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普源精电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胜、嵇坤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王胜、居拯 |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337.SH |
重大事项提示2025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2.56万元,同比亏损金额减少772.17万元,同比下降42.32%。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由于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波动主要受产品毛利率变动、研发费用金额变动等因素影响。若未来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恶化、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恶化、行业政策变更、行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更新而公司未能及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研发投入较大的新品未能受到市场认可,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27,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331,44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18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
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37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81.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16,83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83,000.03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396,207.57元(已扣除券商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603,773.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9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08865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
|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
|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
|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
|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
|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
|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
|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5月6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
|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 2025年度半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3月1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5年4月1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2025年4月2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5年6月5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 无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上市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迭代速度较快。未来几年,公司将投入示波器芯片组、高带宽数字示波器、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等多个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研发项目。上述研发项目具有资金投入规模大、技术难度高、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或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公司研发项目无法按计划取得成果,甚至出现研发失败的情形,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吸引人才与保持创新能力的风险
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中具有IC设计研发能力的企业属于智力密集型企业,随着产业芯片设计和研发能力的不断发展,优秀和高端研发人才的需求缺口将日益扩大。另外,管理和销售团队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公司对这类人才的依赖程度也较高。未来,如果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丧失竞争优势或人力资源政策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公司将无法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甚至可能出现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无法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
(二)境外经营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遍及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近三年内公司境
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43%。在境外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给公司的境外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在俄乌战争持续、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全球政治局势复杂严峻化的背景下,可能会对公司海外市场的销售收入增长带来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在海外的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欧元、美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所持货币资金的价值,从而影响公司的资产价值。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况。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5,496.84 | 30,714.02 | 15.57 |
| 利润总额 | 918.32 | 377.92 | 142.9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1.58 | 764.53 | 112.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52.56 | -1,824.74 | -42.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7.62 | 4,104.46 | -133.32 |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1,337.72 | 278,773.27 | 11.68 |
| 总资产 | 379,365.86 | 348,429.06 | 8.8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4 | 1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4 | 1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0 | -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0.26 | 增加0.2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0.63 | -47.62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0.53 | 28.63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增长15.5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7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0%,主要系去年纳入合并范围的非同一控制范围内合并的子公司贡献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2.56万元,同比亏损减少
772.17万元,同比下降42.3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与净利润变动幅度差异较大,一方面主要系受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制造成本变化,叠加运费、关税、市场竞争等因素共同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为55.39%,较上年同期下降1.2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达到30.53%,同比增长1.90个百分点,研发人员薪酬、研发材料费用、研发设备折旧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加,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较少133.32%,主要系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人才优势
公司视人才为第一生产力,建立了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顶级的人才梯队和培养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与长期发展。
1、突出的创始人和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创始人及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技术水平和行业经验,
是国内稀缺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及运营团队。公司创始人王悦博士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拥有24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是国内台式数字示波器产业的缔造者,并获得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公司技术研发核心团队平均拥有超过15年的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从业经验,并拥有大量的核心专利和知识产权。凭借技术研发团队多年的努力以及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先后推出了中国首款商业化数字示波器DS3000系列、中国首款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的数字示波器DS5000系列、中国首款六位半数字万用表、业界首款混合信号发生器、中国首款1GHz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2GHz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5GHz带宽数字示波器、中国首款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中国首款13GHz带宽数字示波器等里程碑式的产品。
2、全球化的营销团队
公司着力打造具备专业产品、行业知识及敏锐市场嗅觉的营销团队。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包括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等海外子公司,在包括巴西、印度、越南等地区设立营销代表处,通过本地化的员工部署,在全球范围内向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专业销售与服务支持。公司在世界各地打造经验丰富的营销管理团队、市场团队、服务与支持团队、销售工程师及技术支持/应用工程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快捷、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营销人数126人,其中国内75人,海外51人,形成了立足中国、覆盖全球的国际化人才梯队,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精益团队
精益是21世纪主流的工业生产运营体系,公司于2019年开始启动精益建设,经过近4年的系统推进,建设了以精益改进系统、精益生产系统、精益领导力人才培养体系等为核心的精益运营系统,公司已经建立起一支具备精益能力的供应链人才团队。通过精益运营系统流程改进、组织能力提升的重要载体,成功驱动了公司产品质量、及时交付、生产效率、库存周转(不含策略备货)等指标的大幅改进。
公司精益运营能力建设主要围绕3个方面展开:
①建设高效/敏捷的精益制造能力,通过生产线精益转化、内部物流改进、外部物流改进等支柱,系统性的提升产品的制造能力,成为企业快速增长的稳定性保障。
②建设闭环的精益改进能力,通过部署战略的精益管理(战略部署)-日常管理-Kaizen体系等模块,围绕S(安全)、Q(质量)、D(交期)、I(库存)、C(成本)等指标每年开展约数十个Kaizen周的活动,含作业流程优化、库存周转改善、物料费用降低、良率提升等改善活动,闭环的精益改进能力建设驱动了运营指标的长期持续性优化。
③精益人才的能力建设,通过标准作业、日常管理、问题解决等工具培养精益人才,建立起组织内的共同语言,通过培训-实践-认证的闭环流程,培养和挖掘人才,赋能组织能力的长期发展。
4、普源书院团队
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正式设立普源书院,普源书院的愿景是传播企业文化,推动企业变革,培养精英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聘任,普源书院已经拥有极为优质的讲师团队并建立起一套非常完整的培训体系及培训计划。
(二)技术优势
作为国内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领导者,持续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对于产品的性能指标、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高端仪器的行业技术门槛极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技术积累才能取得突破式发展。公司以原始技术创新为根本,专注于电子测试测量仪器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已先后形成了自主研发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对解决方案的支撑能力、标准制定与行业应用能力等诸多核心技术优势,同时结合公司专利布局和研发中心部署,筑牢公司发展的核心技术壁垒。
1、自主研发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研发主要围绕“技术+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展开,一方面强化公司在硬件、算法及软件的底层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聚焦通信、半导体、新能源三个核心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解决方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756项、实用新型专利122项、外观专利设计109项、软件著作权14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已授权发明专利441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外观设计专利56项、软件著作权14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其中公司示波器领域的中国授权专利数量居于行业前列,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对示波器、频谱分析仪、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等电子测量仪器的硬件和软件等方面核心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形成包括高带宽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高采样示波器数据采集技术在内的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有的具备电子测量仪器底层原始技术创新能力的公司。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硬件技术扩展仪器的测量范围,使得仪器带宽更高、噪声更低、速度更快。比如,公司通过“高带宽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和“高采样示波器数据采集技术”,将示波器带宽提升到5GHz,采样率提高到20GSa/s,达到国内高端产品性能水平。
公司通过研发算法技术进一步提升仪器的性能,使得仪器的失真更小、分析能力更强、运算速度更快,比如“高刷新率示波器显示技术算法”实现了每秒超过100万次刷新率,达到国外领先企业技术水平。公司通过软件技术扩展了产品的功能和易用性,比如“示波器技术平台软件技术”实现了高速串行信号的眼图和抖动分析功能,使得示波器能够分析USB连接信号质量,达到国内高端产品性能的水平。
2、产品对解决方案的支撑能力
公司专注于电子设计、测试、生产、优化,提供为满足客户需求的广泛解决方案及产品组合,并通过强化在硬件、算法及软件方面的技术实力,紧密对接客户需求和市场动态,持续探索提升产品应用的行业覆盖性。公司的硬件产品组合蕴含了公司多项专利技术,产品布局覆盖全价格带,并以多样的产品形式适配客
户的测试需求,包括台式仪器、定制化的模块化产品、系统级交付的综合产品解决方案。除此之外,公司提供完善的软件解决方案,如正在布局的全新UltraSigma平台,作为一个开放的软件平台,它支持测试环境设计搭建、仪器控制、特定应用测试等功能,帮助提高用户测试效率,规避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日益增加的设计和测试复杂性,加速产品面世。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客户应用,围绕通信、新能源、半导体等前沿科技赛道,加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部署,形成从技术到产品、从时域到频域、从通信到新能源半导体的全方位解决能力,为客户解决测试挑战和创造核心价值。以下是公司解决方案推向市场的重要战略举措:
①无线通信测试解决方案
公司正全力投入开发新的无线通信测试方案,以满足移动数据、物联网和不断发展的通信标准所推动的商业通信终端市场需求。凭借公司当前的技术广度与专业知识,以及针对全球通信协议标准的认证布局,公司在不断丰富自身的高速数据分析、协议解码等解决方案,支持为通信技术前沿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组合。
②新能源汽车测试解决方案
公司着力于创新的汽车电子测试解决方案开发,以适应电动、混动、自动驾驶等不断更新换代的电子系统都对汽车电子测试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运行保持设备的激增,对于电源的设计要求也更高,公司提供完备的电源、电池的安全性、合规性、精确性测试方案。公司还为充放电技术、电池管理系统、逆变器等开发与生产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③半导体测试解决方案
随着各种高精度、集成化电子产品的要求,半导体行业迎来风口,如何对于更高性能的半导体产品,进行快速、准确测试成为了企业不可或缺的能力,这些领域代表了公司的新兴增长机会。公司通过完备的硬件及软件组合,搭配全面的选附件产品,帮助建立完善的功率器件动态参数测试系统。
④科学装置解决方案
大科学装置是实现重要科学技术目标的设施,通常融合了众多学科领域的前沿技术,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公司基于模块化硬件平台以及大规模阵列同步技术,极大地提升了多通道阵列测控系统的集成度,打造了具有低噪声、灵活配置等特点的SPQ科学装置解决方案,专用的实时指令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为进阶的测控提供了丰富接口,助力完成更多复杂实验。该解决方案在十多个研究机构均完成了部署并实现了长期稳定运行,同时紧跟天文、物理、电子电力等科研行业的最新功能需求,成为了科学装置领域的标杆性解决方案。
3、标准制定与行业应用能力
公司掌握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能力。公司目前是仪器以太网扩展总线标准(LAN-basede Xtensions for Instrumentation)联盟成员、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委员单位。公司先后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GB/T15289-2013数字存储示波器通用规范)与3项行业通用规范SJ/T10472-2013函数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SJ/T10293-2013取样示波器通用规范、SJ/T10683-2013示波器用无源电压探极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公司通过国家和行业标准战略,全面对接下游行业应用,并持续迭代发展。
4、高质量的专利布局
公司不仅在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面取得了业内瞩目的成绩,还拥有全面的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756项、实用新型专利122项、外观专利设计109项、软件著作权14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已授权发明专利441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外观设计专利56项、软件著作权14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其中公司示波器领域的中国授权专利数量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在知识产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公司制定了“五年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向制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努力将知识产权成为公司国际竞争力和知识资本的助推器;公司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且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权利获得上呈
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在公司 IPD 产品系统开发流程中嵌入知识产权工程师角色,使得在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知识产权工程师参与其中,确保产品全链条中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前进行“专利开示”制度,显著提高了公司专利申请的质量。公司先后承担了“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苏州市商标品牌培育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荣获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苏州市优秀专利奖一等奖”、“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等荣誉和奖项。公司 2019-2022年连续三届进入中国企业专利 500 强。
5、多地研发中心布局
公司视技术人才为公司第一生产力,目前在多地布局研发中心,分别位于北京、苏州、西安、上海、深圳、马来西亚。公司在研发中心布局方面相比于行业内其他国内厂商具有显著优势。
(三)品牌优势
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公司营销体系建设也随之升级,目前公司在品牌建设、营销渠道和网络建设和本地化营销部署等方面已经具备较大的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通过自主品牌“RIGOL”赋能全球超过90 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的测试测量应用,在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电子测量仪器产品方面持续创新,并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多层次解决方案,助力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科研及系统集成等广泛客户解决测试测量复杂挑战,实现科技探索的无限可能。依据行业权威报告,公司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在数字示波器领域进入了全球第一梯队。
公司非常重视自主品牌积累,“RIGOL”已成为在电子测量仪器行业享誉全球的创新品牌。公司经历了20余年成长历程,品牌口号至今为止进行了三次迭代,从第一代品牌定位期的“超越测量”(BeyondMeasure);第二代品牌文化期的“唯有创新”(Innovationornothing);演进为第三代品牌延伸期的“无限可能”
(PossibilitesandMore)。公司以“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为愿景,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無限可能”为使命,与组织和团队共同协力推动下一代测试测量解决方案,用技术探索来支持未来的科技创新、推动行业的进步。公司作为行业创新者,20 多年来公司秉承着工匠精神,所设计研发的产品深受客户支持与喜爱,且已成为全球电子测试测量行业的优秀品牌之一。
我们以“成就科技探索”为使命,以“成就客户”为核心,通过不断创新为方法,以此延伸至成就企业组织,成就行业发展,进而成就社会科技进步的核心价值理念。我们与科技工作者一起追求无限创新、无限效能、无限价值,共创“无限可能”。
(四)管理优势
管理体系对于科技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通过不断借鉴先进公司管理理念,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公司已经建立起行业内领先的管理体系。通过探求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司提出的“RIGOL数字化转型实践与探索”脱颖而出,荣获“2021中国管理年度价值案例”,入选《管理蓝皮书:中国管理发展报告(2021)》。
2014 年以来,公司持续探索数字化转型的道路,通过组织协作和数据驱动两大文化引导,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的数字化组织架构,重塑业务模式与管理模式,转变为一家项目导向型企业,以结果为导向,提升运营效率。为了提高产品、服务和发展质量,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在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等方面均完成相关能力建设,已全面符合中国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相关要求。由于公司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的突出表现,公司于 2020年获评苏州市质量奖。
公司于2020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覆盖当年公司总人数约30%,基本涵盖研发、销售、生产、供应链主要核心人才。上市以来推出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充分彰显了公司和员工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电子测试测量领域有深厚技术积淀,平均从业年限达到 15 年以上,对技术、产品、市场均有较为深刻的经验,公司建立了较好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公司激励机制夯实企业发展根基,持续构筑行业优势壁垒。
(五)行业地位
依据权威机构 Frost&Sullivan2019 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普源精电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公司目前是仪器以太网扩展总线标准(LAN-based eXtensions forInstrumentation)联盟成员、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以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委员单位,并先后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GB/T15289-2013 数字存储示波器通用规范)与3项行业通用规范 SJ/T10472-2013 函数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SJ/T10293-2013 取样示波器通用规范、SJ/T10683-2013 示波器用无源电压探极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工作。自成立以来,公司或其产品曾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全球电子成就奖-年度测试与测量产品”、“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科技技术奖”、“苏州市质量奖”、“R&D100Awards”、“新时代中国经济创新企业”、“中国 IoT 技术创新奖”、“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荣誉,并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江苏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等重大项目。上市公司视人才为第一生产力,建立了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顶级的人才梯队和培养体系,有效保障了上市公司战略的实施与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人才、技术、品牌和管理等方面,在2025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与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836.32 | 8,793.95 | 23.22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836.32 | 8,793.95 | 23.22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0.53 | 28.63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二)研发进展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的研发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示波器产品 | 8,000.00 | 1,540.93 | 2,639.97 | 进行中 |
基于新一代示波器自研技术平台,推出更高集成度更高带宽的数字示波器产品,触达更深层次的示波器市场
| 行业先进 | 该产品具有高精度、高带宽等特征,满足实验室、研发环境、生产线和系统集成等工业应用,为用户带来卓越的操作体验和精准的测量结果,助力高速通信、核监测、射频分析等多领域的发展 | |||||||
| 2 | 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项目 | 2,436.62 | 293.63 | 2,380.25 | 进行中 | 提升公司波形发生器类产品最高输出频率,全面提升采样率、垂直分辨率、输出频率、波形上升时间、抖动等方面的关键性能表现 | 国内先进 | 该产品具有高性能、多通道、高分辨率特征,主要面向教育科研,满足嵌入式和半导体测试应用、RF相关测试应用、汽车电子信号仿真、医疗信号仿真等相关应用需求。 |
| 3 | 微波射频产品项目 | 4,500.00 | 1,813.01 | 3,401.72 | 进行中 | 拓宽公司微波射频产品线,内置多种测量模式,实现不同场景的测量需求 | 国内先进 | 该产品具有多种测量应用的可选性,为用户提供强大、灵活且高效的测试平台,满足高速通信、雷达系统和电子战等领域对微波射频产品的要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4 | 直流精密产品 | 1,092.78 | 551.16 | 551.16 | 进行中 | 拓宽公司直流精密产品线,具有高精度、多功能、多用途的特性 | 国内先进 | 该产品具有高精度、多功能、多用途的特性。主要面向半导体、材料、电池、光伏、基础物理研究等行业方向。 |
| 合计 | / | 16,029.40 | 4,198.73 | 8,973.10 | / | / | / |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7,286,964.19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1,260,470.6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费用类别 | 金额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1,846,331,442.32 |
| 减: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 154,370,890.86 |
|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1,691,960,551.46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5,256,923.52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 | 269,402,286.47 |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688,461,118.51 |
|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6,410,514.43 |
|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1,260,470.64 |
|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 5,929.57 |
|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4,426,530.92 |
| 费用类别 | 金额 |
|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 42,019,838.48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734,020,192.15 |
|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711,606,944.44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2,413,247.71 |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847,303.99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费用类别 | 金额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289,999,983.96 |
| 减: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 1,886,792.45 |
|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288,113,191.51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319,653.13 |
| 募集资金净额 | 286,793,538.38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 | - |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88,847,303.99 |
|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6,817,662.67 |
|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 962,462.24 |
|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007,294.35 |
|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 2,753,388.88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00,744,455.38 |
|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179,888,226.66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0,856,228.72 |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18,706.95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42,603.8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费用类别 | 金额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49,999,981.16 |
| 减: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 6,603,773.59 |
|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43,396,207.57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43,396,207.57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 | - |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314,933.36 |
|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105,608.10 |
|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42,603.80 |
|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 - |
|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9,284.56 |
|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38,577,954.97 |
|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35,000,000.00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577,954.97 |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普源精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姓名/名称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 间接持股单位 | 合计持股数量(万股) |
| 普源投资 | 控股股东 | 6,393.60 | - | - | 6,393.60 |
| 锐格合众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合伙企业 | 592.00 | - | - | 592.00 |
| 锐进合众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合伙企业 | 592.00 | - | - | 592.00 |
| 王悦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1,150.85 | 3,651.75 | 普源投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 | 4,802.60 |
| 王铁军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 | 1,555.78 | 1,534.46 | 普源投资 | 3,090.24 |
| 李维森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1,555.78 | 1,534.46 | 普源投资 | 3,090.24 |
| 王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74.00 | 锐进合众 | 74.00 |
| 吴雅文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74.00 | 锐进合众 | 74.00 |
| 武沛杰 | 监事 | - | 4.44 | 锐进合众 | 4.44 |
| 齐惠忠 | 监事 | - | - | - | - |
| 徐银涛 | 监事 | - | 7.40 | 锐格合众 | 7.40 |
| 程建川 | 高级管理人员 | - | 37.00 | 锐格合众 | 37.00 |
| 孙宁霄 | 高级管理人员 | 135.78 | - | - | 135.78 |
| 严波 | 核心技术人员 | - | 74.00 | 锐格合众 | 74.00 |
| 何毅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 | 29.60 | 锐格合众 | 29.60 |
| 史慧 | 核心技术人员 | - | 29.60 | 锐格合众 | 29.60 |
| 罗俊洲 | 核心技术人员 | - | 14.80 | 锐格合众 | 14.8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胜 嵇 坤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 胜 居 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