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89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13.4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4.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77元,共计募集资金21,106.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序号 | 账户名称 | 监管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 1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08399110618 | 正常使用 |
| 2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 | 8110801011602395962 | 正常使用 |
| 3 | 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694272 | 正常使用 |
| 4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08399110558 | 本次注销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已结项,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银行账号:571908399110558)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元,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将于近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