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6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研发投入增多,核心产品销量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3、集采所带来的收入增长不确定性风险
从医保政策层面来看,药品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生物类似药集采也拉开帷幕,这将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利荣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3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16,785,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0,353,931.17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69%。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6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财务报告 ...... 50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三生国健 | 指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三生制药 | 指 | 3SBio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1530.HK |
| 富健药业 | 指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GainPharmaceutical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 兰生国健/兴生药业 | 指 | 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 沈阳三生 | 指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晟国医药 | 指 |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 浦东田羽 | 指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GrandPath | 指 | GrandPathHoldings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 上海翃熵 | 指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香港三生 | 指 | 香港三生医药有限公司(HongKongSanshengMedical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 香港达佳 | 指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chieveWellInternational(HongKong)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 抗体中心 | 指 |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中健抗体 | 指 |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
| 苏州国健 | 指 |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
| 丹生医药 | 指 | 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药谷德生 | 指 |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Numab | 指 | NumabTherapeutics,AG |
| 康派尼恩 | 指 | 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鹰瞳 | 指 | 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启光德健 | 指 | 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抗体 | 指 | 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由B淋巴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
| 单克隆抗体/单抗 | 指 | 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
| 双特异性抗体 | 指 | 拥有两种特异性抗原结合位点,可以同时与靶细胞和功能细胞(一般为T细胞)相互作用,进而增强对靶细胞的杀伤作用 |
| 生物类似药 | 指 | 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原研药(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候选药物的氨基酸序列原则上应与原研药(参照药)相同。生物类似药通常不被认为是其原研药的仿制药,因为两种产品相似,但是可能不完全相同。生物类似药和对照药物之间需要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 |
| 自身免疫性疾病 | 指 | 由人体对正常存在于自身体内的物质和组织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的疾病 |
| 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指 | 类风湿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RheumatoidArthritis,RA),是一种病因尚未明了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对称性、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 |
| 强直性脊柱炎 | 指 | 强直性脊柱炎(AnkylosingSpondylitis,AS)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疾病,主要侵犯骶髂关节、脊柱骨突、脊柱旁软组织及外周关 |
| 节,可伴发关节外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脊柱畸形和关节强直。它属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是一种与脊柱炎相关的关节炎 | ||
| 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 | 指 | 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Non-radiographicaxialspondyloarthritisnr-axSpA)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中轴型脊柱关节炎(AxSpA),患者具有中轴型脊柱炎的典型临床症状(如腰背痛、晨僵等),但传统影像学检查(如X光、CT)未发现明显的骶髂关节或脊柱骨质破坏或关节间隙狭窄等结构性改变 |
| 银屑病 | 指 | 银屑病(Psoriasis)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典型皮损为鳞屑性红斑 |
| 特应性皮炎 | 指 | 特应性皮炎(AtopicDermatitis,AD)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属于湿疹的一种特殊类型。它以剧烈瘙痒、皮肤屏障功能障碍和反复发作为特点,常与遗传过敏体质(如哮喘、过敏性鼻炎、食物过敏)相关联 |
| COPD | 指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ObstructivePulmonaryDisease,COPD)是一种以持续性气流受限为特征的慢性肺部疾病,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和咳痰 |
|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 指 |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是痛风最常见的临床表现,由尿酸盐结晶沉积在关节及周围组织引发,表现为突发、剧烈的关节红肿热痛 |
| 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 | 指 |
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hronicRhinosinusitiswithNasalPolyps,CRSwNP)是一种复杂的鼻窦黏膜慢性炎症性疾病,以持续性鼻塞、流脓涕、嗅觉障碍及鼻息肉形成为特征
| UC | 指 | 溃疡性结肠炎(ulcerativecolitis,UC)是一种病因尚不十分清楚的直肠和结肠慢性非特异性炎症性疾病 |
| SLE | 指 | SLE即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LupusErythematosus),是一种多系统损害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 靶点 | 指 | 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
| IL-17 | 指 | Interleukin-17,指白细胞介素17,是由辅助性T细胞17分泌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 |
| IL-5 | 指 | Interleukin-5,指白细胞介素5,在协调和促进以酸性粒细胞为基础的炎性过程起着关键的作用 |
| IL-4R | 指 | Interleukin-4Receptor,指白细胞介素4受体,是辅助型T细胞2型的多效性细胞因子 |
| NDA | 指 | NewDrugApplication,即新药上市申请 |
| PK | 指 | Pharmacokinetics(即药物代谢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 |
| PD | 指 | Pharmacodynamics(即药物效应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 |
| IL-1β | 指 | Interleukin-1β,指白介素1β因子,是由单核细胞、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和其他类型细胞在应答感染时产生的细胞因子之一 |
| GMP | 指 |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 IL-13 | 指 | T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不含糖基,能诱导CD23的表达,生殖细胞系信使RNA的合成以及B细胞中IgG和IgE的转换,也可调节单核细胞及B细胞的功能 |
| IL-4 | 指 | 由活化的T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导致B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刺激B细胞合成免疫球蛋白IgE;影响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的应答,以及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性细胞(LAK细胞)对白介素-2的应答;增强巨噬细胞杀伤肿瘤的活性 |
| BDCA2 | 指 | BDCA2的全称是BloodDendriticCellAntigen2,即血液树突 |
| 状细胞抗原2。树突状细胞在免疫系统中非常重要,负责抗原呈递。BDCA2是树突状细胞表面的一个标记物,可能在免疫调节、疾病诊断或治疗中有应用 | ||
| TL1A | 指 | TL1A(TumorNecrosisFactorLigandSuperfamilyMember1A,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成员1A)是一种重要的免疫调节分子,广泛参与炎症、免疫应答及疾病发生发展 |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enterforDrugEvaluation) |
| CDMO | 指 | 合同开发与生产组织(ContractDevelopmentandManufacturingOrganization),为制药企业提供从药物研发(Development)到商业化生产(Manufacturing)的全流程外包服务,包括工艺开发、临床试验用药生产、商业化大规模生产等 |
| BD | 指 | BusinessDevelopment,主要涉及新产品的许可和购买,企业的合作、兼并、收购、战略规划等业务 |
| PD-1/VEGF双抗 | 指 | PD-1是一种免疫检查点蛋白,抑制其活性可以激活免疫系统,帮助身体识别和攻击癌细胞。而VEGF则是促进肿瘤血管生成的重要因子,抑制VEGF,可以切断肿瘤的血液供应,从而减缓癌症的发展。PD-1/VEGF双抗是同时对抗两个关键的肿瘤相关机制种新型抗癌药物 |
| DRG/DIP | 指 | DRG:全称为DiagnosisRelatedGroups,即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指将患者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及资源消耗程度分成一定数目的疾病组,每个组都有一个统一的收费价格。DIP:全称为BigDataDiagnosis-InterventionPacket,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指将每个疾病诊断按照治疗方式不同进行分组,然后医保部门会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 |
| EASI | 指 | 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较基线至少改善比重 |
| IGA0/1 | 指 | 特应性皮炎经验证的调查员总体评估(vIGAAD)评分为0/1(皮损清除或几乎完全清除)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生国健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nshineGuojianPharmaceutical(Shanghai)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shineGuojianPharmaceutica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LOUJING |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3s-guojian.com/ |
| 电子信箱 | ir@3s-guojia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张琦 | 张凤展 |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 电话 | 021-80297676 | 021-80297676 |
| 传真 | 021-80297676 | 021-80297676 |
| 电子信箱 | ir@3s-guojian.com | ir@3s-guojia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三生国健 | 688336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64,201.34 | 59,661.97 | 7.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32.24 | 12,951.05 | 46.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722.72 | 12,614.51 | 24.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73.36 | 14,015.31 | 33.9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9,890.64 | 556,764.21 | 2.36 |
| 总资产 | 601,259.20 | 596,502.73 | 0.8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21 | 47.6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21 | 47.6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0 | 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8 | 2.62 | 增加0.7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9 | 2.55 | 增加0.24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6.48 | 35.02 | 增加1.4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61%,主要是由CDMO业务增长和确认部分对外授权收入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在销售收入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公司内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所带来的效率提升,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综上,公司实现利润大幅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入1.88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33.95%,主要为报告期内本年度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付现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同期上涨,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上涨导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 -52.28 | 第八节附注七、71 |
| 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43.77 | 第八节附注七、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55.42 | 第八节附注七、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00 | 第八节附注七、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6.9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47 | |
| 合计 | 3,309.5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4月修订)》,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自身免疫性疾病是指免疫系统错误地攻击自己身体的疾病。目前,自身免疫性疾病呈现上升趋势,根据美国自身免疫相关疾病协会(AARDA)统计,目前已发现100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受累人群比例达全球人口总数的7.6%~9.4%。然而,目前全球已上市的自免治疗药物只覆盖不到30种适应症,还有许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等待被发掘。同时,由于自免疾病发病机制复杂,同一种疾病可能涉及多个通路,许多新靶点正等待被开发。与其他治疗领域不同的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大多难以治愈,多数患者需长期用药,甚至终身用药,慢病特点使得自免疾病领域成为了仅次于肿瘤的全球第二大药物市场。
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痛风性关节炎等是国内最常见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国内拥有庞大的自身免疫疾病人群,其中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痛风性关节炎等患者数均超过千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这三种疾病合计患者数超过1,500万人,免疫疾病治疗需求快速增长,用药方案逐步从化学制剂向生物制剂/新一代靶向药升级,提升空间较大。
临床需求方面,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随着老龄化趋势不断提高,同时检测技术的进步和对疾病认识的深入使更多患者能够确诊。随着基础研究的深入和合成筛选技术的发展,新靶点不断增加,更多的临床需求被满足,生物制剂类药物占比大幅提升。
全球市场靶向生物制剂已取代小分子药物成为治疗自身免疫及炎症的主要药物。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预计全球自免市场将从2024年1,389亿美元增长到2032年的1,923亿美元,生物药占比将达到82.4%。
近年来,中国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正在迎来新时代。凭借疗效好、安全性高、重症及耐药患者起效明显等诸多优势,生物制剂正逐渐成为自免类疾病的主流治疗方式。随着新产品及新适应症在国内持续获批,更多产品通过医保谈判降价纳入医保,药品可及性不断提升,以及相关跨国药企在国内商业化层面的强力推动,中国自免领域的创新药市场快速打开,迎来高速发展期,自免疾病领域发展的新时代已经开启。
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本土企业加大对自免领域的投资开发。近年来国内已有多款自免重磅产品获批上市或提交上市申请,国内企业基于对患者及医院的深入了解与覆盖,与跨国公司一同通过更有针对性的市场策略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与患者教育,提高医生和患者对自免疾病生物疗法的认识,同时国内企业在价格上具备优势,将进一步加快生物制剂在该领域的市场渗透。
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炎症药物市场2024年预计为55亿美元,到2032年预计将增长至266亿美元,2024-2032E期间规模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26.6%。其中自免生物制剂市场份额预计将从2024年的48.1%上升到2032年的69.2%,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4亿美元增加至184亿美元。
图: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市场的规模预计(单位:十亿美元)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是中国医药生物行业从“跟跑”转向“并跑”的关键一年。政策红利释放、BD大额交易频发、国际化布局、自免等细分市场爆发共同推动产业升级。未来,具备全球化视野和差异化创新能力的本土企业将进一步重塑行业格局。
(一)政策环境:深化改革与精准调控
2025年上半年,中国医药生物行业政策“创新+可及+控费”三位一体主线,同时展现更精细化的调控特征:
1、创新药审评审批持续优化。国家药监局(NMPA)进一步扩大优先审评和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适用范围,缩短创新药平均审批周期,并扩大真实世界数据(RWD)应用范围。真实世界证据(RWE)在支持药物上市和适应症扩展中的应用指南正式落地,加速创新药上市进程。
2、医保支付更加科学化。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精细化,对创新药的价值评估更注重临床获益和药物经济学证据。DRG/DIP支付体系全面覆盖创新药,建立“豁免机制”以保护高价值疗法。
2025年7月,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布,标志着集采机制迎来质变性改革,从“唯低价是取”到“多重目标平衡”。集采新规以竞争充分和尊重临床为出发点,表明集采实际上将不再寻求以价格来颠覆临床供给,而是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基础上推动药价持续阶梯式下降。
3、控费和合规双收紧。2025年医保支付收紧,院内市场“天花板”触顶,DRG/DIP全覆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地,医院端控费压力加剧,药品入院门槛提升。合规门槛提升,医药反腐整治正呈现多层次、密集化推进态势,真正以临床价值为核心构建的专业化营销体系,才能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存活。
(二)行业变革:BD交易驱动生态重塑
2025年上半年中国创新药BD掀起新高潮。截至6月底,已达成52项出海交易,其中18项总额超10亿美元,披露的总金额超过647亿美元。中国在大额交易方面在全球医药对外授权的市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无论是交易总金额TOP20还是首付款TOP20,都能看到中国资产占据很大比重。其中标志性的事件就是2025年5月公司及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共同授予被许可方辉瑞公司(PfizerInc.)(以下简称“辉瑞”)在许可区域(即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及领域(即人类和兽医用途的所有治疗、诊断及预防适应症)的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707项目(即同时靶向PD-1和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产品)的权利。辉瑞保留通过支付额外付款获得在中国大陆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根据协议,辉瑞将支付12.5亿美元不可退还且不可抵扣的首付款、最高可达48亿美元的不可退还和不可抵扣的里程碑款项,以及根据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按约定的双位数的梯度比例计算得到的特许权使用费。这笔交易的首付款一举打破了中国BD首付款纪录,不仅彰显中国创新药的硬核实力,也是国际巨头对国产创新药价值的重新评估与定义。中国药企不再只是国际医药研发链条中的跟随者,开始凭借自身研发的优质分子,在国际市场上掌握更多的话语权,成为规则制定者。从行业趋势来看,这一交易为后续国产创新药的BD合作提供了新的标杆,激励更多药企加大研发投入,追求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药项目。
(三)中国自免市场:高速增长与格局演变
得益于诊断率提升、患者支付能力增强(医保覆盖、商保发展、患者援助计划)以及创新疗法可及性提高,2025年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自免)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成为继肿瘤之后的下一个黄金赛道,根据沙利文的数据估计,2025年预计将达到66亿美元,较2024年同比增长29.4%,其中生物制剂占比可达51.4%,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23%。同时中国药企在自免领域布局积极,多个自主研发的新靶点创新药(如IL-17,IL-4Rα,TYK2等)进入临床后期或获批上市,开始挑战跨国药企的主导地位,市场竞争加剧。
2025年上半年的中国医药生物行业,在政策引导深化、资本趋于理性的背景下,正经历一场深刻的结构性变革与升级。以公司及三生制药和辉瑞交易为标志的“反向许可”证明了中国创新的全球价值获得顶级认可,为行业树立了崭新标杆。BD交易作为核心驱动力,持续重塑全球和中国本土的产业生态。自免市场作为新蓝海高速扩容,竞争格局初现。尽管面临支付压力、监管趋严等挑战,中国生物医药行业正从“数量增长”向“质量创新”和“全球竞争力”大步迈进,在全球医药创新版图中的地位愈发重要。未来行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融资、技术和市场的多方需求,既要借助全球化、科技化手段破解瓶颈,又要在严格的政策和监管框架下实现价值闭环。未来,拥有真正源头创新能力、全球化布局能力和卓越商业化效率的企业将脱颖而出。
2025年上半年,公司财务指标稳健增长、创新药BD交易取得突破性进展、临床快速推进。
(一)财务基本面:收入利润双增,研发投入加码
营收与利润双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01.3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7.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32.24万元,相比上年同比增加46.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722.7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4.64%。
研发投入强度显著提升。研发费用同比增加25.53%,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达28.87%,反映出公司持续投入创新的布局进一步深化。
(二)BD交易创纪录:出海里程碑重塑全球地位
5月公司及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与辉瑞达成SSGJ-707(PD-1/VEGF双抗)全球授权(除中国内地),创中国创新药首付款历史纪录,总交易额超60亿美元+额外权益。公司与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签订《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被许可方根据《许可协议》支付给许可方的所有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首付款、开发里程碑款项、监管里程碑款项、销售里程碑款项、特许权使用费)的利益分配事项进行约定,具体分配比例为:三生国健30%,沈阳三生70%。7月协议生效后,辉瑞追加1.5亿美元获得中国内地权益,公司与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签订《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被许可方根据《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支付给许可方的所有款项的利益分配事项进行约定,将继续按照三生国健30%,沈阳三生70%的分配比例执行。该交易不仅为公司提供巨额现金流,更标志中国药企从“技术跟随”转向“全球规则制定者”,验证了公司的源头创新能力。
(三)核心管线进展加速,创新迭代加码截止披露日,公司临床管线快速推进,多项核心自免研发项目进展取得重大突破。其中:新增一个NDA项目: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项目完成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并递交NDA申请;4个项目完成临床II期,推进到临床III期或Pre-III期阶段: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项目完成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并获得研究结果,并启动临床III期研究、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11”)项目完成COPD适应症临床II期研究,启动临床III期研究入组、获得青少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期研究结果;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项目完成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适应症临床II期研究,并启动与CDE关键临床III期的沟通。
公司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主要开发的适应症和研发进展如下:
①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60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瞄准IL-17A靶点的药物,针对斑块状银屑病,已被列入国家48个急需用药目录。特点:608与诺华制药的司库奇尤单抗(Secukinumab,即Cosentyx)和美国礼来公司的Ixekizumab(即Taltz)为相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但为全新的氨基酸序列,在体外和体内动物模型中显示出与同靶点抗体Cosentyx和Taltz相当的生物活性。
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中开展的III期临床研究结果提示已经达到主要终点和关键的次要终点,其他各项次要疗效终点均显著优效于安慰剂组。
608(中重度银屑病适应症)的上市申请已经于2024年11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2025年上半年达成重要里程碑:
?完成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入组;
?完成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并获得研究结果,提交III期沟通资料至CDE启动Pre-III期的沟通。
2025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启动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临床III期研究入组;
?完成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并且获得研究结果,提交III期研
究沟通资料至CDE启动Pre-III期的沟通。
②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IL-5是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的成熟靶点,针对18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国产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
特点:①610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制剂稳定,在各项毒理学研究中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安全性好;②除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以外,610项目的潜在适应症还包括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症、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嗜酸性食管炎等,未来可择机增加适应症,覆盖更多患者;
③与已在美国和欧盟上市的葛兰素史克的Mepolizumab(即Nucala?)和梯瓦制药的Reslizumab(即Cinqaero?)在体外细胞水平和动物模型体内活性的表现相当,且对心血管、神经和呼吸系统安全性良好;④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半衰期长。
在已完成的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中II期临床研究结果提示:610两个剂量组给药(100mgQ4W及300mgQ4W)在肺功能改善方面,均显示明显优于安慰剂组,与同靶点其他产品相比,610试验药物组在改善肺功能指标FEV1方面,较安慰剂组的疗效差值,呈现出更好的应答趋势,同时610对其他疗效指标的改善也较安慰剂组更明显,整体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2025年上半年达成重要里程碑:
?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适应症的III期临床持续入组;?启动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延长给药间隔的II期临床入组。
2025年下半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适应症的III期临床研究持续入组,青少年III期研究人群启动入组;
?推进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延长给药间隔的II期临床入组。
③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
611是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筛选并人源化的抗IL-4Rα单克隆抗体,具有全新的氨基酸序列。611能够通过特异性的结合IL-4Rα,阻断IL-4和IL-13的信号传导达到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的作用。
特点:①针对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哮喘的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对抗原靶点的亲和力较高。②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出和已上市同靶点抗体Dupixent(dupilumab,Regeneron/Sanofi)相当的生物活性。
在成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开展的III期临床研究中期分析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组相比,611试验组(600mg+300mgQ2W)在16周EASI75和IGA0/1且下降≥2分两个主要终点均已达到且显著优于安慰剂组,其中611试验组和安慰剂在EASI75应答率分别为68.4%和26.5%(P值<0.0001),IGA0/1且下降≥2的应答率分别为36.6%和14.6%(P值<0.0001);其他疗效指标,如EASI-50、EASI-90、EASI评分较基线变化、AD受累基线峰值瘙痒NRS评分及基线AD累及BSA评分等各指标均较安慰剂组有显著改善,并有统计学差异;且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良好。
2025年上半年达成重要里程碑:
?获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临床III期的主要终点研究数据;?完成COPD适应症临床II期研究,启动临床III期研究入组;
?获得青少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期研究结果;?完成联合TCS治疗AD的临床I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
?获得儿童AD适应症Ib期临床研究结果。
2025年下半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preNDA递交CDE;?启动青少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临床III期研究入组;?启动儿童AD适应症临床II期入组;?完成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入组。
④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
特点:①613是一个全新的抗IL-1β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与目前已上市的同靶点产品Canakinumab和Gevokizumab具有完全不同的结合表位。②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及
该靶点药物在肿瘤、心血管等中的潜在应用,此类药物需求量巨大。因此,新型的、自主研发的、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在目前存在大量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对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患者III期临床研究数据分析结果显示:613200mg单次给药后关节疼痛强度VAS评分较基线快速且明显的改善,对疼痛缓解的疗效非劣于阳性对照药物复方倍他米松注射液;613200mg单次给药,相较于阳性对照药物,能显著降低12周内首次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的风险,并显著推迟了12周内首次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中位时间(中位时间分别为未达到和57天)。疼痛改善相关、新的痛风急性发作相关的次要疗效指标趋势与主要疗效指标一致。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良好,未见非预期的不良事件。2025年上半年达成重要里程碑:
?完成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并递交NDA申请;
2025年下半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适应症临床II期研究,并启动与CDE关键临床III期的沟通。
⑤抗IL-33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1”)
621是一个全新的抗IL-33单克隆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33的单克隆抗体上市。
621能够特异性作用于IL-33,从而阻断信号传导,抑制下游反应的产生。IL-33的功能与黏膜紧密相关。IL-33作为炎症反应的启动因子可以激活巨噬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免疫细胞,并刺激支气管和肺泡上皮细胞、血管内皮细胞产生IL-5、IL-13、IL-6和IL-8等细胞因子,起到放大炎症反应的作用。可见,621的作用机制与目标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病理机制非常匹配。
COPD适应症在国内存在较大的患者基数,因患者通常病情复杂,治疗需求高,需要给临床带去更多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
考虑到公司整体研究资源的更有效分配,公司优先开展611项目COPD适应症的临床研究。
⑥重组抗BDCA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6”)
626是公司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组抗BDCA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BDCA2(血液树突状细胞抗原2)主要在浆细胞样树突状细胞(pDC)上表达,BDCA2在pDC中可通过抑制干扰素产生影响免疫应答,进而调控免疫系统。由于pDC产生IFNα/β被认为是SLE的主要病理生理因素,因此BDCA2是阻断SLE产生干扰素α/β的潜力靶点。
临床前研究显示,626与BDCA2具有高亲和力及特异性的结合,通过进行Fc改造,增强Fcg受体在多种细胞中的调控,协同增强药效。
?2025年上半年达成重要里程碑:
?完成在中国健康人群中Ia期临床研究入组,并获得安全性、PK/PD数据;
2025年下半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启动在SLE患者中Ib期临床研究的安全性、PK/PD临床研究。
⑦重组抗TL1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7”)
627是公司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组抗TL1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TL1A(TNF配体相关分子1A)是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的成员,主要由内皮细胞表达。它与DR3(死亡受体3)结合,为下游信号通路提供刺激信号,调节效应细胞的增殖、活化、凋亡和细胞因子、趋化因子的产生。作为粘膜免疫反应、过敏和自身免疫的中枢调节因子,TL1A/DR3在自身免疫和自身炎症性疾病中发挥关键作用,抑制TL1A在治疗自身免疫和炎症性疾病中亦是一种有效策略。
临床前研究显示,627与TL1A具有高亲和力及特异性的结合,在不同动物模型中展示了显著的药效。同时,627具备良好、可接受的安全性。
2025年上半年达成重要里程碑:
?获得在美国开展UC适应症临床研究的临床许可;?获得在中国开展UC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启动中国健康人I期临床研究入组。
2025年下半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在健康人中开展的安全性、耐受性及PK/PD的Ia期临床研究入组。
公司深耕自免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深入探索和开发,多维度提升研发效率,并进一步前瞻性的布局、均衡公司长期、中期、短期管线布局。积极布局多特异性抗体及长效制剂等,构建下一代自免技术矩阵。充分利用AI驱动的药物发现,缩短临床前研发周期。通过对现有产品新适应症的不断开拓以及早研有潜力品种的研发,开发具有临床需求和创新性的新靶点和新分子,着力打造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差异化自免管线。
(四)已上市产品保持稳定
益赛普:2025年上半年,益赛普参与的区域集采范围已扩大至20多个省份,产品均价显著下降。公司通过积极的学术推广和持续的市场渠道拓展,持续提升患者覆盖率,带动了销量增长。然而,销量增长尚不足以抵消价格大幅下降带来的影响。
赛普汀:2025年上半年,受国家医保政策收紧影响,整体处方药市场承压。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与日益加剧的竞争,赛普汀凭借扎实的学术推广活动有效克服挑战,保持了稳定的销售规模。
健尼哌:受益于血液移植数量的持续增长及有效的市场策略推动,健尼哌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快速增长,进一步巩固了其在抗排异反应治疗领域的优势地位。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覆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
历经20余年持续研发,公司已构建覆盖药物发现、开发、注册、临床研究、生产及商业化全流程的一体化药物研发平台。其中包括抗体发现和产生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高效的团队架构,拥有超过300名专业研发技术人才,具备从靶点验证到产品商业化的全周期自主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
公司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免疫与炎症全国重点实验室,并累计获得8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4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3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1项国家自主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1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1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为创新研发提供了坚实保障。
2、满足国际标准、国内领先的产业化基地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拥有丰富的抗体产业化规模的生产经验,自2005年第一个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益赛普上市至今,公司已积累了20年的抗体生产经验,生产核心团队稳定。同时,公司已拥有多款已上市治疗性抗体类药物,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
公司在上海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40,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全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
3、成熟的商业化能力
公司拥有近300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2024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4,9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2,1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
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渠道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增长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奠定了基础。
4、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公司已建立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管理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制药行业经验,涵盖包括新药发现、开发、生产、营销等整个药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专业技能。
公司董事长LOUJING先生系三生制药联合创始人,拥有20余年生物制药领域的专业经验,牵头研发了包括特比澳在内的多款国家一类新药。在其带领下三生制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生物制药集团。其具有统揽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前瞻性地制定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持续性发展计划。公司总经理刘彦丽女士具有丰富的公司运营管理、资本市场、投资管理和合规治理等医药行业经验,成功主导并实施了公司聚焦自免的战略调整、创新平台升级、科学化运营管理等工作,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性成长和深度创新布局。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在自身免疫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以药物临床价值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搭建了自主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专注于抗体药物的研发,通过建立多学科交叉、多技术协同、多设备集成的多个创新性研究技术平台,推动多个抗体药物的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
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分析产品管线的临床特点,按照临床价值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期、中期、短期管线布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自免项目涉及22个临床研发项目,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权合计104项。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推动抗体药物储备产品的产业化与临床应用,形成多梯队、高临床价值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结构,为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07年 | 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的抗体融合蛋白药物 | 二等奖 |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1年 | 新型重组肠激酶的研制及在生物制药中的应用 | 二等奖 |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1年 | 生物战剂和自然疫源性疾病控防抗体筛选制备关键技术的建立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权合计104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4 | 8 | 181 | 100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4 | 4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0 |
| 合计 | 4 | 8 | 185 | 104 |
注:累计数量为扣除专利到期数量后累计值。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8,533.75 | 14,764.53 | 25.53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4,886.29 | 6,130.20 | -20.29 |
| 研发投入合计 | 23,420.04 | 20,894.73 | 12.09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48 | 35.02 | 1.46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0.86 | 29.34 | -8.48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进入临床III期发生的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研发投入进行资本化,于2025年度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有所下降,一方面608项目和613项目进入NDA阶段,研发投入较III期阶段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公司聚焦自免领域的研发投入,对其他项目投入持续增长。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8) | 4,619.45 | 31,459.50 | NDA获受理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强直性脊柱炎 |
| 2 |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 2,540.16 | 15,054.55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 |
| 3 | 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 | 8,043.72 | 40,744.08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儿童和青少年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OPD等 |
| 4 | 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 | 2,685.38 | 23,648.14 | NDA获受理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 5 | 重组抗BDCA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6) | 506.29 | 3,162.05 | 临床I期 | 药物上市 | 国际先进 | 皮肤型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 |
| 6 | 重组抗TL1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7) | 407.84 | 3,263.97 | 临床I期 | 药物上市 | 国际先进 | 溃疡性结肠炎 |
| 合计 | / | 18,802.84 | 117,332.29 | / | / | / | /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33 | 309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2.55 | 32.05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518.33 | 3723.23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57 | 12.05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研究生 | 27 | 8.11 |
| 硕士研究生 | 91 | 27.33 |
| 本科 | 182 | 54.65 |
| 专科 | 28 | 8.41 |
| 高中及以下 | 5 | 1.50 |
| 合计 | 333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3 | 36.94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3 | 51.95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4 | 10.21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0.90 |
| 60岁及以上 | 0 | 0.00 |
| 合计 | 333 | 100.00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创新药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与时俱进的创新平台升级并持续保持前瞻性的技术和项目布局,充分发挥在新药研发领域的经验并积极开发和储备First-in-class和Best-in-class产品和项目;②按照差异化的临床需求,科学化的设计临床方案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在研发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跟踪,把握研发过程中的重大节点,控制风险;③建立有效的人员奖惩机制。
2、市场推广及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创新药物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最终的产品上市销售。此外,药品获批上市到销售放量,需要经过医院招标、医保准入等一系列环节。若公司销售团队的市场推广能力不达预期,未来获准上市的药物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将对公司实现产品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进一步强化公司商业化团队的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能力;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③不断提升创新文化体系、完善推广模式。从政策和趋势出发,顺应局势开拓差异化营销模式,包括利用成熟可靠的数字化平台、选择合适的营销合作伙伴、运用好各种媒体平台等方式。
3、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或竞品进入集采,导致产品价格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赛普汀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同时也面临集采的风险。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或者无法投入更多的财务、人力资源进行销售、营销,将导致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生物制品研发费用高,制造难度大,行业的进入门槛高,生物制品的销售单价也较高。若未来公司的产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将降低品种的销售价格及毛利。
风险应对措施: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
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提升药品可及性,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同时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4、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员工流失风险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招募及稳定科研、临床、生产、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亦至关重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员工的流失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公司业务战略的持续成功实施造成损害。若相关人员流失,或公司无法维持该等关键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则公司可能无法在人才的激烈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为持续鼓励公司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除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管理方案外,还实施了人才留任奖励、员工持股计划、项目专项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整套创新的人才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全方位、高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发展潜能和创新思维活力,同时可以兼顾科研人员的岗位需求及个人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成长与发展。
5、技术迭代风险
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革命性的重大技术发现,有可能促使疗效和安全性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诞生,若上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技术升级和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物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公司已上市产品以及在研产品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立足创新,探索全新靶点,在生物基础研究、药物形式、生物标志物、临床设计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创新从实验室到临床的快速转化。
6、医药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十年来,监管机构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密集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配合医疗体系改革。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价格等几乎所有环节都一直受到国家的强监管,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政策不断调整,国内医药行业政策频出,包括带量采购、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等。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来适应医药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动向,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7、宏观环境风险
医药产业是一个受高度监管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纠纷诉讼的风险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受到国家严格监管,产业链长,涉及诸多第三方服务方,且公司业务中含有CDMO业务,因此公司在对外提供服务或接受第三方服务时可能会涉及法律诉讼、仲裁等,均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及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抗辩费用、败诉风险及或有赔偿义务等。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01.3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7.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32.24万元,相比上年同比增加46.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722.7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4.64%。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64,201.34 | 59,661.97 | 7.61 |
| 营业成本 | 19,132.86 | 15,911.48 | 20.25 |
| 销售费用 | 9,461.76 | 13,187.24 | -28.25 |
| 管理费用 | 4,260.01 | 3,484.82 | 22.24 |
| 财务费用 | -3,396.29 | -2,920.99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18,533.75 | 14,764.53 | 25.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73.36 | 14,015.31 | 33.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58.92 | -43,638.0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0.22 | -3,146.2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61%,主要变动原因系CDMO业务增长和确认部分对外授权收入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20.25%,主要系①益赛普、赛普汀及健尼哌的销量增加,②CDMO业务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725.48万元,降幅28.25%,由于公司加强费用管控,削减不必要开支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同期上涨775.19万元,涨幅22.24%,主要原因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上升3,769.22万元,增幅25.53%,主要系公司加深和加大创新性研发投入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去年同期上涨33.95%,主要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付现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买设备及新建工程项目支出、购买/赎回理财产品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偿还短期借款5,000.00万元,分红及归还利息5,610.22万元;上年同期为分红及归还利息3,146.20万元。无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应收账款 | 21,442.62 | 3.57 | 14,293.31 | 2.40 | 50.02 | 主要为报告期内确认CDMO收入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4,122.76 | 7.34 | 4,351.14 | 0.73 | 914.05 |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16.94 | 0.00 | 3.45 | 0.00 | 391.01 | 主要系员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715.05 | 12.59 | 113,646.61 | 19.05 | -33.38 |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
| 短期借款 | 5,002.21 | 0.84 | -100.00 | 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 | ||
| 合同负债 | 661.46 | 0.11 | 2,020.15 | 0.34 | -67.26 | 主要为报告期内确认收入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43,915.53(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30%。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期末数 |
| 股票 | 264.08 | -730.62 | 269.38 | |||
| 其他 | 92,392.04 | 2,255.42 | -448.65 | 99,300.00 | 97,520.86 | 96,426.60 |
| 银行理财产品 | 83,049.53 | 1,007.05 | 40,500.00 | 38,540.82 | 86,015.76 | |
| 结构性存款 | 8,004.38 | 121.98 | 58,800.00 | 57,912.04 | 9,014.32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86.78 | 1,126.39 | 1,068.00 | 845.1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51.35 | -448.65 | 551.35 | |||
| 合计 | 92,656.12 | 2,255.42 | -1,179.27 | 99,300.00 | 97,520.86 | 96,695.9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境内外股票 | 02251.HK | 鹰瞳科技 | 1,000 | 自有资金 | 264.08 | -730.62 | 269.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1,000 | / | 264.08 | -730.62 | 269.38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丹生医药拟与沈阳三生签署《许可协议》,拟将公司612项目和708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10,190.00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交易完成后,公司在早研层面将更专注于自身免疫病及炎症领域的药品研发,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的市场地位,逐步向国内领先的自免制药企业迈进。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及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共同授予被许可方辉瑞公司(PfizerInc.)在许可区域(即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及领域(即人类和兽医用途的所有治疗、诊断及预防适应症)的独
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707项目(即同时靶向PD-1和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产品)的权利。此外,被许可方保留通过支付额外的付款获得在中国大陆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对于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的所有款项将在遵守排他性许可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按照各许可方对许可产品的前期研发投入、截至《许可协议》签署日各方拥有的有关许可产品的资产权属等合理因素于各方之间合理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三生国健30%,沈阳三生7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 中健抗体 | 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 | 100.00 | 38,377.113831万港币 | 89,787.46 | 77,996.21 |
| 苏州国健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94,000万人民币 | 79,926.02 | 79,601.39 |
| 晟国医药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 | 100.00 | 22,442.8188万人民币 | 46,357.41 | 16,383.09 |
| 抗体中心 | 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 | 61.54 | 26,000万人民币 | 24,617.68 | -9,224.24 |
| 丹生医药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10万人民币 | 135.98 | -2,269.0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孙永芝 | 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 牛红梅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 刘彦丽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 张琦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 顾津明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刘彦丽女士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琦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2、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永芝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牛红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3、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核心技术人员黄浩旻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离职后黄浩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新增认定顾津明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综合下列因素予以认定:
(1)拥有深厚且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其参与研发项目的情况;
(3)未来核心技术研发方向以及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执行等实际情况。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3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2025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353,931.17元(即每股现金股利0.033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83元/股。 |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 |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 |
| 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6月25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11.83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15.70万股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1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https://e2.sthj.sh.gov.cn/jsp/view/hjpl/index.jsp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上半年,配合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及各地卫健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定点救治医院开展培训和义诊活动200场,培训7359人次,筛查5602人次,救治2536人;项目启动至今累计开展培训和义诊活动1367场,培训53367人次,筛查30407人次,救治23036人。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OUJING | 备注1 | 2020-07-22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LOUJING的配偶:LILYXING | 备注2 | 2020-07-22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 | 备注3 | 2020-07-22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 | 备注4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JING | 备注5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JING、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6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监事、 | 备注7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LOUJING、兴生药业 | 备注8 | 2020-07-22 | 是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备注9 | 2021-02-08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0 | 2024-06-06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11 | 2021-02-08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12 | 2024-06-06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LOUJ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备注2:LILYX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备注3: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备注4: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备注5:(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6:一、公司为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成为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生物制药企业。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销售团队优势,在更加市场化、透明化的竞争环境中,在保持现有优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产出的时间间隔,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回报投资者。(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及实际控制人LOUJING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承诺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7: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LOUJING及其配偶LILYXING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
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承诺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以承诺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备注8:一、实际控制人LOUJING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三生国健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及时督促兰生国健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如兰生国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赔偿,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六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所控制的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二、兴生药业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发行人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承诺人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备注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1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11: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12: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 2021年7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三生国健与其合作事项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 | 公告编号:2021-042 |
| 2022年12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仲裁请求金额,要求三生国健向其赔偿因终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评估费、律师费、担保费、仲裁费用等共计约40,102万元。 | 公告编号:2022-050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 | 2025年半年度 |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沈阳三生 | 12,000.00 | 8,130.91 |
| 深圳赛保尔 | 1,000.00 | 752.05 | |
| 三生蔓迪 | 1,000.00 | ||
| 小计 | 14,000.00 | 8,882.96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药谷德生 | 1,000.00 | |
| 小计 | 1,000.00 | ||
| 向关联方出租不动产 | 沈阳三生 | 1,000.00 | 499.85 |
| 小计 | 1,000.00 | 499.85 | |
| 合计 | 16,000.00 | 9,382.81 |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拟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拟将公司612项目和708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10,190.00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 | 2025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临床开发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拟将公司706、709、HBT-2002、QY-F10、QY-F11、QY-F07、QY-F02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23,614.00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沈阳三生完成部分项目的交接,收到沈阳三生支付的首付款11,711.00万元。 | 2024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授予被许可方辉瑞公司(PfizerInc.)在许可区域(即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及领域(即人类和兽医用途的所有治疗、诊断及预防适应症)的独家开发、生产和商业化许可产品707项目(即同时靶向PD-1和VEGF | 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的双特异性抗体产品)的权利。此外,被许可方保留通过支付额外的付款获得在中国大陆商业化许可产品的权利。对于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的所有款项将在遵守排他性许可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按照各许可方对许可产品的前期研发投入、截至《许可协议》签署日各方拥有的有关许可产品的资产权属等合理因素于各方之间合理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三生国健30%,沈阳三生70%。2025年7月23日,公司、三生制药、沈阳三生与被许可方辉瑞签署《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在中国大陆独家开发和商业化许可产品707项目的选择权。被许可方在《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下应支付的期权金和行权金合计不超过1.5亿美元(且不可退还或抵扣)。《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是《许可协议》的组成部分,在被许可方根据《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行权后,《许可协议》下的许可区域为全球。许可方保留根据2025年7月2日签署的《临床供货协议》和在被许可方行使中国大陆选择权后另行商定的《商业供货协议》的约定,向被许可方供应许可产品的权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的议案》,本次与辉瑞签订《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除《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这一生效条件外,《许可协议》项下其他生效条件也已满足,《许可协议》于2025年7月24日正式生效。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与三生制药和沈阳三生签订《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被许可方根据《中国大陆选择权协议》支付给许可方的所有款项的利益分配事项进行约定,将继续按照三生国健30%,沈阳三生70%的分配比例执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签署<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公告编号:2025-021);2025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辉瑞就707项目签署的许可协议正式生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173,648.38 | 163,442.82 | 318,275.96 | - | 162,651.13 | - | 99.52 | - | 17,780.89 | 10.88 | 84,000.00 |
| 合计 | / | 173,648.38 | 163,442.82 | 318,275.96 | - | 162,651.13 | - | / | / | 17,780.89 | / | 84,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3,000.00 | 0.13 | 3,168.46 | 105.62注3 | 已结项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0,000.00 | 2.87 | 9,027.94 | 90.28 | 已结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69,000.00 | 10,768.14 | 64,313.94 | 93.21 | 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 | 研发中心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 | 18,442.82 | 418.80 | 17,155.76 | 93.02 | 已结项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股票 | 建设项目 | 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32,000.00 | 2,309.59 | 32,181.46 | 100.57注3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1,000.00 | 4,281.36 | 36,803.57 | 118.72注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163,442.82 | 17,780.89 | 162,651.13 | 99.52 | / | / | / | / | / | / | / |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暂未实现收益。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3: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注4:公司预计对相关抗肿瘤项目未来商业化生产的需求减少,为合理配置公司生产资源,决定减少在该项目的投入,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已完成。注5:鉴于当前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产能过剩及需求下降等不确定性风险,经审议公司已提前减少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计划投入已完成,仅剩余该募投项目项下相应协议的部分尾款尚需结算和支付;为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剩余款项预计在合同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完成。注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2025年5月27日 | 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61,000.00 | 61,041.64 |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主要用于子项目608、610、611和613项目III期的临床费用及626、627项目的I期和II期临床费用,系随着公司相关在研管线的研发进展推进至不同临床试验阶段,面临较大的临床试验资金支出压力。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编号:2025-025)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8)。 |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2025年5月27日 | 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40,000.00 | 30,592.70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结合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基于满足公司的资金优先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判,拟将“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的建设和研发中。 | 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5年5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节余资金6,662.8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前述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84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0 | 221,518,988 | 35.92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0 | 212,658,228 | 34.48 | 0 | 无 | 境内非国 | ||
| 有法人 | ||||||||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0 | 39,614,607 | 6.42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0 | 25,160,657 | 4.08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965,428 | 1.78 | 0 | 无 | 其他 | ||
| GrandPathHoldingsLimited | 0 | 10,408,922 | 1.69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4,991,609 | 4,375,655 | 0.71 | 0 | 无 | 其他 | ||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3,717,472 | 0.60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99,043 | 3,199,043 | 0.52 | 0 | 无 | 其他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55,505 | 3,055,505 | 0.50 | 0 | 无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221,51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518,988 | |||||
|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212,658,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658,228 | |||||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9,614,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14,607 | |||||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25,160,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60,657 | |||||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965,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65,428 | |||||
| GrandPathHoldingsLimited | 10,408,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8,922 | |||||
|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4,375,655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5,655 | |||||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717,4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7,472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99,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9,043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55,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5,505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4、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10,230 | 4,680 | -5,550 | 二级市场减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 刘彦丽 | 董事、总经理 | 600,000.00 | 0 | 600,000.00 | 0 | 600,000.00 |
| 孙永芝 | 董事 | 72,000.00 | 0 | 72,000.00 | 0 | 72,000.00 |
| 财务负责人(离任) | ||||||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214,100.00 | 0 | 180,000.00 | 10,230.00 | 214,100.00 |
| 翁志兵 | 核心技术人员 | 134,100.00 | 0 | 100,000.00 | 10,230.00 | 134,100.00 |
| 顾津明 | 核心技术人员(聘任) | 0 | 200,000.00 | 200,000.00 | 0 | 200,000.00 |
| 张琦 | 董事会秘书(聘任) | 0 | 142,000.00 | 142,000.00 | 0 | 142,000.00 |
| 牛红梅 | 财务负责人(聘任) | 72,000.00 | 0 | 72,000.00 | 0 | 72,000.00 |
| 合计 | / | 1,092,200.00 | 342,000.00 | 1,366,000.00 | 20,460.00 | 1,434,200.00 |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36,934.02 | 45,949.20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5,030.08 | 91,053.90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845.17 | 786.78 |
| 应收票据 | 七、4 | 460.21 | 420.61 |
| 应收账款 | 七、5 | 21,442.62 | 14,293.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3,026.68 | 3,711.75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6.94 | 3.4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20,421.29 | 22,959.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4,122.76 | 4,351.14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4,604.55 | 82,473.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6,904.32 | 266,003.3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964.70 | 3,867.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820.73 | 815.4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5,284.80 | 78,929.45 |
| 在建工程 | 七、22 | 77,162.86 | 74,964.6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687.24 | 22,396.0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八、2 | 27,740.62 | 22,854.3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七、27 | 63.96 | 63.96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914.92 | 12,961.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75,715.05 | 113,646.6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4,354.88 | 330,499.40 | |
| 资产总计 | 601,259.20 | 596,502.7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2.21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848.90 | 3,496.27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61.46 | 2,020.1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677.56 | 5,275.07 |
| 应交税费 | 七、40 | 833.28 | 704.63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431.09 | 15,192.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452.29 | 31,690.83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0,449.32 | 11,124.1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449.32 | 11,124.16 | |
| 负债合计 | 34,901.61 | 42,814.9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1,678.58 | 61,678.58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1,806.79 | 230,970.93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946.35 | 244.25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0,839.29 | 30,839.2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46,512.33 | 233,031.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9,890.64 | 556,764.21 | |
| 少数股东权益 | -3,533.05 | -3,076.4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6,357.59 | 553,687.74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01,259.20 | 596,502.73 |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0,642.15 | 21,492.77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1,859.16 | 85,907.62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60.21 | 420.61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2,822.92 | 18,120.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3,476.38 | 3,434.06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2,555.56 | 52,944.3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9,305.07 | 21,611.51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3,335.26 | 4,351.14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4,456.71 | 208,282.8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53,395.82 | 153,395.8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20.73 | 815.43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56,581.75 | 59,743.18 | |
| 在建工程 | 50,738.92 | 48,894.48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2,514.26 | 13,092.89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27,740.62 | 22,854.3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19.84 | 12,204.5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139.67 | 109,805.1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6,151.61 | 420,805.84 | |
| 资产总计 | 650,608.32 | 629,088.66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002.21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004.08 | 2,772.47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414.31 | 532.75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69.08 | 4,397.83 | |
| 应交税费 | 723.88 | 614.42 | |
| 其他应付款 | 72,183.83 | 56,918.02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9,395.18 | 70,237.70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0,089.32 | 10,744.1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89.32 | 10,744.16 | |
| 负债合计 | 89,484.50 | 80,981.8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1,678.58 | 61,678.58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29,776.35 | 228,940.49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2.38 | -1,006.88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0,839.29 | 30,839.29 | |
| 未分配利润 | 239,831.98 | 227,655.3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1,123.82 | 548,106.8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50,608.32 | 629,088.66 |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64,201.34 | 59,661.97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4,201.34 | 59,661.97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450.88 | 44,886.77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9,132.86 | 15,911.48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58.79 | 459.69 |
| 销售费用 | 七、63 | 9,461.76 | 13,187.24 |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60.01 | 3,484.82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8,533.75 | 14,764.5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3,396.29 | -2,920.99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94 | 60.81 | |
| 利息收入 | 2,589.64 | 2,954.54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843.77 | 1,033.1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52.74 | -1,326.6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52.74 | -1,326.68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255.42 | 511.4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02 | -10.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8.22 | -9.3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2.28 | -8.3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971.83 | 14,965.0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50.00 | 1,126.4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621.83 | 13,838.6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6.17 | 1,401.7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75.66 | 12,436.86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75.66 | 12,436.86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032.24 | 12,951.0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6.58 | -514.19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0.60 | -253.95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0.60 | -253.95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0 | 41.06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50 | 41.06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5.10 | -295.01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95.10 | -295.01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385.06 | 12,182.91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841.64 | 12,697.10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6.58 | -514.19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21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2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8,522.82 | 55,181.07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6,014.05 | 12,892.36 |
| 税金及附加 | 327.41 | 317.54 | |
| 销售费用 | 9,461.01 | 13,131.33 | |
| 管理费用 | 2,996.41 | 2,267.22 | |
| 研发费用 | 16,218.49 | 11,863.51 | |
| 财务费用 | -1,602.24 | -1,624.61 |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94 | 60.81 | |
| 利息收入 | 1,630.04 | 1,631.08 | |
| 加:其他收益 | 1,870.08 | 918.81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3.16 | 344.88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57 | -21.19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22 | -9.35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92 | -8.30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061.66 | 17,558.57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0.00 | 1,126.49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711.66 | 16,432.08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07 | 1,387.89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727.73 | 15,044.19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727.73 | 15,044.19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0 | 41.06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0 | 41.06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50 | 41.06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732.23 | 15,085.2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759.57 | 57,034.36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2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245.98 | 458.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005.55 | 57,495.7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55.31 | 7,995.04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230.86 | 14,234.60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99.18 | 2,308.0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546.84 | 18,942.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232.19 | 43,480.4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73.36 | 14,015.31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5,265.70 | 116,481.51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19.24 | 1,347.95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184.94 | 117,832.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14.13 | 11,742.52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2,729.73 | 149,728.52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943.86 | 161,471.0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58.92 | -43,638.0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 | 5,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10.22 | 3,146.20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10.22 | 8,146.2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0.22 | -3,146.2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13.67 | 4.94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4,682.11 | -32,764.0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77.60 | 81,487.4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695.49 | 48,723.43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358.77 | 52,748.29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30.68 | 9,282.3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6,789.45 | 62,030.5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971.63 | 6,680.45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604.38 | 11,467.47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57.83 | 2,163.17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70.26 | 20,592.7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504.10 | 40,903.8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85.35 | 21,126.78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500.00 | 67,363.7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43.22 | 494.95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543.22 | 67,862.15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060.68 | 9,662.5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6,500.00 | 75,258.76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560.68 | 84,921.2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17.46 | -17,059.1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 | 5,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10.22 | 3,146.2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10.22 | 8,146.2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0.22 | -3,146.2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51 | 2.56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51.16 | 924.0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53.28 | 27,922.49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404.44 | 28,846.51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78.58 | 230,970.93 | 244.25 | 30,839.29 | 233,031.16 | 556,764.21 | -3,076.46 | 553,687.75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30,970.93 | 244.25 | 30,839.29 | 233,031.16 | 556,764.21 | -3,076.46 | 553,687.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5.86 | -1,190.60 | 13,481.17 | 13,126.43 | -456.59 | 12,669.8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0.60 | 19,032.24 | 17,841.64 | -456.59 | 17,385.0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35.86 | 835.86 | 835.86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35.86 | 835.86 | 835.86 | |||||
| (三)利润分配 | - | -5,551.07 | -5,551.07 | -5,551.07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51.07 | -5,551.07 | -5,551.07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31,806.79 | -946.35 | 30,839.29 | 246,512.33 | 569,890.64 | -3,533.05 | 566,357.59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78.58 | 230,274.38 | -871.33 | 30,732.90 | 167,798.96 | 489,613.49 | -1,757.87 | 487,855.62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30,274.38 | -871.33 | 30,732.90 | 167,798.96 | 489,613.49 | -1,757.87 | 487,855.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253.95 | - | 9,867.12 | 9,613.17 | -514.19 | 9,098.9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3.95 | 12,951.05 | 12,697.10 | -514.19 | 12,182.91 | |||
| (三)利润分配 | - | -3,083.93 | -3,083.93 | -3,083.93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83.93 | -3,083.93 | -3,083.93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30,274.38 | -1,125.28 | 30,732.90 | 177,666.08 | 499,226.66 | -2,272.06 | 496,954.60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78.58 | 228,940.49 | -1,006.88 | 30,839.29 | 227,655.32 | 548,106.8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28,940.49 | -1,006.88 | 30,839.29 | 227,655.32 | 548,106.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5.86 | 4.50 | 12,176.66 | 13,017.0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0 | 17,727.73 | 17,732.2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35.86 | 835.86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35.86 | 835.86 | ||||
| (三)利润分配 | -5,551.07 | -5,551.07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51.07 | -5,551.07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29,776.35 | -1,002.38 | 30,839.29 | 239,831.98 | 561,123.82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678.58 | 228,243.94 | -929.34 | 30,732.90 | 200,000.76 | 519,726.84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28,243.94 | -929.34 | 30,732.90 | 200,000.76 | 519,726.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41.06 | - | 11,960.26 | 12,001.3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06 | 15,044.19 | 15,085.25 | |||
| (三)利润分配 | - | -3,083.93 | -3,083.93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83.93 | -3,083.93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28,243.94 | -888.28 | 30,732.90 | 211,961.02 | 531,728.16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与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于2010年3月21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54,590,271.00元。2020年7月本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1,621,142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616,211,413.00元,股票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22年6月,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16,785,793.00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生物科技制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和会议及展览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5家子公司,子公司具体包括: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抗体中心”)、中健抗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抗体”)、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健”)、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国医药”)及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生医药”)等。
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4、记账本位币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表示。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超过500万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发生额或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项研发项目期末余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
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该等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
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掉期合同,对汇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不进行处理,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根据其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及耗材、包装物、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耗材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2.42-25年 | 5%-10% | 3.6%-7.6% |
|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 | 年限平均法 | 3-20年 | 5%-10% | 4.5%-31.7% |
| 工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08-20年 | 5%-10% | 4.5%-13.4%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10% | 18.0%-19.0%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10% | 9.0%-31.7% |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房屋及建筑物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机器设备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其余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如下:
|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 | 40.3-5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5-20年 | 专利权期限/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
| 软件 | 5年 | 软件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孰短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本集团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本集团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本集团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本集团取得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全部费用化。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集团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当期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委托加工服务履行履约义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本集团与客户订立合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由于该项知识产权许可和相关服务一起使用才能使客户获益,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定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同时满足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集团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且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提供某项服务三项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部分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包含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同条款,构成可变对价,本集团在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本集团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适用的方法为总额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
本集团发生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费用,本集团认为,有证据表明本集团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和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该无形资产;该等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本集团已经建立了使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的内部控制和费用分类流程,因此应当将该等费用资本化。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分成率等假设。
涉及销售折扣或销售退回的可变对价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折扣率或退货率等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折扣率或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折扣率或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折扣率或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折扣率或退货率确定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在考虑剩余价值后,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估计可使用年限,以判定无形资产的相关摊销费用。估计可使用年限是根据对同类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过往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并考虑市场状况来判定。若可使用年限比以前估计的短,管理层则会改变摊销期限并增加剩余摊销期限内年度摊销费用。
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
股份支付费用按照采用二项式模型评估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层负责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在授予日,管理层对权益工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假设包括评估日权益价格、预期的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等。这些参数的变化可能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而对股份支付的费用产生重大影响。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本公司自2015年1月4日起,获批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选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技术服务按应税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租赁收入按应税收入的9%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本集团下属注册于中国大陆子公司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5%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5%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三生国健 | 15 |
| 中健抗体 | 16.50 |
| 苏州国健 | 25 |
| 晟国医药 | 25 |
| 抗体中心 | 15 |
| 丹生医药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证书编号为GR202331005459,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23年度至2025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抗体中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证书编号为GR202331006488,有效期为3年。抗体中心自2023年度至2025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3.00 | 3.00 |
| 银行存款 | 36,931.02 | 45,946.20 |
| 合计 | 36,934.02 | 45,949.20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1.20 | 118.69 |
其他说明
于2025年06月30日,本集团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2,234.82万元(2024年12月31日:16,281.95万元)。参见第八节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030.08 | 91,053.90 | / |
| 其中: | |||
| 银行理财产品及基金 | 86,015.76 | 83,049.52 | / |
| 结构性存款 | 9,014.32 | 8,004.38 | / |
| 合计 | 95,030.08 | 91,053.9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外汇衍生工具 | 845.17 | 786.78 |
| 合计 | 845.17 | 786.78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460.21 | 420.61 |
| 合计 | 460.21 | 420.6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1,532.10 | 14,331.50 |
| 1年以内小计 | 21,532.10 | 14,331.50 |
| 1至2年 | 34.10 | 74.40 |
| 合计 | 21,566.20 | 14,405.9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862.05 | 27.18 | 5,862.05 | 2,004.59 | 13.92 | 2,004.59 | ||||
| 其中: | ||||||||||
| 应收关联方 | 5,862.05 | 27.18 | 5,862.05 | 2,004.59 | 13.92 | 2,004.5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04.15 | 72.82 | 123.58 | 0.79 | 15,580.57 | 12,401.30 | 86.08 | 112.58 | 0.91 | 12,288.72 |
| 其中: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5,704.15 | 72.82 | 123.58 | 0.79 | 15,580.57 | 12,401.30 | 86.08 | 112.58 | 0.91 | 12,288.72 |
| 合计 | 21,566.20 | 100.00 | 123.58 | 0.57 | 21,442.62 | 14,405.89 | 100.00 | 112.58 | 0.78 | 14,293.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应收关联方 | 5,862.05 | 0.00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 合计 | 5,862.05 | 0.00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2个月以内 | 15,344.63 | 110.48 | 0.72 |
| 2个月至6个月 | 322.65 | 5.10 | 1.58 |
| 6个月至1年 | 2.77 | 0.17 | 6.07 |
| 1-2年 | 34.10 | 7.83 | 22.97 |
| 合计 | 15,704.15 | 123.58 | 0.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组合-应收关联方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58 | 16.44 | 5.44 | 123.58 |
| 合计 | 112.58 | 16.44 | 5.44 | 123.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5,862.05 | 5,862.05 | 27.18 | |
| 第二名 | 900.86 | 900.86 | 4.18 | 6.49 |
| 第三名 | 678.56 | 678.56 | 3.15 | 4.89 |
| 第四名 | 637.75 | 637.75 | 2.96 | 4.59 |
| 第五名 | 626.29 | 626.29 | 2.90 | 4.57 |
| 合计 | 8,705.51 | 8,705.51 | 40.37 | 20.54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2,790.92 | 92.21 | 3,444.98 | 92.81 |
| 1至2年 | 233.68 | 7.72 | 259.30 | 6.99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2.08 | 0.07 | 7.47 | 0.20 |
| 合计 | 3,026.68 | 100.00 | 3,711.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232.31 | 7.68 |
| 第二名 | 173.32 | 5.73 |
| 第三名 | 150.71 | 4.98 |
| 第四名 | 108.96 | 3.60 |
| 第五名 | 87.60 | 2.89 |
| 合计 | 752.90 | 24.88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6.94 | 3.45 |
| 合计 | 16.94 | 3.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6.94 | 0.80 |
| 1年以内小计 | 16.94 | 0.80 |
| 1至2年 | 2.12 | |
| 2至3年 | 0.50 | 0.81 |
| 3年以上 | 3.88 | 4.08 |
| 合计 | 21.32 | 7.8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备用金 | 19.74 | 6.23 |
| 押金 | 1.58 | 1.58 |
| 合计 | 21.32 | 7.8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 信用损失 | 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4.36 | 4.3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0.51 | 0.56 | 1.07 | |
| 本期转回 | 1.05 | 1.05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0.51 | 3.87 | 4.3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4.36 | 1.07 | 1.05 | 4.38 | ||
| 合计 | 4.36 | 1.07 | 1.05 | 4.3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员工A | 6.95 | 32.60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0.21 |
| 员工B | 5.00 | 23.45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0.15 |
| 员工C | 5.00 | 23.45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0.15 |
| 员工D | 2.00 | 9.38 | 备用金 | 5年以上 | 2.00 |
| 公司A | 1.58 | 7.39 | 押金 | 5年以上 | 1.58 |
| 合计 | 20.53 | 96.27 | / | / | 4.09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在产品 | 2,040.52 | 2,040.52 | 2,471.16 | 2,471.16 | ||
| 合同履约成本 | 875.21 | 875.21 | 2,760.55 | 2,760.55 | ||
| 原材料及耗材 | 5,774.36 | 72.14 | 5,702.22 | 7,406.06 | 103.57 | 7,302.49 |
| 包装物 | 1,787.83 | 48.65 | 1,739.18 | 1,150.33 | 81.57 | 1,068.76 |
| 自制半成品 | 5,802.10 | 118.56 | 5,683.54 | 4,960.46 | 102.43 | 4,858.03 |
| 产成品 | 4,393.79 | 13.17 | 4,380.62 | 4,502.03 | 3.17 | 4,498.86 |
| 合计 | 20,673.81 | 252.52 | 20,421.29 | 23,250.59 | 290.74 | 22,959.8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
| 原材料及耗材 | 103.57 | 31.43 | 72.14 | |
| 包装物 | 81.57 | 32.92 | 48.65 | |
| 自制半成品 | 102.43 | 16.13 | 118.56 | |
| 产成品 | 3.17 | 10.00 | 13.17 | |
| 合计 | 290.74 | 26.13 | 64.35 | 252.5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以内到期的原到期日在十二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44,122.76 | 4,351.14 |
| 合计 | 44,122.76 | 4,351.14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大额存单 | 84,210.52 | 82,007.48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94.03 | 465.86 |
| 合计 | 84,604.55 | 82,473.34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Numab | 3,867.08 | -852.74 | -49.64 | 2,964.70 |
| 康派尼恩 | ||||
| 小计 | 3,867.08 | -852.74 | -49.64 | 2,964.70 |
| 合计 | 3,867.08 | -852.74 | -49.64 | 2,964.70 |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康派尼恩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因确认权益法下投资损失累计变动为人民币25.00万元,期末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
| 北京鹰瞳 | 264.08 | 5.30 | 269.38 | 730.62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 启光德健 | 551.35 | 551.35 | 448.65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
| 合计 | 815.43 | 5.30 | 820.73 | 1,179.27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75,284.80 | 78,929.45 |
| 合计 | 75,284.80 | 78,929.45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仪表仪器及高值备件 | 工况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2,677.25 | 105,317.88 | 13,383.69 | 216.02 | 3,072.33 | 184,667.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01.13 | 50.54 | 1,951.67 | |||
| (1)购置 | 1,901.13 | 50.54 | 1,951.6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2.67 | 1.03 | 49.17 | 512.87 | ||
| (1)处置或报废 | 462.67 | 1.03 | 49.17 | 512.87 | ||
| 4.期末余额 | 62,677.25 | 106,756.34 | 13,382.66 | 216.02 | 3,073.70 | 186,105.9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6,932.43 | 66,513.55 | 9,782.71 | 132.45 | 2,376.58 | 105,737.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69.13 | 3,458.45 | 302.92 | 8.47 | 105.07 | 5,544.04 |
| (1)计提 | 1,669.13 | 3,458.45 | 302.92 | 8.47 | 105.07 | 5,544.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5.01 | 0.92 | 44.66 | 460.59 | ||
| (1)处置或报废 | 415.01 | 0.92 | 44.66 | 460.59 | ||
| 4.期末余额 | 28,601.56 | 69,556.99 | 10,084.71 | 140.92 | 2,436.99 | 110,821.17 |
| 三、减值准备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075.69 | 37,199.35 | 3,297.95 | 75.10 | 636.71 | 75,284.8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744.82 | 38,804.33 | 3,600.98 | 83.57 | 695.75 | 78,929.4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6,125.09 |
于2025年度,本集团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根据合同约定以实际出租面积结算,2025年1-6月确认租赁收入为人民币502.60万元,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附注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暂时闲置、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抵押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李冰路399号的危化品仓库 | 26.96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77,162.86 | 74,964.65 |
| 合计 | 77,162.86 | 74,964.65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
|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 | 2,193.67 | 2,193.67 | 2,148.60 | 2,148.6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230.27 | 24,230.27 | 23,921.58 | 23,921.58 |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 | 42,629.22 | 42,629.22 | 41,050.94 | 41,050.94 |
| 301SC+II新工艺 | 8,109.20 | 8,109.20 | 7,843.53 | 7,843.53 |
| 新建原液E区项目 | 0.50 | 0.50 | ||
| 合计 | 77,162.86 | 77,162.86 | 74,964.65 | 74,964.6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0 | 23,921.58 | 308.69 | 24,230.27 | 50.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 | 50,000.00 | 41,050.94 | 1,578.28 | 42,629.22 | 85.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301SC+II新工艺 | 8,147.00 | 7,843.53 | 265.67 | 8,109.20 | 99.5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08,147.00 | 72,816.05 | 2,152.64 | 74,968.69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3,785.75 | 51,037.07 | 1,268.11 | 66,090.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00 | 100.00 | ||
| (1)购置 | 100.00 | 100.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13,785.75 | 51,137.07 | 1,268.11 | 66,190.93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3,821.50 | 38,641.63 | 1,231.80 | 43,694.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0.44 | 650.17 | 18.15 | 808.76 |
| (1)计提 | 140.44 | 650.17 | 18.15 | 808.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3,961.94 | 39,291.80 | 1,249.95 | 44,503.69 |
| 三、减值准备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823.81 | 11,845.27 | 18.16 | 21,687.2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64.25 | 12,395.44 | 36.31 | 22,396.0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7.7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抗体中心 | 63.96 | 63.96 | ||
| 合计 | 63.96 | 63.96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递延收益 | 10,089.32 | 1,513.40 | 10,744.16 | 1,611.62 |
| 无形资产 | 3,829.00 | 574.35 | 3,897.34 | 584.60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179.27 | 176.89 | 1,184.57 | 177.69 |
| 股份支付 | 12,184.75 | 1,827.71 | 11,348.89 | 1,702.33 |
| 其他应付款 | 4,342.93 | 651.44 | 4,370.38 | 655.56 |
| 资产减值准备 | 370.93 | 55.64 | 395.58 | 59.34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1.51 | 67.73 | 359.58 | 53.94 |
| 可抵扣亏损 | 57,413.48 | 8,612.02 | 58,034.10 | 8,705.11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04.90 | 120.73 | 1,151.53 | 172.73 |
| 合计 | 90,666.09 | 13,599.91 | 91,486.13 | 13,722.92 |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认为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在以后年度将持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故按照15%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75.56 | 281.33 | 1,424.02 | 213.60 |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2,691.05 | 403.66 | 3,649.53 | 547.43 |
| 合计 | 4,566.61 | 684.99 | 5,073.55 | 761.0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4.99 | 12,914.92 | 761.03 | 12,961.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84.99 | 761.03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亏损 | 60,115.93 | 59,069.06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36 | 9.81 |
| 合计 | 60,120.29 | 59,078.8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年 | 2,832.91 | 2,888.76 | |
| 2026年 | 3,955.34 | 4,311.65 | |
| 2027年 | 8,449.51 | 8,449.51 | |
| 2028年 | 7,153.76 | 7,153.76 | |
| 2029年 | 12,521.74 | 12,532.77 |
| 2030年 | 6,693.12 | 6,291.41 | |
| 2031年 | 7,174.17 | 7,174.17 | |
| 2032年 | 2,214.80 | 2,214.80 | |
| 2033年 | 3,821.68 | 3,821.68 | |
| 2034年 | 4,111.78 | 4,230.55 | |
| 2035年 | 1,187.12 | ||
| 合计 | 60,115.93 | 59,069.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设备款 | 3,930.00 | 3,930.00 | 3,773.95 | 3,773.95 |
| 土地定金 | 594.00 | 594.00 | 594.00 | 594.00 |
| 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 | 71,191.05 | 71,191.05 | 109,278.65 | 109,278.65 |
| 合计 | 75,715.05 | 75,715.05 | 113,646.61 | 113,646.61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2,234.82 | 12,234.82 | 冻结 | 诉讼冻结、保证金 | 11,733.96 | 11,733.96 | 冻结 | 诉讼冻结、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4,547.99 | 4,547.99 | 其他 | 无交易、申购理财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696.08 | 30,696.08 | 冻结 | 掉期合约保证金 | 42,725.43 | 42,725.43 | 冻结 | 掉期合约保证金 |
| 合计 | 42,930.90 | 42,930.90 | / | / | 59,007.38 | 59,007.38 | / | / |
其他说明:
于2025年6月30日,人民币12,234.82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733.96万元)的银行存款因涉及仲裁或诉讼事项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详见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借款 | 5,002.21 | |
| 合计 | 5,002.2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货款 | 2,848.90 | 3,496.27 |
| 合计 | 2,848.90 | 3,496.2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款项 | 661.46 | 2,020.15 |
| 合计 | 661.46 | 2,020.1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4,663.83 | 14,040.27 | 14,492.52 | 4,211.58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11.24 | 1,550.10 | 1,695.36 | 465.98 |
| 三、辞退福利 | 145.69 | 145.69 | ||
| 合计 | 5,275.07 | 15,736.06 | 16,333.57 | 4,677.5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171.43 | 12,039.52 | 12,588.97 | 2,621.98 |
| 二、职工福利费 | 332.75 | 332.7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7.73 | 800.11 | 800.11 | 187.7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5.71 | 763.51 | 763.51 | 175.71 |
| 工伤保险费 | 10.73 | 31.78 | 31.78 | 10.73 |
| 生育保险费 | 1.29 | 4.82 | 4.82 | 1.29 |
| 四、住房公积金 | 188.26 | 659.20 | 659.20 | 188.26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16.41 | 208.69 | 111.49 | 1,213.61 |
| 合计 | 4,663.83 | 14,040.27 | 14,492.52 | 4,211.5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9.12 | 1,414.01 | 1,414.01 | 359.12 |
| 2、失业保险费 | 17.90 | 46.99 | 46.99 | 17.9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234.22 | 89.10 | 234.36 | 88.96 |
| 合计 | 611.24 | 1,550.10 | 1,695.36 | 465.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509.30 | 335.23 |
| 个人所得税 | 137.85 | 193.8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46 | 16.76 |
| 教育费附加 | 25.46 | 16.76 |
| 印花税 | 11.92 | 11.77 |
| 其他 | 123.29 | 130.28 |
| 合计 | 833.28 | 704.63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15,431.09 | 15,192.50 |
| 合计 | 15,431.09 | 15,192.50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提费用及销售结算 | 10,047.58 | 10,232.66 |
| 应付设备款 | 2,481.03 | 2,478.53 |
| 应付服务费 | 2,001.55 | 1,604.43 |
| 转拨付款 | 164.57 | 164.57 |
| 其他 | 736.36 | 712.31 |
| 合计 | 15,431.09 | 15,192.5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675.83 | 838.51 | 9,837.32 |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48.33 | 280.00 | 116.33 | 612.00 | |
| 合计 | 11,124.16 | 280.00 | 954.84 | 10,449.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61,678.58 | 61,678.58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2,719.36 | 212,719.36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251.57 | 835.86 | 19,087.43 | |
| 合计 | 230,970.93 | 835.86 | 231,806.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835.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详见附注十五、股份支付。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07.72 | 5.30 | 0.80 | 4.50 | -1,103.22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84 | -100.84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06.88 | 5.30 | 0.80 | 4.50 | -1,002.38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51.97 | -1,195.10 | -1,195.10 | 156.87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51.97 | -1,195.10 | -1,195.10 | 156.87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4.25 | -1,189.80 | 0.80 | -1,190.60 | -946.3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0,839.29 | 30,839.29 | ||
| 合计 | 30,839.29 | 30,839.2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3,031.16 | 167,798.96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3,031.16 | 167,798.9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032.24 | 70,457.9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6.39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551.07 | 5,119.3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6,512.33 | 233,031.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63,275.18 | 18,613.60 | 58,898.14 | 15,505.71 |
| 其他业务 | 926.16 | 519.26 | 763.83 | 405.77 |
| 合计 | 64,201.34 | 19,132.86 | 59,661.97 | 15,911.4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销售商品 | 48,305.62 | 11,620.98 |
|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9,869.56 | 6,992.62 |
| 授权许可 | 5,100.00 | |
| 租赁服务 | 926.16 | 519.2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中国大陆 | 63,155.61 | 18,757.87 |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1,045.73 | 374.99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63,275.18 | 18,613.60 |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926.16 | 519.26 |
| 合计 | 64,201.34 | 19,132.8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产品销售 | 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 | 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1至2个月内到期,经申请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6个月 | 商品 | 是 | 不适用 | |
| 提供 | 相关产品交付 | 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 | 服务 | 是 | 不适用 |
| 委托加工服务 | 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 | 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 ||||
|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 | 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 | 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 服务 | 是 | 不适用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61.46万元,其中:
661.46万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25 | 90.23 |
| 教育费附加 | 51.75 | 54.14 |
| 房产税 | 231.54 | 214.65 |
| 土地使用税 | 26.71 | 40.18 |
| 印花税 | 22.33 | 18.52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4.50 | 36.09 |
| 其他 | 5.71 | 5.88 |
| 合计 | 458.79 | 459.69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市场推广费 | 5,077.78 | 7,966.67 |
| 工资及福利费 | 3,925.97 | 4,632.70 |
| 办公及差旅费 | 413.98 | 528.40 |
| 折旧费 | 16.56 | 17.65 |
| 其他 | 27.47 | 41.82 |
| 合计 | 9,461.76 | 13,187.24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及福利费 | 1,546.55 | 1,603.95 |
| 折旧及摊销支出 | 521.77 | 502.37 |
| 办公及修理费 | 404.84 | 387.11 |
| 咨询顾问费 | 174.98 | 205.39 |
| 水电燃气费 | 219.89 | 250.87 |
| 租赁费及物业安保费 | 355.09 | 351.60 |
| 会议招待费 | 87.28 | 80.50 |
| 交通差旅费 | 38.34 | 36.69 |
| 股份支付 | 835.86 | |
| 其他 | 75.41 | 66.34 |
| 合计 | 4,260.01 | 3,484.82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及福利费 | 5,584.61 | 3,809.73 |
| 临床试验费 | 6,710.33 | 5,336.50 |
| 折旧摊销费 | 1,268.07 | 1,650.78 |
| 直接材料投入 | 3,916.55 | 2,711.07 |
| 水电燃气费 | 399.43 | 470.05 |
| 差旅会议费 | 427.70 | 411.77 |
| 咨询顾问费 | 3.78 | 29.83 |
| 修理维护费 | 27.88 | 140.84 |
| 其他 | 195.40 | 203.96 |
| 合计 | 18,533.75 | 14,764.53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2,589.64 | -2,954.54 |
| 利息支出 | 56.94 | 60.81 |
| 汇兑损益 | -870.15 | -39.03 |
| 其他 | 6.56 | 11.77 |
| 合计 | -3,396.29 | -2,920.99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38.51 | 905.52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05.26 | 127.65 |
| 合计 | 1,843.77 | 1,033.17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52.74 | -1,326.68 |
| 合计 | -852.74 | -1,326.6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29.03 | 511.40 |
| 衍生金融资产 | 1,126.39 | |
| 合计 | 2,255.42 | 511.40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2.28 | -8.35 |
| 合计 | -52.28 | -8.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00 | -10.66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0.02 | 0.36 |
| 合计 | -11.02 | -10.30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22 | -9.35 |
| 合计 | 38.22 | -9.35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350.00 | 1,126.49 | 350.00 |
| 合计 | 350.00 | 1,126.49 | 350.00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6.17 | 1,401.74 |
| 合计 | 46.17 | 1,401.7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8,621.83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655.4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92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30.47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09.59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3.11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1.20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66.40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993.84 |
| 税率优惠的影响 | -291.78 |
| 所得税费用 | 46.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第七节、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1,216.93 | 28.24 |
| 利息收入 | 481.06 | 429.68 |
| 收回受限资金 | 4,547.99 | |
| 其他 | 0.61 | |
| 合计 | 6,245.98 | 458.5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销售费用 | 5,518.67 | 8,528.99 |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8,003.56 | 6,881.55 |
| 捐赠支出 | 350.00 | 1,126.49 |
| 往来款 | 119.19 | 2,227.91 |
| 诉讼款冻结 | 500.86 | 158.95 |
| 其他 | 54.56 | 18.86 |
| 合计 | 14,546.84 | 18,942.7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赎回理财产品 | 235,265.70 | 116,481.51 |
| 合计 | 235,265.70 | 116,481.51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理财产品 | 242,729.73 | 149,728.52 |
| 合计 | 242,729.73 | 149,728.52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5,002.21 | 56.94 | 5,059.15 | |
| 应付股利 | 5,551.07 | 5,551.07 | ||
| 合计 | 5,002.21 | 5,608.01 | 10,610.22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8,575.66 | 12,436.8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22 | 9.35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02 | 10.30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398.10 | 5,690.74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808.76 | 809.18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29 | 8.3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55.42 | -511.4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07.71 | -2,138.1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2.74 | 1,326.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17 | 1,408.9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76.77 | 644.64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33.92 | -5,822.4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73.90 | 1,147.05 |
| 递延收益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4.84 | -1,004.86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835.86 |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73.36 | 14,015.31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695.49 | 48,723.43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377.60 | 81,487.46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82.11 | -32,764.0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4,695.49 | 29,377.60 |
| 其中:库存现金 | 3.00 | 3.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692.49 | 29,374.60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695.49 | 29,377.60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受限货币资金 | 12,234.82 | 16,281.95 | 司法冻结资金、保证金 |
| 应计普通存款利息 | 3.71 | 10.91 | 未实际收到 |
| 应计通知存款利息 | 278.73 | 未实际收到 | |
| 合计 | 12,238.53 | 16,571.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247.11 | 7.1586 | 1,768.95 |
| 欧元 | 0.79 | 8.4024 | 6.68 |
| 港币 | 6.19 | 0.912 | 5.64 |
| 日元 | 31.11 | 0.0496 | 1.54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138.10 | 7.1586 | 988.59 |
| 预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32 | 7.1586 | 16.63 |
| 欧元 | 1.75 | 8.4024 | 14.70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其中:美元 | 11,763.55 | 7.1586 | 84,210.52 |
| 应付账款 | |||
| 其中:欧元 | 2.11 | 8.4024 | 17.74 |
| 瑞士法郎 | 0.30 | 8.9721 | 2.69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34.38 | 7.1586 | 246.15 |
| 欧元 | 102.65 | 8.4024 | 862.51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境外经营实体确定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所需劳务、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计价和结算;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为该货币。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
|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币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和车辆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年至10年,形成经营租赁。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926.17 | |
| 合计 | 926.17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946.05 | 827.88 |
| 第二年 | 42.80 | |
| 第三年 | 2.12 |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946.05 | 872.80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七、21。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及福利费 | 5,584.61 | 3,809.73 |
| 临床试验费 | 11,327.84 | 10,167.15 |
| 折旧摊销费 | 1,268.07 | 1,650.78 |
| 直接材料投入 | 4,185.33 | 4,010.61 |
| 水电燃气费 | 399.43 | 470.05 |
| 差旅会议费 | 427.70 | 411.77 |
| 咨询顾问费 | 3.78 | 29.84 |
| 修理维护费 | 27.88 | 140.84 |
| 其他 | 195.40 | 203.97 |
| 合计 | 23,420.04 | 20,894.73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8,533.75 | 14,764.53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4,886.29 | 6,130.20 |
其他说明:
对于研发支出,本公司管理层认定自取得临床III期研究批件为开发阶段的开始,并对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由于开发项目均为将来批量生产的抗体药物,除因特殊原因转让外,都将获取药品生产许可证,即意味着本公司可以于该项目开始批量生产销售之时停止资本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资本化研发项目均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
| 资本化研发支出项目 | 22,854.33 | 4,886.29 | 27,740.62 |
| 合计 | 22,854.33 | 4,886.29 | 27,740.62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 608项目 | NDA阶段 | - | 产品上市销售 | 2022年8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 611项目 | 临床III期 | - | 产品上市销售 | 2023年12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 610项目 | 临床III期 | - | 产品上市销售 | 2024年3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 613项目 | NDA阶段 | - | 产品上市销售 | 2023年12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抗体中心 | 上海 | 26,000万人民币 | 上海 | 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 | 61.54 | 收购 | |
| 中健抗体 | 香港 | 38,377.113831万港币 | 香港 | 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苏州国健 | 苏州 | 94,000万人民币 | 苏州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晟国医药 | 上海 | 22,442.8188万人民币 | 上海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丹生医药 | 上海 | 10万人民币 | 上海 | 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应认缴丹生医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尚未完成实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抗体中心 | 38.46 | -456.58 | -3,533.0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康派尼恩 | 上海 | 上海 | 14.00 | 权益法 | ||
| Numab | 瑞士 | 瑞士 | 5.48 | 权益法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康派尼恩及Numab分别指派一名董事,本集团可以对康派尼恩及Numab施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964.70 | 3,867.0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852.74 | -1,326.68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852.74 | -1,326.68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838.51 | 905.52 |
| 与收益相关 | 1,005.26 | 127.65 |
| 合计 | 1,843.77 | 1,033.1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对此的风险管理策略概述如下。
(1)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价值。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27.18%(2024年12月31日:13.11%)和40.37%(2024年12月31日:29.03%)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等级-风险矩阵参见附注七、
5.应收账款。
(2)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5年6月30日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2,848.90 | 2,848.90 | ||
| 其他应付款 | 15,431.09 | 15,431.09 | ||
| 合计 | 18,279.99 | 18,279.99 |
(3)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本集团截止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以浮动利率结算的重大金融负债(2024年12月31日:
无),故管理层认为合理的利率变动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汇率风险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源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采购/销售所致。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附注七、1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通过持有不同风险的投资组合来管理风险。本集团持有的部分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2、资本管理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总负债 | 34,901.61 | 42,814.99 |
| 总资产 | 601,259.20 | 596,502.73 |
| 资产负债率 | 5.80% | 7.18%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6,015.76 | 9,859.49 | 95,875.25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6,015.76 | 9,859.49 | 95,875.25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86,015.76 | 9,014.32 | 95,030.08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845.17 | 845.17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9.38 | 551.35 | 820.73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6,285.14 | 10,410.84 | 96,695.98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符合第一层次活跃市场报价判断标准。
公司持有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随时可以购买或赎回,并且可于购买银行官网或依据产品编码每日查询该产品的净值,公司以期末未经调整的理财产品净值作为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假设,采用市场法估计公允价值。本公司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场乘数,如市研率。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公司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公司估计了采用其他合理、可能的假设作为估值模型输入值的潜在影响。
本集团与若干交易对手(主要是有着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订立了衍生金融工具合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外汇掉期合同,采用类似于远期定价和互换模型以及现值方法的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模型涵盖了多个市场可观察到的输入值,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即期和远期汇率和利率曲线。外汇掉期合同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衍生金融资产的盯市价值,是抵销了归属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信用估值调整之后的净值。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对于套期关系中指定衍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和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均无重大影响。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 | 综合 | 不适用 | 35.92 | 35.9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3SBioInc.(“三生制药”)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适用√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沈阳三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浙江三生蔓迪药业有限公司(“三生蔓迪”)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辽宁三生医药”)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深圳赛保尔”)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药谷德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兴生药业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GrandPath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广东三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辽宁三生科技”)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香港三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国健研究院”) | 本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辽宁三生科技 | 采购商品 | 56.34 | 0.75 | ||
| 药谷德生 | 采购商品 | 39.54 | |||
| 药谷德生 | 接受服务 | 0.85 | |||
| 香港三生 | 接受服务 | 8.8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沈阳三生 | 以市场价格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8,130.91 | 5,778.05 |
| 沈阳三生 | 以市场价格销售原材料 | 6.50 | |
| 沈阳三生 | 以市场价格给予授权许可 | 5,100.00 | |
| 深圳赛保尔 | 以市场价格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752.05 | 527.38 |
| 药谷德生 | 以市场价格销售原材料 | 7.09 | |
| 辽宁三生医药 | 以市场价格销售原材料 | 6.7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国健研究院 | 房产 | 2.75 | 2.75 |
| 沈阳三生 | 房产 | 499.85 | 205.39 |
| 三生蔓迪 | 动产 | 1.0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GrandPath | 采购无形资产 | 1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6.52 | 344.5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沈阳三生 | 5,862.05 | 1,888.20 | ||
| 应收账款 | 深圳赛保尔 | 115.81 | |||
| 应收账款 | 辽宁三生医药 | 0.5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三生蔓迪 | 4.09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药谷德生 | 0.75 | 1.20 |
| 合同负债 | 药谷德生 | 39.58 | 855.58 |
| 应付账款 | 辽宁三生科技 | 17.29 | 8.60 |
| 应付账款 | 沈阳三生 | 63.37 | |
| 合同负债 | 沈阳三生 | 420.26 | |
| 合同负债 | 深圳赛保尔 | 91.43 | |
| 其他应付款 | 香港三生 | 8.66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公司员工 | 1,157,000 | 4,118.24 | ||||||
| 合计 | 1,157,000 | 4,118.24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公司员工 | 11.83元/股 | 4年 | ||
其他说明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度,公司实施了一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符合条件的人士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和2021年4月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4月8日,公司向1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了224.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2月16日,公司向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了42.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00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完成归属,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7.43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和激励对象离职,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09.622万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一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激励核心骨干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符合条件的人士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和2024年7月3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并上市流通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4个月。
2024年7月30日,公司向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了517.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926.35万元。公司于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835.86万元(上年同期:无),累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1,532.41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在等待期内进行摊销。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
11.83元/股。
2025年6月25日,公司向4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了115.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83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118.24万元。公司于2025上半年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结合授予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 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 股息率(%) | 1.5 |
| 预计波动率(%) | 21.89-24.85 |
| 无风险利率(%) | 1.53-1.82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期限(年) | 4 |
| 每股普通股价值(人民币元) | 17.86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二项式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利率、预计波动率、无风险利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业绩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747.53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公司员工 | 835.86 | |
| 合计 | 835.86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本承诺 | 7,836.55 | 6,526.23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与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生物”)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奥海生物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产品开发、注册及上市工作。因奥海生物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故于2020年9月4日,本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奥海生物提交合作终止信函。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争议仲裁通知,奥海生物提出仲裁要求,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及履行合作协议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609.50万元,合作协议项下的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1.15亿元,以及本案其他费用。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收到奥海生物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奥海生物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因终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评估费、律师费、担保费、仲裁费用等人民币40,102.00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仲裁庭暂无进一步意见。
为了确定此案件对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咨询律师专业意见。根据专业律师意见,基于现有已知证据,仲裁庭裁决本公司败诉对奥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未决诉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35.39 |
于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353,931.17元(即每股现金股利0.03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目前集中于药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属于单一经营分部,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此外,由于本集团几乎所有对外的营业收入均来自国內,几乎所有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国内,因此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关于本公司分产品、分地区收入信息参见附注七、61。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9,552.85 | 15,053.00 |
| 1年以内小计 | 19,552.85 | 15,053.00 |
| 1至2年 | 442.52 | 600.51 |
| 2至3年 | 2,373.04 | 2,429.82 |
| 3年以上 | 570.11 | 139.50 |
| 合计 | 22,938.52 | 18,222.8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72.14 | 33.45 | 7,672.14 | 6,304.57 | 34.60 | 6,304.57 | ||||
| 其中: | ||||||||||
| 应收关联方 | 7,672.14 | 33.45 | 7,672.14 | 6,304.57 | 34.60 | 6,304.5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266.38 | 66.55 | 115.60 | 0.76 | 15,150.78 | 11,918.26 | 65.40 | 102.05 | 0.86 | 11,816.21 |
| 其中: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5,266.38 | 66.55 | 115.60 | 0.76 | 15,150.78 | 11,918.26 | 65.40 | 102.05 | 0.86 | 11,816.21 |
| 合计 | 22,938.52 | 100.00 | 115.60 | 0.50 | 22,822.92 | 18,222.83 | 100.00 | 102.05 | 0.56 | 18,120.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沈阳三生 | 3,629.85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 中健抗体 | 4,042.29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 合计 | 7,672.14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2个月以内 | 15,201.77 | 109.45 | 0.72 |
| 2个月至6个月 | 40.62 | 0.64 | 1.58 |
| 6个月至1年 | |||
| 1年以上 | 23.99 | 5.51 | 22.97 |
| 合计 | 15,266.38 | 115.60 | 0.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102.05 | 13.55 | 115.60 | |||
| 合计 | 102.05 | 13.55 | 115.6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4,042.29 | 4,042.29 | 17.62 | |
| 第二名 | 3,629.85 | 3,629.85 | 15.82 | |
| 第三名 | 900.86 | 900.86 | 3.93 | 6.49 |
| 第四名 | 678.56 | 678.56 | 2.96 | 4.89 |
| 第五名 | 637.75 | 637.75 | 2.78 | 4.59 |
| 合计 | 9,889.31 | 9,889.31 | 43.11 | 15.97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52,555.56 | 52,944.33 |
| 合计 | 52,555.56 | 52,944.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171.95 | 5,516.00 |
| 1年以内小计 | 5,171.95 | 5,516.00 |
| 1至2年 | 20,010.00 | 42,205.16 |
| 2至3年 | 27,374.12 | 5,223.45 |
| 3年以上 | 2.30 | 2.51 |
| 合计 | 52,558.37 | 52,947.1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往来款 | 52,538.63 | 52,941.69 |
| 备用金 | 19.74 | 5.43 |
| 合计 | 52,558.37 | 52,947.1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79 | 2.79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0.51 | 0.56 | 1.07 | |
| 本期转回 | 1.05 | 1.05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0.51 | 2.30 | 2.8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2.79 | 1.07 | 1.05 | 2.81 | ||
| 合计 | 2.79 | 1.07 | 1.05 | 2.8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2,577.05 | 61.98 | 与子公司往来款项 | 3年以内 | |
| 第二名 | 17,557.02 | 33.40 | 与子公司往来款项 | 3年以内 | |
| 第三名 | 2,404.56 | 4.58 | 与子公司往来款项 | 3年以内 | |
| 第四名 | 6.95 | 0.01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0.21 |
| 第五名 | 5.00 | 0.01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0.15 |
| 合计 | 52,550.58 | 99.98 | / | / | 0.3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3,395.82 | 153,395.82 | 153,395.82 | 153,395.82 | ||
| 合计 | 153,395.82 | 153,395.82 | 153,395.82 | 153,395.82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抗体中心 | 16,011.31 | 16,011.31 | ||||||
| 中健抗体 | 34,832.35 | 34,832.35 | ||||||
| 苏州国健 | 80,000.00 | 80,000.00 | ||||||
| 晟国医药 | 22,552.15 | 22,552.15 | ||||||
| 合计 | 153,395.82 | 153,395.82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7,989.69 | 15,576.22 | 54,438.94 | 12,310.04 |
| 其他业务 | 533.13 | 437.83 | 742.13 | 582.32 |
| 合计 | 58,522.82 | 16,014.05 | 55,181.07 | 12,892.3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销售商品 | 48,155.07 | 11,709.84 |
|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4,734.62 | 3,866.38 |
| 授权许可 | 5,100.00 | |
| 租赁服务 | 533.13 | 437.8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中国大陆 | 57,627.64 | 15,639.06 |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895.18 | 374.99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7,989.69 | 15,576.22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533.13 | 437.83 |
| 合计 | 58,522.82 | 16,014.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14.31万元,其中:
414.31万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28 | 第八节附注七、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43.77 | 第八节附注七、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55.42 | 第八节附注七、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00 | 第八节附注七、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6.9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47 | |
| 合计 | 3,309.5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8 | 0.31 | 0.3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9 | 0.25 | 0.2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LOUJING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