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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9月1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BILEI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0.7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54.91元/股调整为54.13元/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84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万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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