENGSU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诺规定的相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应期限内 | |||||||
| 其他 | BILEI(毕磊)、BICHAO(毕超) | 1、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本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高帅、芯运科技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公司承担相应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
| 其他 | 上海华芯、芯齐投资 |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企业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彭瑞涛、ZHANGQUN、深圳微禾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统生投资、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企泽有限公司、姚建华、朱崇恽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峰岹香港、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已向发行人准确、全面地披露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行人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1、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当前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主营业务的情况;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3、未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如果未来有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本人将优先介绍给公司。4、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5、上述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当日失效。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及其控制的企业芯运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股份股东峰岹香港、上海华芯、芯齐投资、彭瑞涛、ZHANGQUN、深圳微禾、姚建华、朱崇恽、 | (一)公司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二)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相关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四)本承诺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承诺人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博睿财智、企泽有限、统生投资,发行人董事BILEI(毕磊)、BICHAO(毕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发行人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1、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者道歉,如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则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本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公司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BILEI(毕磊)、BICHAO(毕超)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其他 | 黄丹红、林晶晶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司股份。 |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香港、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从开始实施至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一)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公司将努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形式、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 ||||||||
| 其他 | 峰岹香港、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BILEI(毕磊)、BICHAO(毕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 2022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 红 | 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该满足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年4月20日 | 用 |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2、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回购价格。市场价格为实施回购程序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停牌,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及时、充分披露其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2、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分红,且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BILEI(毕磊)、BICHAO(毕超)、董事王林、王建新、沈建新,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高帅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独立董事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高帅、芯运科技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司/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本公司/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
| 股份限售 | 峰岹香港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谢正开、黄晓英、刘海梅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诺规定的相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则对监事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应期限内 | |||||||
| 股份限售 | 林晶晶、黄丹红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SOHCHENGSU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BILEI(毕磊)、BICHAO(毕超) | 1、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 | 2022年4月20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本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日 | |||||||
| 其他 | 高帅、芯运科技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公司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华芯、芯齐投资 |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企业减持公司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企业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
| 其他 | 彭瑞涛、ZHANGQUN、深圳微禾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统生投资、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企泽有限公司、姚建华、朱崇恽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峰岹香港、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已向发行人准确、全面地披露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行人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1、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当前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主营业务的情况;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3、未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如果未来有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本人将优先介绍给公司。4、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5、上述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当日失效。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及其控制的企业芯运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股份股东峰岹香港、上海华芯、芯齐投资、彭瑞涛、ZHANGQUN、深圳微禾、姚建华、朱崇恽、博睿财智、企泽有限、统生投资,发行人董事BILEI(毕磊)、BICHAO(毕 | (一)公司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二)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相关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四)本承诺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承诺人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发行人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1、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二)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1、本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本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公司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BILEI(毕磊)、BICHAO(毕超)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其他 | 黄丹红、林晶晶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4月20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香港、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从开始实施至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一)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公司将努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形式、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 ||||||||
| 其他 | 峰岹香港、BILEI(毕磊)、BI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BILEI(毕磊)、BICHAO(毕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该满足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 2022年4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2、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回购价格。市场价格为实施回购程序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停牌,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及时、充分披露其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月20日 |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2、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分红,且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BILEI(毕磊)、BICHAO(毕超)、董事王林、王建新、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沈建新,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
| 其他 | 高帅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 | 2022年4月20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日 | ||||||
| 其他 | 独立董事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芯”),占华科致芯总认缴出资额的9.06%。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截至2025年5月23日,华科致芯基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4/15 | 1,893,449,700.00 | 1,728,461,819.89 | 555,440,000.00 | 1,173,021,819.89 | 1,018,995,576.72 | 710,020,767.98 | 58.95 | 60.53 | 17,497,002.91 | 1.01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893,449,700.00 | 1,728,461,819.89 | 555,440,000.00 | 1,173,021,819.89 | 1,018,995,576.72 | 710,020,767.98 | / | / | 17,497,002.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45,110,000.00 | 9,790,506.97 | 125,865,014.62 | 36.47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00,330,000.00 | 7,706,495.94 | 73,109,794.12 | 72.87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10,000,000.00 | - | 110,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1,035,000,000.00 | - | 690,000,000.00 | 66.67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其他 | 否 | 否 | 20,020,767.98 | - | 20,020,767.98 | 1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剩余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118,001,051.91 | -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合计 | / | / | / | / | 1,728,461,819.89 | 17,497,002.91 | 1,018,995,576.72 | 58.95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035,000,000.00 | 690,000,000.00 | 66.67 | |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其他 | 20,020,767.98 | 20,020,767.98 | 100 | |
| 剩余超募资金 | 其他 | 118,001,051.91 | - | / | |
| 合计 | / | 1,173,021,819.89 | 710,020,767.98 | 60.53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1%。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笔款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支付。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4月24日 | 130,000.00 | 2024年4月24日 | 2025年3月28日 | - | 否 |
| 2025年3月28日 | 90,000.00 | 2025年3月28日 | 2026年3月27日 | 78,7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78,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方 | 类型 | 金额 | 起止时间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年率) | 是否到期 | 期限(天)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000.00 | 2025/03/07-2025/09/03 | 保本浮动收益 | 0.85%或2.36% | 否 | 180天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2,000,000.00 | 2025/04/07-2025/10/10 | 保本浮动收益 | 0.85%或2.35% | 否 | 186天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78,000,000.00 | 2025/05/12-2025/07/06 | 保本浮动收益 | 0.65%或2.15% | 否 | 55天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5/04/28-2025/07/28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2.30% | 否 | 91天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5/04/10-2026/03/27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2.30% | 否 | 351天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5/04/30-2026/03/26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2.30% | 否 | 330天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5/04/30-2025/10/27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2.30% | 否 | 180天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5/05/13-2025/07/07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2.15% | 否 | 55天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5/05/06-2025/07/07 | 保本浮动收益 | 1.30%或2.40% | 否 | 62天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 | 2025/06/26-2025/07/03 | 保本浮动收益 | 0.95%-1.38% | 否 | 7天滚存 |
| 合计 | 787,000,000.00 |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1、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金额共490.85万元。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18,744,4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股份(H股)
已于2025年7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H股股票简称为“FORTIOR”,股份代号为“1304”,发行价格每股120.5港元。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同意由H股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5年7月24日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按发售价每股120.5港元发行2,811,600股H股股份。前述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由18,744,400股增加至21,556,000股。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5年8月3日(星期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在稳定价格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并无在市场上买卖任何H股以稳定价格。
综上,报告期后至本次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92,363,380股变动为113,919,380股,对报告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未产生影响。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1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0 | 35,154,431 | 38.06 | 35,154,431 | 35,154,431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2,176 | 11,180,273 | 12.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98,690 | 3,308,990 | 3.58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9,800 | 2,404,966 | 2.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73,000 | 2,395,080 | 2.59 | 0 | 0 | 质押 | 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2,047 | 1,446,576 | 1.5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 1,350,716 | 1.46 | 1,350,716 | 1,350,71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 1,292,262 | 1.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7,807 | 1,093,135 | 1.1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0,000 | 980,000 | 1.0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80,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80,273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308,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8,990 | |||||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404,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4,966 | |||||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2,395,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5,08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46,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6,576 | |||||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92,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2,262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93,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3,135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00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816,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6,54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鑫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5.2500%的股东、董事BILEI和持股30.5500%的股东、董事BICHAO为兄弟关系,BILEI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股东、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2、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彭瑞涛和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8125%的股东ZHANGQUN为夫妻关系。公司未知以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35,154,431 | 2025年10月20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承诺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 |
| 2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350,716 | 2025年10月20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承诺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5.2500%的股东、董事BILEI和持股30.5500%的股东、董事BICHAO为兄弟关系,BILEI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股东、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0,819,473.87 | 297,355,317.82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14,434,333.17 | 824,396,026.7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5 | 12,543,732.93 | 5,637,955.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12,569,412.77 | 7,019,807.49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246,074.26 | 3,038,797.3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167,368,085.63 | 160,483,019.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514,568,787.68 | 182,526,245.81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2,623,690.00 | 155,723,905.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37,173,590.31 | 1,636,181,075.40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546,726,759.70 | 794,343,930.91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797,648.13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505,869.52 | 716,266.3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8,307,209.73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48,077,661.19 | 146,797,459.52 |
| 在建工程 | 七、22 | 7,228,627.50 | 3,205,848.2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3,908,739.90 | 16,149,582.4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0,504,532.05 | 29,700,150.2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499,055.19 | 838,582.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6,866,700.75 | 15,603,354.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0,504,136.33 | 5,714,581.8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4,926,939.99 | 1,013,069,756.50 | |
| 资产总计 | 2,742,100,530.30 | 2,649,250,831.9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1,986,219.75 | 67,500.0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0,334,163.09 | 7,257,315.38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722,226.47 | 1,275,083.8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825,770.58 | 37,482,586.55 |
| 应交税费 | 七、40 | 8,492,357.90 | 4,706,130.73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320,062.34 | 22,487,716.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400,593.89 | 5,540,512.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23,834.53 | 136,376.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88,305,228.55 | 78,953,221.75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187,883.03 | 12,433,599.98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36,412.44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285,103.44 | 4,928,202.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309,398.91 | 17,361,802.76 | |
| 负债合计 | 103,614,627.46 | 96,315,024.5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2,363,380.00 | 92,363,3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928,910,334.05 | 1,887,810,200.70 |
| 减:库存股 | 七、56 | 20,020,767.98 | 20,020,767.98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939,980.79 | -771,166.15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5,861,448.21 | 55,861,448.2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82,311,489.35 | 537,692,712.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38,485,902.84 | 2,552,935,807.39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38,485,902.84 | 2,552,935,807.39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42,100,530.30 | 2,649,250,831.90 | |
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1,220,295.65 | 255,905,568.4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7,225,741.92 | 770,289,839.34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1,600,705.41 | 5,894,296.1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15,411,982.12 | 19,792,362.15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673,741.80 | 1,764,790.8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52,190,557.80 | 131,226,831.4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14,568,787.68 | 182,526,245.81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7,764,120.69 | 141,497,538.8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91,655,933.07 | 1,508,897,473.01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546,726,759.70 | 794,343,930.91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54,617,745.32 | 236,746,898.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5,869.52 | 716,266.31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307,209.73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6,195,056.42 | 13,512,022.43 | |
| 在建工程 | 7,228,627.50 | 3,205,848.29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3,130,026.06 | 15,179,779.58 | |
| 无形资产 | 29,340,036.64 | 27,662,283.39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95,766.64 | 493,795.8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51,676.40 | 6,836,301.9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192,179.91 | 5,460,311.3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2,290,953.84 | 1,104,157,438.19 | |
| 资产总计 | 2,693,946,886.91 | 2,613,054,911.2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1,986,219.75 | 67,500.00 | |
| 应付账款 | 13,034,268.59 | 6,341,394.72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931,274.08 | 997,544.13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92,584.74 | 27,341,238.08 | |
| 应交税费 | 7,695,866.98 | 3,117,688.53 | |
| 其他应付款 | 22,402,046.17 | 22,000,978.7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52,424.97 | 3,471,787.45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1,010.72 | 100,296.57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6,315,696.00 | 63,438,428.23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9,887,252.04 | 11,970,382.51 | |
| 长期应付款 | 836,412.44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4,285,103.44 | 4,928,202.78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008,767.92 | 16,898,585.29 | |
| 负债合计 | 91,324,463.92 | 80,337,013.5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2,363,380.00 | 92,363,38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925,804,164.44 | 1,886,094,636.46 | |
| 减:库存股 | 20,020,767.98 | 20,020,767.98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54,717.43 | -165,360.32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50,329,976.56 | 50,329,976.56 | |
| 未分配利润 | 554,500,387.40 | 524,116,032.9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02,622,422.99 | 2,532,717,897.68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93,946,886.91 | 2,613,054,911.20 | |
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375,039,807.05 | 282,324,431.52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75,039,807.05 | 282,324,431.52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9,251,334.92 | 181,637,601.52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8,466,536.25 | 132,198,817.29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50,383.90 | 1,541,007.93 |
| 销售费用 | 七、63 | 17,011,568.16 | 8,315,795.47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549,086.05 | 11,553,650.28 |
| 研发费用 | 七、65 | 70,709,678.46 | 40,194,308.49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64,082.10 | -12,165,977.94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980,777.06 | 13,502,844.70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516,473.14 | 9,722,919.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094,439.89 | 13,912,469.6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51.8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570,561.68 | 1,181,700.7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4,534.39 | -88,028.0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981,550.95 | -1,731,930.4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1,783,861.50 | 123,683,961.22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9,097.31 | 416,765.6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51.67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801,607.14 | 124,100,726.82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289,934.00 | 2,080,000.5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511,673.14 | 122,020,726.25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511,673.14 | 122,020,726.25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511,673.14 | 122,020,726.2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8,814.64 | 99,581.04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8,814.64 | 99,581.04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9,357.11 | -25,044.00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9,357.11 | -25,044.00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542.47 | 124,625.04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542.47 | 124,625.04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6,342,858.50 | 122,120,307.29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6,342,858.50 | 122,120,307.29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6 | 1.32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3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00,988,408.93 | 225,855,037.60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42,679,360.98 | 105,217,019.71 |
| 税金及附加 | 1,402,600.65 | 1,255,200.73 | |
| 销售费用 | 9,079,286.30 | 4,478,459.80 | |
| 管理费用 | 17,767,403.31 | 11,121,914.50 | |
| 研发费用 | 54,368,992.49 | 30,967,905.78 | |
| 财务费用 | 1,314,641.54 | -12,035,901.14 |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825,522.08 | 13,084,160.46 | |
| 加:其他收益 | 10,771,273.82 | 9,688,866.52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2,279,125.71 | 13,711,197.7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51.8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61,970.43 | 997,548.25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5,529.78 | -73,978.10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42,157.82 | -1,255,747.20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9,060,806.02 | 107,918,325.40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283.47 | 416,765.6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9,079,089.49 | 108,335,091.0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6,801,838.65 | -331,571.62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277,250.84 | 108,666,662.62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277,250.84 | 108,666,662.62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9,357.11 | -25,044.00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9,357.11 | -25,044.00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9,357.11 | -25,044.00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2,087,893.73 | 108,641,618.6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3,784,504.16 | 321,800,624.57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48,573.37 | 5,089,890.44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469,011.88 | 9,681,797.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7,902,089.41 | 336,572,312.3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9,223,803.58 | 122,847,240.52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289,707.29 | 63,931,856.74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789,857.58 | 13,539,187.0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七、78 | 13,694,312.49 | 22,661,081.04 |
| 现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997,680.94 | 222,979,365.3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04,408.47 | 113,592,946.9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21,646,612.60 | 2,097,233,726.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222,269.88 | 13,912,469.6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4,016.67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4,297,137.2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6,932,899.15 | 2,275,443,332.9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046,020.73 | 103,378,415.77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13,956,618.65 | 1,929,640,026.3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0,361,833.5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2,002,639.38 | 2,423,380,275.6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069,740.23 | -147,936,942.6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892,896.40 | 56,272,731.8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364,149.26 | 18,623,732.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257,045.66 | 74,896,463.9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257,045.66 | -74,896,463.94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3,466.53 | 20,535.06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6,535,843.95 | -109,219,924.6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7,355,317.82 | 608,695,566.9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0,819,473.87 | 499,475,642.29 |
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0,345,876.54 | 262,607,537.50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752,487.53 | 4,664,738.4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47,671.57 | 9,397,834.7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1,246,035.64 | 276,670,110.70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9,007,095.34 | 117,211,379.51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1,192,913.89 | 50,709,243.76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161,519.89 | 10,469,090.8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53,740.73 | 20,207,837.2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115,269.85 | 198,597,551.3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30,765.79 | 78,072,559.3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07,013,377.60 | 1,947,233,726.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472,578.49 | 13,711,197.7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115,529.54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1,485,956.09 | 2,110,060,453.25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34,414.78 | 6,550,769.0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64,142,639.65 | 1,894,640,026.3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1,889,353.5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1,177,054.43 | 2,273,080,148.92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691,098.34 | -163,019,695.67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892,896.40 | 56,272,731.8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09,338.40 | 16,244,569.9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102,234.80 | 72,517,301.78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02,234.80 | -72,517,301.78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705.46 | 39,351.5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4,685,272.81 | -157,425,086.56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5,905,568.46 | 580,058,437.0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220,295.65 | 422,633,350.49 |
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87,810,200.70 | 20,020,767.98 | -771,166.15 | 55,861,448.21 | 537,692,712.61 | 2,552,935,807.39 | 2,552,935,807.3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363,380.00 | 1,887,810,200.70 | 20,020,767.98 | -771,166.15 | 55,861,448.21 | 537,692,712.61 | 2,552,935,807.39 | 2,552,935,807.3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00,133.35 | -168,814.64 | 44,618,776.74 | 85,550,095.45 | 85,550,095.45 | ||||||||||
| (一) | -168,814.64 | 116,511,673.14 | 116,342,858.50 | 116,342,858.50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100,133.35 | 41,100,133.35 | 41,100,133.3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1,100,133.35 | 41,100,133.35 | 41,100,133.35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71,892,896.40 | -71,892,896.40 | -71,892,896.4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71,892,896.40 | -71,892,896.40 | -71,892,896.40 |
| 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 |
| 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928,910,334.05 | 20,020,767.98 | -939,980.79 | 55,861,448.21 | 582,311,489.35 | 2,638,485,902.84 | 2,638,485,902.84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72,119,887.24 | -829,513.78 | 53,698,537.21 | 373,766,042.64 | 2,391,118,333.31 | 2,391,118,333.3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363,380.00 | 1,872,119,887.24 | -829,513.78 | 53,698,537.21 | 373,766,042.64 | 2,391,118,333.31 | 2,391,118,333.3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2,580,530.51 | 13,799,060.15 | 99,581.04 | 65,747,994.45 | 54,629,045.85 | 54,629,045.85 | |||||||||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581.04 | 122,020,726.25 | 122,120,307.29 | 122,120,307.2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80,530.51 | 13,799,060.15 | -11,218,529.64 | -11,218,529.6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80,530.51 | 2,580,530.51 | 2,580,530.51 | |||||||
| 4.其他 | 13,799,060.15 | -13,799,060.15 | -13,799,060.15 | |||||||
| (三)利润分配 | -56,272,731.80 | -56,272,731.80 | -56,272,731.8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 |
| 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6,272,731.80 | -56,272,731.80 | -56,272,731.8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74,700,417.75 | 13,799,060.15 | -729,932.74 | 53,698,537.21 | 439,514,037.09 | 2,445,747,379.16 | 2,445,747,379.16 |
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86,094,636.46 | 20,020,767.98 | -165,360.32 | 50,329,976.56 | 524,116,032.96 | 2,532,717,897.6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363,380.00 | 1,886,094,636.46 | 20,020,767.98 | -165,360.32 | 50,329,976.56 | 524,116,032.96 | 2,532,717,897.68 | ||||
| 三、本期增减变 | 39,709,527.98 | -189,357.11 | 30,384,354.44 | 69,904,525.31 | |||||||
|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9,357.11 | 102,277,250.84 | 102,087,893.7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709,527.98 | 39,709,527.98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9,709,527.98 | 39,709,527.98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71,892,896.40 | -71,892,896.4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1,892,896.40 | -71,892,896.4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925,804,164.44 | 20,020,767.98 | -354,717.43 | 50,329,976.56 | 554,500,387.40 | 2,602,622,422.99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71,489,426.46 | 50,329,976.56 | 367,995,479.43 | 2,382,178,262.4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363,380.00 | 1,871,489,426.46 | 50,329,976.56 | 367,995,479.43 | 2,382,178,262.4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25,881.92 | 13,799,060.15 | -25,044.00 | 52,393,930.82 | 41,195,708.5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044.00 | 108,666,662.62 | 108,641,618.6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25,881.92 | 13,799,060.15 | -11,173,178.23 | ||||||||
| 1.所有者投入的 | |||||||||||
| 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25,881.92 | 2,625,881.92 | |||||||
| 4.其他 | 13,799,060.15 | -13,799,060.15 | |||||||
| (三)利润分配 | -56,272,731.80 | -56,272,731.8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6,272,731.80 | -56,272,731.8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74,115,308.38 | 13,799,060.15 | -25,044.00 | 50,329,976.56 | 420,389,410.25 | 2,423,373,971.04 |
公司负责人:BI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梅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峰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0年5月21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BILEI,注册资本为92,363,380.00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根据2022年3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57号文《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9.085万股,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股份总数9,236.338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BILEI、BICHAO和高帅。本公司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确认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 公司将单项其他债权投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确认为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确认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确认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确认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预算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工程项目确认为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确认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公司将单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超过资产总额0.5%确认为重要的联营企业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未经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或出票人历史上发生过票据违约,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结合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除资不抵债、严重亏损以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账龄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A、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3 |
| 1-2年 | 10 |
| 2-3年 | 30 |
| 3-4年 | 50 |
| 4-5年 | 100 |
| 5年以上 | 100 |
应收账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B、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除资不抵债、严重亏损以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应收退税组合 | 应收出口退税款、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押金及保证金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 |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账龄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计提方法: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押金保证金组合、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押金保证金组合、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 |
| 1-2年 | 3 |
| 2-3年 | 10 |
| 3-4年 | 10 |
| 4-5年 | 10 |
| 5年以上 | 10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领用和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如下: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独立的主营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公司在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并在附注披露终止经营的影响。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7、(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0 | 5.00 | 3.17 |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00 | 9.50-19.00 |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 | 5.00 | 31.67 |
| 办公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00 | 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 项目 | 使用寿命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特许使用权 | 3年、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软件 | 3年、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土地使用权 | 出让年限 | 合同约定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成本、研发设备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节“五、23.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对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发出报关,于办妥出口报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政府文件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
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回购股份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境内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进口采购货物和经营用资产的海关完税价格;出口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房屋租金收入。 | 13%、9%、6%、0% |
| 消费税 | / | / |
| 营业税 |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7%、16.5%、15%、10%、8.25%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 新加坡商品与服务税(GST) | 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收入 | 9%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3元/平方米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 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8.25%,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16.5%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0%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20% |
| 峰岧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25% |
| フオ一ティオテック株式会社 | 15% |
| FORTIORINTERNATIONALPTE.LTD. | 17%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22442001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2022年起至2024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处于复审阶段。
(2)峰岧上海于2024年12月04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24310018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峰岧上海自2024年起至2026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峰岧上海2025年适用10%的优惠税率。
(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的规定,峰岹微电子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采用两级制税率,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8.25%的利得税率,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16.5%的利得税率。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峰岹青岛在2025年作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公司报告期内享受该出口免抵退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和峰岧上海2025年享受该政策优惠。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峰岹青岛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报告期内,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5,915.62 | 9,422.00 |
| 银行存款 | 130,813,544.09 | 297,345,895.82 |
| 其他货币资金 | 14.16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130,819,473.87 | 297,355,317.82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919,609.23 | 17,077,103.33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14,434,333.17 | 824,396,026.78 | / |
| 其中: | |||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914,434,333.17 | 824,396,026.78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914,434,333.17 | 824,396,026.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2,931,683.47 | 5,812,325.04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2,931,683.47 | 5,812,325.04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12,931,683.47 | 5,812,325.0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931,683.47 | 100.00 | 387,950.54 | 3.00 | 12,543,732.93 | 5,812,325.04 | 100.00 | 174,369.75 | 3.00 | 5,637,955.29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2,931,683.47 | 100.00 | 387,950.54 | 3.00 | 12,543,732.93 | 5,812,325.04 | 100.00 | 174,369.75 | 3.00 | 5,637,955.29 |
| 合计 | 12,931,683.47 | 100.00 | 387,950.54 | 3.00 | 12,543,732.93 | 5,812,325.04 | 100.00 | 174,369.75 | 3.00 | 5,637,955.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2,931,683.47 | 387,950.54 | 3.00 |
| 合计 | 12,931,683.47 | 387,950.54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4,369.75 | 213,580.86 | -0.07 | 387,950.54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74,369.75 | 213,580.86 | -0.07 | 387,950.54 | ||
| 合计 | 174,369.75 | 213,580.86 | -0.07 | 387,950.54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085,697.82 | 3,085,697.82 | 23.86 | 92,570.93 | |
| 第二名 | 2,986,603.64 | 2,986,603.64 | 23.10 | 89,598.11 | |
| 第三名 | 1,694,712.50 | 1,694,712.50 | 13.11 | 50,841.38 | |
| 第四名 | 1,266,577.40 | 1,266,577.40 | 9.79 | 37,997.32 | |
| 第五名 | 1,205,910.00 | 1,205,910.00 | 9.33 | 36,177.30 | |
| 合计 | 10,239,501.36 | 10,239,501.36 | 79.19 | 307,185.04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2,230,075.94 | 97.29 | 6,680,418.22 | 95.16 |
| 1至2年 | 183,000.00 | 1.46 | 221,496.00 | 3.16 |
| 2至3年 | 38,496.00 | 0.31 | 12,651.58 | 0.18 |
| 3年以上 | 117,840.83 | 0.94 | 105,241.69 | 1.50 |
| 合计 | 12,569,412.77 | 100.00 | 7,019,807.4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10,857,332.65 | 86.38 |
| 第二名 | 280,760.30 | 2.23 |
| 第三名 | 183,000.00 | 1.46 |
| 第四名 | 145,188.68 | 1.16 |
| 第五名 | 129,608.15 | 1.03 |
| 合计 | 11,595,889.78 | 92.26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246,074.26 | 3,038,797.33 |
| 合计 | 2,246,074.26 | 3,038,797.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017,614.16 | 2,710,609.47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2,017,614.16 | 2,710,609.47 |
| 1至2年 | 73,423.76 | 203,470.81 |
| 2至3年 | 140,537.80 | 21,162.65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97,645.24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56,590.26 | 56,666.88 |
| 合计 | 2,288,165.98 | 3,089,555.0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1,407,499.88 | 1,311,247.38 |
| 员工备用金 | 218,788.68 | 212,011.52 |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661,877.42 | 646,180.95 |
| 往来款 | 920,115.20 | |
| 合计 | 2,288,165.98 | 3,089,555.0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50,757.72 | 50,757.72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
| 本期转回 | 9,046.47 | 9,046.47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380.47 | 380.47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42,091.72 | 42,091.7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押金保证金组合、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押金保证金组合、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 |
| 1-2年 | 3 |
| 2-3年 | 10 |
| 3-4年 | 10 |
| 4-5年 | 10 |
| 5年以上 | 10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757.72 | 9,046.47 | 380.47 | 42,091.72 | ||
| 合计 | 50,757.72 | 9,046.47 | 380.47 | 42,091.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763,195.36 | 33.35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7,631.95 |
| Deel,Inc | 277,528.26 | 12.1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775.28 |
| 毛伦 | 98,788.68 | 4.32 | 员工备用金 | 1年以内 | 987.89 |
| 深圳市创能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94,500.00 | 4.13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9,450.00 |
| 李燕琴 | 50,000.00 | 2.19 | 员工备用金 | 1年以内 | 500.00 |
| 合计 | 1,284,012.30 | 56.12 | / | / | 21,345.1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0,300,006.27 | 1,763,058.50 | 28,536,947.77 | 57,765,936.96 | 1,138,552.48 | 56,627,384.48 |
| 发出商品 | 95,091.13 | 95,091.13 | ||||
| 库存商品 | 70,306,779.51 | 5,536,642.39 | 64,770,137.12 | 50,928,340.69 | 4,468,229.31 | 46,460,111.38 |
| 委托加工物资 | 74,121,672.43 | 60,671.69 | 74,061,000.74 | 57,493,219.95 | 192,787.42 | 57,300,432.53 |
| 合计 | 174,728,458.21 | 7,360,372.58 | 167,368,085.63 | 166,282,588.73 | 5,799,569.21 | 160,483,019.52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138,552.48 | 688,757.15 | 64,251.13 | 1,763,058.50 | ||
| 库存商品 | 4,468,229.31 | 1,424,909.53 | 356,254.84 | 241.61 | 5,536,642.39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92,787.42 | 132,115.73 | 60,671.69 | |||
| 合计 | 5,799,569.21 | 2,113,666.68 | 552,621.70 | 241.61 | 7,360,372.58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对外销售、领用、报废。存货跌价准备说明:
|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销存货趺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领用、出售、报废 |
| 发出商品 | 发出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领用、出售、报废 |
| 库存商品 | 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领用、出售、报废 |
| 委托加工物资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领用、出售、报废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513,860,823.08 | 181,818,281.21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7,964.60 | 707,964.60 |
| 合计 | 514,568,787.68 | 182,526,245.81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1,303,721.45 | 1,476,109.57 | 21,607,776.24 | 20,131,666.67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659,858.83 | 630,191.79 | 10,811,886.23 | 10,181,694.44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664,577.64 | 572,438.37 | 10,816,605.04 | 10,244,166.67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6,869,589.04 | 8,414,383.56 | 108,414,383.56 | 100,000,000.00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772,109.58 | 560,547.94 | 10,933,945.20 | 10,373,397.26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801,369.87 | 383,767.13 | 10,960,753.43 | 10,576,986.3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747,054.80 | 383,767.13 | 10,906,438.36 | 10,522,671.23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1,711,232.90 | 211,711,232.90 | 200,000,000.00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6,259,452.04 | 107,015,342.45 | 100,755,890.41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22,459.67 | 10,682,459.67 | 10,560,000.00 | ||||||
| 合计 | 181,818,281.21 | 30,514,350.10 | 513,860,823.08 | 483,346,472.98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3.10% | 3.10% | 2025/11/23 | 20,000,000.00 | 3.10% | 3.10% | 2025/11/23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15% | 3.15% | 2025/10/26 | 100,000,000.00 | 3.15% | 3.15% | 2025/10/26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0 | 2.90% | 2.90% | 2026/6/21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3/24 | ||||||
| 合计 | 420,000,000.00 | / | / | / | 120,000,000.00 | / | / |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债务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23,150,161.61 | 27,548,884.09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137,073.13 | 121,089.73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
| 港股IPO中介费用 | 30,311,559.30 | 11,560,607.36 |
| 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126,024,895.96 | 116,493,324.18 |
| 合计 | 182,623,690.00 | 155,723,905.36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 可转让大额存单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976,162,212.12 | 13,865,370.66 | 1,060,587,582.78 | 1,016,380,034.62 | |||||
| 小计 | 976,162,212.12 | 13,865,370.66 | 1,060,587,582.78 | 1,016,380,034.62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181,818,281.21 | 7,120,624.08 | 513,860,823.08 | 483,346,472.98 | |||||
| 合计 | 794,343,930.91 | 6,744,746.58 | 546,726,759.70 | 533,033,561.64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3/24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0 | 2.90% | 2.90% | 2026/6/21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00% | 3.00% | 2026/7/28 | 100,000,000.00 | 3.00% | 3.00% | 2026/7/28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3.00% | 3.00% | 2027/5/14 | 100,000,000.00 | 3.00% | 3.00% | 2027/5/14 |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70% | 2.70% | 2027/5/17 | 30,000,000.00 | 2.70% | 2.70% | 2027/5/17 |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75% | 2.75% | 2027/6/4 | 30,000,000.00 | 2.75% | 2.75% | 2027/6/4 |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70,000,000.00 | 2.75% | 2.75% | 2027/7/4 | 70,000,000.00 | 2.75% | 2.75% | 2027/7/4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6/28 | 3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6/28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7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7/4 | 7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7/4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7/3 | 20,000,000.00 | 2.60% | 2.60% | 2027/7/3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15% | 2.15% | 2028/4/15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15% | 2.15% | 2028/5/14 | |||||
| 合计 | 500,000,000.00 | / | / | / | 750,000,000.00 | / | / |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债务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浙江三花精驱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00 | -2,351.87 | 10,797,648.13 | |||||||||
| 小计 | 10,800,000.00 | -2,351.87 | 10,797,648.13 | |||||||||
| 合计 | 10,800,000.00 | -2,351.87 | 10,797,648.13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深圳国创具身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 716,266.31 | 210,396.79 | 505,869.52 | 394,130.48 | 管理层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 ||||||
| 合计 | 716,266.31 | 210,396.79 | 505,869.52 | 394,130.48 |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07,209.73 | |
| 合计 | 8,307,209.73 |
其他说明:
无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48,077,661.19 | 146,797,459.52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48,077,661.19 | 146,797,459.52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家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34,436,442.06 | 9,151,388.28 | 12,957,769.94 | 322,096.32 | 156,867,696.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60,849.57 | -301,747.36 | 5,259,102.21 | ||
| (1)购置 | 3,702,442.49 | 1,557,629.39 | 5,260,071.88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69.67 | -969.67 | |||
| (5)重分类 | 1,858,407.08 | -1,858,407.08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033.21 | 27,033.21 | |||
| (1)处置或报废 | 27,033.21 | 27,033.21 | |||
| 4.期末余额 | 134,436,442.06 | 14,712,237.85 | 12,628,989.37 | 322,096.32 | 162,099,765.6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419,051.32 | 1,707,962.02 | 6,682,959.08 | 260,264.66 | 10,070,237.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8,576.98 | 697,558.86 | 1,146,840.37 | 4,572.66 | 3,977,548.87 |
| (1)计提 | 2,128,576.98 | 697,558.86 | 1,147,343.14 | 4,572.66 | 3,978,051.64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02.77 | -502.7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681.54 | 25,681.54 | |||
| (1)处置或报废 | 25,681.54 | 25,681.54 | |||
| 4.期末余额 | 3,547,628.30 | 2,405,520.88 | 7,804,117.91 | 264,837.32 | 14,022,104.4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888,813.76 | 12,306,716.97 | 4,824,871.46 | 57,259.00 | 148,077,661.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3,017,390.74 | 7,443,426.26 | 6,274,810.86 | 61,831.66 | 146,797,459.5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7,228,627.50 | 3,205,848.29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7,228,627.50 | 3,205,848.29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联建大厦项目 | 7,228,627.50 | 7,228,627.50 | 3,205,848.29 | 3,205,848.29 | ||
| 合计 | 7,228,627.50 | 7,228,627.50 | 3,205,848.29 | 3,205,848.29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联建大厦项目 | 63,784,233.74 | 3,205,848.29 | 4,022,779.21 | 7,228,627.50 | 14.47 | 9.47 | 募集资金 | |||||
| 合计 | 63,784,233.74 | 3,205,848.29 | 4,022,779.21 | 7,228,627.50 | / | / | / | / |
注1: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计算时的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长期资产款3,259,559.02元。注2:预算数及工程投入不包含土地摊销资本化费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3,034,776.11 | 23,034,776.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租赁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租赁到期 | ||
| (2)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3,034,776.11 | 23,034,776.1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6,885,193.67 | 6,885,193.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40,842.54 | 2,240,842.54 |
| (1)计提 | 2,240,842.54 | 2,240,842.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租赁到期 | ||
| (2)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9,126,036.21 | 9,126,036.2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08,739.90 | 13,908,739.9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149,582.44 | 16,149,582.4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特许使用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1,897,919.60 | 12,109,636.63 | 4,972,823.51 | 38,980,379.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36,621.61 | 573,544.00 | 3,210,165.61 | |
| (1)购置 | 2,636,621.61 | 573,544.00 | 3,210,165.61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外币折算差 |
| 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1,897,919.60 | 14,746,258.24 | 5,546,367.51 | 42,190,545.35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251,309.60 | 7,277,133.50 | 751,786.38 | 9,280,229.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392.88 | 1,759,742.69 | 270,648.25 | 2,405,783.82 |
| (1)计提 | 375,392.88 | 1,759,742.69 | 270,648.25 | 2,405,783.82 |
| (2)外币折算差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626,702.48 | 9,036,876.19 | 1,022,434.63 | 11,686,013.3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271,217.12 | 5,709,382.05 | 4,523,932.88 | 30,504,532.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646,610.00 | 4,832,503.13 | 4,221,037.13 | 29,700,150.2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南山区宗地号为T501-0104宗地 | 20,271,217.12 | 根据南山区政府“联合建楼”项目进度暂未办理完成 |
| 合计 | 20,271,217.12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838,582.10 | 999,082.56 | 338,609.47 | 1,499,055.19 | |
| 合计 | 838,582.10 | 999,082.56 | 338,609.47 | 1,499,055.19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7,790,414.83 | 1,120,965.24 | 6,024,696.68 | 891,719.6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236,816.70 | 1,045,410.22 | 6,008,315.18 | 1,227,086.99 |
| 可抵扣亏损 | 42,759,116.12 | 5,618,644.87 | 40,944,675.14 | 4,795,501.92 |
| 租赁负债 | 14,720,638.94 | 1,472,063.88 | 16,238,028.69 | 1,672,833.82 |
| 股权激励 | 179,652,695.20 | 18,899,051.39 | 81,734,641.32 | 8,855,076.04 |
| 公允价值变动 | 486,920.75 | 48,692.08 | 183,733.69 | 18,373.37 |
| 政府补助 | 4,285,103.44 | 428,510.34 | 4,928,202.78 | 492,820.28 |
| 无形资产 | 58,496.12 | 5,849.61 | 73,355.20 | 10,802.90 |
| 合计 | 257,990,202.10 | 28,639,187.63 | 156,135,648.68 | 17,964,214.9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663,351.95 | 375,914.00 | 6,863,797.19 | 691,689.11 |
| 固定资产 | 69,077.63 | 5,698.89 | 69,365.18 | 5,722.61 |
| 使用权资产 | 13,908,740.00 | 1,390,873.99 | 16,149,582.46 | 1,663,448.39 |
| 合计 | 17,641,169.58 | 1,772,486.88 | 23,082,744.83 | 2,360,860.1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72,486.88 | 26,866,700.75 | 2,360,860.11 | 15,603,354.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72,486.88 | 2,360,860.11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设备及软件款 | 6,792,888.59 | 6,792,888.59 | 2,612,918.61 | 2,612,918.61 | ||
|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款 | 3,711,247.74 | 3,711,247.74 | 3,101,663.25 | 3,101,663.25 | ||
| 合计 | 10,504,136.33 | 10,504,136.33 | 5,714,581.86 | 5,714,581.86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986,219.75 | 67,500.00 |
| 合计 | 21,986,219.75 | 67,5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材料款 | 9,770,073.49 | 585,005.00 |
| 应付加工费 | 10,564,089.6 | 6,672,310.38 |
| 合计 | 20,334,163.09 | 7,257,315.3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722,226.47 | 1,275,083.87 |
| 合计 | 1,722,226.47 | 1,275,083.8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37,350,933.90 | 45,482,307.24 | 76,080,842.40 | -12,475.70 | 6,739,923.04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1,652.65 | 5,015,459.13 | 5,061,264.24 | 85,847.54 |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37,482,586.55 | 50,497,766.37 | 81,142,106.64 | -12,475.70 | 6,825,770.58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7,250,533.08 | 41,481,760.23 | 72,053,819.99 | -12,421.81 | 6,666,051.51 |
| 二、职工福利费 | 26,001.16 | 894,746.38 | 920,693.65 | -53.89 | 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48,134.66 | 1,494,305.13 | 1,494,573.26 | 47,866.53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293.86 | 1,292,827.09 | 1,293,294.99 | 46,825.96 | |
| 工伤保险费 | 840.80 | 73,427.66 | 73,227.89 | 1,040.57 | |
| 生育保险费 | 128,050.38 | 128,050.38 | 0.00 | ||
| 四、住房公积金 | 26,265.00 | 1,611,495.50 | 1,611,755.50 | 26,005.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37,350,933.90 | 45,482,307.24 | 76,080,842.40 | -12,475.70 | 6,739,923.0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9,025.20 | 4,769,314.45 | 4,815,093.57 | 83,246.08 |
| 2、失业保险费 | 2,627.45 | 246,144.68 | 246,170.67 | 2,601.4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131,652.65 | 5,015,459.13 | 5,061,264.24 | 85,847.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576,611.44 | 2,998,080.35 |
| 企业所得税 | 5,729,374.57 | 252,744.26 |
| 个人所得税 | 696,024.64 | 744,265.0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8,255.26 | 193,184.38 |
| 教育费附加 | 47,298.35 | 89,942.41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532.23 | 59,961.61 |
| 印花税 | 45,482.58 | 108,444.60 |
| 房产税 | 255,235.58 | 256,964.79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543.25 | 2,543.25 |
| 合计 | 8,492,357.90 | 4,706,130.73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23,320,062.34 | 22,487,716.25 |
| 合计 | 23,320,062.34 | 22,487,716.25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4,336,170.24 | 4,632,432.00 |
| 应付费用款 | 2,842,087.94 | 3,446,939.67 |
| 员工报销款 | 491,494.03 | 431,823.45 |
| 员工个人补贴款 | 230,000.00 | 500,000.00 |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2,188,268.58 | 2,253,847.18 |
| 港股IPO中介费用 | 13,067,797.35 | 10,915,044.94 |
| 其他 | 164,244.20 | 307,629.01 |
| 合计 | 23,320,062.34 | 22,487,716.2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17,417.03 | 1,700,902.51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83,176.86 | 3,639,609.73 |
| 1年内到期的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5,400,593.89 | 5,540,512.24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223,834.53 | 136,376.73 |
| 合计 | 223,834.53 | 136,376.7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负债 | 14,571,059.89 | 16,073,209.7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83,176.86 | 3,639,609.73 |
| 合计 | 10,187,883.03 | 12,433,599.98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836,412.44 | |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836,412.44 |
其他说明:
无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无形资产信用融资款 | 1,653,829.47 | 1,700,902.5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17,417.03 | 1,700,902.51 |
| 合计 | 836,412.44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4,928,202.78 | 643,099.34 | 4,285,103.44 | 详见下表 | |
| 合计 | 4,928,202.78 | 643,099.34 | 4,285,103.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加: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重2022N025高性能伺服运动控制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2,032,233.59 | 428,239.35 | 1,603,994.24 | 与资产相关 | ||||
| 重2022N025高性能伺服运动控制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1,389,388.92 | 1,389,388.92 | 与收益相关 | |||||
| 深圳矢量运动控制智能芯片工程研究中心 | 1,506,580.27 | 214,859.99 | 1,291,720.28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4,928,202.78 | 643,099.34 | / | 4,285,103.44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92,363,380.00 | 92,363,380.00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62,021,926.79 | 1,862,021,926.79 |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788,273.91 | 41,100,133.35 | 66,888,407.26 | |
| 合计 | 1,887,810,200.70 | 41,100,133.35 | 1,928,910,334.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41,100,133.35元,系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根据2022年及202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及其他资本公积34,659,093.63元以及根据期末的股票价格估计未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本公积6,441,039.72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回购股份 | 20,020,767.98 | 20,020,767.98 | ||
| 合计 | 20,020,767.98 | 20,020,767.9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5,360.32 | -210,396.79 | -21,039.68 | -189,357.11 | -354,717.43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5,360.32 | -210,396.79 | -21,039.68 | -189,357.11 | -354,717.43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05,805.83 | 20,542.47 | 20,542.47 | -585,263.36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05,805.83 | 20,542.47 | 20,542.47 | -585,263.36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71,166.15 | -189,854.32 | -21,039.68 | -168,814.64 | -939,980.7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55,861,448.21 | 55,861,448.21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55,861,448.21 | 55,861,448.2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7,692,712.61 | 373,766,042.64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7,692,712.61 | 373,766,042.64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6,511,673.14 | 222,362,312.7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62,911.00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1,892,896.40 | 56,272,731.8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2,311,489.35 | 537,692,712.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74,666,329.86 | 178,288,668.34 | 281,798,297.71 | 132,051,212.44 |
| 其他业务 | 373,477.19 | 177,867.91 | 526,133.81 | 147,604.85 |
| 合计 | 375,039,807.05 | 178,466,536.25 | 282,324,431.52 | 132,198,817.2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电机主控芯片MCU | 228,094,975.22 | 103,184,015.46 |
| 电机驱动芯片HVIC | 43,209,625.70 | 26,727,566.95 |
| 电机主控芯片ASIC | 66,877,607.64 | 27,709,129.51 |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35,281,817.85 | 19,994,896.87 |
| 功率器件MOSFET | 1,202,303.45 | 673,059.55 |
| 其他 | 373,477.19 | 177,867.9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345,721,834.87 | 167,516,045.58 |
| 境外 | 29,317,972.18 | 10,950,490.67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75,039,807.05 | 178,466,536.25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经销 | 363,265,731.92 | 173,037,996.65 |
| 直销 | 11,774,075.13 | 5,428,539.60 |
| 合计 | 375,039,807.05 | 178,466,536.2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6,050.72 | 753,079.64 |
| 教育费附加 | 400,049.54 | 330,870.57 |
| 资源税 | ||
| 房产税 | 508,741.95 | |
| 土地使用税 | 5,086.50 | |
| 车船使用税 | ||
| 印花税 | 193,755.51 | 236,477.3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6,699.68 | 220,580.37 |
| 合计 | 2,250,383.90 | 1,541,007.93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7,330,939.65 | 5,620,889.17 |
| 交通差旅费 | 680,683.17 | 665,204.02 |
| 业务招待费 | 414,550.04 | 308,629.46 |
| 房租物业费 | 220,031.86 | 227,328.85 |
| 办公费 | 185,755.44 | 80,214.48 |
| 折旧摊销费 | 293,186.72 | 14,164.23 |
| 广告费 | 20,878.71 | 99,249.36 |
| 股份支付 | 7,566,477.25 | 989,678.02 |
| 展会费 | 46,235.64 | 103,149.36 |
| 样品费 | 187,302.72 | 121128.52 |
| 其他 | 65,526.96 | 86,160.00 |
| 合计 | 17,011,568.16 | 8,315,795.4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7,570,057.16 | 7,025,859.26 |
| 中介费用 | 1,927,107.60 | 1,943,550.80 |
| 办公费 | 1,644,120.96 | 735,881.44 |
| 房租物业费 | 1,250,812.27 | 604,987.65 |
| 折旧摊销费 | 1,659,982.85 | 445,684.57 |
| 交通差旅费 | 272,547.37 | 190,908.71 |
| 技术服务费 | 2,926.66 | 12,150.56 |
| 业务招待费 | 113,062.98 | 85,060.63 |
| 股份支付 | 4,842,677.20 | 115,871.59 |
| 其他 | 265,791.00 | 393,695.07 |
| 合计 | 19,549,086.05 | 11,553,650.28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5,596,769.56 | 28,956,000.17 |
| 材料耗用 | 3,533,750.55 | 3,223,132.93 |
| 房租物业费 | 2,297,504.06 | 1,729,958.78 |
| 交通差旅费 | 1,091,268.06 | 1,002,559.26 |
| 服务费 | 1,486,888.79 | 813,927.84 |
| 折旧摊销费 | 3,882,059.38 | 2,462,529.94 |
| 办公费 | 185,740.89 | 181,633.70 |
| 专利费 | 273,258.66 | 129,596.98 |
| 招待费 | 53,897.04 | 61,116.60 |
| 股份支付 | 22,246,287.41 | 1,584,154.78 |
| 其他 | 62,254.06 | 49,697.51 |
| 合计 | 70,709,678.46 | 40,194,308.49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
| 减:利息收入 | 980,777.06 | 13,502,844.70 |
| 汇兑损益 | 1,829,042.12 | 937,853.63 |
| 银行手续费 | 90,999.55 | 63,992.84 |
| 其他 | 324,817.49 | 335,020.29 |
| 合计 | 1,264,082.10 | -12,165,977.94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317,013.42 | 9,548,697.18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99,459.72 | 174,222.14 |
| 合计 | 11,516,473.14 | 9,722,919.32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51.87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7,136.34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7,536.62 | 363,105.8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641,375.79 | 13,549,363.79 |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持有期间投资收益 | 16,240,743.01 | |
| 合计 | 23,094,439.89 | 13,912,469.6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63,351.95 | 1,181,700.72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2,790.27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3,570,561.68 | 1,181,700.72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3,580.86 | -83,735.5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046.47 | -4,292.48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204,534.39 | -88,028.03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81,550.95 | -1,731,930.47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1,981,550.95 | -1,731,930.47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赠品 | 18,283.47 | 120,357.87 | 18,283.47 |
| 品质扣款 | 296,407.73 | ||
| 其他 | 813.84 | 813.84 | |
| 合计 | 19,097.31 | 416,765.60 | 19,097.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51.67 | 1,351.67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51.67 | 1,351.67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
| 合计 | 1,351.67 | 1,351.67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129,570.54 | 1,091,878.24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839,636.54 | 988,122.33 |
| 合计 | 5,289,934.00 | 2,080,000.5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21,801,607.14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180,160.71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6,981.72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68,762.84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2,682.81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7,732.95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93,896.92 |
| 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5,353,429.21 |
| 所得税费用 | 5,289,934.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章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980,777.06 | 4,082,357.92 |
| 政府补助 | 1,067,551.72 | 2,350,000.33 |
| 往来款 | 1,751,148.91 | 840,000.00 |
| 其他 | 2,669,534.19 | 2,409,439.05 |
| 合计 | 6,469,011.88 | 9,681,797.3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期间费用 | 10,319,457.26 | 7,562,207.05 |
| 往来款 | 896,026.11 | 12,899,650.74 |
| 其他 | 2,478,829.12 | 2,199,223.25 |
| 合计 | 13,694,312.49 | 22,661,081.0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1,248,708,073.60 | 2,097,233,726.00 |
| 银行存单及定期银行存款 | 172,938,539.00 | 162,420,418.00 |
| 合计 | 1,421,646,612.60 | 2,259,654,144.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1,341,955,272.45 | 1,928,740,026.30 |
| 银行存单及定期银行存款 | 252,801,346.20 | 390,361,833.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046,020.73 | 96,804,856.68 |
| 合计 | 1,612,802,639.38 | 2,415,906,716.5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定期银行存款、银行存单本金及利息 | 164,297,137.23 | |
| 合计 | 164,297,137.2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定期银行存款、银行存单 | 390,361,833.53 | |
| 合计 | 390,361,833.5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长期租赁款 | 1,885,489.61 | 2,269,446.63 |
| 分期支付长期资产款 | 1,951,308.86 | 2,555,225.36 |
| 回购库存股 | 13,799,060.15 | |
| 支付港股IPO中介费用 | 17,527,350.79 | |
| 合计 | 21,364,149.26 | 18,623,732.1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1,700,902.51 | 1,690,020.96 | 1,726,822.00 | 10,272.00 | 1,653,829.47 | |
| 租赁负债(含一 | 16,073,209.71 | 286,303.45 | 1,788,453.27 | 14,571,059.89 | ||
| 年内到期) | ||||||
| 合计 | 17,774,112.22 | 1,976,324.41 | 3,515,275.27 | 10,272.00 | 16,224,889.3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16,511,673.14 | 122,020,726.25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81,550.95 | 1,731,930.47 |
| 信用减值损失 | 204,534.39 | 88,028.0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78,051.64 | 1,291,335.29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40,842.54 | 1,988,005.67 |
| 无形资产摊销 | 2,030,390.94 | 1,679,812.9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8,609.47 | 152,245.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51.67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70,561.68 | -1,181,700.7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66,210.42 | -9,374,124.81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094,439.89 | -13,912,469.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263,345.94 | 924,584.9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9,089.33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66,375.45 | 31,863,933.71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484,835.56 | -6,631,149.99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98,695.84 | -19,702,550.30 |
| 其他 | 40,832,055.99 | 2,485,250.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04,408.47 | 113,592,946.9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当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 243,460.40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0,819,473.87 | 499,475,642.29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7,355,317.82 | 608,695,566.9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6,535,843.95 | -109,219,924.6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金额 |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28,184.81 |
| A公司 | 528,184.81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64,168.14 |
| A公司 | 464,168.14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4,016.67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30,819,473.87 | 297,355,317.82 |
| 其中:库存现金 | 5,915.62 | 9,422.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0,813,544.09 | 297,345,895.8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16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0,819,473.87 | 297,355,317.82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766,680.70 | 7.1586 | 5,488,360.46 |
| 港币 | 19,104.71 | 0.9120 | 17,423.50 |
| 日元 | 20,016,920.00 | 0.0496 | 992,839.23 |
| 澳大利亚元 | 82.86 | 4.6817 | 387.93 |
| 新加坡元 | 427,855.82 | 5.6179 | 2,403,651.21 |
| 欧元 | 2,125.85 | 8.4024 | 17,862.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其中:美元 | 107,759.20 | 7.1586 | 771,405.01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690,198.19 | 7.1586 | 4,940,852.76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美元 | 21,080.38 | 7.1586 | 150,906.01 |
| 日元 | 2,470,000.00 | 0.0496 | 122,512.00 |
| 欧元 | 19,938.45 | 8.4024 | 167,530.83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其中:美元 | 17,604,684.71 | 7.1586 | 126,024,895.97 |
| 应付账款 | |||
| 其中:美元 | 1,186,132.00 | 7.1586 | 8,491,044.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其中:美元 | 55,277.49 | 7.1586 | 395,709.44 |
| 日元 | 1,186,430.00 | 0.0496 | 58,846.93 |
| 澳大利亚元 | 9,261.00 | 4.6817 | 43,357.22 |
| 新加坡元 | 12,208.36 | 5.6179 | 68,585.35 |
| 欧元 | 10,226.12 | 8.4024 | 85,923.95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9,104.35 | 1.6950 | 15,431.87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800,477.54 | 7.1586 | 5,730,298.52 |
| 日元 | 1,480,967.20 | 0.0496 | 73,455.97 |
| 澳大利亚元 | 182.66 | 4.6817 | 855.16 |
| 欧元 | 1,217.68 | 8.4024 | 10,231.43 |
| 新加坡元 | 1,894.53 | 5.6179 | 10,643.28 |
| 港币 | 738,000.00 | 0.9120 | 673,056.00 |
| 长期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240,000.00 | 7.1586 | 1,718,064.0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25之说明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短期租赁费用 | 367,161.20 | 291,744.16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171,603.4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5,596,769.56 | 28,956,000.17 |
| 材料耗用 | 3,533,750.55 | 3,223,132.93 |
| 房租物业费 | 2,297,504.06 | 1,729,958.78 |
| 交通差旅费 | 1,091,268.06 | 1,002,559.26 |
| 服务费 | 1,486,888.79 | 813,927.84 |
| 折旧摊销费 | 3,882,059.38 | 2,462,529.94 |
| 办公费 | 185,740.89 | 181,633.70 |
| 专利费 | 273,258.66 | 129,596.98 |
| 招待费 | 53,897.04 | 61,116.60 |
| 股份支付 | 22,246,287.41 | 1,584,154.78 |
| 其他 | 62,254.06 | 49,697.51 |
| 合计 | 70,709,678.46 | 40,194,308.49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0,709,678.46 | 40,194,308.49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A公司 | 2025年1月 | 新加坡元10万元 | 100 | 转让 | 控制权转移 | 167,136.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4,141.1682万元 | 中国香港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17,000万元 | 中国上海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人民币2,500万元 | 山东青岛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 FORTIORINTERNATIONAL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70万元 | 新加坡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 峰岧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9,550万元 | 中国上海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 フオ一ティオテック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2,000万元 | 日本 | 研发、设计及销售 | 100.00 | 新设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797,648.13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2,351.87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351.87 | |
其他说明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为浙江三花精驱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3,538,813.86 | 643,099.34 | 2,895,714.52 | 与资产相关 | |||
| 递延收益 | 1,389,388.92 | 1,389,388.92 | 与收益相关 | ||||
| 合计 | 4,928,202.78 | 643,099.34 | 4,285,103.44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643,099.34 | 336,761.10 |
| 与收益相关 | 10,673,914.08 | 9,211,936.08 |
| 合计 | 11,317,013.42 | 9,548,697.18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概括如下:
(1)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重要供应商主要以美元、港币等外币结算。于2025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和港币等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920,524.57 | 17,227,161.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1,405.01 | 2,836,236.63 |
| 应收账款 | 4,940,852.76 | 353,358.74 |
| 其他应收款 | 440,948.84 | 1,152,803.6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6,024,895.97 | 96,397,022.81 |
| 应付账款 | 8,491,044.54 | 8,209.08 |
| 应付职工薪酬 | 667,854.76 | 5,359,650.16 |
| 其他应付款 | 6,498,540.36 | 3,853,523.20 |
| 长期应付款 | 1,718,064.00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期 | 上期 |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6,186,156.17 | 6,186,156.17 | 4,407,148.39 | 4,407,148.39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6,186,156.17 | -6,186,156.17 | -4,407,148.39 | -4,407,148.39 |
②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2)信用风险2025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票据 | 21,986,219.75 | 21,986,219.75 | |
| 应付账款 | 20,334,163.09 | 20,334,163.09 | |
| 其他应付款 | 23,320,062.34 | 23,320,062.34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841,474.64 | 10,652,160.77 | 15,493,635.41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59,032.00 | 859,032.00 | 1,718,064.00 |
| 合计 | 71,540,951.82 | 11,511,192.77 | 83,052,144.59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14,434,333.17 | 914,434,333.17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14,434,333.17 | 914,434,333.17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4)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914,434,333.17 | 914,434,333.17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1,060,587,582.78 | 1,060,587,582.78 | ||
| (1)其他债权投资-可转让大额存单(含一年内到期) | 1,060,587,582.78 | 1,060,587,582.78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5,869.52 | 505,869.52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 8,307,209.73 | 8,307,209.73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75,021,915.95 | 8,813,079.25 | 1,983,834,995.20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在活跃市场中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当报价可实时和定期从证券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业内人士、定价服务者或监管机构获得,且该报价代表基于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实际和常规市场交易报价时,该市场被视为活跃市场。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债投投资(含一年内到期)等现金管理产品,公司采用合同约定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采用按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净资产乘以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为浙江三花精驱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王林 |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
| 王建新 | 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 |
| 牛双霞 | 独立董事 |
| 陈井阳 | 独立董事 |
| 林明耀 | 独立董事 |
| 汪钰红 | 监事 |
| 柏玉宏 | 监事 |
| 刘海梅 | 监事 |
| 张红梅 | 财务总监 |
| 焦倩倩 | 董事会秘书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7.22 | 201.61 |
说明:上述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含五险一金,不包含股份支付。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9.06%。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40万元。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销售人员 | 3,000.00 | 210,000.00 | ||||||
| 管理人员 | 12,000.00 | 840,000.00 | 2,000.00 | 138,440.00 | ||||
| 研发人员 | 15,000.00 | 1,050,000.00 | 15,800.00 | 1,051,424.00 | ||||
| 合计 | 30,000.00 | 2,100,000.00 | 17,800.00 | 1,189,864.00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销售人员 | 2022年9月2日第一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元/股(经权益分派后调整为分派后为54.13元/股),合同剩余期限为2个月。2023年8月3日第一次授予的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52元/股(利润分派后为54.13元/股),合同剩余期限为1个月。2024年11月22日第二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元/股(利润分派后为69.22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锁定,合同剩余期限为5个月、17个月及29个月。2025年4月9日第二次授予的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元/股(利润分派后为69.22元/股),合同剩余期限为9个月、21个月 | |||
| 管理人员 | ||||
| 研发人员 |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股票期权定价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价波动率选取上证指数历史波动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激励对象在职情况及业绩考核完成情况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6,888,407.26 |
其他说明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与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差异系期末的股票价格估计未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记入其他资本公积以及汇兑损益所致。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销售人员 | 7,566,477.25 | |
| 管理人员 | 4,842,677.20 | |
| 研发人员 | 22,246,287.41 |
| 合计 | 34,655,441.86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及其他二十七家公司与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联建大厦项目代建合同协议书》,本公司应投入总金额为6,947.18万元(含税),截止2025年6月30日已投入金额为1,004.92万元(含税),尚需支付的金额为5,942.26万元(含税)。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申请。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按发售价每股H股120.50港元(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香港会财局交易征费)发行的18,744,4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5年7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按发售价每股H股120.5港元(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香港会财局交易征费)发行2,811,600股H股股份。 | 22.48 |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1,959,490.13 | 6,064,120.44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1,959,490.13 | 6,064,120.44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11,959,490.13 | 6,064,120.4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59,490.13 | 100.00 | 358,784.72 | 3.00 | 11,600,705.41 | 6,064,120.44 | 100.00 | 169,824.33 | 2.80 | 5,894,296.11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1,959,490.13 | 100.00 | 358,784.72 | 3.00 | 11,600,705.41 | 5,660,810.94 | 93.35 | 169,824.33 | 3.00 | 5,490,986.61 |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403,309.50 | 6.65 | 403,309.50 | |||||||
| 合计 | 11,959,490.13 | 100.00 | 358,784.72 | 3.00 | 11,600,705.41 | 6,064,120.44 | 100.00 | 169,824.33 | 2.80 | 5,894,296.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1,959,490.13 | 358,784.72 | 3.00 |
| 合计 | 11,959,490.13 | 358,784.72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9,824.33 | 188,960.39 | 358,784.72 | |||
| 其中:账龄组合 | 169,824.33 | 188,960.39 | 358,784.72 | |||
| 合计 | 169,824.33 | 188,960.39 | 358,784.72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085,697.82 | 3,085,697.82 | 25.80 | 92,570.93 | |
| 第二名 | 2,986,603.64 | 2,986,603.64 | 24.97 | 89,598.11 | |
| 第三名 | 1,694,712.50 | 1,694,712.50 | 14.17 | 50,841.38 | |
| 第四名 | 1,205,910.00 | 1,205,910.00 | 10.08 | 36,177.30 | |
| 第五名 | 1,145,564.27 | 1,145,564.27 | 9.58 | 34,366.93 | |
| 合计 | 10,118,488.23 | 10,118,488.23 | 84.60 | 303,554.6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673,741.80 | 1,764,790.89 |
| 合计 | 1,673,741.80 | 1,764,790.8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523,556.23 | 1,504,753.69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523,556.23 | 1,504,753.69 |
| 1至2年 | 47,427.72 | 157,564.72 |
| 2至3年 | 94,500.00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97,645.24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38,184.71 | 38,184.71 |
| 合计 | 1,703,668.66 | 1,798,148.3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978,041.48 | 1,085,723.72 |
| 员工备用金 | 110,000.00 | 110,000.00 |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615,627.18 | 602,424.64 |
| 合计 | 1,703,668.66 | 1,798,148.3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33,357.47 | 33,357.47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
| 本期转回 | 3,430.61 | 3,430.61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29,926.86 | 29,926.8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押金保证金组合、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押金保证金组合、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 |
| 1-2年 | 3 |
| 2-3年 | 10 |
| 3-4年 | 10 |
| 4-5年 | 10 |
| 5年以上 | 10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57.47 | 132.02 | 3,562.63 | 29,926.86 | ||
| 其中:押金保证金组合 | 26,233.22 | 3,562.63 | 22,670.59 | |||
|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 | 7,124.25 | 132.02 | 7,256.27 | |||
| 合计 | 33,357.47 | 132.02 | 3,562.63 | 29,926.8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763,195.36 | 44.80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7,631.95 |
| 深圳市创能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94,500.00 | 5.55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9,450.00 |
| 李燕琴 | 50,000.00 | 2.93 | 员工备用金 | 1年以内 | 500.00 |
| 深圳市国贸科技园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 35,561.60 | 2.0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5年以上 | 1,926.72 |
| 李春丽 | 30,000.00 | 1.76 | 员工备用金 | 1年以内 | 300.00 |
| 合计 | 973,256.96 | 57.13 | / | / | 19,808.6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43,820,097.19 | 243,820,097.19 | 236,746,898.13 | 236,746,898.13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0,797,648.13 | 10,797,648.13 | ||||
| 合计 | 254,617,745.32 | 254,617,745.32 | 236,746,898.13 | 236,746,898.13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39,603,280.58 | 2,509,826.61 | 42,113,107.19 |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71,367,588.59 | 2,891,973.70 | 174,259,562.29 |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25,776,028.96 | 1,671,398.75 | 27,447,427.71 | |||||
| 合计 | 236,746,898.13 | 7,073,199.06 | 243,820,097.19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值)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浙江三花精驱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000.00 | -2,351.87 | 10,797,648.13 | |||||
| 小计 | 10,800,000.00 | -2,351.87 | 10,797,648.13 | |||||
| 合计 | 10,800,000.00 | -2,351.87 | 10,797,648.13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00,615,788.34 | 142,501,493.07 | 225,329,269.83 | 105,069,414.86 |
| 其他业务 | 372,620.59 | 177,867.91 | 525,767.77 | 147,604.85 |
| 合计 | 300,988,408.93 | 142,679,360.98 | 225,855,037.60 | 105,217,019.7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电机主控芯片MCU | 219,729,800.77 | 95,895,278.32 |
| 电机主控芯片ASIC | 19,334,164.11 | 7,895,414.82 |
| 电机驱动芯片HVIC | 25,099,560.56 | 18,037,492.89 |
| 功率器件MOSFET | 1,202,303.45 | 673,059.55 |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35,249,959.45 | 20,000,247.49 |
| 其他 | 372,620.59 | 177,867.9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271,670,436.75 | 131,658,856.41 |
| 境外 | 29,317,972.18 | 11,020,504.57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00,988,408.93 | 142,679,360.98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11,252,245.05 | 5,107,495.81 |
| 经销 | 289,736,163.88 | 137,571,865.17 |
| 合计 | 300,988,408.93 | 142,679,360.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51.87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5,831.08 | 313,753.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286,804.89 | 13,397,444.38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持有期间投资收益 | 15,968,841.61 | |
| 合计 | 22,279,125.71 | 13,711,197.71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5,784.67 | 第八节七、68/71/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7,551.72 | 第八节十一、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259,474.09 | 第八节七、68/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
|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097.31 | 第八节七、74/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0,867.6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0,361,040.1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7 | 1.26 | 1.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7 | 1.15 | 1.1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BILEI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