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_公司公告_奥浦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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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88293证券简称:奥浦迈公告编号:2025-11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

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8
普通股股东人数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0,621,2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0,621,2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2.04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2.046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马潇寒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0,02299.969911,6250.01649,6260.0137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609,64899.983511,6250.0165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2.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19,686,83799.892111,6250.05899,6260.0490
2.08《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案》
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19,696,46399.941011,6250.05900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均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均无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武成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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