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章程》于2025年
月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董事长章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
月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4.76元/股,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7.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