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688331)_公司公告_荣昌生物: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时间:

荣昌生物: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9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55)。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承诺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90%

、贷款期限:不超过

个月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