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名调整为
名,新增
名非独立董事以及
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保持
名不变,故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同时,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三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