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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37公司简称: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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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危晴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3,874,417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520,000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354,4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341,766.8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9.84%。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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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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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6
第五节重要事项 ...... 7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8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8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29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以及公告的原稿 |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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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普源精电 | 指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悦 |
| 锐格合众 | 指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曾用名为北京锐格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锐进合众 | 指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曾用名为北京锐进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 北京普源 | 指 | 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 新加坡普源 | 指 | RIGOLTECHNOLOGIES(SINGAPORE)PTE.LTD.,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 上海普源 | 指 |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 普源培训 | 指 | 普源培训(苏州)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 美国普源 | 指 | RIGOLTECHNOLOGIESUSA,INC.,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欧洲普源 | 指 | RIGOLTechnologiesEUGmbH,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日本普源 | 指 | 普源精电日本合同会社,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 香港普源 | 指 | RIGOLTECHNOLOGIESHKLIMITED,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 |
| 韩国普源 | 指 | RIGOLSOUTHKOREACO,.LTD,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 耐数电子 | 指 | 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
| PCB | 指 | PrintedCircuitBoard,一种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和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由于采用电子印刷术制作而成,故被称为“印刷”电路板 |
| FPGA | 指 | 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是在PAL、GAL等可编程器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作为专用集成电路(ASIC)领域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既解决了定制电路的不足,又克服了原有可编程器件门电路数有限的缺点 |
| ADC | 指 | AnalogtoDigitalConverter,即模数转换器,将模拟输入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如将温度、压力、电流等转换成更易储存、处理的数字形式 |
| DAC | 指 | DigitaltoAnalogConverter,即数模转换器,将数字量转换成模拟量 |
| IC | 指 | IntegratedCircuit,即集成电路,通过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示波器带宽 | 指 | 输入信号通过示波器后衰减3dB时的最低频率视为该示波器的带宽,带宽决定了示波器所能检测到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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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频率范围 | ||
| 实时采样率 | 指 | 表示每秒钟采集波形样点的数量。采样率越高,处理的数字信号越接近真实模拟信号,采样率不足可能产生失真 |
| 波形刷新率 | 指 | 每秒可以采集的波形帧数。刷新率越高,采集的死区时间越小,越易于捕获偶发性异常信号 |
| 存储深度 | 指 | 表示存储信息的能力。存储深度越大,可存储的样点越多,可分析的信息量越大 |
| 最高输出频率 | 指 | 可输出的最高正弦波频率 |
| 相位噪声 | 指 | 信号的频谱纯度,可影响调制信号的性能。相位噪声越小,输出信号性能越好 |
| 动态范围 | 指 | 能够同时测量出的最大信号和最小信号差值的大小。动态范围越大越好,应用场景越多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普源精电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RIGOLTECHNOLOGIES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RIGOL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宁 |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63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rigol.com/ |
| 电子信箱 | ir@rigol.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程建川 | 吕妮娜 |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
| 电话 | 0512-66706688 | 0512-66706688 |
| 传真 | 0512-66706688 | 0512-66706688 |
| 电子信箱 | ir@rigol.com | ir@rigol.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普源精电董事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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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普源精电 | 688337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沈月明周静松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嵇坤王胜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4月8日-2025年12月31日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王胜居拯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8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900,233,978.56 | 775,826,184.32 | 16.04 | 670,537,671.32 |
| 利润总额 | 91,053,558.78 | 76,818,176.80 | 18.53 | 113,837,918.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083,759.57 | 92,303,051.34 | -6.74 | 107,953,107.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478,562.81 | 58,302,047.02 | -34.00 | 59,949,244.5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68,039.66 | 117,462,233.96 | -17.87 | -18,355,136.55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60,818,229.13 | 3,167,741,969.80 | -0.22 | 2,889,231,05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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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3,584,584,899.77 | 3,852,921,400.41 | -6.96 | 3,265,682,459.5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49 | -10.20 | 0.6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49 | -10.20 | 0.6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31 | -35.48 | 0.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1 | 3.11 | 减少0.40个百分点 | 4.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1.97 | 减少0.76个百分点 | 2.23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5.09 | 26.64 | 减少1.55个百分点 | 21.3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叠加子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等因素影响,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045.47万元,导致净利润同比减少;同时,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使得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共同造成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67,802,804.01 | 187,165,561.54 | 242,421,418.52 | 302,844,194.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82,684.24 | 12,433,109.97 | 24,445,554.92 | 45,422,410.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 -9,033,738.94 | -1,491,882.09 | 12,780,750.54 | 36,223,4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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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3,157.59 | -17,169,308.43 | 10,850,591.66 | 99,293,598.8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660.61 | -415,865.03 | -32,102.0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11,200.00 | 5,048,990.14 | 5,817,409.5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364,969.28 | 54,522,837.84 | 52,754,931.8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3,214,861.62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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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9,334.93 | -16,656,367.44 | -1,648,583.3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296,976.98 | 5,283,729.57 | 8,887,793.3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47,605,196.76 | 34,001,004.32 | 48,003,862.7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81,178,812.47 | 1,485,226,433.31 | -295,952,379.16 | 50,565,800.86 |
| 衍生金融负债 | 71,518.00 | 315,549.58 | 244,031.58 | -200,831.58 |
| 合计 | 1,781,250,330.47 | 1,485,541,982.89 | -295,708,347.58 | 50,364,969.28 |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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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普源精电是一家全球性的电子测量仪器公司,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成就科技探索,助您无限可能”为使命,聚集极富价值潜能与远见卓识的优秀人才,为智慧世界和科技创新提供测试测量产品与解决方案。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通过“RIGOL”品牌赋能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的测试测量应用,在数字示波器、微波射频仪器、直流精密仪器、模块化仪器等电子测量仪器产品方面持续创新,并提供面向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与科研等行业的解决方案。
公司总部位于中国苏州,先后在北京、苏州、上海、西安、深圳和马来西亚建立研发中心,并在美国波特兰、德国慕尼黑、日本东京和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建立海外子公司,围绕客户科技创新需求在印度、巴西、越南等地建立了国际营销代表处,实现自主品牌全球化营销,并通过本地化市场、技术、服务的部署为全球超过100,000个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拥有一批长期从事电子测量事业的资深团队,研发技术人员占比约为46.78%,形成持续迭代的卓越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研发的核心知识产权,持续形成和强化在高端测试测量领域的技术壁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有发明专利453项,公司曾于2019-2022年连续三届荣登中国专利500强榜单,并同时获评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获包括“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苏州市科技进步奖”、“R&D100Awards”、“苏州市质量奖”、“全球电子成就奖”、“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等在内的60余个奖项,获得国际总线LXI联盟会员、CNAS认证实验室等多项资质。公司参与1项国家标准、主导3项行业通用规范的起草及制定,并承担包括“国家火炬计划”等10项国家及省部级项目。
公司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超越测量(BeyondMeasure)”阶段(1998年至2005年),在这个阶段公司完成了在数字示波器领域的初步积累,先后推出了中国首款商业化数字示波器DS3000系列、中国首款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的数字示波器DS5000系列。第二阶段是“唯有创新(Innovationornothing)”阶段(2006年至2013年)。在这个阶段公司陆续完善丰富了产品线,先后推出中国首款六位半数字万用表、业界首款混合信号发生器、中国首款1GHz数字示波器,并于2009年全面进入微波射频仪器领域,同时在这个期间,公司也先后开设北美、欧洲等海外子公司,初步完成了全球化布局。第三阶段是“无限可能(PossibilitiesandMore)”阶段(2014年至今)。公司推出“凤凰座”自研核心技术平台,先后推出首款2GHz数字示波器、首款5GHz带宽数字示波器、首款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完成了高端产品的全面突破。公司将总部设立在苏州,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同时升级了北京研发中心,西安研发中心及上海研发中心投入运营,揭开了全新的发展篇章。
2023年9月17日,公司发布了DS80000系列高带宽实时数字示波器,通过自研核心技术平台,首次实现国产数字示波器产品带宽达到13GHz,具备国内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核心技术壁垒。同时,2023年,公司陆续推出“便携家族系列产品”,如DHO800/900系列数字示波器、DG900Pro/800Pro系列函数/波形信号发生器、DM858系列五位半台式万用表。2024年,公司先后发布了MHO/DHO5000系列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DG5000Pro系列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再次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矩阵,强化公司在中端产品的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4年以来,公司完成对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份的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逐步加强在解决方案领域的战略部署,陆续发布了SUA8000系列模块化仪器以及SPQ阵列测试仪器的解决方案。从“以产品为中心向客户解决方案为中心转型”是公司的既定战略,收购耐数电子加速了公司解决方案的战略,并通过双方技术协同快速推出模块化仪器产品,实现了从“台式仪器+二次开发”向“模块化仪器+行业解决方案”的跨越,丰富了“仪器生态链+系统级解决方案”的技术矩阵。基于模块化仪器技术,可以加速产品开发和应用方案推出,对于解决方案战略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2025年,公司密集推出多款兼具创新性与市场针对性的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DNA5000/6000系列矢量网络分析仪、MHO900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RSA6000系列实时频谱分析仪、SPQ数字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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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测控系统等。新品在功能设计、性能指标等方面实现突破,精准契合下游行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换代需求,上市后迅速获得市场认可,成功打开新的收入增长点,对公司营业收入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持续深化践行。通过参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及设立“普源英才奖学金”等方式,公司协助提升高等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建设水平,助力高校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
公司将“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视为发展的根本,围绕“成就客户、不断创新、阳光奋斗、自知自律”核心价值观,为“成为测试测量行业卓越的国际品牌”的愿景和员工共同成长,为提升中国测试测量行业的国际地位而奋斗。
公司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数字示波器
数字示波器是一种用途广泛、易于使用且功能强大的电子测量仪器,属于信号分析类仪器的一种,用于观测、分析和记录各种电信号的变化。该产品通过把被测电压随时间的变化关系转换为可视的波形图像,提供直观的研究各种电信号变化的方式。数字示波器通过模数转换器把被测电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再以数字信号处理的方式将信号随时间的变化波形绘制在显示设备上。
公司是目前全球第五家通过自研技术实现高端数字示波器和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的电子测量仪器厂商,数字示波器产品在销售金额和技术实力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数字示波器的“仙女座”技术平台、“凤凰座”技术平台、“半人马座”技术平台在模拟带宽、实时采样率、垂直分辨率、波形捕获率、存储深度等示波器核心技术指标都实现了显著的国内领先优势,并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 产品/技术平台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带宽 | 最高采样率 | 垂直分辨率 |
| “仙女座”技术平台 | DS80000 | 13GHz | 40GSa/s | 8bit | |
| “凤凰座”技术平台 | DS70000MSO8000DS8000-RMSO/DS7000MSO5000MS05000E | 5GHz | 20GSa/s | 8bit | |
| “半人马座”技术平台 | DHO4000DHO1000DHO900DHO800 | 800MHz | 4GSa/s | 12b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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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HO/DHO5000 | 1GHz | 4GSa/s | 12bit | ||
| UltraVision技术平台 | DS6000MSO/DS4000MSO/DS2000MSO/DS1000ZDS1000Z-E | 1GHz | 5GSa/s | 8bit | |
| UltraZoom技术平台 | DS1000E/U | 100MHz | 1GSa/s | 8bit | |
| “半人马座”技术平台 | MHO900系列数字示波器 | 1GHz | 4GSa/s | 12bit | |
| “凤凰座”技术平台 | MSO/DS9000系列数字示波器 | 4GHz | 20GSa/s | 8bit |
2.射频类仪器射频类仪器泛指对射频信号进行模拟、测量、分析的仪器,从频域、调制域、时域、阻抗域等对射频信号进行测量和分析,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信号分析仪、矢量网络分析仪是其中应用最广泛的仪器类型,根据应用需求在其基础上不断衍生出更多类型,如综测仪、噪声测试仪、功率计等。公司的射频类仪器主要包括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信号分析仪及其相关选附件产品等。
公司自2009年在国内率先发布全数字中频技术的频谱分析仪以来,在经济型微波射频仪器市场积累了充分的客户基础和优良的品牌认知。在射频类仪器方面,公司的UltraReal?技术平台在国内率先实现了高速实时测量,在设置带宽内无缝捕获瞬态信号,并以余辉、光谱图、PvT图等形式呈现测量结果,具备频谱分析、信号分析和矢量网络分析等综合功能。
|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输出频率 | 相位噪声或动态范围 |
| 实时频谱分析仪 | RSA6000 | 5kHz-26.5GH | -108dBc/Hz@10kHz偏移 | |
| 矢量网络分析仪 | DNA6000DNA5000 | 5kHz-26.5GHz | -127dB(t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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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波信号发生器 | DSG5000 | 9kHz-20GHz | <-133dBc/Hz@10kHz偏移 | |
| 射频信号发生器 | DSG3000BDSG800 | 9kHz-13.6GHz | <-116dBc/Hz@20kHz偏移 | |
| 频谱分析仪 | DSA800DSA700 | 9kHz-7.5GHz | <-98dBc/Hz@10kHz偏移 | |
| 实时频谱/信号分析仪 | RSA5000RSA3000RSA3000E | 9kHz-6.5GHz | <-108dBc/Hz@10kHz偏移 |
3.波形发生器波形发生器是一种能产生各种频率、波形和幅度电信号的设备。在测试各类电子系统的振幅特性、频率特性、传输特性及其他电参数时,波形发生器常被用作提供测试信号的激励源。公司提供的波形发生器包括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任意波形发生器等系列产品。公司的SiFi?技术平台实现了目前国产最高性能的5GHz任意波形发生器(AWG)发布,在最高输出频率、采样率、分辨率和无杂散动态范围等指标上都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带宽 | 最高采样率 |
| 任意波形发生器 | DG70000 | 5GHz | 12GSa/s | |
| 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 | DG5000DG4000DG2000DG1000ZDG1000/UDG900DG800DG900ProDG800ProDG5000Pro | 500MHz | 2.5GSa/s |
4.电源及电子负载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用于给测试对象供电或者吸收测试对象产生的电能,并对测试回路的电能进行测量分析。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包括用于供电的可编程电源和用于吸收电能的电子负载两大类。其中可编程电源又分为高精度型和大功率型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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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的电源及电子负载主要为高精度型可编程直流电源及直流电子负载。目前公司的高精度型可编程直流电源编程精度0.03%+8mV,回读分辨率0.1mV/0.1mA(小电流:1μA),可满足半导体芯片测试、电子设备研发和精密制造需求;大功率型可编程直流电源相关产品功率涵盖750W-15kW范围,可以并联扩展至1.5MW,可以满足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等应用要求。公司的直流电子负载编程精度0.1%+0.1%FS,分辨率0.1mV/0.1mA,提供CC/CV/CP/CR/连续/脉冲/翻转等多种静态模式及动态模式,配置多种远程通信接口,能满足多样化的测试需求,为设计和测试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系统集成和燃料电池等行业
|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大输出功率 | 精度/显示位数 |
| 可编程线性直流电源 | DP2000DP900DP800DP700 | 222W | 1mV/0.1mA | |
| 大功率直流电源 | DP5000DP3000 | 15kW | 5digits | |
| 可编程直流电子负载 | DL3000 | 350W | 1mV/1mA |
5.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
万用表是一种多用途电子测量仪器,主要用于准确测量电压、电流等基本电学量以及电路故障诊断等,通常包括安培计、电压表、欧姆计等。数据采集器是一种具有现场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功能的自动化设备,具备实时采集、自动存储、即时显示、即时反馈、自动处理、自动传输功能,为现场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实时性、可用性提供了保证。
公司目前的数据采集/开关系统支持320通道、6位半精度的数据采集,可用于研发阶段的产品性能测试及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测试,针对多测试点和多种信号测量应用。模块化设计的采集开关系统将精密的测量功能与灵活的信号连接功能结合,可提供丰富的测试测量解决方案。公司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可广泛应用于通信行业、教育与科研、工业生产、系统集成等领域。
|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读数分辨率/内置万用表 | 年直流电压准确度/单机最多通道数 |
| 6.5位数字万用表 | DM3068 | 6.5位 | 0.0035% | |
| 5.5位数字万用表 | DM3058/EDM858/E | 5.5位 | 0.015% | |
| 数据采集/开关系统 | M300M301M302 | 6.5位 | 0.0035%/320个 |
6.探头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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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示波器探头为主的选附件是电子测量仪器测试方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包括无源探头、有源探头、电流探头、高压差分探头、逻辑探头等分类。数字示波器可以通过匹配不同类型的探头,完成复杂多样信号的观测,进一步拓展相关应用领域。
| 产品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带宽/最高通道数 | 准确度/最高电流有效值/最高电压 |
| 高带宽有源差分探头 | PVA9000 | 13GHz | 2.5Vpp | |
| 无源探头 | RP1018HRP1300HRP6150ARP3500A | 1.5GHz | 18kV | |
| 有源探头 | PVA8700PVA8350PVA7250PVA7150SRP7150SRP7150RP7080SRP7080 | 7GHz | 6.25V | |
| 电流探头 | PCA2030PCA1150PCA1030RP1000PRP1001CRP1002CRP1003CRP1004CRP1005CRP1006C | 100MHz | 500A | |
| 高压差分探头 | PHA2150PHA1150PHA0150RP1100DRP1050DRP1025D | 500MHz | 6.5kV | |
| 逻辑探头 | RPL2316 | 16CH | 40V |
7.模块化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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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仪器是基于标准化硬件架构(如PXI、PXIe)设计的可灵活配置的测试测量设备,通过组合不同功能模块或板卡(如示波器、信号源、采集卡、频谱仪、控制器、输入输出IO模块等)形成定制化测试系统,其核心价值在于灵活扩展、高效协同与成本优化,能够满足复杂场景需求(如通信模块测试、新能源汽车测试、半导体测试等),支持自动化集成与远程控制,显著提升测试效率并降低采购维护成本。同时,凭借自研核心技术和全球服务支持优势,公司模块化仪器为研发、生产及教育领域提供了传统仪器的升级替代方案,尤其适配快速迭代的工业与科技应用场景。
| 产品/技术平台 | 产品实物举例 | 产品系列 | 最高采样率 | 最大通道数 | 分辨率 |
| 数字收发仪 | SUA8000 | 8GSa/s | 8 | 14bit | |
| 阵列测控系统 | SPQ | 10GSa/s | 128 | 14bit |
8.解决方案
除通用仪器设备外,公司还提供灵活、一站式的测试测量解决方案,满足各行业客户多元化需求。公司主要服务通信、新能源、半导体及教育与科研领域的领先技术企业:
?通信:面向有线与无线通信领域,提供覆盖研发、验证及生产等全场景的测试解决方案。
?新能源: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及新能源汽车(EV)等领域,提供电子系统相关测
试解决方案。
?半导体:支撑自动化测试系统需求,覆盖电路设计、芯片开发、验证及应用全流程测试。
?教育与科研:满足从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到高端科研的全方位测试需求,助力课程开发、科研创新与前沿技术探索。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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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研发中心以“建立精英团队、突破核心技术、打造极致产品、成就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测试测量技术发展的推动者”为愿景,通过对于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的整合,已经形成了集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和封装测试、薄膜工艺等相关外延技术相结合的综合研发实力。
公司研发主要围绕“技术+市场”双轮驱动战略展开,一方面强化公司在硬件、算法及软件的底层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聚焦通信、半导体、新能源三个核心赛道,为客户提供芯片级、模块级和系统级解决方案。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模式进行研发活动,并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积累。公司研发部门主要由技术研究中心和产品研发中心组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和产品开发策略进行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公司采用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管理科学规范,流程示意如下所示:
为使研发过程更加规范和有效,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形成了覆盖全面的执行体系规范。项目从概念阶段、计划阶段、开发阶段、验证阶段和发布阶段都有监督评审,并且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对关键的技术节点设置了6个技术评审点,通过技术评审可以尽早发现阶段性交付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并形成对策和操作建议,确保产品的整个研发过程都得以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决策评审是公司管理产品投资的重要手段。在决策评审流程中包括了4个主要的决策评审点:
概念决策评审点、风险备料决策评审点、计划决策评审点、可获得性决策评审点。决策评审点使得产品开发管理团队为产品开发团队提供了一致的方向,同时也设置了监控项目进展的关键节点及边界范围,确保产品开发团队获得产品研发项目成功所必需的资源。
公司技术及产品开发严格遵循市场与技术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在技术开发早期即联合开发团队与市场团队评估市场需求,了解目标用户的行为及其偏好;在技术产品化后,市场团队继续保持与用户的紧密沟通,以便开发团队不断改进相关技术及产品,以实现面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快速迭代。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受到下游产业发展及投资的深刻影响,随着5G、AI、物联网、卫星通信、自动驾驶、VR/AR、新能源等新一轮技术革命逐渐走向产业化,以数据中心建设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通信市场、以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为代表的半导体市场及以电池技术和充电桩为代表的新能源市场将成为公司下一轮发展的前沿赛道。公司将通过进一步聚焦客户应用,加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部署,形成从技术到产品、从时域到频域的全方位解决能力,为客户解决测试挑战和创造核心价值。
公司通过自研底层技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比如在数字示波器方面,公司率先在国内实现13GHz高带宽数字示波器突破;首次实现自研数字示波器产品硬件垂直分辨率指标达到12bit,具备国内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通过“五年知识产权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管理等方向制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努力将知识产权成为公司国际竞争力和知识资本的助推器。公司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授权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且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等权利获得上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在公司IPD产品系统开发流程中嵌入知识产权工程师角色,使得在产品概念设计阶段知识产权工程师参与其中,确保产品全链条中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前进行“专利开示”制度,显著提高了公司专利申请的质量。
公司北京研发总部位于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园(ICPark)、苏州研发中心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上海研发中心位于上海临港自贸区,西安研发中心位于西安高新区集成电路创新中心(西安电子谷核心区)。通过多地化研发中心布局,将增强公司对于行业内优秀人才和毕业生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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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公司研发人才培养坚持以“校招为主、社招为辅”的理念,利用自有培养体系对优秀研发人才进行培养,目前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研发梯队,为公司研发工作可持续创造不竭动力。
2.采购及生产模式公司供应链的使命是“建立高质量、低成本、柔性化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持续精益提升,为客户交付最满意的产品”。供应链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信息流、生产流、物流的控制,完成从采购原材料、生产产品、包装成品,到最终客户交付。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为“MRP(物料需求计划)采购+JIT(准时制)采购”,面对多品种小批量的产品生产特点,对于物料采购的管理要求较高,针对不同的物料采购对应不同的物料组并有专人负责采购指定类型物料。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结构件、PCB、显示屏及其他辅助材料等。公司的物料采购需求来源于订单需求,依托于业界领先的ERP系统,传递需求信息,与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进行交互,通过信息手段控制优化双方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物料到料后与库存管理系统WMS、生产执行系统MES相关联,形成来料检验、库存管理、生产追溯等物料的闭环管理。
公司依据物料质量、价格、交期等维度在SRM系统上对供应商综合测评,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多维度考核,在多年的合作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可持续战略关系。同时,公司也注重新供应商的开发、导入和培养,确保供应链稳定连续运行。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PMC(生产与物料控制)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季度销售计划、月度销售计划及每周的销售预测、库存量及生产设备情况,召开产销协调会,制定月度、周度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计划排产并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采用自主生产为主,外协非关键部件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产品的核心关键生产过程,如:封装测试、核心PCBA生产、软件烧录、板级测试、整机产品组装及测试、高端探头生产等在公司自主生产加工车间内完成,部分低价值或非核心生产采用外协加工模式。工厂新建微组装车间,具备固晶机、绑线机、植球机等关键生产设备,可以完成半自动化封装,全自动化测试,保证产品的关键核心器件全自主生产能力。
公司生产制造的主要流程如下所示:
在系统建设方面,公司通过SAP系统全面统筹销售订单到生产订单的转化,确保产品的生产交付周期,MES系统作为生产的操作执行系统,全面记录生产运行数据,并利用MES数据开发了多维度的生产运营看板,进一步提升工厂数字化程度,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在生产自动化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生产作业模式,引入人机结合、协同作业模式,搭建了多条自动化线体,首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全自动键盘检测系统,两条全自动示波器测试线,通过多种机器人的引入,大幅减少直接生产人工,提升生产效率。2022年,公司全面导入AGV(自动导航载具),标志着公司精益工厂的智能化转型进一步提速。
3.销售模式
公司注重国际化品牌建设和自有品牌销售,结合自身的战略目标和定位,通过品牌传播和市场推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公司品牌认知度和影响力。公司根据产品类型及地区市场特点,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整合式销售模式。经销销售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并充分利用经销商的区位覆盖优势,提升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响应速度;直销销售模式下,用户通常直接和公司进行合同签署交易,或通过自营电商直接向用户进行线上快捷销售,集团化战略客户主要通过大客户销售模式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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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以“RIGOL”品牌销往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RIGOL”商标。公司围绕顾客及市场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自有品牌形成经销和直销结合的集成销售模式,为顾客提供专业、快捷、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体验。公司通过全球化布局,运用专业的方法论,认真聆听顾客声音,理解洞察顾客需求,深挖行业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精准、可靠、易用的电子测量仪器和解决方案。
公司结合自身营销特点,自主开发出销售管理系统(ISM)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从而全球范围快速部署公司的营销策略,并实现销售过程和数据管理,并贯穿从客户关系和渠道管理、销售线索管理、销售机会管理、市场活动管理、销售预测管理、合同订单管理和账期回款管理的营销全过程,实现了从商机到交付的销售全流程管理。
上述销售中的具体销售及管理模式情况如下:
(1)各区域市场的销售模式
①境内市场
在境内市场,公司依托于苏州总部和北京子公司优势资源配置,通过苏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西安、成都、青岛、沈阳等重点市场的销售和技术支持人员部署,面向客户实现完整的营销、服务与支持。由于公司的境内诸多终端客户所需产品的品类多样但单个品类的产品数量需求有限,经销商有更好的产品整合能力,同时经销商在全面开拓市场、提供客户维护、加快资金流转等方面具有优势,公司境内主要通过经销销售模式对于客户范围广、市场成熟及通用性高的产品进行营销。公司境内直销销售模式主要依托于大客户销售团队、终端销售团队、自营电商销售团队来开展实施。
通过大客户销售团队向集团化战略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和定制化产品的销售与服务;通过终端销售团队以高端产品为核心向重点客户提供销售、服务与支持;通过京东、天猫和阿里巴巴等网络电商平台的官方品牌旗舰店,以及公司官方网站的垂直电商等平台运行自营电商的直销。
②境外市场
在境外市场,公司注重国际化战略,主要依托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区的海外子公司开展境外市场营销工作,并通过区域化销售、市场、商务、服务等角色的综合配置,实现对境外客户的本地化的销售、服务与支持。因境外各区域存在市场特性、语言、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当地经销商更能有效承担国际市场的销售工作,因此,公司在境外市场主要采取经销商渠道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公司境外销售还通过官网垂直电商及Amazon、AliExpress等电商平台开展直销销售。
(2)经销模式管理
公司重视通过经销模式加强对客户的覆盖、服务和支持,并通过ISM销售管理系统的全球部署实现渠道管理、风险管控和政策传达,根据各个地区特点和国家政策变化,不断建立健全经销商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已经在全球主要国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渠道体系,通过对工业、教育、研究所、电商等目标市场的渠道授权,完成对客户的产品销售、服务与支持。
公司经销管理主要通过ISM(IntegratedSalesManagement)销售管理系统进行渠道管理,涵盖包括商机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合同订单等功能模块。系统支持多国语言版本,便于全球统一管理。公司ISM系统结构及功能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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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销商渠道体系具备完善的渠道评估、渠道考核、渠道签约/解约、渠道升级/降级制度和流程。渠道梯队和管理可以较好地支撑公司经销模式发展的需要,促进渠道和公司共同成长,形成营销渠道全球化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经销商主要分为签约经销商和非签约经销商两类。签约经销商需要签署《年度产品渠道经销协议》进行框架协议管理,其可以使用ISM系统和公司直接进行业务交流和信息管理,且通常可以根据签约销售目标、业务模式和客户类型等方面的评估获得公司账期和账额的支持。除此之外,签约经销商在技术支持、产品培训、市场活动及销售返点方面可以基于公司政策获得相关的优势资源支持。非签约经销商通常是基于投标资质及供货资质的需求,由公司进行单次项目授权或客户授权,依托于公司资源完成面向客户的销售和服务,采取先款后货的付款条件。非签约渠道通过评估考核后可以发展为签约经销商,以满足不同区域和市场的营销管理需要。
(3)直销模式管理
直销模式包含终端销售、大客户销售和自营电商销售三种模式。终端销售为一般直销模式,主要基于高端产品向重点客户开展销售。自营电商销售模式和大客户销售模式是公司经销模式和终端销售模式的有效补充,分别满足客户基于电商模型的零散化快捷采购需求和协议模型的集团化统一采购需求。这两种直销模式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导向建立,并通过营销区域的电商部和大客户部进行管理,较好地支撑了公司营销战略部署和战略执行。同时,公司定制化开发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统一管理官网、电商平台、服务号、销售人员跟进的公司等多渠道的客户,通过统计和分析系统数据以识别和锁定价值客户。CRM系统实现了整个直销流程从线索、商机、到合同、订单及回款,直至售后服务的可视化管理。通过系统固化的标准直销流程来跟踪和记录销售过程,可直观清晰地了解业务运转情况,辅助销售预测和分析决策,支撑直销业务发展。
公司于2019年4月成立电商部,在2019年9月正式启动自营电商销售模式,并对原渠道电商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自营电商销售模式是通过公司官网商城和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综合销售运营,其中第三方电商平台包括不限于京东、天猫、亚马逊等。国内自营电商销售以京东自营旗舰店、天猫自营旗舰店为主,公司官网商城为辅。海外自营电商销售根据营销区域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司官网商城和亚马逊平台整合销售的策略进行。自营电商销售模式的特点是零散、快捷、高效,单一客户的重复购买率通常较低。该模式目标客户群体主要包括中小型企业、高校与教育科研机构和个人消费者等。
公司于2020年1月成立大客户部,正式启动大客户销售模式,主要面向国内用户进行业务部署。这种模式是主要面向可持续发展的集团客户、战略客户、集成客户以及价值客户。这类客户通常有相对完善且差异化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具备采购数量多、金额高、潜力大的特点,业务开展过程还会包含个性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定制需求。企业类型的大客户通常还会和合作供应商签署采购主协议、保密协议和诚信廉洁协议等,对供应商的质量、环保、服务等提出要求,并通过供应商编码(VendorCode)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在国内拥有包括产品研发、信息技术、生产制造、技术支持、校准维修在内的完整客户支持体系,能保障目标大客户群体的多地点布局和多样化需求的满足。该模式目标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系统集成商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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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直销模式开展面向战略客户、重点客户和电商客户开展业务,以弥补经销模式对客户支持存在的资源缺乏和能力不足的短板,以保证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覆盖的需要。公司通过自有销售团队的客户定位和市场部署,结合技术支持团队,完成对相关直销客户的开发、支持和维护。直销模式管理涉及对终端销售、战略客户、电商营销、技术支持、商务协作、客户关怀等范围,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备的直销管理制度与流程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并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进行客户、商机、订单和售后管理。报告期内直销模式发展迅速,形成了与经销模式有效的相互促进和补充,已经成为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的主要模式。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受益于全球经济的增长、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全球电子测量仪器市场规模保持持续上升的增长势态。近年来,自动化制造、智能实验室、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终端垂直行业的快速增长,有效地推动了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的快速发展。根据Frost&Sullivan的《全球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市场研究》,2024年,全球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市场规模达到约人民币1100亿元。展望未来,预计市场将维持强劲增长势头,2025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8.6%,到2029年将达到约人民币1700亿元。
从区域来看,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上下游产业基础,电子测量测试产业起步时间早,市场需求以产品升级换代为主,市场规模大,需求稳定。亚太地区由于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中心,对通用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的需求潜力大,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同时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正采取措施推动新兴产业包括5G、新能源、消费电子等产业建立和发展,通用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源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个产业正进行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尤其是在5G、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正不断取得突破,而这些领域的研究、开发、技术升级的基本手段都基于电子测量技术。前述新产业从原材料选定、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测试、设备运营都需要电子测量设备辅助完成。同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方针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为电子测量仪器提供新的广阔市场。受益于中国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下游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在近几年高速增长,是全球竞争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
(2)行业基本特点?技术密集型属性:融合集成电路设计、复合材料工艺、高端先进制造等核心技术,
以及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门槛高,需长期积累与持续研发投入。
?应用场景广泛:覆盖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与科研、系统集成等多个领域,
下游产业的技术升级直接驱动行业需求迭代。
?全球化竞争格局:目前全球市场主要由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主导,但中
国企业凭借技术突破与成本优势,在细分赛道已形成较强竞争力。
?产业整合加速:全球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相关行业已进入整合期,国际头部企
业并购案例频发,行业集中度呈现逐步提升趋势。
(3)主要技术门槛
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行业由多维度技术共同驱动,行业技术壁垒较高,要求企业具备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能力,并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体系。在产品商业化过程中,为实现带宽、动态范围、处理效能等关键性能指标的极致表现,对生产制造流程亦有严格要求。企业若在硬件、软件、算法等核心环节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将显著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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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目前全球电子测试测量市场主要由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占据。近年来,我国电子测试测量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普源精电是国内领先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具备领先的技术实力与全球化业务布局。根据Frost&Sullivan的《全球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市场研究》,按2024年营收统计,公司位列全球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行业第八名,是中国最大的电子测量仪器供应商。
公司以RIGOL品牌为全球90多个国家及地区超过10万名终端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专注于电子测量仪器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仪器及解决方案,助力科学研究与产业技术创新,高效应对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与科研等领域的复杂测试需求。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自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通过在硬件、软件及算法领域的持续突破,搭建了自研核心技术平台,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电子测量仪器企业。
普源精电长期专注于研发与技术创新,构建了以两大支柱为核心的完整产品与解决方案体系:
一是以核心技术为驱动的产品矩阵,涵盖数字示波器、微波射频仪器、直流精密仪器及模块化仪器;二是面向多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套件,重点服务通信、新能源、半导体、教育与科研等高成长性行业。根据Frost&Sullivan的报告,按2024年营收计算,公司为中国最大的数字示波器供应商(全球排名第五)、中国最大的波形发生器供应商(全球排名第三),同时也是国内首家且唯一一家实现搭载自研专用集成电路(ASIC)数字示波器商业化的企业。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智能化与融合创新
公司持续推进AI驱动的智能化测试技术研发,模块化仪器平台通过统一软硬件架构实现算法与自动化测试的深度集成,为复杂的多场景应用提供测试保障。DHO5000系列数字示波器采用模块化系统设计,是依托于半人马座自研核心技术平台,具备“8个模拟通道+16个数字通道+2个信号发生通道”的高集成度产品,提升了多通道复杂场景的测试效率,展现了硬件与算法的融合创新能力。未来,AI技术预计进一步应用于产品研发、故障预测和自适应测试,加速产品迭代。
(2)新产业:新兴需求驱动增长
公司将通信、新能源、半导体作为下游行业应用的核心战略赛道,并积极围绕其开发重点产业客户,相关行业的新兴需求对业绩增长起到重要驱动作用。公司在光通信与光模块测试、新能源汽车与储能、SiC/GaN功率器件、半导体ATE测试等领域已积累客观的头部行业客户。伴随着公司模块化技术发布和模块化仪器解决方案的推出,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的业绩成长。
(3)新业态:解决方案生态共建
公司以模块化技术为核心,通过标准总线(如PXI)支持多样化功能模块的灵活组合,帮助客户按需定制测试系统,显著缩短交付周期。在此背景下,解决方案合作伙伴应运而生,共同构建开放生态,基于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打造满足复杂需求的软硬件集成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4)新模式:产业链平台协同
公司以原始技术创新为根基,构建“高校+上下游”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在基础研究端,公司与国内知名高校共建联合实验室,并通过设立“普源英才”奖学金深化产学研合作,强化行业人才培养;在产品技术端,公司以头部客户需求为导向,挖掘上下游协同潜力,基于底层技术逻辑实现端到端开发,依托联合技术创新构筑竞争壁垒。
(5)未来趋势:AI技术应用与产业并购重组加速
一方面,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未来会加速对人工智能(AI)技术的应用和融合,推动测试测量向智能化、自主化方向迭代,并通过机器学习优化信号处理与数据分析效率。另一方面,全球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已进入整合期,国际头部行业公司的并购案例近些年来屡见不鲜。在相关并购重组政策的引导下,公司会进一步积极部署“内生+外延”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
(6)新发展:A+H全球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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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相关工作,积极构建境内外协同资本平台。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递交香港上市申请,并于于2026年3月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根据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司拟发行不超过24,802,2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H股)。
公司拟将本次H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提升研发能力、推动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扩充整体产能并提升产品线自动化水平,开展战略性投资及收购,强化全球销售、市场推广及服务网络建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公司认为,推进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全球化布局,完善研发、营销、供应链和人才体系,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有助于增强高端仪器和解决方案业务发展支持掌;有助于借助国际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更好服务公司长期战略发展。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电子测量仪器
(1)自研核心技术平台产品
报告期内,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提升18.61%,销售收入占比达
52.76%,同比提升2.56个百分点。其中,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数字示波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部数字示波器产品的比例为86.77%,同比提升1.84个百分点,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2)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MHO/DHO系列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垂直分辨率12bit)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7.61%,持续保持快速增长。
(3)大客户
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大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4.98%,公司凭借产品性能优势与定制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核心产品在重点行业客户中的渗透力度,其中在光通信领域,核心大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增幅达到70.45%,带动相关产品线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成为拉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重要动能。
2、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解决方案销售收入为17,887.87万元,同比提升37.58%,对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起到重要拉动作用;其中,SPQ数字化阵列测控系统相关合同的确认收入为5,176.73万元,同比增长910.26%,成为解决方案业务重要增长点。
(二)利润情况分析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47.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00%。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叠加子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等因素影响,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045.47万元,导致净利润同比减少;同时,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使得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共同造成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
2.毛利率
2025年,公司整体毛利率为55.08%,较上年同期下降4.06个百分点,主要系解决方案部分教育类项目及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同时,由于马来西亚生产基地仍处于产能爬坡期带来制造成本变化,并叠加运费、市场竞争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3.期间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为25.09%,同比下降1.55个百分点,销售费用率为13.60%,同比提升0.39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为10.91%,同比下降2.32个百分点,整体费用结构保持稳定。
指与普源精电签署框架采购协议或采用直销模式交易的战略客户。
解决方案包含选、附件产品及解决方案类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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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领导者,填补产品空白并主导标准制定公司作为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的领先企业,在填补关键产品市场空白、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及获得市场广泛认可方面表现突出,行业地位稳固。根据Frost&Sullivan的《全球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市场研究》,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统计口径,公司为中国最大的电子测量仪器供应商,在全球市场排名第八。
在核心产品领域,公司旗舰产品数字示波器竞争力突出。根据Frost&Sullivan的研究数据,2024年度该产品按营业收入计全球排名第五、中国企业中排名第一;同时,公司是中国境内第一家且目前唯一一家成功实现搭载自研ASIC芯片的数字示波器商用化的企业。公司率先在国内推出搭载全自研凤凰座ASIC平台的数字示波器,有效突破了国际同业在相关领域的长期性能垄断;此外,公司亦是国内首家推出6.5位数字万用表及DAQ系统、5GHz输出频率任意波形发生器、3GHz全数字中频频谱信号分析仪及8GSa/s采样率数字收发仪的企业,充分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及国内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持续强化技术领导力与行业权威性。作为LXI联盟成员及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司参与起草了GB/T15289–2013《数字示波器》国家标准,以及关于函数信号发生器、采样示波器及无源电压探头的三项行业标准,有效引领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2024年12月13日,公司获得LXI联盟授权成为测试认证中心,成为亚太地区唯一的LXI授权测试认证机构,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标准领域的话语权。
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获得多项国家级及行业级荣誉认可,主要包括: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第四十九届及第五十届R&D100Awards大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奖、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金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等,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供了有力背书。
2、全面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布局完善且研发投入持续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构建了覆盖整个价值链的专有创新技术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在ASIC设计及应用领域,公司建立了创新高效的研发体系,业务范围涵盖模拟、混合信号及射频技术,其中带宽、采样率、精度及动态范围等关键技术指标处于国内市场领先水平。
公司构建了标准化、平台化的硬件设计体系,有效平衡了产品性能、生产成本与交付效率,为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快速迭代、高质量交付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具备全面的软件架构开发能力,技术覆盖底层驱动至用户界面,可为各类电子测量仪器提供稳定高效、可扩展的软件解决方案;先进算法技术贯穿硬件、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开发全流程,有效将硬件性能潜力转化为精准可靠的测试结果,推动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及价值增长。
知识产权是公司保障创新成果、巩固市场地位的核心战略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453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同时拥有软件著作权147项。完善的知识产权布局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探索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了坚实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能力突出、行业经验丰富的核心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平均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5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327人,其中约半数人员持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彰显了对保持技术领先地位的坚定承诺,为持续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3、全球化布局完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覆盖能力突出
公司以RIGOL品牌为核心,构建了完善的全球销售、制造及研发布局,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及市场覆盖能力。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RIG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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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已成为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内获得全球认可的创新品牌,得到全球客户的广泛支持与信任,公司产品已覆盖全球超过90个国家及地区。
在销售网络布局方面,公司已在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等地区设立附属公司,负责当地营销策略的执行及为客户提供本地化服务与支持;同时,通过遍布全球超过90个国家及地区的约120家经销商,结合公司官方网上商店及第三方电商平台,实现了对全球终端客户的全面覆盖,确保为主要国际市场客户提供高效的本地化支持。
在全球制造布局方面,公司已在马来西亚槟城设立生产中心(以下简称“槟城生产中心”),该中心的设立有效缩短了产品交付周期,充分利用马来西亚作为全球电子产业制造与分销中心的地理、资源及贸易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全球供应系统的运营能力,为海外业务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全球研发布局方面,公司持续增加海外研发投入,已在马来西亚槟城设立研发中心,汇聚国际顶尖人才与前沿技术,致力于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加速开发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通过槟城研发中心与生产中心的研发生态协作,有效缩短了产品上市周期。公司通过研发、生产、营销人才的全球化战略布局,逐步形成了立足中国、辐射全球的国际化人才梯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公司已成为中国电子测量仪器领域拥有最完整全球人才储备的企业之一。
公司海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海外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市场渗透力持续提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统计口径,公司在国内电子测量仪器企业的海外收入中排名首位,充分验证了公司全球化战略的有效性。
4、差异化产品组合及解决方案,于多个仪器类别中占据市场领导地位
公司秉持全面的产品开发策略,在多个电子测量仪器类别中占据市场领先地位,同时通过创新解决方案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在数字示波器领域,公司在带宽、采样率、存储深度、波形捕获率及垂直分辨率等关键性能指标上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国内电子测量仪器产业的领先地位。
在微波射频仪器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包括配备矢量信号解调功能的实时频谱及信号分析仪、具备宽带覆盖能力的射频信号发生器,以及可应对多种复杂应用场景的矢量网络分析仪,能够有效满足客户在微波射频测试领域的多样化需求,协助客户解决相关技术挑战。
在直流精密仪器领域,公司产品形成了涵盖信号产生、功率输出、负载模拟、精密测量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成功推出的函数及任意波形发生器,搭载专利多通道全隔离技术,可帮助客户实现精准高效的信号模拟与系统验证。借助可重构技术,公司能够基于标准化硬件架构快速部署多种电子测量仪器,构建多功能仪器系统,为客户提供灵活多样的产品选择,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及需求。
公司坚持以解决方案为核心的发展策略,既能针对性应对特定产业的技术挑战,也能为各类客户应用打造可扩展的服务平台。依托对各下游产业应用场景及核心用户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能够精准匹配不同下游产业的独特运作模式、技术要求及应用场景;凭借自主研发的全面技术实力,以及涵盖电子测量仪器、软件、选配件、模块化仪器等的多样化产品线,公司解决方案整合了数字示波器、频谱及信号分析仪、任意波形发生器、DAQ系统、阵列收发仪及测量控制等多种功能,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测试测量解决方案。
5、以精益生产与智能制造为基础的全球供应链
公司构建了以精益生产及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全球供应链体系,运营效率及抗风险能力突出。公司围绕精益生产及Kaizen(改善)方法论,建立了全面的运营管理体系,该体系以全员参与为核心,聚焦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及工作流程的持续渐进式优化,不断提升运营效能。
公司通过构建高效敏捷的制造能力,完成了生产线的智能化转型,提升了内外部物流运营效率,系统性强化了制造实力;同时,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提升产品周转率、降低物料成本、提高产品良品率等一系列改善措施,推动各项运营指标实现长期持续优化。公司以“培训—实践—认证”为核心流程,通过标准化作业、日常管理及问题解决机制,持续培育专业的运营管理人才,为供应链体系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智能制造是公司供应链体系的核心优势之一。公司位于苏州的智能制造工厂(以下简称“苏州生产中心”)自2018年起投入量产,通过人机协作模式构建了多条自动化生产线,部署了各类工业自动化系统及机器人;2022年,公司为苏州生产中心配备自动导引车(AGV),进一步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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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精益工厂的智能化转型进程;2023年,公司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称号,彰显了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领先水平。
公司以制造执行系统(MES)为生产管理核心,通过该系统实现生产运营数据的全面记录与精细化管理;结合机器人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实现了精准控制、高效协作及品质优化,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稳定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理及合规认证体系,确保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品质稳定性及法规合规性。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实验室符合ISO/IEC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公司产品已取得CE认证及cTUVus/UL认证,符合欧盟及美国市场的产品销售合规要求,为产品全球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6、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企业文化引领持续创新
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及全球化人才战略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管理团队具备深厚的行业技术积累及广阔的全球战略视野,对全球电子测试测量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技术变革及客户核心需求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和前瞻判断力,能够有效引领公司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维持技术创新领先地位,驱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企业文化植根于卓越的工程实力及长期主义发展理念,在技术密集型的电子测试测量行业中,始终坚信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源自对核心基础技术的深刻理解与持续突破。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基础技术研发作为核心发展方向,以此构建长期竞争优势;这种以工程师为核心、着眼长远发展的经营策略,是公司过往持续成功的关键,也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壁垒,推行高端电子测量测试仪器发展战略,全面助力国产替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如下表所示:
| 技术分类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先进性主要特点 |
| 硬件架构 | 高精度、低噪声模拟前端技术 | 该技术主要由自研发高精度模拟前端支持。该技术具有高线性、低失真、低噪声及低温漂、宽范围、可调模拟反混迭滤波器等特性,并整合多频段频率响应均衡功能。该前端能实现18μVrms低噪声水平,大幅拓展了应用范围。 |
| 硬件架构 | 波形发生器模拟前端技术 | 该技术将幅度调理及功率放大等关键功能整合至单一封装中,提供超过1GHz带宽及高达–10V的信号输出。此外,其具备基于模拟技术的脉冲成形,突破传统全数字脉冲合成对脉冲重复频率的限制,能生成高频、低抖动脉冲信号。 |
| 硬件架构 | 高精度、宽量程电流测量技术 | 该技术将幅度调理及功率放大等关键功能整合至单一封装中,提供超过1GHz带宽及高达–10V的信号输出。此外,其具备基于模拟技术的脉冲成形,突破传统全数字脉冲合成对脉冲重复频率的限制,能生成高频、低抖动脉冲信号。 |
| 软件架构 | 示波器平台架构 | 此技术采用分层软件平台架构,包含应用层、会话层、业务层、系统层及硬件层,显著提升了软件的可靠性、可维护性与可扩展性,技术特点包括模块化设计、跨平台及高扩展性设计,能整合信号处理硬件以实现实时眼图与抖动分析能力、高速汇流排合规性分析功能。 |
| 算法 | 自适应信号去噪技术 | 此技术为自适应降噪算法,通过统计数据形态来动态区分信号与杂信成分,并依据信号特性实时调整滤波参数,在抑制宽频杂信的同时保留关键信号细节,例如瞬态信号与小幅度尖峰。此算法能提升低信噪比(SNR)情境(例如微弱感测器输出)的测量精度,且不会导致显著信号失真或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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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分类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先进性主要特点 |
| 算法 | 自动电平控制技术 | 该技术以数字方式执行ALC回路比较器电路及对数放大,实现电平及幅度调制(「AM」)回路的独立控制。其结合恒温电路设计及温度补偿,以提升输出幅度稳定度。数字ALC技术简化电路设计复杂度、提高电路一致性及降低温度对性能的影响,从而提升信号源输出幅度的准确度。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年 | 数字示波器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45 | 22 | 795 | 453 |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13 | 126 | 45 |
| 外观设计专利 | 4 | 3 | 110 | 55 |
| 软件著作权 | 8 | 8 | 147 | 147 |
| 其他 | 0 | 0 | 9 | 9 |
| 合计 | 61 | 46 | 1,187 | 709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5,894,779.14 | 206,664,756.20 | 9.3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0.00 |
| 研发投入合计 | 225,894,779.14 | 206,664,756.20 | 9.30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09 | 26.64 | 减少1.55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 | 具体应用前景 |
/
| 模 | 段性成果 | 水平 | ||||||
| 1 | 高分辨率高带宽示波器产品 | 8,000.00 | 1,973.18 | 3,072.22 | 进行中 | 基于新一代示波器自研技术平台,推出高带宽、高分辨率、低底噪、低抖动示波器主流产品家族 | 行业先进 | 该项目定位于高端产品,具备高带宽、高分辨率、高采样率特征,满足研发、生产及系统集成、教育科研等多场景应用。 |
| 2 | 高带宽高分辨率示波器产品 | 7,000.00 | 1,515.00 | 1,515.00 | 进行中 | 基于新一代示波器自研技术平台,推出高带宽、高分辨率、低底噪、低抖动示波器旗舰产品类别 | 行业先进 | 该项目定位于高端产品,具备超高带宽、高分辨率、超高速特征,满足前沿科技研究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复杂场景。 |
| 3 | 微波射频产品 | 6,500.00 | 3,143.99 | 4,732.70 | 进行中 | 基于新一代自研核心技术平台,全面提升和拓展微波射频产品线 | 国内先进 | 该项目定位于全场景微波射频仪器产品家族,全面提升公司在频谱分析仪、矢量网络分析仪、微波信号发生器等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
| 4 | 直流精密产品 | 3,500.00 | 1990.39 | 1990.39 | 进行中 | 全新拓宽公司直流精密产品线,具有高性能、高精度、多功能、多用途的特性 | 国内先进 | 该项目定位应用导向的全新高端产品拓展,匹配通信、新能源、半导体行业的前沿应用和集成测试场景。 |
| 合计 | / | 25,000.00 | 8,622.56 | 11,310.31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27 | 310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6.78 | 44.48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165.35 | 8,754.37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1.09 | 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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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7 |
| 硕士研究生 | 164 |
| 本科 | 145 |
| 专科 | 7 |
| 高中及以下 | 4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94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6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5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的风险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迭代速度较快。未来几年,公司将投入高带宽数字示波器、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等多个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研发项目。上述研发项目具有资金投入规模大、技术难度高、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或未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公司研发项目无法按计划取得成果,甚至出现研发失败的情形,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吸引人才与保持创新能力的风险电子测量仪器是高技术产品,产品是由硬件、软件、算法组成的复杂系统,需要运用设计、操作系统、测量软件算法、人机交互、结构可靠性、散热、电磁兼容等知识和技术。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即需要专精某个方向的专业人才,又需要能够把握系统规划的复合型人才,还需要懂得客户应用的应用型人才。测试测量产品系统复杂、性能要求高,研制难度大,对每个方面的人才都有非常高的要求,需要从业人员经过大量的项目研发经验积累才能超过同行业的平均技能水平。优秀和高端研发人才是公司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如果公司未来在人才培养、管理体系、企业文化及激励政策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贯彻,公司将难以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从而导致公司无法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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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遍及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公司运营可能会受到经营所在国家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国家的政府部门所实施的贸易政策、制裁及出口管制法规的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调高关税、税项及其它成本。公司在部分国家销售产品,以及销售含有特定外国供应商零组件的产品时,其利润率可能会因国际贸易法规(包括海关关税、进口关税及反倾销罚款)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除贸易政策措施外,美国及部分其它国家政府对中国科技公司直接或间接实施的制裁及出口管制措施,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海外的采购与销售业务,通常以欧元、美元等外币定价并结算,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所持货币资金的价值,从而影响公司的资产价值。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况。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的需求取决于客户所服务市场的增长,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新能源、半导体及教育与科研行业。公司目前专注于该等相关行业,有关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且具有技术和行业标准及客户需求持续改变及发展等特点。AI技术的普及等因素推动全球对电子测量仪器解决方案的需求增长。如果公司所专注的测试测量行业及市场未如预期发展,公司的业务前景可能会受到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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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900,233,978.56 | 775,826,184.32 | 16.04 |
| 营业成本 | 404,381,916.05 | 316,995,287.54 | 27.57 |
| 销售费用 | 122,459,093.94 | 102,536,926.57 | 19.43 |
| 管理费用 | 98,251,082.65 | 102,644,332.61 | -4.28 |
| 财务费用 | 2,783,646.31 | 13,180,305.48 | -78.88 |
| 研发费用 | 225,894,779.14 | 206,664,756.20 | 9.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68,039.66 | 117,462,233.96 | -17.8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759,233.50 | -177,300,851.9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004,014.55 | 201,254,915.44 | -314.6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搭载公司自研核心技术平台数字示波器产品以及解决方案销售收入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以及产品销售结构叠加马来西亚生产基地仍处于产能爬坡期带来制造成本变化等因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员增加导致的职工薪酬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专业机构服务费较上年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变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加导致的薪酬增长、研发物料消耗、研发设备折旧费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较上年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短期银行贷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88,466.30万元,较上年增长15.81%;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55.62%,同比减少4.14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 | 884,663,011.07 | 392,578,143.50 | 55.62 | 15.81 | 27.74 | 减少4.1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减(%) | 减(%) | (%) | ||||
| 电子测试测量仪器 | 705,784,339.77 | 329,847,650.17 | 53.27 | 11.35 | 20.01 | 减少3.37个百分点 |
| 解决方案及其他 | 178,878,671.30 | 62,730,493.33 | 64.93 | 37.58 | 93.16 | 减少10.09个百分点 |
| 合计 | 884,663,011.07 | 392,578,143.50 | 55.62 | 15.81 | 27.74 | 减少4.1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567,352,427.23 | 228,488,177.81 | 59.73 | 15.85 | 31.29 | 减少4.73个百分点 |
| 境外 | 317,310,583.84 | 164,089,965.69 | 48.29 | 15.74 | 23.11 | 减少3.10个百分点 |
| 合计 | 884,663,011.07 | 392,578,143.50 | 55.62 | 15.81 | 27.74 | 减少4.1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经销 | 586,039,931.69 | 262,805,455.43 | 55.16 | 17.00 | 20.47 | 减少1.29个百分点 |
| 直销 | 297,599,544.86 | 129,395,365.54 | 56.52 | 14.61 | 46.08 | 减少9.37个百分点 |
| ODM | 1,023,534.52 | 377,322.53 | 63.14 | -69.30 | -36.27 | 减少19.11个百分点 |
| 合计 | 884,663,011.07 | 392,578,143.50 | 55.62 | 15.81 | 27.74 | 减少4.1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主要受解决方案教育类项目以及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同时由于马来西亚生产基地仍处于产能爬坡期带来制造成本变化,并叠加运费、市场竞争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电子测试测量仪器 | 台 | 143,201 | 141,764 | 17,316 | 18.27 | 12.17 | 9.0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 | 直接材料 | 300,791,421.15 | 76.62 | 233,096,828.13 | 75.85 | 29.04 | |
| 直接人工 | 12,729,020.35 | 3.24 | 9,675,359.53 | 3.15 | 31.56 | ||
| 制造费用 | 46,621,501.84 | 11.88 | 36,046,699.25 | 11.73 | 29.34 | ||
| 外协加工 | 8,708,665.41 | 2.22 | 5,027,975.53 | 1.64 | 73.20 | ||
| 运费 | 16,816,363.98 | 4.28 | 13,890,645.32 | 4.52 | 21.06 | ||
| 关税 | 6,911,170.77 | 1.76 | 9,582,972.18 | 3.12 | -27.88 | ||
| 合计 | 392,578,143.50 | 100.00 | 307,320,479.94 | 100.00 | 27.74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电子测试测量仪器 | 直接材料 | 248,801,734.22 | 75.43 | 206,754,053.33 | 75.23 | 20.34 | |
| 直接人工 | 8,208,932.74 | 2.49 | 7,865,243.66 | 2.86 | 4.37 | ||
| 制造费用 | 42,250,656.43 | 12.81 | 33,194,805.80 | 12.08 | 27.28 | ||
| 外协加工 | 8,708,665.41 | 2.64 | 5,027,975.53 | 1.83 | 73.20 | 注1 | |
| 运费 | 15,318,749.94 | 4.64 | 13,032,864.64 | 4.74 | 17.54 | ||
| 关税 | 6,558,911.43 | 1.99 | 8,969,955.99 | 3.26 | -26.88 | ||
| 合计 | 329,847,650.17 | 100.00 | 274,844,898.95 | 100.00 | 20.01 | ||
| 解决方案及其他 | 直接材料 | 51,989,686.93 | 82.88 | 26,342,774.80 | 81.12 | 97.36 | 注2 |
| 直接人工 | 4,520,087.61 | 7.21 | 1,810,115.87 | 5.57 | 149.71 | ||
| 制造费用 | 4,370,845.41 | 6.97 | 2,851,893.45 | 8.78 | 53.26 | ||
| 运费 | 1,497,614.04 | 2.39 | 857,780.68 | 2.64 | 74.59 | ||
| 关税 | 352,259.34 | 0.56 | 613,016.19 | 1.89 | -42.54 | 注3 | |
| 合计 | 62,730,493.33 | 100.00 | 32,475,580.99 | 100.00 | 93.16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核心生产工序外包增加所致。注2:报告期内,公司解决方案销售收入为17,887.87万元,同比提升37.58%,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相应增长,另一方面系解决方案定制类和研制类不同项目的成本结构差异较大所致。注3:主要系公司马来西亚生地基地投入生产,出口给美国子公司的选附件关税减少。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无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560.7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1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客户1 | 11,263.15 | 12.73 | 否 |
| 2 | 客户2 | 4,935.76 | 5.58 | 否 |
| 3 | 客户3 | 4,785.42 | 5.41 | 否 |
| 4 | 客户4 | 4,141.38 | 4.68 | 否 |
| 5 | 客户5 | 2,435.04 | 2.75 | 否 |
| 合计 | / | 27,560.75 | 31.1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532.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3.5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1 | 3,451.31 | 8.53 | 否 |
| 2 | 供应商2 | 1,923.55 | 4.75 | 否 |
| 3 | 供应商3 | 1,403.92 | 3.47 | 否 |
| 4 | 供应商4 | 1,386.23 | 3.43 | 否 |
| 5 | 供应商5 | 1,367.08 | 3.38 | 否 |
| 合计 | / | 9,532.09 | 23.5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C.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请查阅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请查阅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其他应收款 | 1,690,725.54 | 0.05 | 3,810,541.95 | 0.10 | -55.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上年应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862,643.20 | 0.92 | 12,017,423.13 | 0.31 | 173.4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港股IPO中介费资本化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000,000.00 | 0.56 | -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苏州重元寅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款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216,616.93 | 0.37 | 246,677.10 | 0.01 | 5,257.86 | 主要系预付固定资产款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62,640,711.61 | 1.75 | 361,117,513.14 | 9.37 | -82.65 | 主要系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60,997,523.30 | 1.70 | 44,315,364.66 | 1.15 | 37.64 | 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的职工薪酬及奖金增加所致 |
| 应交税费 | 24,046,302.46 | 0.67 | 15,044,122.65 | 0.39 | 59.84 |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8,017.60(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03%。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八节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2,000.00 | 37,200.00 | -94.62%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 苏州元禾重元寅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增资 | 2,000 | 45.87% | 自有资金 | 进行中 | ||
| 合计 | / | / | 2,000 | /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 | 计入权益的累 | 本期计提的减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 值变动损益 | 计公允价值变动 | 值 | 金额 | |||||
| 其他-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 | 1,781,178,812.47 | -6,939,518.04 | 675,987,138.88 | 965,000,000.00 | 1,485,226,433.31 | |||
| 合计 | 1,781,178,812.47 | -6,939,518.04 | 675,987,138.88 | 965,000,000.00 | 1,485,226,433.3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于本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禾重元优源”)(原名“苏州重元寅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公司等六位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重元寅虎,从事投资业务。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元禾重元”)为元禾重元优源的普通合伙人,本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寅虎股权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为元禾重元优源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负责就有限合伙的投资、退出等事项作出决议,成员全部由元禾重元优源的普通合伙人元禾重元委派。元禾重元已同意委派本公司两名管理人员担任重元寅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上述委派安排使本公司能够参与重大投资决策并提供战略意见。据此,本公司被认为对重元寅虎具有重大影响,该项投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重元寅虎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年年末,重元寅虎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3,6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重元寅虎已认缴出资总额的
45.8716%;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其中本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
/
其他说明无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北京普源 | 子公司 | 电子测量仪器芯片研发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及销售 | 3,000 | 18,615.03 | 17,196.76 | 8,357.53 | 2,125.25 | 2,042.78 |
| 耐数电子 | 子公司 | 电子测量仪器及软件研发、制造及销售 | 5,000 | 17,168.10 | 13,448.28 | 10,006.50 | 5,419.77 | 4,742.68 |
| 上海普源 | 子公司 | 电子测量仪器芯片研发与服务 | 50,000 | 51,332.96 | 42,461.15 | 6,289.28 | -2,213.29 | -2,213.29 |
| 马来西亚普源 | 子公司 |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及软件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 | 9,840 | 17,004.34 | 8,077.31 | 7,435.85 | -1,888.07 | -1,738.5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受益于全球经济的增长、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全球电子测量仪器市场规模保持持续上升的增长势态。近年来,自动化制造、智能实验室、新能源汽车、消费类电子等终端垂直行业的快速增长,有效地推动了电子测量仪器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以数字/模拟转换环节为基础的数字式测试测量仪器仪表得到快速发展,伴随着计算机、通讯、软件和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快速发展与成熟,使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走向智能化、网络化。根据Frost&Sullivan的《全球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市场研究》,2024年,全球测试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市场规模达到约人民币1100亿元。展望未来,预计市场将维持强劲增长势头,2025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8.6%,到2029年将达到约人民币1700亿元。
从区域来看,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上下游产业基础,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产业起步时间早,市场需求以产品升级换代为主,市场规模大,需求稳定。亚太地区由于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已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电子产品制造中心,对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需求潜力大,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同时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家正采取措施推动新兴产业包括5G、新能源、消费电子等产业建立和发展,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
源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个产业正进行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尤其是在5G、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关键领域正不断取得突破,而这些领域的研究、开发、技术升级的基本手段都基于电子测量技术。前述新产业从原材料选定、生产过程监控到产品测试、设备运营都需要电子测量仪器辅助完成。同时,电子信息产业振兴规划等政策方针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为电子测量仪器提供新的广阔市场。受益于中国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下游新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测量仪器市场在近几年高速增长,是全球竞争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G-THSA战略
公司确立以G-THSA为核心的战略框架,深度融合全球化(G)、人才(T)发展、硬件(H)创新、行业解决方案(S)及AI驱动(A)创新五大核心维度,聚焦强化核心竞争力、抢抓全球电子测试测量行业市场机遇。通过精准对接行业数字转型趋势及不断演变的市场需求,依托G-THSA战略,公司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加快技术创新进程,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致力于打造全球电子测试测量领域顶尖品牌。具体而言,公司业务发展与增长战略如下:
1.建立以客户为本的全球销售、市场及服务网络,实现可持续成长
公司持续加大对全球销售、市场及服务网络的投资与升级力度,秉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为导向的理念,进一步巩固行业市场领先地位,深化与全球各地客户的深度互动与合作。为此,公司计划进行战略性投资,全面升级全球销售、市场及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整体运营效能。
公司高度重视本地服务品质提升与战略客户开发工作,着力扩大市场渗透率,增强客户长期忠诚度。公司计划在主要海外市场增设区域服务中心,将其打造为开拓当地市场的核心枢纽,进一步提升在售前技术咨询、售后维修校准、增值应用培训等方面的响应能力与服务品质,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全流程服务。
同时,公司将积极参与各类国际展览、技术研讨会等行业活动,持续提升品牌全球曝光度,强化RIGOL品牌在全球客户中的影响力与认可度。此外,公司将着力打造并赋能一支专业能力突出的销售团队,专门负责服务全球战略客户及重点客户,确保核心客户能够获得定制化、高品质的专属支持,夯实客户合作基础。
2.强化全球供应链,提升智能及卓越制造能力
公司以全球供应链优化与智能制造升级为核心,将制造能力培育成为核心竞争优势,支撑全球业务拓展。为满足全球市场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应对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公
/
司正全力打造灵活高效、韧性强劲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为全球市场快速交付、可靠履约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采用国内产能升级与国际战略扩张相结合的综合策略,全力追求全球制造卓越目标,计划对本地生产、本地销售的全球制造销售网络进行战略性升级与拓展。在国内,公司将推进苏州生产中心的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保障产品品质稳定性,强化国内制造基地的核心支撑作用。
在国际层面,公司将加大海外生产基地的投资力度,推进产能扩充与建设工作。公司认为,该全球化制造布局不仅能够有效提升整体生产能力,还能缩短与主要国际客户的地理距离,优化产品交付周期,灵活应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政策差异,显著增强全球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与韧性,确保能够快速、可靠地满足国际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
3.以全球化研发,打造新一代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全球创新战略秉持“技术领先源于国际合作与市场驱动型研发”的核心理念,坚信技术创新是企业穿越行业周期、实现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全球化研发与创新布局则是维持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公司致力于构建融合东西方技术优势的综合性全球研发生态网络,聚焦下一代电子测试测量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与落地。公司计划加大国际化研发网络建设投入,在全球产业核心聚集地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部署本地化高端工程师团队,精准捕捉市场一线需求信息,并将需求系统传递至全球研发体系,构建“市场需求—研发创新—市场落地”的敏捷高效闭环价值链。通过打造动态化、市场响应迅速的创新生态,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领先地位,加快新一代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全球推广节奏,进一步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
4.开展全球战略投资及收购以巩固市场地位
公司采用规范化的外延式发展模式,将战略投资与收购作为内部增长的重要补充,加快全球市场拓展步伐,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电子测试测量行业在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成熟,产业链上下游蕴藏着丰富的优质投资及收购机会,为公司外延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的投资及收购评估流程,构建了以技术实力、人才储备、市场资源为核心评估要素的战略框架,并组建专业团队负责交易执行、合并后整合等相关工作,确保外延式发展举措能够有效创造价值,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增长。公司认为,上述举措将为外延式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助力公司持续巩固并提升全球市场地位。
?A+H全球化战略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相关工作,积极构建境内外协同的资本运作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化经营能力、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上市申请,并于2026年3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根据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4,802,2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环境、监管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工作。
公司推进本次H股发行上市,是基于长期发展战略、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变化及未来资本运作需要作出的重要安排。通过进一步完善境内A股与境外H股协同的资本平台,公司将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和资本运作能力,为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支持全球化布局、技术升级及战略发展
公司拟将本次H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提升研发能力、推动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扩充整体产能并提升产品线自动化水平,开展战略性投资及收购,强化全球销售、市场推广及服务网络建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长期战略展开,重点支持公司全球化布局、高端产品研发、解决方案能力建设、供应链体系优化及国际化人才引进等核心方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中,在研发能力建设方面,公司拟结合全球化发展需要,持续完善海外研发资源布局,提升前沿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在制造能力建设方面,公司拟围绕海外产能扩充及境内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升级开展投入,进一步提升全球制造能力、产品品质及交付效率;在全球业务拓展方面,公司拟持续加强海外销售网络、本地化技术支持及客户服务能力建设;同时,公司亦将
/
结合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把握产业链上下游的战略投资及收购机会,进一步强化产业协同与资源整合能力。
2.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全球化布局公司长期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海外市场拓展和国际业务体系建设。随着全球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客户对本地化服务、快速交付、协同研发及综合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全球研发、营销、供应链和人才布局。
在研发与技术方面,公司可借助国际资本市场平台,进一步集聚海外高端研发资源,围绕高带宽、高精度、射频微波、光电测试、模块化仪器及解决方案等重点方向,加快完善全球协同研发体系,提升前沿技术布局和产品创新能力。结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球研发能力建设,提升国际化研发协同水平。
在营销与服务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本地化营销网络、技术支持体系及客户服务能力建设,以提升对国际战略客户的覆盖深度和服务效率,增强品牌影响力和客户粘性。
在生产与制造方面,公司将根据国际业务拓展需要,持续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和交付能力,通过推进海外产能建设和境内制造体系升级,进一步增强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提高供应链韧性、产品交付效率及全球服务保障能力。
在人才方面,公司亦可借助国际资本平台,吸引和整合具有全球视野的研发、销售、运营和管理人才,为公司全球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3.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助于推动高端仪器及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持续突破
当前,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正加快向高端化、平台化、系统化和解决方案化方向发展。高端电子测量仪器及解决方案业务对底层技术积累、持续研发投入、行业理解能力、应用场景打磨和客户验证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通常具有研发周期较长、技术门槛较高、市场拓展投入较大的特点,需要持续且充足的资源支持。
通过本次H股发行上市,公司可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为高端数字示波器、射频微波仪器、直流精密仪器,以及解决方案的研发、产业化和市场拓展提供更有力支持。特别是围绕全球研发能力建设、先进研发条件投入和专业团队扩充,公司有望持续强化底层核心技术积累,推动高端产品加快升级迭代。
同时,公司亦可依托国际资本平台进一步提升全球品牌形象和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在通信、半导体、新能源、教育与科研等重点应用领域的高端客户拓展能力,推动公司由电子测量仪器产品销售向“仪器+软件+服务+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升级,持续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
4.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助于公司运用国际资本实现战略发展
香港资本市场具有国际化程度高、投资者结构多元、资本工具丰富等特点。公司推进本次H股发行上市,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境外投资者基础,提升国际资本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及资本运作能力。
在未来战略发展过程中,国际资本平台将有助于公司围绕技术补强、产品延伸、区域渠道拓展、海外本地化能力建设以及产业链协同等方向,更加灵活地开展股权融资、战略合作及并购整合等资本运作。结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公司将重点围绕与主营业务具有技术互补或市场协同效应的上下游机会,进一步强化垂直整合能力、供应链稳定性及长期增长能力。
尤其在高端仪器、解决方案及本地化组织能力建设等领域,国际资本的支持将有助于公司提升优质技术、团队和资产的整合效率,增强战略执行能力,更好服务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
5.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国际品牌影响力
推进H股发行上市,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按照更高标准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国际化管理能力。同时,H股上市亦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全球客户、合作伙伴及投资者中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为公司后续拓展国际业务、引入战略资源及提升全球竞争力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综上,公司推进本次H股发行上市,是公司服务全球化布局、强化高端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力、提升国际资本运作水平、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的重要安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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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1.研发方面:2026年,公司将继续围绕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以及硬件、算法、软件为核心的技术创新能力等进行重点突破。聚焦通信、新能源和半导体三大核心赛道,积极布局全新模块化仪器及平台化软件技术、薄膜工艺技术、微波射频技术、解决方案技术,形成多头并进的研发局面。公司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上海研发中心工业现场测量仪器产业园建设,该产业园定位为工业现场测量仪器的研发和制造。产品应用场景主要为高端智能制造,包括通信、工业电子、消费电子行业中的各类生产制造场景;公司将完成西安研发中心建设,主要承载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中微波射频类产品及其硬件、软件的相关研究及开发工作,吸纳西部地区优秀研发人才,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和核心技术竞争力。
2.产品方面:在2026年,公司产品将围绕“自研化、高端化和平台化”的方向持续发力。通过底层的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突破,实现高端产品的持续性创新,并建立包括硬件、软件和应用的平台化技术,实现创新的商业化加速,赋能客户的复杂而多变的应用需求。在自研化方面,公司在现有的“凤凰座”、“半人马座”和“仙女座”的核心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将拓展包括时域和频仪电子测量仪器的自研技术创新,形成差异化的技术领先优势、专利壁垒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2026年,公司将在多个电子测量仪器产品及解决方案上陆续推出重量级新品/服务,进一步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有力的保障,加速产品技术创新和商业价值转化。
3.营销方面:在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市场和潜在目标市场覆盖,推行“全球化+本地化”的战略部署。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及地区进一步部署直销力量,在东南亚、南亚、南美新兴经济体进一步完善子公司或营销代表处建设,通过全球化及本地化员工部署,围绕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为客户创造价值,促进销售额在全球范围内的长期持续增长。
4.生产方面:公司供应链将通过精益修行,运营高质量、低成本和柔性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实现完美交付,继续推进从需求到成就客户全价值链精益提升。2026年公司供应链方面将完成上海研发中心工业现场测量仪器产业园建设,并结合该项目进行模块化仪器及平台化软件技术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作;同时,2026年公司将推进马来西亚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全球供应链体系。并将结合募投项目,持续推动复合材料工艺能力、高端先进制造能力等外延技术能力建设,为公司研发及产品战略提供有力的保障。
5.并购方面:公司积极响应相关并购政策引导,以电子测量行业及其上下游为目标领域,基于“技术+市场”的主业协同性战略,同时关注标的公司的科创属性、人才储备、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推动公司新质生产力和“内生+外延”战略的高质量发展。
6.人才方面:在公司内部,公司将持续加强人才招聘策略、“传帮带”机制和梯队人才培养,持续发掘高潜人才,并通过普源书院培养未来之星,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核心人才;在公司外部,公司会积极参与优质高等院校的“协同育人”工作,通过对测试测量领域创新型高潜人才发掘和培养,共同承担为电子测试测量行业培养精英人才的使命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刘军(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2/12/28 | 2025/12/22 | 0 | 0 | 0 | / | 10.00 | 否 |
| 吴雅文(离任)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57 | 2019/12/22 | 2025/12/22 | 0 | 0 | 0 | 98.37 | 否 | |
| 王珲(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19/12/22 | 2025/12/22 | 0 | 0 | 0 | / | 10.00 | 否 |
| 王悦 | 董事长 | 男 | 51 | 2019/12/22 | 2028/12/22 | 11,508,480 | 11,508,480 | 0 | / | 212.23 | 否 |
| 核心技术人员 | 51 | 2019/12/22 | / | 否 | |||||||
| 王宁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男 | 61 | 2019/12/22 | 2028/12/22 | 0 | 0 | 0 | / | 147.65 | 否 |
| 总经理 | 2022/08/06 | 2028/12/22 | 否 | ||||||||
| 秦策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1/08/13 | 2027/08/12 | 0 | 0 | 0 | / | 10.00 | 否 |
| 王铁军(离任) | 董事 | 男 | 51 | 2019/12/22 | 2025/12/22 | 15,557,760 | 15,557,760 | / | 0 | 是 | |
| 程建川 | 职工代表董事 | 男 | 41 | 2025/12/22 | 2028/12/22 | 0 | 0 | 0 | / | 94.27 | 否 |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022/12/28 | 2028/12/22 | 否 |
/
| 孙宁霄 | 董事 | 男 | 38 | 2025/12/22 | 2028/12/22 | 1,357,791 | 1,357,791 | 0 | / | 49.37 | 否 |
| 副总经理 | 2024/12/30 | 2028/12/22 | 否 | ||||||||
| 许煦 | 独立董事 | 女 | 40 | 2025/12/22 | 2028/12/22 | 0 | 0 | 0 | / | 0 | 否 |
| 刘连胜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5/12/22 | 2028/12/22 | 0 | 0 | 0 | / | 0 | 否 |
| 严波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9/12/22 | / | 0 | 0 | 0 | / | / | 否 |
| 何毅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0 | 2019/12/22 | / | 0 | 0 | 0 | / | / | 否 |
| 史慧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19/12/22 | / | 0 | 0 | 0 | / | / | 否 |
| 罗俊洲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19/12/22 | / | 0 | 0 | 0 | / | /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8,424,031.00 | 28,424,031.00 | 0 | / | 631.89 | / |
姓名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刘军(离任) | 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博士学历。2001年6月本科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2003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在集成电路设计及其EDA技术领域先后从事助教、讲师、副研究员、研究员等岗位工作;2017年9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射频电路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省“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重点实验室主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CAD研究所所长。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吴雅文(离任) | 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师范大学学校教育专业本科学历;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进修。1992年7月至2005年3月,历任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自动化系团总支书记、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任;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帕克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市场部经理;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为自由职业者,从事团队教练、团队引导师工作;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上海慕梵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普源有限普源书院执行院长兼全球人力资源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8月担任公司普源书院执行院长;2022年8月-2025年12月担任公司普源书院院长、首席人才官。 |
| 王珲(离任) | 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获会计学本科学历,荷兰莱顿大学获国际税法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2019年10月受聘中国商业联合会“国际合规管理专家库”资深财税专家。现任上海华赫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王悦 | 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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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博士。1998年7月创立RIGOL工作室;2000年12月成立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源”)并担任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普源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担任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投资”,曾用名:北京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4月至2019年12月历任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有限”,曾用名:苏州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担任RIGOLTechnologiesEUGmbH常务董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RIGOLTECHNOLOGIESHKLIMITED董事;2015年10月至今分别担任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北京锐格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北京锐进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8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RIGOLTECHNOLOGIES(SINGAPORE)PTE.LTD.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虎翅凌云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 |
| 王宁 | 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6年8月至2019年2月,历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海外市场开发部、项目投融资管理部主任。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普源有限首席信息官;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19年12月至2022年8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
| 王铁军(离任) | 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电子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7月参与创立RIGOL工作室;2000年12月至2014年4月担任北京普源首席技术官,2000年12月至2021年5月担任北京普源董事;2006年10月至2019年1月担任北京精仪董事;2008年8月至今担任普源投资董事、经理;2015年7月至2021年6月担任香港普源董事;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普源有限董事;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 |
| 秦策 | 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自1996年7月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1999年7月至2021年6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程建川 | 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北京大学-香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获香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19年8月,历任北京普源营销部门多个职位,包括中国区总经理、全球销售副总裁;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公司全球市场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战略官;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 孙宁霄 | 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8月2025年4月担任普源精电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监。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示波验证事业部总裁及解决方案事业部总裁,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许煦 | 中国香港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金融分析师。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中信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联交所上市公司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76)。2020年2月至2022年7月,任职于陆金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2022年8月起,担任深圳市乐凯撒比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11月及2024年5月起,分别担任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60.HK)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06.SZ)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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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连胜 | 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担任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工程师;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2020年7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2025年1月至今,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严波 | 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普源硬件工程师、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师、技术研究中心经理和电子测量首席技术官;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何毅军 | 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仪器与测量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6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成都前锋电子仪器厂射频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07年7月担任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射频工程师;2007年8月至今历任北京普源项目经理、研发经理、研发总监。 |
| 史慧 | 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硕士学历。2007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普源研发工程师。 |
| 罗俊洲 | 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普源研发工程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王悦 | 锐格合众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10-01 | 至今 |
| 锐进合众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10-01 | 至今 | |
| 锐创共赢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03-01 | 至今 | |
| 普源投资 | 董事长 | 2008-08-01 | 至今 | |
| 王铁军 | 普源投资 | 董事、经理 | 2008-08-01 | 至今 |
| 程建川 | 普源投资 | 监事 | 2016-05-01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秦策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2021-07-01 | 至今 |
| 王珲 | 义乌市邬哲智客工作室 | 负责人 | 2020-06-01 | 至今 |
| 上海华赫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9-12-01 | 至今 | |
| 华赫研究院 | 执行院长 | 2019-12-01 | 至今 | |
|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2-01 | 2025-12-15 | |
| 刘军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射频电路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副主任 | 2017-09-01 | 至今 |
| 王悦 | 寅虎投资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04-01 | 至今 |
| 虎翅凌云 | 执行董事 | 2021-07-01 | 至今 | |
| 刘连胜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教授 | 2025-01 | 至今 |
| 许煦 | 深圳市乐凯撒比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2-08 | 至今 |
| 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11 | 至今 | |
|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05 | 至今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 |
/
| 决策程序 | 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和奖励事项,股东会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2025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其担任公司具体管理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评定,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公司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体系确定。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具体岗位领取相应报酬;2、公司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其履行职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报销。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631.89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582.19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部门绩效及个人绩效达成情况为考核依据,由公司绩效委员会统一评定,报告期内考核指标已完成,实际薪酬与考核结果一致,发放合规。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所获得的年终奖金将分别在下一年度的三月和九月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60%、40%。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王珲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刘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吴雅文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换届 |
| 刘连胜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许煦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王铁军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程建川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孙宁霄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王悦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 王宁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 王铁军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 吴雅文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 王珲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 秦策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3 |
| 刘军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3 |
| 刘连胜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 许煦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 程建川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 孙宁霄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许煦(主任委员)、秦策、刘连胜 |
| 提名委员会 | 秦策(主任委员)、许煦、王悦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秦策(主任委员)、许煦、程建川 |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刘连胜(主任委员)、王悦、许煦 |
|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 | 王宁(主任委员)、秦策、程建川、许煦、刘连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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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31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4月29日 |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6月4日 | 《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8日 |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 | 无 |
/
| 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5年10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12月22日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31日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 2025年4月29日 |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 2025年8月8日 |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 无 |
/
| 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
| 2025年9月10日 |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12月1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 2025年12月22日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9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0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99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100 |
| 销售人员 | 134 |
| 研发人员 | 327 |
| 管理支持人员 | 138 |
| 合计 | 699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245 |
| 本科 | 344 |
| 大专及以下 | 110 |
| 合计 | 699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综合考虑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内部公平性,制订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普源书院继续承接普源精电(RIGOL)公司战略以及“智勇双全,价值观匹配”的人才观,书院以“成为弘扬RIGOL文化、培养全球精英的学院”为愿景,致力于培养RIGOL基于生态链的全球化视野的测试测量行业精英人才。2025年度,普源书院培训内部学员累计超5500人次,培训时长约370小时。
公司以"强化文化·组织赋能"为核心,聚焦全球化文化传播,推动文化锚定与组织能力转化的深度融合。以文化凝聚力量,激励全球员工;以机制和数字化工具赋能拼是效,打通跨区域协同链路;以业务落地检验成效,持续穷实组织发展基础,全面激发全球团队的协同与执行效能。普源书院以普源精电的品牌定位(品牌口号"无限可能")为核心,推动组织文化成为组织的共识和行动准则,激活组织内生动力。本年度合计组织八场组织开展文化价值观工作坊以及AI+人机共舞工作坊(V2.0升级至战略版V3.0),现场参与人次超380人,推动普源精电组织文化在业务场景下落地生根。
2025年,普源书院锚定「无限可能」品牌定位,以「普源英才」奖学金为核心纽带深化校企合作,联合高校培育卓越工程师;通过以"AI+工程领导力"为主题的公开课及讲学活动,促进学子
/
心智成长与AI+应用能力提升,夯实雇主品牌的校园基础,构建"文化传播+共育英才"的双向赋能模式。普源精电与8所知名高校相关院系联合举办「普源英才」奖学金颁奖终仪式;以"AI+时代重新定义卓越工程师成长之道"为主题,举办公开课及讲学活动13场,覆盖10所重点高校,现场参与人数超1380人次。这些高校在其院系主页发表了普源精电与该校联办的奖学金及讲学活动的宣传报道,显著提升了普源精电雇主品牌与这些高校的影响力与美誉度。
此外,普源书院积极参与生态赋能,受邀在2所知名高校的教师师团体中开展LuminaSpark团队教练工作坊,提升了教师的自我认知和团队协作效能。2025年,普源书院在GHR人力资源环球论坛进行了题为《AI+人机协同--重新定义人才与岗位》的主题演讲,通过此次演讲推动人力资源领域拥抱变化,融入AI转型浪潮,获得现场300余名HR从业者的高度好评。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执行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2,303,051.34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104,186.1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4,104,030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351,567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93,752,46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77,500,985.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7,341,766.8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6,083,759.57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89.84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40,024,603.64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17,366,370.44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36.34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6,083,759.57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98,628,307.6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47,404,878.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47,404,878.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95,446,639.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59.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575,410,582.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24.52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259,776 | 0.13 | 64 | 9.16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是17.63 |
/
| 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是19.48元/股。 |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700,305 | 0.36 | 48 | 6.87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是21.33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是23.19元/股。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598,842 | 0.31 | 58 | 8.30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是19.68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是21.69元/股。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41,832 | 0.18 | 36 | 5.15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是23.70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是25.71元/股。 |
注:标的股票数量已剔除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因离职或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作废的部分;标的股票数量占比为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激励对象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的比例。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0 | 598,842 | 0 | 0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为19.68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1.69 | 598,842 | 0 |
/
| 元/股。 |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0 | 341,832 | 0 | 0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3.70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5.71元/股。 | 341,832 | 0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704,081 | 0 | 214,692 | 214,692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为:17.63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为:19.48元/股。 | 259,776 | 214,692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092,188 | 0 | 417,786 | 417,786 | 1、授予事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1.33元/股。2、授予企业合伙人的价格为:23.19元/股。 | 700,305 | 417,786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3,622,175.56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2,083,112.29 |
/
| 合计 | / | 5,705,287.85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激励计划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
|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
| 2025年8月28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
|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
|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
/
|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 |
|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
| 2025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机制,依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级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绩效紧密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交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严格对子公司进行内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子公司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公司董事会始终致力于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的长期战略和日常运营之中。2025年,为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全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司董事会特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在董事会的统筹领导及ESG委员会的专业指导下,2025年公司管理层全面深化可持续发展经营理念。我们结合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的特性,积极践行绿色科技创新与环境保护,切实保障员工及各利益相关方权益,不断提升治理透明度与企业管理水平,持续为社会创造共享价值。
公司坚信,卓越且规范的ESG管理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与长期价值创造的关键基石。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依托ESG委员会继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以更科学的顶层设计推动ESG目标落地,助力公司在快速变化的全球市场中实现稳健、可持续的发展。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七、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普源精电秉承“成就科技探索,助您无限可能”的企业使命,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战略规划、运营管理与创新实践。2025年,公司持续围绕绿色发展、员工福祉与成长、治理体系完善等重点领域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不断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ESG管理成效进一步显现。
环境责任方面,公司坚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携手上下游价值链伙伴,为客户提供更具环境友好属性的产品与服务,以实际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挑战。公司持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风险识别与应急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检查与合规管理,推动环保措施在生产
/
运营各环节落地见效。同时,公司持续推动节能减排相关技术与管理手段创新,组织开展环保宣导与主题活动,不断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与运营绿色化水平,增强绿色竞争力。
社会责任方面,普源精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人才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公司持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夯实高端人才梯队建设,提升组织能力,为技术创新与业务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公司坚信,员工价值的充分认可与实现,是激发组织活力与创造力的基础。基于此,公司不断优化人才战略与员工发展体系,营造公平、多元、开放、支持的工作环境,持续提升员工获得感与归属感,助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公司治理方面,普源精电深知合规与诚信经营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与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推动商业道德与合规文化建设,努力践行负责任的经营理念,提升治理透明度与运行效率。公司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持续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作,为其创造长期价值,促进企业长期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同共生。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普源精电结合电子测量仪器行业技术迭代快、全球化合规要求高、供应链与质量风险敏感等特点,将ESG理念转化为可落地的“工程化语言”。在环境层面,开展气候风险识别与情景分析,推进苏州园区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并配套智慧能源管理,提升绿电使用比例与能效水平;在治理层面,本年度董事会新设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董事会领导—ESG委员会统筹—可持续发展工作组推进”的管理架构,通过定期会议及专项汇报机制审议重大ESG事项,强化重要议题管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化;在业务层面,将知识产权合规融入全流程,结合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与AI智能客服提升客户体验,同时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与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夯实全球化发展的可持续“工程底座”。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 华证ESG评级 |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AA |
| WindESG评级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 | 1 |
/
| (个)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hencai-envfacialweb/web/view/facialDetail/facialDetail.html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普源精电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前沿抖技术开发与突破,以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公司在时域和频域测试测量应用方向实现多元化行业覆盖,为通信、工业类电子、消费类电子、交通与能源、教育与和科研、系统集成等各行业提供科学研究、产品研发与生产制造的测试测量保障,并在前沿科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中提供支撑。依据权威机构Frost&Sullivan2019年《全球和中国电子测量仪器行业独立市场研究报告》,普源精电排名全球示波器市场第五,也是唯一排名前五的中国企业。普源精电未来五年的战略规划框架以"G-THSA"为核心,将"全球化布局(Globalization)、人才发展(TalentDevelopment)、硬件创新(HardwareInnovation)、解决方案(Solutions)以及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进步(Al-drivenAdvancements)"融为一体,通过专注于数智化转型和测量行业不断变化的需求,"G-THSA战略使公司不断增强竞争力,抓住全球市场的机遇、加速创新并推动持续增长。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公司所处的电子测量仪器行业属于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发展战略重点鼓励与支持的方向,契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要求。公司掌握与主营业务产品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在国内市场中保持较为突出的行业地位;公司主要产品获得较高的市场认可,核心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体现出典型科技创新企业特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攻克并突破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已成长为国内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领域技术领先的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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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普源精电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与研发原则,将科技伦理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基石,推动科技进步与社会价值协同共进。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科技伦理准则,覆盖安全、公平、透明、隐私保护等关键维度,确保从产品设计、研发验证到推广应用的各环节,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恪守伦理要求。公司以负责任的态度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定期开展伦理风险识别与评估,并与相关方保持积极沟通,持续提升风险防范与治理能力,确保技术创新更好惠及社会、避免潜在负面影响。面向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科技伦理为指引,倡导负责任创新,在推动技术发展的同时兼顾社会福祉,助力构建可持续的科技创新生态。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在数据安全保护及隐私保护方面,公司从设备安全、运行安全与数据安全三个层面构建防护体系。在设备安全方面,公司建设专业IT机房,配置视频监控、门禁、温湿度监测、UPS不间断电源、专用空调及防火、防水、防静电等配套设施,为网络通信设备、防火墙、服务器与存储设备提供可靠的物理环境保障;机房实行7×24小时运行管理,运维人员开展日常巡检,确保设施稳定可用。在运行安全方面,公司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IT业务连续性计划,配备专职信息安全人员推动制度执行;通过部署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网络准入控制与终端安全防护等系统,并实施文档加密与终端管控、关键系统漏洞扫描及安全加固,提升对外部攻击与恶意软件的防御能力;同时规范开发与运维流程,建设运维监控与日志集中管理机制,实现安全事件的及时预警与审计追溯,并对关键系统启用堡垒机管理,加强特权账号与高风险操作的监管。在数据安全方面,公司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策略,实施分级授权与访问控制,对重要数据加密存储与传输,并按既定策略开展定期备份、归档与容灾演练,持续提升数据恢复与业务韧性。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元) | 736,207.53 | |
| 物资折款(元)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元) | ||
| 救助人数(人)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元) | ||
| 物资折款(元)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作为国内电子测量领域的领先企业,始终秉持回馈社会的价值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2025年度在公益领域累计捐赠73.62万元。公司长期关注高等教育与人才培养,通过务实举措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普源精电持续支持全国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及各类高校校园电子类竞赛,为青年学子搭建展示创新思维与工程实践能力的平台,助力电子信息领域人才培养与产业创新生态建设。与此同时,公司在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高校设立协同育人基金,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上述行动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教育事业的长期投入与责任担当,并为社会进步与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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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利益保护与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架构与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深化规范运作与治理提升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与透明度,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公司通过股东会、公司官网、业绩/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现场调研与参观、路演、电话及邮件沟通、媒体采访、新闻发布会以及上证e互动等多元渠道,搭建公开、公平、透明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及时、准确传递公司经营与发展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与战略的理解与认同。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志勇双全、价值观匹配”人才观,公司倡导平等文化,尊重个性,尊重员工的创造力,员工可以平等的享受公司的资源,并通过各类角色发挥多方面的优势和特长。同时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28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8.31 |
| 员工持股数量(股) | 2,736,943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41 |
注:以上统计依据为2025年度公司员工中董高及股权激励人员的直接持股情况,不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据。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构建并完善采购管理体系与供应商管理体系,围绕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保障、协同程度等维度对供应商开展综合评价与动态管理,持续赋能供应商服务能力,提升长期合作供应商占比,实现协同成长、互利共赢。公司已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多元的供应商体系,既涵盖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供应商,也包含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专业加工商;既覆盖单一原材料供应商,也包括可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系统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署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合作供应商未发生法律纠纷。公司践行“成就客户”的价值观,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与一流服务,持续完善营销与服务体系,形成覆盖经销、终端、电商及大客户等多渠道协同的“海陆空天”营销模式,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多元的产品与服务体验,并可围绕战略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开发与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依托全球化布局,公司以专业方法论为支撑,持续倾听客户声音、洞察客户需求、深挖行业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更安全、更精准、更可靠、更易用的电子测试测量产品与解决方案。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保修政策,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规范开展咨询、返修与投诉处理,并通过客户满意度评价体系与投诉邮箱等渠道保障消费者权益,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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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围绕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交付与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设立产品质量管理委员会、HSE安全管理委员会等治理机制,推动质量管理要求在各业务条线的制度化落实与闭环改进。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7025检测/校准实验室能力、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认证,持续提升过程控制能力与风险防范水平,确保从设计开发、供应链与来料管控、生产过程检验、出厂验证到客户使用与服务支持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与可靠性保障能力。.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并将知识产权管理要求贯穿研发全流程,持续强化创新成果的合规保护与风险防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软件著作权147件、发明专利453件,实用新型专利45件,创新成果覆盖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多类型权利形态,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与知识资本储备。同时,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管理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战略规划,将知识产权打造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企业”荣誉;在全球化运营要求下,公司将知识产权合规深度嵌入IPD流程,开展开源合规审计与重点市场FTO尽职调查,推动主力产品在全球市场合规上市,持续夯实公司全球化发展的“工程底座”。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其他与社会责任相关的详细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5年,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坚持以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员工凝聚与社会责任实践相融合。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社区困难党员走访慰问活动,通过入户交流、关怀慰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困难党员实际需求,结合情况给予必要帮扶与鼓励,传递组织关怀与企业温度,促进企业与社区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进一步彰显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分别为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4 | 2024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及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https://www.rigol.com/Investor/InvestorRelatio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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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依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基本原则是合规性、平等、主动、诚实守信。通过但不限于股东会、公司网站、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路演、电话、邮件咨询、媒体采访、新闻发布会、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建设,严格把控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最终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标。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通过公司内部和上交所以及其他渠道的外部培训,持续加强董高及相关关键人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障法定信息应披尽披。加强对公司业务、产品、技术等核心信息的披露,通过内外部培训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对公司业务、产品、技术的理解度和信息披露水平,在保证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披露内容力求详细、全面、准确,披露语言力求通俗易懂,避免大量使用专业术语或其他晦涩词汇,增强信息披露可读性。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投票表决。公司非常重视资本市场的声音,通过定期举办线上路演和投资者交流会等形式,与机构投资者保持密切的互动和高效的沟通。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为加强公司作风文化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员工手册》。公司内审部门作为管理与监督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反舞弊及举报制度》,推出《普源精电反舞弊宣传视频》并在公司各大屏幕上循环播放,建立内部投诉举报机制,设置固定电话、手机号、邮箱、官网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坚决杜绝内外部人员利用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侵害或谋取公司利益的行为。秉承最高商业道德标准,普源精电与所有相关方保持透明、诚信的合作关系,为前瞻性地防范和降低腐败风险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反舞弊案件,切实维护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运营环境。对于供应商及客户,公司要求供应商签署《诚信廉洁协议》,并对其进行反腐败培训。此外,每逢佳节,公司都会发送反腐防腐宣传邮件给到供应商及客户,加强反商业贿赂督导。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其他与公司治理相关的详细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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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铁军、李维森 | 注1 | 2021年6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 | 注2 | 2021年6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2021年6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控制的锐格合众、锐 | 注4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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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合众 |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悦 | 注5 | 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 否 | 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王铁军、王宁、吴雅文、武沛杰、王炜、严波、朱锋、何毅军、罗浚洲、史慧、张弘 | 注6 | 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 否 | 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 | 注7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悦 | 注8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 | 注9 | 自公司股票 | 否 | 自公司股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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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王铁军 |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铁军、王宁、吴雅文、武沛杰、王炜、朱锋 | 注1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严波 | 注11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维森 | 注12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何毅军、罗浚洲、史慧、张弘 | 注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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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14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 | 否 | 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王铁军、李维森、锐进合众、锐格合众 | 注15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16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17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18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普源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19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0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21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22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 | 注23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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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24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25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注26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7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28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29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悦 | 注30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1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2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33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4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5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6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7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8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普源精电 | 注39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0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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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1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2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3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4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5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6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47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 注48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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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人 | ||||||||
| 其他 | 5%以上股东 | 注49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5%以上股东 | 注50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5%以上股东 | 注51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2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3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4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5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6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7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8 | 长期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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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企业/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责,不利用发行人的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现有或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期内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本人被认定为不得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关联人期间内有效。注2:
1、本企业/本人和/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人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企业/本人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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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注3:
1、本人和/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发行人确需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在有关监管机构及发行人认可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交易所得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予以赔偿;本人将配合发行人消除及规范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内有效。注4: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注5: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注6:
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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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注8: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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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0: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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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1: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2: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首发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个会计年度和第五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上市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且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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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注13: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及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发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的股份;本人离职的,仍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应当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若与上述股份锁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股份锁定。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注14: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当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额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时(以下简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相应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在前述20个交易日届满前,视股价变动情况,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可以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进行沟通交流。
2、具体措施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稳定股价机制实施的义务人(以下合称“义务人”)。在触发日之后10个工作日内,义务人将与公司沟通,确定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并将按照稳定股价方案,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得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关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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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④若公司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⑤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暂扣对其所持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暂扣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增持前一年税后现金分红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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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司有权暂扣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⑤前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
①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在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股份的计划。
②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10%,和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超过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新入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作出同等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③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公司有权暂扣前述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得的薪酬,同时公司相关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⑤前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⑥上述承诺不因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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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达到触发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股价稳定方案履行相关义务,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条件实现。
(2)自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注15: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其后续修订的关于减持或股份转让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企业/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可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被修订、废止,本企业/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本人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注16: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7:
1、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18: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同时,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加强内部控制本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
3、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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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的回报规划,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4、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注19: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将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0: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在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如有)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来制订、修改薪酬制度的,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的未来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将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1: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22: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本公司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注23: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但是,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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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注24:
1、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得的薪酬(如有),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直至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但是,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注25:
本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6:
1、《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如属于本企业/本人责任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企业/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7: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属于本人责任的,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8: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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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完整披露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股份代持情形,该等股权/股份代持均已依法解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在招股说明中披露的股权/股份代持外,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股权/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注29:
若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被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政府部门行使职权导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要搬离承租场所、被有权政府部门处罚、被其他第三方追索或遭受其他损失,经协调需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其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因相关处罚、第三人的追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搬离承租场所而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遭受的其他损失,并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寻找其他替代房屋,以保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注30:
如因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未足额、按时为全体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被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征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补足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所有支出或所受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并放弃对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追偿的一切权利。注31:
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32:
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注33: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34: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1、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3、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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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36: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之承诺:1、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2、公司及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3、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注37: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1、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2、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4、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注38:
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承诺: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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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注39: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2、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注40:
1、本人/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41:
1、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价格,在适当时机将该等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3、本人/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人/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持续有效。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本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公司亦应将上述相关获利支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本公司的分红收入予以扣留并冲抵前述相关款项。注42: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人/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43: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之承诺:
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注44: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含其下属企业,下同)以外的企业(如有)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本公司和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提供担保,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注45:
关于合法合规和诚信情况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4、本人/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注46: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1、本人/本公司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
2、本人/本公司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注47: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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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3、本人/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注48: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注49:
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50: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注51: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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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3、本人/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注52: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注53: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注54: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注55: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5、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注56:
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2、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57: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1、本人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
2、本人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注58: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耐数电子100%股权的收购。根据公司与耐数电子原股东签订的《补偿协议》第2.1条约定,耐数电子原股东向本公司承诺,耐数电子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8,7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耐数电子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审)字(26)第P02631号),耐数电子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736.10万元,已实现2025年度业绩承诺。(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承诺背景 | 承诺方 | 承诺期间 | 承诺指标 | 承诺金额 | 实际完成金额 | 完成率(%) |
| 2024年度,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耐数电100%股权的收购。根据公司与耐数电子原股东签订的《补偿协议》第2.1条约定,耐数电子原股东向本公司承诺,耐数电子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8,7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耐数电子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 | 耐数电子 |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三年累计不低于8,700万;每年均不低于1500万 | 2024年度4,632.40万元;2025年度4,736.10万元 | 2024年度308.82%;2025年度315.74% |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6.34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沈月明、周静松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沈月明(3年)、周静松(2年)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27 |
| 财务顾问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保本浮动收益 | 1,390,0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风险特征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3/3/16 | 2026/3/1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 |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3/16 | 2026/3/1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3/27 | 2026/3/27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3/27 | 2026/3/27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 | 保本固定收 | 1,000.00 | 2023/3/27 | 2026/3/27 | 可转让大额 | 否 | 1,000.00 |
/
| 品 | 益 | 存单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4 | 2026/4/4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4 | 2026/4/4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6 | 2026/4/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6 | 2026/4/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6 | 2026/4/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6 | 2026/4/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6 | 2026/4/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6 | 2026/4/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4/6 | 2026/4/6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4/12/20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5/5/8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5/8/8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5/10/13 | 2028/4/1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4,000.00 | 2025/10/22 | 2028/4/1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4,000.00 | |
| 光大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5/10/22 | 2026/5/30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 | 2025/11/26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 |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5/10/17 | 2028/10/17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000.00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0 | 2025/10/21 | 2028/10/2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10,000.00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25/12/10 | 2026/1/9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 | 2025/12/12 | 2026/1/12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000.00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5,000.00 | 2023/2/28 | 2026/2/28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5,000.00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5,000.00 | 2023/6/9 | 2026/6/9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5,000.00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5,000.00 | 2023/6/9 | 2026/6/9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5,000.00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5,000.00 | 2023/6/9 | 2026/6/9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5,000.00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5,000.00 | 2023/6/9 | 2026/6/9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5,000.00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3/10/10 | 2026/4/12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000.00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3/10/10 | 2026/4/12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000.00 | |
| 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4,000.00 | 2023/10/10 | 2026/4/12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4,000.00 | |
| 宁波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5/10/31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4,000.00 | 2025/10/24 | 2026/10/24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4,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 | 保本固定收 | 1,000.00 | 2023/10/31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 | 否 | 1,000.00 |
/
| 品 | 益 | 存单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4/12/23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4/12/23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3/10/31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00 | 2023/10/31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3,000.00 | |
| 江苏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00 | 2023/10/31 | 2026/10/31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否 | 2,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4月1日 | 184,633.14 | 166,612.72 | 75,000.00 | 91,612.72 | 96,909.10 | 27,400.00 | 58.16 | 29.91 | 2,821.46 | 1.69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9月15日 | 29,000.00 | 28,679.35 | 29,000.00 | 0.00 | 11,443.20 | 0.00 | 39.90 | 5,240.24 | 18.27 | 7,064.00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4年9月27日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00 | 1,216.54 | 0.00 | 24.33 | 435.23 | 8.70 | ||
| 合计 | / | 218,633.14 | 200,292.07 | 109,000.00 | 91,612.72 | 109,568.84 | 27,400.00 | / | / | 8,496.93 | / | 7,064.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5,000.00 | 15,097.95 | 100.65 | 2024年2月 | 是 | 是 | 8,921.56 | 是 | 否 | 157.91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6,118.44 | 16,098.02 | 99.87 | 2024年7月 | 是 | 是 | 7,901.60 | 是 | 否 | 292.49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8,992.86 | 26,783.97 | 92.38 | 2024年11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674.44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9,888.7 | 2,821.46 | 6,529.16 | 66.03 | 2027年4月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5,000 | 0 | 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 超募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1,612.72 | 0 | 27,4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票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1,000 | 1,159.04 | 2,644.21 | 24.04 | 2026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0,615.35 | 4,065.44 | 8,783.23 | 82.74 | 2026年11月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7,064 | 15.76 | 15.76 | 0.22 | 2027年10月 | 否 | 否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向特定 | 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 | 研发 | 是 | 否 | 4,072.7 | 435.23 | 443.50 | 10.89 | 2027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对象发行股票 | 目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 | 其他 | 是 | 否 | 927.3 | 0 | 773.04 | 83.36 | 2025年11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54.26 | |
| 合计 | / | / | / | / | 200,292.07 | 8,496.93 | 109,568.84 | / | / | / | / | / | 16,823.16 | / | / | 3,279.10 |
注1: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2027年4月。注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延期至2026年11月。注3: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由于当地研发人员招募进度不及预期,项目投入进度较计划缓慢。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 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91,612.72 | 27,400 | 29.91 | |
| 合计 | / | 91,612.72 | 27,400 | / | / |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2026年4月。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2027年4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延期至2026年11月。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年度,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6,405,260.03元。
2025年度,公司使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2,241,214.10元。
2025年度,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3,236,743.89元。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3月20日 | 78,000.00 | 2024年3月20日 | 2025年3月19日 | 69,160.69 | 否 |
| 2025年3月17日 | 78,000.00 | 2025年3月17日 | 2026年3月16日 | 否 | |
| 2024年10月28日 | 19,000.00 | 2024年10月28日 | 2025年10月27日 | 15,972.78 | 否 |
| 2025年10月27日 | 20,000.00 | 2025年10月27日 | 2026年10月26日 | 否 | |
| 2024年10月28日 | 3,500.00 | 2024年10月28日 | 2025年10月27日 | 2,000.00 | 否 |
| 2025年10月27日 | 4,000.00 | 2025年10月27日 | 2026年10月26日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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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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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8,369,295 | 66.13 | 0 | 0 | 0 | -120,411,840 | -120,411,840 | 7,957,455 | 4.10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49,912 | 0.33 | 0 | 0 | 0 | -649,912 | -649,912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7,719,383 | 65.80 | 0 | 0 | 0 | -119,761,928 | -119,761,928 | 7,957,455 | 4.1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7,292,465 | 39.82 | 0 | 0 | 0 | -77,292,465 | -77,292,465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0,426,918 | 25.98 | 0 | 0 | 0 | -42,469,463 | -42,469,463 | 7,957,455 | 4.10 |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5,734,735 | 33.87 | 0 | 0 | 0 | 120,182,227 | 120,182,227 | 185,916,962 | 95.9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5,734,735 | 33.87 | 0 | 0 | 0 | 120,182,227 | 120,182,227 | 185,916,962 | 95.9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股份总数 | 194,104,030 | 100 | 0 | 0 | 0 | -229,613 | -229,613 | 193,874,41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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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66,377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4月14日。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4,692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400,00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10月9日。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28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9.8842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限售流通股增加598,842股,无限售流通股减少598,842股。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因公司未满足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不达标等因素,需回购注销7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613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计划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7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6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并完成回购注销,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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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请参阅“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33,275 | 433,275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 | 2025年4月14日 |
| 山东国泰平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6,637 | 216,637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 | 2025年4月14日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84,922 | 584,922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 | 2025年4月14日 | |
|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49,912 | 649,912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 | 2025年4月14日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1,631 | 281,631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 | 2025年4月14日 |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 63,936,000 | 63,93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 |
| 李维森 | 15,557,760 | 15,557,76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 |
| 王铁军 | 15,557,760 | 15,557,76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 |
| 王悦 | 11,508,480 | 11,508,48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 |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20,000 | 5,9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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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20,000 | 5,9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0月9日 |
| 2025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0 | 0 | 598,842 | 598,842 | 股权激励 | 自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704,081 | 214,692 | 0 | 259,776 | 股权激励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合计 | 121,270,458 | 120,781,069 | 598,842 | 858,61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计划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7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6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并完成回购注销,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上年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85,292.14万元,负债总额为68,517.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78%;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58,458.49万元,负债总额42,376.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82%。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50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17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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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 0 | 63,936,000 | 32.9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李维森 | 0 | 15,557,760 | 8.0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王铁军 | 0 | 15,557,760 | 8.0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王悦 | 0 | 11,508,480 | 5.9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920,000 | 3.05 | 0 | 无 | 0 | 其他 | |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920,000 | 3.05 | 0 | 无 | 0 | 其他 | |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 200,000 | 2,954,539 | 1.52 | 0 | 无 | 0 | 其他 | |
| 吴琼之 | 0 | 1,978,801 | 1.02 | 0 | 无 | 0 | 其他 | |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 | 1,748,509 | 0.90 | 0 | 无 | 0 | 其他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42组合 | -72,967 | 1,720,998 | 0.89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 63,9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936,000 | |||||
| 李维森 | 15,557,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57,760 | |||||
| 王铁军 | 15,557,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57,760 | |||||
| 王悦 | 11,508,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8,480 | |||||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20,000 | 人民币 | 5,9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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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 | |||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20,000 |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 2,954,5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4,539 |
| 苏州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48,5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8,509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42组合 | 1,720,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0,998 |
| 易方达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易方达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1,701,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1,36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悦直接持有公司11,508,4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4%;王悦通过其控制的普源投资控制公司32.98%的股份;同时王悦通过其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锐格合众、锐进合众合计控制公司6.10%的股份;另外,王悦的一致行动人王铁军、李维森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5,557,76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王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吴琼之 | 1,978,801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 2 | 孙宁霄 | 1,277,791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 3 | 孙林 | 1,277,791 | 自股份发行结束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
/
| 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
| 4 | 金兆健 | 1,135,814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 5 | 许家麟 | 630,022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 6 | 邢同鹤 | 399,309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 7 | 刘洁 | 399,309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分三次(三年)解锁,每次(每年)解锁三分之一 |
| 8 |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58名) | 598,842 |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 0 |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9 |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计63名) | 259,776 |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 0 |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悦 |
| 成立日期 | 2008年8月20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王悦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5年4月30日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股份数量为528,262股~880,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0.45%(公司总股本按照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时的股份194,104,030股计算) |
| 拟回购金额 | 3,000.00-5,000.00 |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回购用途 |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
| 已回购数量(股) | 1,185,061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43.30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普源精电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普源精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6“收入”及附注(五)、39“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示,普源精电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和数字阵列解决方案、数字阵列平台与阵列仪器、选配件等解决方案及其他。本年度,普源精电实现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解决方案及其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8.8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98.27%,是普源精电营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且构成财务报表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因此我们将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解决方案及其他销售收入发生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销售收入,我们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价普源精电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
(2)查阅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条款,评价普源精电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销售收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比较,识别本年度销售收
入及毛利是否出现异常波动,询问管理层了解变动原因并评估合理性(如适用);
(4)从本年度记录的销售收入交易中选取样本,查看发票、出库单、签收/验收记录及
报关单(如适用)等支持性文件以测试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以及
(5)选取重要经销商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除普源精电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并针对本年新增经销商客户执行背景调查。
四、其他信息普源精电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审计的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普源精电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普源精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普源精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普源精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
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普源精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普源精电不能持续经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6)就普源精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沈月明
(项目合伙人)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静松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352,469,400.58 | 420,216,828.15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85,226,433.31 | 1,781,178,812.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233,800.00 | |
| 应收账款 | 七、5 | 194,274,626.44 | 164,991,976.1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11,276,122.39 | 13,947,209.13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690,725.54 | 3,810,541.9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326,727,903.38 | 271,867,580.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2,862,643.20 | 12,017,423.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04,761,654.84 | 2,668,030,371.4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436,731.27 | 3,003,169.48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0,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1,124,287.60 | 47,563,406.33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63,056,997.52 | 682,195,551.00 |
| 在建工程 | 七、22 | 651,459.39 | 256,654.1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5,085,903.11 | 31,002,153.36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5,384,628.92 | 52,166,681.7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七、27 | 322,237,988.48 | 322,237,988.48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3,379,466.33 | 17,224,214.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2,249,165.38 | 28,994,533.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3,216,616.93 | 246,677.1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9,823,244.93 | 1,184,891,028.96 | |
| 资产总计 | 3,584,584,899.77 | 3,852,921,400.4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2,640,711.61 | 361,117,513.1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315,549.58 | 71,518.00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8,779,406.72 | 104,632,125.22 |
| 预收款项 | 七、37 | 258,287.56 | 326,603.39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6,622,658.54 | 49,766,853.4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0,997,523.30 | 44,315,364.66 |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046,302.46 | 15,044,122.65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5,933,149.81 | 41,462,952.1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291,114.18 | 8,187,020.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9,884,703.76 | 624,924,072.95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7,085,299.17 | 23,999,029.06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04,738.00 | 526,042.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041,449.55 | 6,097,217.57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8,065,286.23 | 28,417,050.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85,193.93 | 1,216,019.0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881,966.88 | 60,255,357.66 | |
| 负债合计 | 423,766,670.64 | 685,179,430.6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3,874,417.00 | 194,104,0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846,794,180.05 | 2,857,300,499.66 |
| 减:库存股 | 七、56 | 40,537,611.96 | 30,021,666.7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981,987.12 | 2,328,469.55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4,798,567.51 | 37,472,649.5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7,906,689.41 | 106,557,987.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60,818,229.13 | 3,167,741,969.8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60,818,229.13 | 3,167,741,969.8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584,584,899.77 | 3,852,921,400.41 |
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13,897,552.79 | 188,298,478.3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5,579,655.53 | 1,529,295,062.48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4,000.00 | ||
| 应收账款 | 336,286,990.56 | 267,019,696.95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7,742,900.69 | 7,423,832.14 | |
| 其他应收款 | 340,743.39 | 86,214,859.47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216,357,376.44 | 202,644,986.5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663,310.54 | 1,213,792.5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82,912,529.94 | 2,282,110,708.4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362,500.00 | 254,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93,340,592.16 | 1,055,540,887.89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7,744,898.98 | 33,351,290.44 | |
| 固定资产 | 275,864,599.82 | 294,611,103.39 | |
| 在建工程 | 562,612.92 | 173,552.78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31,510,823.97 | 35,203,920.55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42,168.55 | 430,477.2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921,185.63 | 8,691,887.62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3,233.35 | 246,677.1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44,722,615.38 | 1,428,503,796.97 | |
| 资产总计 | 3,427,635,145.32 | 3,710,614,505.4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2,640,711.61 | 361,117,513.14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5,549.58 | 71,518.00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51,159,646.45 | 125,509,213.41 | |
| 预收款项 | 258,287.56 | 289,620.98 | |
| 合同负债 | 35,548,119.29 | 35,235,980.9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442,288.54 | 21,971,420.08 | |
| 应交税费 | 13,511,856.95 | 9,488,332.50 | |
| 其他应付款 | 40,173,630.12 | 35,981,583.93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5,040.00 | 662,929.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2,195,130.10 | 590,328,112.01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804,738.00 | 526,042.00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3,997,792.23 | 3,369,264.24 | |
| 递延收益 | 28,065,286.23 | 28,417,050.02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867,816.46 | 32,312,356.26 | |
| 负债合计 | 365,062,946.56 | 622,640,468.2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3,874,417.00 | 194,104,03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765,808,518.59 | 2,776,314,838.20 | |
| 减:库存股 | 40,537,611.96 | 30,021,666.76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44,798,567.51 | 37,472,649.57 | |
| 未分配利润 | 98,628,307.62 | 110,104,186.1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62,572,198.76 | 3,087,974,037.15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27,635,145.32 | 3,710,614,505.42 |
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900,233,978.56 | 775,826,184.32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00,233,978.56 | 775,826,184.32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865,056,991.62 | 750,684,013.84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04,381,916.05 | 316,995,287.54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286,473.53 | 8,662,405.44 |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2,459,093.94 | 102,536,926.57 |
| 管理费用 | 七、64 | 98,251,082.65 | 102,644,332.61 |
| 研发费用 | 七、65 | 225,894,779.14 | 206,664,756.20 |
| 财务费用 | 七、66 | 2,783,646.31 | 13,180,305.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8,745,473.89 | 8,794,135.66 | |
| 利息收入 | 3,116,091.18 | 2,712,768.96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6,549,131.33 | 20,113,887.2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7,548,518.90 | 6,513,918.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100,257.0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183,549.62 | 47,908,662.53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514,835.17 | 2,447,951.4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848,698.06 | -8,205,517.1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264.96 | -446,528.6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735,819.28 | 93,474,544.2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53,028.98 | 336,377.6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35,289.48 | 16,992,745.0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053,558.78 | 76,818,176.8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969,799.21 | -15,484,874.5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83,759.57 | 92,303,051.34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83,759.57 | 92,303,051.34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83,759.57 | 92,303,051.34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53,517.57 | 1,181,439.73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53,517.57 | 1,181,439.73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653,517.57 | 1,181,439.73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653,517.57 | 1,181,439.73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1,737,277.14 | 93,484,491.07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737,277.14 | 93,484,491.07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49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49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714,569,358.97 | 633,821,812.71 | |
| 减:营业成本 | 413,654,427.86 | 354,692,311.72 | |
| 税金及附加 | 6,002,346.78 | 3,976,359.83 | |
| 销售费用 | 49,460,463.89 | 35,246,623.39 | |
| 管理费用 | 58,027,964.11 | 68,019,883.63 | |
| 研发费用 | 165,560,558.14 | 132,089,392.38 | |
| 财务费用 | 952,789.69 | 6,786,809.10 | |
| 其中:利息费用 | 7,000,586.35 | 7,969,597.24 | |
| 利息收入 | 479,114.81 | 1,594,558.74 | |
| 加:其他收益 | 11,278,409.61 | 11,257,655.93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928,727.25 | 2,836,133.37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100,257.0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46,577.41 | 43,777,051.42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056.58 | 2,697,372.32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145,606.59 | -7,382,553.98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903.50 | 717,108.96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996,608.28 | 86,913,200.68 |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3,176.86 | 330,628.6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809,359.21 | 902,008.01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400,425.93 | 86,341,821.2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858,753.49 | -2,154,374.13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259,179.42 | 88,496,195.40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259,179.42 | 88,496,195.40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3,259,179.42 | 88,496,195.40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88,828,296.58 | 855,872,026.41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165,952.93 | 15,823,639.14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352,374.85 | 26,805,033.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1,346,624.36 | 898,500,699.18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9,447,463.15 | 352,357,363.42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8,834,262.99 | 253,248,336.90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636,207.17 | 36,161,573.70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0,960,651.39 | 139,271,191.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4,878,584.70 | 781,038,465.22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68,039.66 | 117,462,233.9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7,000,000.00 | 262,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7,548,518.90 | 6,614,175.3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5,369.19 | 6,210,289.2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4,823,888.09 | 274,824,464.5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077,515.71 | 144,691,001.90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95,987,138.88 | 222,765,861.1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4,668,453.49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7,064,654.59 | 452,125,316.4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759,233.50 | -177,300,851.9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139,772.22 | 43,396,207.57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2,400,000.00 | 500,288,743.73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526,894.53 | 13,182,053.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066,666.75 | 556,867,004.54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579,472.46 | 208,009,271.27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712,331.25 | 101,253,715.42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0,778,877.59 | 46,349,102.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6,070,681.30 | 355,612,089.1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004,014.55 | 201,254,915.44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4,456.29 | -150,494.7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961,197.68 | 141,265,802.6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2,269,603.59 | 271,003,800.9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308,405.91 | 412,269,603.59 | |
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94,916,915.20 | 629,719,016.00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499,240.22 | 12,305,626.2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15,957.60 | 33,392,368.1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6,932,113.02 | 675,417,010.3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3,011,545.57 | 329,557,285.2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123,263.74 | 140,297,367.6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839,536.35 | 11,510,018.0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559,036.70 | 143,402,626.0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2,533,382.36 | 624,767,297.03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8,730.66 | 50,649,713.28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7,000,000.00 | 138,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928,727.25 | 23,830,643.6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3,197.37 | 6,702,558.21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641,931.52 | 90,053,666.67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9,813,856.14 | 258,586,868.49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261,435.26 | 47,603,392.92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9,487,138.88 | 126,769,694.44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7,000,000.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82,887,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2,748,574.14 | 434,260,087.3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065,282.00 | -175,673,218.87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139,772.22 | 43,396,207.57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2,400,000.00 | 500,288,743.73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26,894.53 | 13,182,053.2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066,666.75 | 556,867,004.54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579,472.46 | 208,009,271.27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804,095.18 | 100,429,177.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261,077.42 | 39,922,900.7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6,644,645.06 | 348,361,349.0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2,577,978.31 | 208,505,655.5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4,441.87 | -223,322.67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019,523.78 | 83,258,827.25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1,010,082.99 | 97,751,255.7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990,559.21 | 181,010,082.99 | |
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4,104,030.00 | 2,857,300,499.66 | 30,021,666.76 | 2,328,469.55 | 37,472,649.57 | 106,557,987.78 | 3,167,741,969.80 | 3,167,741,969.8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4,104,030.00 | 2,857,300,499.66 | 30,021,666.76 | 2,328,469.55 | 37,472,649.57 | 106,557,987.78 | 3,167,741,969.80 | 3,167,741,969.8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613.00 | -10,506,319.61 | 10,515,945.20 | 5,653,517.57 | 7,325,917.94 | 1,348,701.63 | -6,923,740.67 | -6,923,740.6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5,653,517.57 | 86,083,759.57 | 91,737,277.14 | 91,737,277.1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9,613.00 | -10,506,319.61 | 10,515,945.20 | -21,251,877.81 | -21,251,877.8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628,612.91 | - | - | 5,628,612.91 | 5,628,612.91 | ||||||||||
| 4.其他 | -229,613.00 | -16,134,932.52 | 10,515,945.20 | -26,880,490.72 | -26,880,490.72 | ||||||||||
| (三)利润分配 | 7,325,917.94 | -84,735,057.94 | -77,409,140.00 | -77,409,14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25,917.94 | -7,325,917.94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7,500,985.20 | -77,500,985.20 | -77,500,985.20 | ||||||||||||
/
| 4.其他 | 91,845.20 | 91,845.20 | 91,845.20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874,417.00 | 2,846,794,180.05 | 40,537,611.96 | 7,981,987.12 | 44,798,567.51 | 107,906,689.41 | 3,160,818,229.13 | 3,160,818,229.13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5,123,416.00 | 2,568,572,125.56 | 9,758,934.00 | 1,147,029.82 | 28,623,030.03 | 115,524,389.87 | 2,889,231,057.28 | 2,889,231,057.2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5,123,416.00 | 2,568,572,125.56 | 9,758,934.00 | 1,147,029.82 | 28,623,030.03 | 115,524,389.87 | 2,889,231,057.28 | 2,889,231,057.28 |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80,614.00 | 288,728,374.10 | 20,262,732.76 | 1,181,439.73 | 8,849,619.54 | -8,966,402.09 | 278,510,912.52 | 278,510,912.5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81,439.73 | 92,303,051.34 | 93,484,491.07 | 93,484,491.0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980,614.00 | 288,728,374.10 | 20,262,732.76 | 277,446,255.34 | 277,446,255.3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265,214.00 | 287,017,786.03 | 296,283,000.03 | 296,283,000.0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184,922.07 | 11,184,922.07 | 11,184,922.07 | ||||||||||
| 4.其他 | -284,600.00 | -9,474,334.00 | 20,262,732.76 | -30,021,666.76 | -30,021,666.76 | ||||||||
| (三)利润分配 | 8,849,619.54 | -101,269,453.43 | -92,419,833.89 | -92,419,833.89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49,619.54 | -8,849,619.54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562,133.89 | -92,562,133.89 | -92,562,133.89 | ||||||||||
| 4.其他 | 142,300.00 | 142,300.00 | 142,300.00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4,104,030.00 | 2,857,300,499.66 | 30,021,666.76 | 2,328,469.55 | 37,472,649.57 | 106,557,987.78 | 3,167,741,969.80 | 3,167,741,969.80 |
/
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4,104,030.00 | 2,776,314,838.20 | 30,021,666.76 | 37,472,649.57 | 110,104,186.14 | 3,087,974,037.1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4,104,030.00 | 2,776,314,838.20 | 30,021,666.76 | 37,472,649.57 | 110,104,186.14 | 3,087,974,037.1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613.00 | -10,506,319.61 | 10,515,945.20 | 7,325,917.94 | -11,475,878.52 | -25,401,838.3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259,179.42 | 73,259,179.4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9,613.00 | -10,506,319.61 | 10,515,945.20 | -21,251,877.8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628,612.91 | 5,628,612.91 | |||||||||
| 4.其他 | -229,613.00 | -16,134,932.52 | 10,515,945.20 | -26,880,490.72 | |||||||
| (三)利润分配 | 7,325,917.94 | -84,735,057.94 | -77,409,14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25,917.94 | -7,325,917.94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7,500,985.20 | -77,500,985.20 | |||||||||
| 3.其他 | 91,845.20 | 91,845.20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874,417.00 | 2,765,808,518.59 | 40,537,611.96 | 44,798,567.51 | 98,628,307.62 | 3,062,572,198.76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5,123,416.00 | 2,494,286,430.21 | 9,758,934.00 | 28,623,030.03 | 122,877,444.17 | 2,821,151,386.4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5,123,416.00 | 2,494,286,430.21 | 9,758,934.00 | 28,623,030.03 | 122,877,444.17 | 2,821,151,386.4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80,614.00 | 282,028,407.99 | 20,262,732.76 | 8,849,619.54 | -12,773,258.03 | 266,822,650.7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496,195.40 | 88,496,195.4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980,614.00 | 282,028,407.99 | 20,262,732.76 | 270,746,289.2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265,214.00 | 287,017,786.03 | 296,283,000.0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84,955.96 | 4,484,955.96 | |||||||||
| 4.其他 | -284,600.00 | -9,474,334.00 | 20,262,732.76 | -30,021,666.76 | |||||||
| (三)利润分配 | 8,849,619.54 | -101,269,453.43 | -92,419,833.89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49,619.54 | -8,849,619.54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2,562,133.89 | -92,562,133.89 | |||||||||
| 3.其他 | 142,300.00 | 142,300.00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4,104,030.00 | 2,776,314,838.20 | 30,021,666.76 | 37,472,649.57 | 110,104,186.14 | 3,087,974,037.15 |
公司负责人:王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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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为苏州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有限”),系由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源”)于2009年4月27日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苏州高新区科灵路8号。经2019年12月22日的股东会决议批准,普源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613股,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63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48元/股。2025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93,874,417.00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研发、生产、销售示波器、万用表、信号发生器、频谱仪、分析仪器、光学仪器、数字阵列平台与阵列仪器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组装虚拟仪器。本公司的母公司为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投”),最终控制方为王悦先生。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自2025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确认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存货计价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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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小于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0.05% |
| 重要的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占其他应付款余额的10%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单个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金额占合并净利润的10%或对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占合并资产总额的10%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当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需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合并对价时,本集团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确认为一项资产,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若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将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计量,发生的变化或调整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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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7.1控制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按交易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计算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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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注(二)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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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为了近期出售。?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集团暂没有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2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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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7)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天的,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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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公司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60天,本集团认为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1.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对于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按照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减记金融资产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金融资产的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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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及计量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1.4.1.2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1.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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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五节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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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3个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期、客户的性质等。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组合一 | 应收本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
| 组合二 | 贸易组合 |
| 组合三 | 终端消费者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各应收账款组合,以应收账款的逾期账龄情况为基础,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逾期账龄自其信用期结束日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于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的应收账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类别、款项的性质等。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组合一 | 应收本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 |
| 组合二 |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租金 |
| 组合三 | 其他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其他应收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估确定其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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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类别本集团的存货除合同履约成本外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材料。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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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9.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9.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9.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9.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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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9.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系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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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或10 | 5% | 9.50%或19.00%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或5 | 5% | 19.00%或31.67%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本集团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IP授权、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及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产权证书约定的使用期限 | - |
| 软件使用权 | 直线法 | 5-10,合同约定使用年限 | - |
| IP授权 | 直线法 | 10,授权使用期限 | - |
|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 直线法 | 5,权利证书期限 | -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物料费用、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场地租赁和维护费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所需的办公、会议、差旅和交通费用及研发与试验开发所需的测试服务和外部服务等。本集团以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作为研究开发项目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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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信息技术服务费及研发中心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或租赁期分期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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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2.1.1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2.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和数字阵列解决方案、数字阵列平台与阵列仪器、选配件等解决方案及其他。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业务中,产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试测量仪器、选配件的销售,本集团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对于向经销商、直销客户和ODM客户销售的商品,本集团以产品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或者交给对方指定的承运人时确认收入;对于通过自有的官网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官方旗舰店向客户直接销售的商品,本集团以产品运送
/
至对方的指定地点时确认收入。对于数字阵列解决方案、数字阵列平台与阵列仪器的销售,本集团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将产品送达至对方的指定地点,以对方验收合格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时确认收入。产品的维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包括销售激励措施,对于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予以估计。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5.1履行合同的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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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5.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6.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36.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专项补助款及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由于用于补偿集团相关的成本费用或损失,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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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处理,本集团对于房屋建筑物的租赁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使用权资产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租赁负债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应予以清偿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4)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对办公设备及员工宿舍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租赁变更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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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租赁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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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的抵销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运用附注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31.1应收账款减值除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业务对象的风险特征,将剩余应收账款划分为贸易组合和终端消费者组合,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逾期比例并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5。
31.2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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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附注(五)、16“存货”中所述,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复核存货的状况,当存货账面净值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复核程序包括全面盘点,关注长库龄及呆滞冷背的存货,并综合考虑相关产品市场需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包括参考公开市场价格信息或者考虑最近或期后的产品售价等因素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和估计。这些估计与市场情况、生产技术革新密切相关,对于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预期将影响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本集团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10。
31.3商誉减值本集团自本年起,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计算包含商誉的耐数电子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过对该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同时确定一个适当地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进行折现。本集团的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27。
31.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如附注(五)、21“固定资产”所述,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根据对类似性质和功能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和残值的历史经验为基础,并可能因技术革新的原因发生重大改变。当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与先前估计不同时,本集团将作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本集团管理层未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缩短或延长及需要改变预计净残值的情况。
31.5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或实际税率低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并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具体情况请详见附注(七)、29。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应税产品销售收入或应税劳务收入,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 产品或服务销售适用税率为13%或6%。本公司不动产租赁收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率5%,其他部分应税服务收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率3%。软件产品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营业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系按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法定税率计算。 | 详见下表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部分按房产原值的70%,按1.2%的税率计缴;从租计征部分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1.5元/平方米 | 1.5元/平方米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本公司 | 15 |
| 北京普源 | 15 |
| 耐数电子 | 15 |
| 北京耐数信息有限公司(“耐数信息”,系耐数电子之子公司) | 12.5 |
|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普源”) | 25 |
| 普源培训(苏州)有限公司(“普源培训”) | 25 |
| 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普源”) | 25 |
| 深圳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普源”) | 25 |
| RIGOLTechnologiesEUGmbH(“欧洲普源”) | 27.725 |
| RIGOLTechnologiesUSA,Inc(“美国普源”) | 区分联邦税和俄勒冈州税,根据以下步骤计算:联邦税:固定税率:21俄勒冈州税:应纳税额100万美元及以下:6.6,应纳税额100万美元以上:7.6加州税:固定税率:8.84涉及到的其他州税率在:4-10区间 |
| RIGOLJAPANCO.,LTD.(“日本普源”,原名RIGOLTechnologiesJapan,LLC.) | 区分法人税和地方法人税,根据以下步骤计算:法人税:应纳税所得额800万日元以下:1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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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人税:法人所得税额的10.3事业税:应纳税所得额400万日元以下:3.5;应纳税所得额400万日元到800万日元之间:5.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日元:7。地方法人特别税:应纳事业税的37住民税: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的税收标准(已缴纳的法人税)乘以7%加上定额180,000日元/年。 | |
| RIGOLTechnologiesHKLimited(“香港普源”) | 应纳税所得额200万港币以下:8.25;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万港币:16.5。 |
| RIGOLTechnologies(Singapore)Pte.Ltd.(“新加坡普源”) | 17 |
| RIGOLSOUTHKOREACO,.LTD(“韩国普源”) | 应纳税所得额2亿韩元以下:9.9应纳税所得额2亿韩元至200亿韩元以下:19.9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亿韩元:23.1 |
| RIGOL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马来西亚普源”) | 24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432004697),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3年。耐数电子于2024年12月2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411005081),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3年。按照《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耐数信息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5年度为获利第三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年度:0%)。北京普源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311001761),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3年。本公司增值税主要涉及产品销售和不动产租赁。产品或服务销售适用税率为13%或6%。本公司不动产租赁收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率5%,其他部分应税服务收入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率3%。根据财政部、国务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普源及耐数信息享受对销售其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2,608.43 | |
| 银行存款 | 313,989,036.81 | 410,422,521.79 |
| 应收利息 | 472,357.57 | 99,995.37 |
| 其他货币资金 | 38,008,006.20 | 9,691,702.56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352,469,400.58 | 420,216,828.1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5,150,343.55 | 57,017,304.47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85,226,433.31 | 1,781,178,812.47 | / |
| 其中: |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445,179,766.65 | 1,781,178,812.47 | / |
| 结构性存款 | 40,046,666.66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1,485,226,433.31 | 1,781,178,812.4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
| 商业承兑票据 | 233,800.00 | |
| 合计 | 233,8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94,697,450.47 | 165,070,710.08 |
| 1至2年 | 1,352,476.78 | 188,196.18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196,049,927.25 | 165,258,906.26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206.02 | 0.01 | 18,206.02 | 100.00 | 15,259.61 | 0.01 | 15,259.61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031,721.23 | 99.99 | 1,757,094.79 | 0.90 | 194,274,626.44 | 165,243,646.65 | 99.99 | 251,670.55 | 0.15 | 164,991,976.10 |
| 其中: | ||||||||||
| -贸易组合 | 194,337,482.25 | 99.13 | 1,757,094.79 | 0.90 | 192,580,387.46 | 163,383,906.94 | 98.87 | 251,670.55 | 0.15 | 163,132,236.39 |
| -终端消费者组合 | 1,694,238.98 | 0.86 | 1,694,238.98 | 1,859,739.71 | 1.12 | 1,859,739.71 | ||||
| 合计 | 196,049,927.25 | / | 1,775,300.81 | / | 194,274,626.44 | 165,258,906.26 | / | 266,930.16 | / | 164,991,976.1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贸易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未到期 | 123,012,181.61 | 27,057.66 | 0.02 |
| 逾期30天以内 | 20,857,114.97 | 7,359.99 | 0.04 |
| 逾期31至60天 | 26,768,075.00 | 41,234.93 | 0.15 |
| 逾期61至90天 | 6,312,262.73 | 19,172.79 | 0.30 |
| 逾期91至120天 | 6,020,815.99 | 32,530.29 | 0.54 |
| 逾期121至360天 | 10,014,555.17 | 277,262.35 | 2.77 |
| 逾期1年及以上 | 1,352,476.78 | 1,352,476.78 | 100.00 |
| 合计 | 194,337,482.25 | 1,757,094.79 | 0.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信用风险组合特征 | 266,930.16 | 1,514,835.17 | -7,666.55 | 1,202.03 | 1,775,300.81 | |
| 合计 | 266,930.16 | 1,514,835.17 | -7,666.55 | 1,202.03 | 1,775,300.8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666.5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A | 20,628,728.19 | 20,628,728.19 | 10.52 | 5,472.28 | |
| 客户B | 13,743,079.34 | 13,743,079.34 | 7.01 | 3,662.62 | |
| 客户C | 12,381,077.00 | 12,381,077.00 | 6.32 | 3,873.07 | |
| 客户D | 10,599,883.00 | 10,599,883.00 | 5.41 | 3,341.62 | |
| 客户E | 10,544,777.98 | 10,544,777.98 | 5.38 | 3,895.58 | |
| 合计 | 67,897,545.51 | 67,897,545.51 | 34.64 | 20,245.17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1,179,393.13 | 99.14 | 13,769,939.65 | 98.73 |
| 1至2年 | 93,908.58 | 0.83 | 119,303.03 | 0.86 |
| 2至3年 | 2,820.68 | 0.03 | 57,966.45 | 0.41 |
| 合计 | 11,276,122.39 | 100.00 | 13,947,209.1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供应商A | 1,853,028.55 | 16.43 |
| 供应商B | 1,250,795.02 | 11.09 |
| 供应商C | 1,032,804.88 | 9.16 |
| 供应商D | 902,584.40 | 8.00 |
| 供应商E | 689,155.20 | 6.12 |
| 合计 | 5,728,368.05 | 50.80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690,725.54 | 3,810,541.95 |
| 合计 | 1,690,725.54 | 3,810,541.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690,725.54 | 3,810,541.95 |
| 未逾期 | 1,690,725.54 | 3,810,541.95 |
| 1年以内小计 |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1,690,725.54 | 3,810,541.9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保证金 | 913,844.56 | 838,965.35 |
| 租房押金 | 431,669.12 | 487,670.08 |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2,000,000.00 | |
| 应收房租 | 280,784.46 | |
| 其他 | 345,211.86 | 203,122.06 |
| 合计 | 1,690,725.54 | 3,810,541.9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亚马逊集团 | 487,069.62 | 28.81 | 保证金 | 未逾期 | |
| W.Pritzlaff/M.SteinbachGbR | 143,378.98 | 8.48 | 房租押金 | 未逾期 | |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37,800.00 | 8.15 | 房租押金 | 未逾期 | |
| 方圆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5.91 | 保证金 | 未逾期 | |
| 苏州科技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84,201.00 | 4.98 | 保证金 | 未逾期 | |
| 合计 | 952,449.60 | 56.33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98,632,822.92 | 5,561,669.13 | 193,071,153.79 | 175,531,092.13 | 7,738,625.44 | 167,792,466.69 |
| 在产品 | 66,823,816.91 | 6,566,562.46 | 60,257,254.45 | 59,039,354.93 | 5,138,176.62 | 53,901,178.31 |
| 库存商品 | 67,421,677.31 | 6,658,537.42 | 60,763,139.89 | 45,367,215.16 | 4,795,951.66 | 40,571,263.50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5,089,921.69 | 5,089,921.69 | 1,320,779.71 | 1,320,779.71 | ||
| 发出商品 | 4,142,238.54 | 4,142,238.54 | 5,613,022.66 | 5,613,022.66 | ||
| 在途物资 | 0.00 | |||||
| 委托加工材料 | 3,404,195.02 | 3,404,195.02 | 2,668,869.65 | 2,668,869.65 | ||
| 合计 | 345,514,672.39 | 18,786,769.01 | 326,727,903.38 | 289,540,334.24 | 17,672,753.72 | 271,867,580.52 |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7,738,625.44 | 1,691,498.05 | 3,868,454.36 | 5,561,669.13 | ||
| 在产品 | 5,138,176.62 | 2,309,045.89 | 880,660.05 | 6,566,562.46 | ||
| 库存商品 | 4,795,951.66 | 4,848,154.12 | 2,978,557.21 | -7,011.15 | 6,658,537.42 |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合计 | 17,672,753.72 | 8,848,698.06 | 7,727,671.62 | -7,011.15 | 18,786,769.01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港股上市中介服务费 | 21,240,625.13 | |
| 留抵进项税金 | 9,809,617.82 | 10,162,473.41 |
| 待摊费用 | 1,812,400.25 | 1,854,949.72 |
| 合计 | 32,862,643.20 | 12,017,423.13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折现率区间 | |
| 融资租赁款 |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 租房押金 | 2,823,529.52 | 2,823,529.52 | 2,083,770.44 | 2,083,770.44 | |||
| 押金保证金 | 613,201.75 | 613,201.75 | 919,399.04 | 919,399.04 | |||
| 合计 | 3,436,731.27 | 3,436,731.27 | 3,003,169.48 | 3,003,169.48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苏州元禾重元寅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元寅虎”)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小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82,154,114.08 | 82,154,114.0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97,362.66 | 5,397,362.66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5,397,362.66 | 5,397,362.66 | ||
| 4.期末余额 | 76,756,751.42 | 76,756,751.42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34,590,707.75 | 34,590,707.7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94,093.70 | 3,694,093.70 | ||
| (1)计提或摊销 | 3,694,093.70 | 3,694,093.7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52,337.63 | 2,652,337.63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2,652,337.63 | 2,652,337.63 | ||
| 4.期末余额 | 35,632,463.82 | 35,632,463.82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124,287.60 | 41,124,287.6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563,406.33 | 47,563,406.33 |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663,056,997.52 | 682,195,551.00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663,056,997.52 | 682,195,551.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及其他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41,646,006.80 | 256,831,072.39 | 39,305,884.47 | 837,782,963.6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77,960.67 | 26,677,761.31 | 6,043,727.08 | 38,299,449.06 | |
| (1)购置 | 25,264,546.91 | 5,712,141.07 | 30,976,687.98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0,598.01 | 1,215,350.47 | 33,048.00 | 1,428,996.48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397,362.66 | 5,397,362.66 | |||
/
| (5)汇差变动 | 197,863.93 | 298,538.01 | 496,401.9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1,382.51 | 506,873.36 | 828,255.87 | ||
| (1)处置或报废 | 321,382.51 | 506,873.36 | 828,255.87 | ||
| 4.期末余额 | 547,223,967.47 | 283,187,451.19 | 44,842,738.19 | 875,254,156.85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78,797,011.33 | 57,266,190.18 | 19,524,211.15 | 155,587,412.6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577,238.70 | 22,837,793.95 | 5,732,940.09 | 57,147,972.74 | |
| (1)计提 | 25,924,901.07 | 22,828,324.86 | 5,674,651.05 | 54,427,876.98 |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652,337.63 | 2,652,337.63 | |||
| (3)汇差变动 | 9,469.09 | 58,289.04 | 67,758.13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2,021.22 | 356,204.85 | 538,226.07 | ||
| (1)处置或报废 | 182,021.22 | 356,204.85 | 538,226.07 | ||
| 4.期末余额 | 107,374,250.03 | 79,921,962.91 | 24,900,946.39 | 212,197,159.33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9,849,717.44 | 203,265,488.28 | 19,941,791.80 | 663,056,997.52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2,848,995.47 | 199,564,882.21 | 19,781,673.32 | 682,195,551.00 |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651,459.39 | 256,654.16 |
| 工程物资 | ||
| 其他 | ||
| 合计 | 651,459.39 | 256,654.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苏州研发中心及食堂装修工程 | 402,818.92 | 402,818.92 | ||||
| 其他 | 248,640.47 | 248,640.47 | 256,654.16 | 256,654.16 | ||
| 合计 | 651,459.39 | 651,459.39 | 256,654.16 | 256,654.16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2,141,475.82 | 42,141,475.8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47,307.05 | 4,547,307.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077.04 | 163,077.04 |
| 4.期末余额 | 46,525,705.83 | 46,525,705.83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1,139,322.46 | 11,139,322.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63,557.30 | 10,463,557.30 |
| (1)计提 | 9,860,792.97 | 9,860,792.97 |
| (2)汇差变动 | 602,764.33 | 602,764.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077.04 | 163,077.04 |
| (1)处置 | 163,077.04 | 163,077.04 |
| 4.期末余额 | 21,439,802.72 | 21,439,802.72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085,903.11 | 25,085,903.1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002,153.36 | 31,002,153.3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 软件使用权 | IP授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053,693.01 | 16,720,108.33 | 57,387,175.02 | 1,260,023.79 | 85,421,000.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47,897.62 | 2,047,897.62 | |||
| (1)购置 | 1,775,501.54 | 1,775,501.54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汇差变动 | 272,396.08 | 272,396.08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0,053,693.01 | 16,720,108.33 | 59,435,072.64 | 1,260,023.79 | 87,468,897.77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714,497.10 | 3,117,308.33 | 27,073,949.31 | 348,563.65 | 33,254,318.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1,073.86 | 3,400,700.00 | 5,020,560.08 | 207,616.52 | 8,829,950.46 |
| (1)计提 | 201,073.86 | 3,400,700.00 | 4,987,146.39 | 207,616.52 | 8,796,536.77 |
| (2)汇差变动 | 33,413.69 | 33,413.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915,570.96 | 6,518,008.33 | 32,094,509.39 | 556,180.17 | 42,084,268.8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38,122.05 | 10,202,100.00 | 27,340,563.25 | 703,843.62 | 45,384,628.9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39,195.91 | 13,602,800.00 | 30,313,225.71 | 911,460.14 | 52,166,681.7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耐数电子 | 322,237,988.48 | 322,237,988.48 | ||||
| 合计 | 322,237,988.48 | 322,237,988.48 |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耐数电子资产组 | 该资产组组合能独立产生现金流入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 率等) | 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
| 耐数电子资产组 | 33,784.52 | 48,300.00 | 5年 | 预期增长率和利润率 | 基于自身及相关行业的增长预测 | 折现率11.61%,长期增长率0% | 行业的长期折现率和平均增长率 | |
| 合计 | 33,784.52 | 48,300.00 | / | / | / | / | / |
账面价值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包含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等。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为1.51%至5.00%;预测期内的利润率为53.18%至57.37%。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 耐数电子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 | 4,736.10 | 315.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 | 4,632.40 | 308.83 | 0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本公司与耐数电子原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原股东向本公司承诺,耐数电子在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人民币8,700.00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耐数电子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2024年度及2025年度,耐数电子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32.40万元及人民币4,736.10万元,已实现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业绩承诺。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465,575.78 | 1,913,179.62 | 936,336.97 | 568.39 | 1,441,850.04 |
| 办公室装修费及其他 | 16,758,638.50 | 2,032,839.21 | 7,730,596.46 | -876,735.04 | 11,937,616.29 |
| 合计 | 17,224,214.28 | 3,946,018.83 | 8,666,933.43 | -876,166.65 | 13,379,466.33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968,909.27 | 3,079,622.55 | 17,319,899.17 | 2,853,765.66 |
| 预计负债 | 7,041,449.55 | 1,467,527.06 | 6,097,217.57 | 1,287,541.26 |
| 信用减值准备 | 1,505,279.42 | 240,574.14 | 261,604.21 | 39,901.09 |
| 销售返利 | 36,703,116.62 | 5,868,977.92 | 34,944,591.20 | 5,330,882.64 |
| 预提费用 | 8,725,282.47 | 1,446,734.17 | 9,552,348.16 | 1,476,159.19 |
| 政府补助 | 28,065,286.23 | 4,209,792.93 | 26,968,538.98 | 4,045,280.85 |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1,989,187.83 | 298,378.18 | 2,385,051.46 | 357,757.7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315,549.58 | 47,332.44 | 71,518.00 | 10,727.70 |
| 租赁负债 | 26,764,071.55 | 6,716,073.27 | 31,239,218.65 | 7,747,924.6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634,668.34 | 7,811,927.33 | 29,948,875.62 | 8,855,355.81 |
| 可抵扣亏损 | 132,001,714.86 | 21,988,126.61 | 122,351,073.10 | 21,321,839.35 |
| 合计 | 289,714,515.72 | 53,175,066.60 | 281,139,936.12 | 53,327,135.9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8,381,572.22 | 14,022,296.95 | 98,427,034.69 | 15,677,252.39 |
| 使用权资产 | 25,085,903.11 | 6,258,483.20 | 31,002,153.36 | 7,830,949.54 |
|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 10,202,100.00 | 1,530,315.00 | 13,602,800.00 | 2,040,420.00 |
| 合计 | 123,669,575.33 | 21,811,095.15 | 143,031,988.05 | 25,548,621.9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25,901.22 | 32,249,165.38 | 24,332,602.92 | 28,994,533.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925,901.22 | 885,193.93 | 24,332,602.92 | 1,216,019.0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029,245.03 | 4,200,878.73 |
| 可抵扣亏损 | 96,594,330.02 | 48,214,548.78 |
| 合计 | 108,623,575.05 | 52,415,427.5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6年 | 701,775.90 | 701,775.90 | |
| 2027年 | 199,987.79 | 199,987.79 | |
| 2028年 | 14,756,245.29 | 14,756,245.29 | |
| 2029年 | 24,221,931.65 | 24,221,931.65 | |
| 2030年及以后 | 56,714,389.39 | 8,334,608.15 | |
| 合计 | 96,594,330.02 | 48,214,548.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合同资产 | ||||||
| 预付固定资产款 | 13,216,616.93 | 246,677.10 | ||||
| 合计 | 13,216,616.93 | 246,677.10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其他货币资金 | 15,587.10 | 15,587.10 | 其他 | 银行担保 | 14,579.19 | 14,579.19 | 其他 | 银行担保 |
| 其他货币资金 | 644,250.00 | 644,250.00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 | 644,250.00 | 644,250.00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 |
| 其他货币资金 | 7,028,800.00 | 7,028,800.00 | 其他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7,188,400.00 | 7,188,400.00 | 其他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 合计 | 7,688,637.10 | 7,688,637.10 | / | / | 7,847,229.19 | 7,847,229.19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8,561,660.88 | |
| 信用借款 | 62,640,711.61 | 352,555,852.26 |
| 合计 | 62,640,711.61 | 361,117,513.1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年末,本集团借款均为浮动利率借款,借款年利率为2.11%-2.35%。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远期外汇合约 | 315,549.58 | 71,518.00 |
| 合计 | 315,549.58 | 71,518.00 |
其他说明:
无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采购款 | 108,779,406.72 | 104,632,125.22 |
| 合计 | 108,779,406.72 | 104,632,125.2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房屋租金预收款 | 258,287.56 | 326,603.39 |
| 合计 | 258,287.56 | 326,603.3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销售返点 | 37,369,987.06 | 35,330,252.23 |
| 预收货款/服务款 | 19,252,671.48 | 14,436,601.22 |
| 合计 | 56,622,658.54 | 49,766,853.4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集团对经销商实施销售返点计划,通过该计划经销商可以在购买商品时积累销售返点,并在未来购买商品时用其抵扣价款。由于本集团的销售返点向经销商提供了其在未来采购可行使的重大权利,因此,向经销商提供该未来采购款的抵扣承诺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在销售交易发生时确认一项合同负债。本集团出售数字示波器、波形发生器、射频类仪器等电子测试测量仪器和数字阵列解决方案、数字阵列平台与阵列仪器、选配件等解决方案及其他。对于官网销售和部分线下销售客户,本集团一般会要求客户预付100%货款,在收到客户预先支付的货款时确认一项合同负债,直至商品被运送至客户后确认收入。有关与维修服务相关的收入,在收到客户预先支付的维修服务款时确认一项合同负债,并在维修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2)本集团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在一年以内。年初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人民币49,766,853.45元已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年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人民币56,622,658.54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为收入。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42,781,323.00 | 277,757,017.71 | 261,284,531.53 | 59,253,809.18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34,041.66 | 37,759,403.92 | 37,549,731.46 | 1,743,714.12 |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44,315,364.66 | 315,516,421.63 | 298,834,262.99 | 60,997,523.3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365,791.60 | 240,680,118.31 | 225,662,940.17 | 55,382,969.74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93,266.61 | 14,006,915.39 | 13,887,770.75 | 712,411.2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84,489.28 | 12,938,156.56 | 12,820,291.73 | 702,354.11 |
| 工伤保险费 | 509,119.87 | 509,119.87 | ||
| 生育保险费 | 8,777.33 | 559,638.96 | 558,359.15 | 10,057.14 |
| 四、住房公积金 | 468,061.18 | 21,054,519.09 | 20,915,693.62 | 606,886.65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54,203.61 | 2,015,464.92 | 818,126.99 | 2,551,541.54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42,781,323.00 | 277,757,017.71 | 261,284,531.53 | 59,253,809.1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73,020.61 | 32,669,860.46 | 32,423,049.87 | 1,519,831.20 |
| 2.失业保险费 | 52,683.90 | 1,306,260.61 | 1,295,198.05 | 63,746.46 |
| 3.国外设定提存计划 | 208,337.15 | 3,783,282.85 | 3,831,483.54 | 160,136.46 |
| 合计 | 1,534,041.66 | 37,759,403.92 | 37,549,731.46 | 1,743,714.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2,611,244.55 | 8,387,136.56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企业所得税 | 5,798,778.86 | 3,261,075.34 |
| 个人所得税 | 3,267,487.41 | 1,457,827.0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其他税费 | 2,368,791.64 | 1,938,083.72 |
/
| 合计 | 24,046,302.46 | 15,044,122.65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45,933,149.81 | 41,462,952.15 |
| 合计 | 45,933,149.81 | 41,462,952.1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项(注1) | 17,389,969.63 | 13,182,053.24 |
| 中介服务费 | 9,207,162.47 | 5,797,017.50 |
| 专项应付款(注2) | 4,680,000.00 | 180,000.00 |
| 应付购置长期资产款项 | 4,391,765.63 | 13,863,725.19 |
| 办公及水电费 | 3,272,761.54 | 2,494,404.71 |
| 应付员工个人款项 | 796,841.35 | 674,798.19 |
| 货运代理费 | 765,371.94 | 1,434,751.75 |
| 运输款 | 581,474.58 | 101,996.88 |
/
| 其他应付项目 | 4,847,802.67 | 3,734,204.69 |
| 合计 | 45,933,149.81 | 41,462,952.15 |
注1:系本集团2024年及2025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确认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详见附注(十五)。注2:于2024年4月,本集团收到黑龙江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专项补助款人民币180,000.00元,根据项目合同规定,若本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或项目验收未通过,需退回专项补助款。于2025年3月,本集团收到2024年度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项目经费专项补助款人民币2,500,000.00元。根据项目合同规定,若本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或项目验收未通过,需退回专项补助款。于2025年9月,本集团收到2025年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资金专项补助款人民币2,000,000.00元,根据项目合同规定,若本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或项目验收未通过,需退回专项补助款。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45,040.00 | 662,929.0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146,074.18 | 7,524,091.29 |
| 合计 | 10,291,114.18 | 8,187,020.2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27,231,373.35 | 31,523,120.3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146,074.18 | 7,524,091.29 |
| 合计 | 17,085,299.17 | 23,999,029.06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804,738.00 | 526,042.00 |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804,738.00 | 526,042.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租赁押金 | 949,778.00 | 1,188,971.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45,040.00 | 662,929.00 |
| 合计 | 804,738.00 | 526,042.00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对外提供担保 | |||
| 未决诉讼 | |||
| 产品质量保证 | 7,041,449.55 | 6,097,217.57 | |
| 重组义务 |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 应付退货款 | |||
| 其他 | |||
| 合计 | 7,041,449.55 | 6,097,217.5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8,417,050.02 | 3,600,000.00 | 3,951,763.79 | 28,065,286.23 | |
| 合计 | 28,417,050.02 | 3,600,000.00 | 3,951,763.79 | 28,065,286.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94,104,030.00 | -229,613.00 | -229,613.00 | 193,874,417.00 | |||
其他说明:
于2025年4月14日、8月28日和10月9日,本集团发行的2,166,377股向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214,692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118,4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分别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于2025年9月10日,本集团使用回购后的股票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98,842股。此外,因公司未满足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不达标等因素,于2025年11月25日,本集团回购注销2024年度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9,613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45,571,299.20 | 6,814,960.86 | 16,134,932.52 | 2,836,251,327.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729,200.46 | 5,628,612.91 | 6,814,960.86 | 10,542,852.51 |
| 合计 | 2,857,300,499.66 | 12,443,573.77 | 22,949,893.38 | 2,846,794,180.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公司股本溢价增加金额人民币6,814,960.86元,其中,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14,692.00股解锁,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人民币2,316,914.61元;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17,786.00股行权,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人民币4,498,046.25元。本年度公司股本溢价减少金额人民币16,134,932.52元,其中,人民币6,648,392.47元系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致;人民币7,058,446.67元系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行权所致;及人民币2,428,093.38元系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锁所致。本年度其他资本公积增加金额人民币5,628,612.91元,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 30,021,666.76 | 40,024,088.54 | 29,508,143.34 | 40,537,611.96 |
| 合计 | 30,021,666.76 | 40,024,088.54 | 29,508,143.34 | 40,537,611.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库存股增加金额人民币40,024,088.54元,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的股份。
/
本年度库存股减少金额人民币29,508,143.34元,其中,因公司未满足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不达标等因素,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库存股人民币6,878,005.47元;本年度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行权减少库存股人民币16,198,218.89元;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锁减少库存股人民币6,431,918.98元。
/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28,469.55 | 5,653,517.57 | 5,653,517.57 | 7,981,987.12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28,469.55 | 5,653,517.57 | 5,653,517.57 | 7,981,987.12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28,469.55 | 5,653,517.57 | 5,653,517.57 | 7,981,987.12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7,472,649.57 | 7,325,917.94 | 44,798,567.51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37,472,649.57 | 7,325,917.94 | 44,798,567.5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6,557,987.78 | 115,524,389.87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6,557,987.78 | 115,524,389.8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6,083,759.57 | 92,303,051.3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325,917.94 | 8,849,619.5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1) | 77,500,985.20 | 92,562,126.25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加:其他(注2) | 91,845.20 | 142,292.3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7,906,689.41 | 106,557,987.78 |
注1:2025年7月18日,本集团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4,104,03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51,567股后得193,752,4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500,985.2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25日经本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2:系本集团依据2024年度权益分配调整方案,对于2025年11月25日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613股的回购价格扣除已派发现金股利,事业合伙人由
18.03元/股调整为17.63元/股,企业合伙人由19.88元/股调整为19.48元/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884,663,011.07 | 392,578,143.50 | 763,866,035.58 | 307,320,479.94 |
| 其他业务 | 15,570,967.49 | 11,803,772.55 | 11,960,148.74 | 9,674,807.60 |
| 合计 | 900,233,978.56 | 404,381,916.05 | 775,826,184.32 | 316,995,287.5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房产税 | 5,010,058.76 | 3,700,558.17 |
| 城建税 | 3,104,058.03 | 1,859,165.55 |
| 教育费附加 | 1,468,328.86 | 796,785.2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78,885.92 | 531,190.16 |
| 印花税 | 437,019.66 | 1,734,131.01 |
| 海外公司营业税 | 206,207.51 | 1,060.47 |
/
| 土地使用税 | 77,519.22 | 39,514.85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4,395.57 | - |
| 合计 | 11,286,473.53 | 8,662,405.44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8,608,225.08 | 58,381,322.07 |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22,217,427.80 | 24,872,479.57 |
| 电商平台服务费 | 9,423,089.33 | 7,708,809.29 |
| 差旅费 | 6,310,225.63 | 5,488,452.00 |
| 折旧与摊销 | 2,617,654.72 | 2,108,076.50 |
| 办公费 | 2,068,009.25 | 1,736,468.92 |
| 中介机构费用 | 1,824,885.52 | 1,867,266.65 |
| 业务招待费 | 1,104,166.39 | 1,233,640.92 |
| 后勤物业保障费 | 427,594.19 | 395,706.32 |
| 燃料动力费 | 288,641.03 | 334,832.53 |
| 房租及装修费 | 222,880.42 | 161,599.06 |
| 股份支付费用 | 634,853.81 | -6,571,539.79 |
| 其他 | 6,711,440.77 | 4,819,812.53 |
| 合计 | 122,459,093.94 | 102,536,926.5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8,887,620.02 | 45,761,881.76 |
| 折旧与摊销 | 29,196,416.68 | 26,948,052.43 |
| 专业机构服务咨询费 | 12,438,795.71 | 16,993,329.91 |
| 消耗品及维护费 | 1,684,357.16 | 3,383,258.03 |
| 差旅费 | 1,301,753.70 | 2,851,638.43 |
| 股份支付费用 | 1,086,751.77 | 1,768,694.16 |
| 办公费 | 727,965.52 | 1,011,433.37 |
| 运输、交通、水电杂费 | 660,632.29 | 809,867.12 |
| 其他职工费用 | 517,438.82 | 620,088.75 |
| 招聘费 | 497,911.30 | 1,067,832.30 |
| 业务招待费 | 313,337.86 | 284,809.50 |
| 租赁费 | 11,962.87 | 100,941.21 |
| 其他 | 926,138.95 | 1,042,505.64 |
| 合计 | 98,251,082.65 | 102,644,332.61 |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25,886,868.35 | 111,061,478.93 |
| 物料消耗费用 | 36,301,077.59 | 30,983,452.77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31,867,677.24 | 26,636,305.06 |
| 研发项目外部服务费用 | 14,684,198.74 | 15,138,801.71 |
| 差旅交通费用 | 4,775,628.39 | 3,793,801.27 |
| 股份支付费用 | 3,345,448.20 | 13,522,570.08 |
| 测试服务费用 | 1,786,279.06 | 663,722.88 |
| 办公及会务费用 | 1,264,242.14 | 1,209,739.80 |
| 房屋租赁及维护费用 | 838,487.90 | 641,657.89 |
| 其他费用 | 5,144,871.53 | 3,013,225.81 |
| 合计 | 225,894,779.14 | 206,664,756.20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8,745,473.89 | 8,794,135.66 |
| 减:利息收入 | 3,116,091.18 | 2,712,768.96 |
| 汇兑损益 | -4,238,081.34 | 6,082,210.79 |
| 银行手续费 | 1,392,344.94 | 1,016,727.99 |
| 合计 | 2,783,646.31 | 13,180,305.4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专项补助款 | 9,563,572.13 | 9,669,100.67 |
| 增值税超税负返还 | 4,954,516.02 | 8,622,428.19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031,043.18 | 1,822,358.34 |
| 合计 | 16,549,131.33 | 20,113,887.20 |
其他说明:
无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920.62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663.5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7,548,518.90 | 6,614,175.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57,548,518.90 | 6,513,918.27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939,518.04 | 47,980,180.53 |
| 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6,986,184.70 | 47,980,180.53 |
|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6,666.66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4,031.58 | -71,518.00 |
| 其中: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244,031.58 | -71,518.00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7,183,549.62 | 47,908,662.53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14,835.17 | 2,447,951.4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514,835.17 | 2,447,951.47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848,698.06 | -8,205,517.10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0、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一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一二、其他 | ||
| 合计 | -8,848,698.06 | -8,205,517.10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8,264.96 | -446,528.61 |
| 合计 | 8,264.96 | -446,528.61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赔款及违约金收入 | 199,573.14 | 230,385.00 | 199,573.14 |
| 其他 | 53,455.84 | 105,992.61 | 53,455.84 |
| 合计 | 253,028.98 | 336,377.61 | 253,028.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736,207.53 | 930,498.06 | 736,207.53 |
| 滞纳金/罚款 | 162,889.99 | 21,755.63 | 162,889.99 |
| 进项税金转出 | 16,004,596.85 | ||
| 其他 | 36,191.96 | 35,894.51 | 36,191.96 |
| 合计 | 935,289.48 | 16,992,745.05 | 935,289.48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294,218.11 | 2,938,630.1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403,051.00 | -17,358,767.83 |
|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 78,632.10 | -1,064,736.82 |
| 合计 | 4,969,799.21 | -15,484,874.5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91,053,558.78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658,033.82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82,187.13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8,632.10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7,276.66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26,928.81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4,357.91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050,714.17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影响 | -18,210,359.42 |
| 其他 | -474,702.83 |
| 所得税费用 | 4,969,799.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18,666,324.36 | 14,851,418.33 |
| 房租收入 | 6,569,476.12 | 6,818,840.91 |
| 利息收入 | 2,743,728.98 | 2,612,773.64 |
| 收回受限资金 | 450,000.00 | |
| 其他 | 372,845.39 | 2,072,000.75 |
| 合计 | 28,352,374.85 | 26,805,033.6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研发与测试费 | 52,771,555.39 | 46,785,977.36 |
| 广宣及电商平台服务费 | 31,640,517.13 | 32,581,288.86 |
| 办公、中介及差旅费 | 25,724,833.51 | 30,041,098.61 |
| 租赁费 | 1,677,712.79 | 1,719,682.72 |
| 银行手续费 | 1,392,344.94 | 1,016,727.99 |
| 运输费 | 14,251,002.45 | 13,541,204.00 |
| 受限资金的增加 | 7,847,229.19 | |
| 其他 | 3,502,685.18 | 5,737,982.47 |
| 合计 | 130,960,651.39 | 139,271,191.2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可转让大额存单赎回 | 710,000,000.00 | 254,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赎回 | 255,000,000.00 | |
| 哈尔滨诺信工大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诺信”)股权处置款收回 | 2,000,000.00 | 8,000,000.00 |
| 合计 | 967,000,000.00 | 262,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 380,987,138.88 | 222,765,861.10 |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295,000,000.00 | |
| 对联营公司投资 | 20,000,000.00 | |
| 合计 | 695,987,138.88 | 222,765,861.1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 | 12,526,894.53 | |
| 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 | 13,182,053.24 | |
| 合计 | 12,526,894.53 | 13,182,053.2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40,024,088.54 | 30,021,666.76 |
| 支付港股上市中介服务费 | 17,013,681.54 | |
| 租赁负债及租赁押金支付款项 | 9,517,800.17 | 6,426,201.65 |
| 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 | 4,223,307.34 | |
|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 | 9,901,234.00 | |
| 合计 | 70,778,877.59 | 46,349,102.4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银行借款 | 361,117,513.14 | 202,400,000.00 | 6,914,016.98 | 507,790,818.51 | 62,640,711.61 | |
|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义务 | 13,182,053.24 | 12,526,894.53 | 4,223,307.34 | 4,095,670.80 | 17,389,969.63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31,523,120.35 | 5,226,053.17 | 9,517,800.17 | 27,231,373.35 | ||
| 其他应付-港股上市中介服务费 | 21,240,625.13 | 17,013,681.54 | 4,226,943.59 | |||
| 应付股利 | 77,500,985.20 | 77,500,985.20 | ||||
| 合计 | 405,822,686.73 | 214,926,894.53 | 110,881,680.48 | 616,046,592.76 | 4,095,670.80 | 111,488,998.1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86,083,759.57 | 92,303,051.34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848,698.06 | 8,205,517.10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14,835.17 | -2,447,951.4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4,427,876.98 | 47,779,335.49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860,792.97 | 9,017,868.74 |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3,694,093.70 | 3,892,257.36 |
| 无形资产摊销 | 8,796,536.77 | 6,862,665.5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666,933.43 | 1,263,935.2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64.96 | 446,528.6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925.57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83,549.62 | -47,908,662.53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487,766.44 | 9,089,091.4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548,518.90 | -6,513,918.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72,225.92 | -16,790,175.4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0,825.08 | 1,216,019.0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702,009.77 | -59,196,652.67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538,497.07 | -8,041,748.01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871,283.93 | 47,167,243.68 |
| 合同负债的增加 | 6,855,805.09 | 11,052,476.37 |
| 递延收益的增加(减少) | -351,763.79 | 16,879,889.47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金额 | 5,705,287.85 | 11,032,692.13 |
| 受限制货币资金的(增加)减少 | -7,847,229.19 |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468,039.66 | 117,462,233.9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4,391,765.63 | 13,863,725.19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的增加 | 3,389,401.70 | 4,459,906.09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4,308,405.91 | 412,269,603.59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12,269,603.59 | 271,003,800.9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961,197.68 | 141,265,802.6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44,308,405.91 | 412,269,603.59 |
| 其中:库存现金 | 2,608.43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3,989,036.81 | 410,422,521.7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0,319,369.10 | 1,844,473.37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308,405.91 | 412,269,603.59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6,287,741.24 | 7.0288 | 44,195,275.63 |
| 欧元 | 1,292,677.15 | 8.2355 | 10,645,842.66 |
| 日元 | 9.00 | 0.0448 | 0.40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1,373,500.07 | 7.0288 | 9,654,057.29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美元 | 19,286.26 | 7.0288 | 135,559.26 |
| 应付账款 | |||
| 其中:美元 | 2,769,187.22 | 7.0288 | 19,464,063.13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46,735.28 | 7.0288 | 328,492.94 |
| 日元 | 10,500,000.00 | 0.0448 | 470,400.00 |
| 欧元 | 24,230.52 | 8.2355 | 199,550.45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 欧洲普源 | 德国 | 欧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 香港普源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 美国普源 | 美国 | 美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 日本普源 | 日本 | 日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 新加坡普源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 韩国普源 | 韩国 | 韩元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 马来西亚普源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租赁了多处办公区域,租赁期为22个月至10年。上述使用权资产无法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等目的。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租赁的办公设备及员工宿舍,租赁期均小于一年,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1,677,712.79元(上年度:人民币1,719,682.72元)。于本年末,本集团承诺的短期租赁组合与上述短期租赁费用所对应的短期租赁组合相同。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1,496,046.5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6,637,791.95 | |
| 合计 | 6,637,791.9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4,971.94 | 5,748.96 |
| 第二年 | 3,001.11 | 2,171.24 |
| 第三年 | 1,426.21 | 667.34 |
| 第四年 | 194.70 | |
| 第五年 |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9,399.26 | 8,782.24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25,886,868.35 | 111,061,478.93 |
| 物料消耗费用 | 36,301,077.59 | 30,983,452.77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31,867,677.24 | 26,636,305.06 |
| 研发项目外部服务费用 | 14,684,198.74 | 15,138,801.71 |
| 差旅交通费用 | 4,775,628.39 | 3,793,801.27 |
| 股份支付费用 | 3,345,448.20 | 13,522,570.08 |
| 测试服务费用 | 1,786,279.06 | 663,722.88 |
| 办公及会务费用 | 1,264,242.14 | 1,209,739.80 |
| 房屋租赁及维护费用 | 838,487.90 | 641,657.89 |
| 其他费用 | 5,144,871.53 | 3,013,225.81 |
| 合计 | 225,894,779.14 | 206,664,756.20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25,894,779.14 | 206,664,756.2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北京普源 | 北京 | 人民币3000万元 | 北京市 | 销售计算机软件和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欧洲普源 | 德国 | 欧元2.50万元 | 吉尔兴 |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其他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美国普源 | 美国 | 美元1万元 | 波特兰 |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其他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日本普源 | 日本 | 日元3000万元 | 东京 |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其他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香港普源 | 香港 | 港币1万元 | 香港 |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其他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加坡普源 | 新加坡 | 美元1万元 | 新加坡 | 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上海普源 | 上海 | 人民币50,000万元 | 上海市 |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其他和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普源培训 | 苏州 | 人民币500万元 | 江苏省苏州市 | 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西安普源 | 西安 | 人民币3000万元 | 陕西省西安市 | 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 韩国普源 | 韩国 | 韩元1亿元 | 韩国 |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其他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马来西亚普源 | 马来西亚 | 美元924.07万元 | 马来西亚 | 生产、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其他 | |||||||
| 耐数电子 | 北京 | 人民币5000万元 | 北京市 | 研发、生产、销售数字阵列平台与阵列仪器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耐数信息 | 北京 | 人民币400万元 | 北京市 | 销售计算机软件和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普源 | 广东 | 人民币1000万元 | 深圳 | 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选配件及其他和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18,732,758.62 | 3,600,000.00 | 2,435,252.76 | 19,897,505.86 | 与资产相关 | ||
| 递延收益 | 448,511.04 | 448,511.04 | 与资产相关 | ||||
| 递延收益 | 8,235,780.36 | 1,067,999.99 | 7,167,780.37 | 与资产相关 | |||
| 递延收益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
/
| 相关 | |||||||
| 其他应付款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其他应付款 | 2,500,000.00 | 2,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 其他应付款 | 180,000.00 | 1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合计 | 28,597,050.02 | 8,100,000.00 | 3,951,763.79 | 32,745,286.23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3,951,763.79 | 4,620,110.53 |
| 与收益相关 | 10,566,324.36 | 13,671,418.33 |
| 合计 | 14,518,088.15 | 18,291,528.8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金融工具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年年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85,226,433.31 | 1,781,178,812.47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 货币资金 | 352,469,400.58 | 420,216,828.15 |
| 应收票据 | 233,800.00 | - |
| 其他应收款 | 194,274,626.44 | 164,991,976.10 |
| 长期应收款 | 1,690,725.54 | 3,529,757.49 |
/
| 3,436,731.27 | 3,003,169.48 | |
| 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5,549.58 | 71,518.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 短期借款 | 62,640,711.61 | 361,117,513.14 |
| 应付账款 | 108,779,406.72 | 104,632,125.22 |
| 其他应付款 | 45,933,149.81 | 41,462,952.1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5,040.00 | 662,929.00 |
| 长期应付款 | 804,738.00 | 526,042.00 |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2)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①市场风险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有关。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公司以及位于中国香港的子公司主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进行采购及销售活动,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集团位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及马来西亚的子公司主要以当地货币进行采购、销售、融资及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于2025年12月31日,除附注(七)、81所述外币货币性项目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为以各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计价结算。在外币货币性项目中,下表所述美元、欧元及日元(已折算为人民币)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币种 | 资产 | 负债 |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 美元 | 53,984,892.18 | 44,983,103.86 | 19,792,556.07 | 30,700,610.34 |
| 欧元 | 10,645,842.66 | 5,633,854.99 | 199,550.45 | 1,369,677.40 |
| 日元 | 0.40 | - | 470,400.00 | 485,446.50 |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部分美元资产的外汇风险的目的。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汇率变动 | 本年 | 上年 |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 美金对记账本位币升值5% | 1,709,616.81 | 1,709,616.81 | 714,124.68 | 714,124.68 |
| 美金对记账本位币贬值5% | (1,709,616.81) | (1,709,616.81) | (714,124.68) | (714,124.68) |
| 欧元对记账本位币升值5% | 522,314.61 | 522,314.61 | 213,208.88 | 213,208.88 |
| 欧元对记账本位币贬值5% | (522,314.61) | (522,314.61) | (213,208.88) | (213,208.88) |
| 日元对记账本位币升值5% | (23,519.98) | (23,519.98) | (24,272.33) | (24,272.33) |
| 日元对记账本位币贬值5% | 23,519.98 | 23,519.98 | 24,272.33 | 24,272.33 |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借款、浮动利率存款有关。本集团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于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利率敏感性分析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于本年末,本集团浮动利率的带息资产为分别以人民币、美元及欧元计价的银行存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6,686,905.14元(2024年度:人民币199,373,332.32元)。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利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增加100个基点 | 1,166,869.05 | 1,166,869.05 | 1,993,733.72 | 1,993,733.72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减少100个基点 | (1,166,869.05) | (1,166,869.05) | (1,993,733.72) | (1,993,733.72) |
于本年末,本集团不存在浮动利率的带息债务人民币62,640,711.61元(2024年度:0元)。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利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增加100个基点 | (626,407.12) | (626,407.12) |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减少100个基点 | 626,407.12 | 626,407.12 | ||
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存款相关。本集团固定利率存款为以人民币及欧元计价的定期存款。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固定利率的银行存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5,782,495.44元(2024年度:人民币220,843,495.83元)。本集团预期因利率变动引起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敞口不重大。②信用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
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不考虑信用增级)。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交易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信用风险。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于2025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67,897,545.51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34.64%(2024年12月31日:欠款方归集的年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55,866,510.28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33.81%)。除上述客户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除应收房屋租赁款外,本集团无信用增级,应收房屋租赁款以应付租赁押金为信用增级。于2025年12月31日,无应收房屋租赁款(2024年12月31日:应收房屋租赁款的余额为人民币280,784.46元),应付租赁押金的余额为人民币949,778.00元(2024年12月31日:应付租赁押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188,971.00元)。若应收租赁款发生违约时,本集团有权扣除该押金。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应收房屋租赁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③流动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66,640.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9,622.05万元)。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本集团持有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年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25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63,046,701.54 | - | - | 63,046,701.54 |
| 应付账款 | 108,779,406.72 | - | - | 108,779,406.72 |
| 其他应付款 | 45,933,149.81 | - | - | 45,933,149.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5,040.00 | - | - | 145,040.00 |
| 长期应付款 | - | 804,738.00 | - | 804,738.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5,549.58 | - | - | 315,549.58 |
| 合计 | 218,219,847.65 | 804,738.00 | - | 219,024,585.65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可转让大额存单 | 1,445,179,766.65 | - | 1,445,179,766.65 | |
| (2)结构性存款 | 40,046,666.66 | - | 40,046,666.66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85,226,433.31 | 1,485,226,433.31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5,549.58 | - | 315,549.58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15,549.58 | - | 315,549.58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持有的按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25年12月31日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445,179,766.65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收益率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结构性存款 | 40,046,666.66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收益率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远期外汇合约负债 | 315,549.58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远期汇率 |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等。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反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母公司名称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普源精投 | 苏州 | 实业投资 | 人民币1,560万 | 32.94 | 32.9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悦其他说明:
无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王铁军 | 参股股东 |
| 李维森 | 股东 |
|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同受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哈尔滨诺信 | 销售产品 | 36,344.2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318,874.41 | 7,186,100.00 |
|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费用 | 300,355.56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 214,692.00 | 2,316,914.61 | 229,613.00 | 2,444,654.18 | ||||
| 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象 | 417,786.00 | 4,498,046.25 | - | - | 391,883.00 | 4,260,127.83 | ||
| 2025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象 | 598,842 | 8,630,193.33 | ||||||
| 2025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象 | 341,832 | 4,836,922.80 | ||||||
| 合计 | 940,674.00 | 13,467,116.13 | 417,786.00 | 4,498,046.25 | 214,692.00 | 2,316,914.61 | 621,496.00 | 6,704,782.01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2024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03元/股及19.88元/股 | 0-5.5个月 | ||
| 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3元/股及23.59元/股 | 0-5.5个月 | ||
/
| 2025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68元/股及21.69元/股 | 8.3个月-20.3个月 | |
| 2025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70元/股及25.71元/股 | 8.3个月-20.3个月 |
其他说明无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考授予日本集团股票的市场价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本集团股票的市场价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解锁期的业绩达成率及离职率估计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740,505.46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普通股公允价值、授予价格、预计波动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同期限、无风险利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解锁期的业绩达成率及离职率估计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281,022.71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考授予日本集团股票的市场价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本集团股票的市场价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解锁期的业绩达成率及离职率估计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34,930.33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2025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普通股公允价值、授予价格、预计波动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同期限、无风险利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解锁期的业绩达成率及离职率估计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48,181.96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生产人员 | 104,885.92 | |
| 管理人员 | 862,440.99 | |
| 销售人员 | 1,297,780.08 | |
| 研发人员 | 3,440,180.86 | |
| 合计 | 5,705,287.85 |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7,341,766.8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7,341,766.80 |
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本公司的经营业务仅划分为1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该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1个报告分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分部1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来源于境内的对外交易收入 | 582,923,394.72 | 582,923,394.72 | |
| 来源于境外的对外交易收入 | 317,310,583.84 | 317,310,583.84 | |
| 合计 | 900,233,978.56 | 900,233,978.56 | |
| 位于境内的非流动资产 | 1,102,499,245.24 | 1,102,499,245.24 | |
| 位于境外的非流动资产 | 41,638,103.04 | 41,638,103.04 | |
| 合计 | 1,144,137,348.28 | 1,144,137,348.28 |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75,945,220.84 | 260,267,933.37 |
| 1至2年 | 60,640,065.37 | 7,004,002.65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336,585,286.21 | 267,271,936.02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206.02 | 0.01 | 18,206.02 | 100.00 | 15,259.61 | 0.01 | 15,259.61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6,567,080.19 | 99.99 | 280,089.63 | 0.08 | 336,286,990.56 | 267,256,676.41 | 99.99 | 236,979.46 | 0.09 | 267,019,696.95 |
| 其中: | ||||||||||
| 贸易组合 | 148,131,357.74 | 44.01 | 280,089.63 | 0.19 | 147,851,268.11 | 119,197,301.01 | 44.59 | 236,979.46 | 0.20 | 118,960,321.55 |
| 终端消费者组合 | ||||||||||
| 关联方组合 | 188,435,722.45 | 55.98 | 188,435,722.45 | 148,059,375.40 | 55.40 | 148,059,375.40 | ||||
| 合计 | 336,585,286.21 | / | 298,295.65 | / | 336,286,990.56 | 267,271,936.02 | / | 252,239.07 | / | 267,019,696.95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贸易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未到期 | 103,953,413.28 | 21,536.28 | 0.02 |
| 逾期30天以内 | 15,863,793.19 | 6,009.85 | 0.04 |
| 逾期31至60天 | 19,559,139.27 | 9,291.24 | 0.05 |
| 逾期61至90天 | 4,096,225.44 | 3,162.36 | 0.08 |
| 逾期91至120天 | 2,716,066.12 | 4,053.92 | 0.15 |
| 逾期121至360天 | 1,711,120.84 | 4,436.38 | 0.26 |
| 逾期1年及以上 | 231,599.60 | 231,599.60 | 100.00 |
| 合计 | 148,131,357.74 | 280,089.63 | 0.1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52,239.07 | 46,056.58 | 298,295.65 | |||
| 合计 | 252,239.07 | 46,056.58 | 298,295.6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上海普源 | 78,352,345.20 | 78,352,345.20 | 23.28 | ||
| 马来西亚普源 | 70,232,558.71 | 70,232,558.71 | 20.87 | ||
| 香港普源 | 36,599,513.23 | 36,599,513.23 | 10.87 | ||
| 客户A | 20,628,728.19 | 20,628,728.19 | 6.13 | 5,472.28 | |
| 客户B | 12,898,049.88 | 12,898,049.88 | 3.83 | 3,662.62 | |
| 合计 | 218,711,195.21 | 218,711,195.21 | 64.98 | 9,134.9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40,743.39 | 86,214,859.47 |
| 合计 | 340,743.39 | 86,214,859.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未逾期 | 340,743.39 | 86,214,859.47 |
| 1年以内小计 | 340,743.39 | 86,214,859.47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 340,743.39 | 86,214,859.4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借款 | 83,625,904.12 | |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2,000,000.00 | |
| 应收房租 | 280,784.46 | |
| 租房押金 | 105,594.00 | 105,437.00 |
| 保证金 | 126,080.26 | 202,733.89 |
| 其他 | 109,069.13 | |
| 合计 | 340,743.39 | 86,214,859.4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苏州科技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84,201.00 | 24.71 | 房租押金 | 未逾期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76,080.26 | 22.33 | 保证金 | 未逾期 |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50,000.00 | 14.67 | 保证金 | 未逾期 | |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93 | 房租押金 | 未逾期 | |
| 夏素平 | 5,000.00 | 1.47 | 房租押金 | 未逾期 | |
| 合计 | 225,281.26 | 66.11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
/
| 准备 | 准备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73,340,592.16 | 1,073,340,592.16 | 1,055,540,887.89 | 1,055,540,887.89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
| 合计 | 1,093,340,592.16 | 1,093,340,592.16 | 1,055,540,887.89 | 1,055,540,887.89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北京普源 | 75,667,130.08 | 1,476,787.02 | 77,143,917.10 | |||||
| 新加坡普源 | 68,101.00 | - | 68,101.00 | |||||
| 上海普源 | 487,292,081.98 | 3,454,699.26 | 490,746,781.24 | |||||
| 西安普源 | 117,249,434.69 | 2,197,107.88 | 119,446,542.57 | |||||
| 香港普源 | 181,823.04 | 88,267.50 | 270,090.54 | |||||
| 耐数电子 | 372,000,000.00 | 5,008,032.21 | 377,008,032.21 | |||||
| 深圳普源 | 3,000,000.00 | 5,500,000.00 | 8,500,000.00 | |||||
| 韩国普源 | 72,258.07 | 46,174.83 | 118,432.90 | |||||
| 马来西亚普源 | 10,059.03 | 28,635.57 | 38,694.60 | |||||
| 合计 | 1,055,540,887.89 | 17,799,704.27 | 1,073,340,592.16 |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重元寅虎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小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700,151,345.52 | 402,994,101.95 | 622,642,882.56 | 345,847,012.12 |
| 其他业务 | 14,418,013.45 | 10,660,325.91 | 11,178,930.15 | 8,845,299.60 |
| 合计 | 714,569,358.97 | 413,654,427.86 | 633,821,812.71 | 354,692,311.7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920.62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663.5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8,928,727.25 | 2,936,390.4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48,928,727.25 | 2,836,133.37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660.6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11,2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364,969.2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9,334.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296,976.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47,605,196.7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1 | 0.44 | 0.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 | 0.20 | 0.2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王悦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