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告编号:2026-01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3.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
(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截至2025年12月末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
|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 | 18,500.54 | 18,000.00 | 11,436.54 | 10,936.00 | 8,783.23 |
| 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89.09 | 11,000.00 | 13,989.09 | 11,000.00 | 2,644.21 |
| 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 | - | - | 7,064.00 | 7,064.00 | 15.76 |
| 合计 | 32,489.63 | 29,000.00 | 32,489.63 | 29,000.00 | 11,443.20 |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含理财余额) | 使用状态 |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 512903052810520 | 13.36 | 使用中(注) |
|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 30250188000335759 | 1,972.55 | 使用中 |
|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 30250188000398323 | 6,204.19 | 使用中 |
| 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 30250188000335677 | 8,387.60 | 使用中 |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含理财余额) | 使用状态 |
|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NRA7505202002196 | 4.50 | 使用中 |
|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NRA86030000126023 | 774.10 | 使用中 |
|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 | BankofChina(Malaysia)Berhad | 100000404410495 | 66.34 | 使用中 |
|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 | BankofChina(Malaysia)Berhad | 100000404410473 | 126.74 | 使用中 |
|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 | BankofChina(Malaysia)Berhad | 100000404410519 | 17.56 | 使用中 |
|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 | BankofChina(Malaysia)Berhad | 100000404410484 | 19.94 | 使用中 |
| 合计 | 17,586.88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账户因长期未使用,处于久悬状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重新激活该账户使用。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1、根据公司的重要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场所调整为租赁办公场所,调整前后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金额不变,由此导致的投资结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变更前投资项目 | 变更前总投资额 | 变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变更后投资项目 | 变更后总投资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调整金额 |
| 1 | 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费 | 7,194.02 | 7,194.02 | 租赁及装修费 | 794.02 | 794.02 | -6,400.00 |
| 2 | 设备购置费 | 1,920.82 | 1,920.82 | 设备购置费 | 1,920.82 | 1,920.82 | - |
| 3 | 试验研 | 3514.20 | 1,055.06 | 试验 | 9,914.20 | 7,455.06 | 6,400.00 |
| 序号 | 变更前投资项目 | 变更前总投资额 | 变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变更后投资项目 | 变更后总投资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调整金额 |
| 究费 | 研究费 | ||||||
| 4 | 无形资产购置费 | 830.10 | 830.10 | 无形资产购置费 | 830.10 | 830.10 | - |
| 5 | 其他费用 | 122.50 | 其他费用 | 122.50 | |||
| 6 | 预备费 | 407.45 | 月备份 | 407.45 | |||
| 合计 | 13,989.09 | 11,000.00 | -- | 13,989.09 | 11,000.00 | - |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为优化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投入风险、更好匹配公司研发业务快速迭代需求,公司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场所调整为租赁办公场所。
结合该变更,公司同步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将原“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费”中的房产购置支出调减,相应增加至“试验研究费”科目,用于强化研发设备更新、试验场景搭建及核心技术攻关投入,公司在原超宽带频谱分析仪射频前端、超宽带耦合器和宽带频率合成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将重点规划开展三项重点研发项目,涵盖频谱分析仪、高端频谱分析仪及微波矢量信号源等项目,其余科目投资规模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金额不变,未改变募投项目整体实施方向与目标,能够更高效地保障研发中心建设进度与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现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公司根据目前的经济社会环境,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
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