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7
公司简称: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 限公司、普源培训(苏州)有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曾用 名“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北京耐数信息有限公司、深圳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RIGOL TECHNOLOGIES USA, INC.、RIGOL Technologies EU GmbH 、RIGOL JAPAN CO,.LTD 、RIGO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 、RIGOL KOREA CO,.LTD 、RIGOL TECHNOLOGIES(SINGAPORE) PTE.LTD. 、RIGOL TECHNOLOGIES(MALAYSLA) SDN.BHD.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 款、社会责任、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管理、资金管理、业务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产品开发、担保业务、税务管理、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货币资金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的1%
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 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的0.5%
资产总额潜在错
报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的5%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的10%
利润总额潜在错
报
利润总额的10%﹥潜在错
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发生重大缺陷 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
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
到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
币1000 万元(含1000 万 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 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
对外披露。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
币500 万元(含500 万元)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1000 万元或受到国家
造成负面影响。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
币500 万元以下或省级 (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
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
影响。
直接财产损失金
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存在重大资产被私人占用的行为;
2、存在严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3、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4、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
5、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持续经营受到挑战,且缺乏
有效的补偿机制;
6、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7、公司存在遭受证监会重大处罚事件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况。
重要缺陷 1、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
2、关键经营业务存在缺乏控制标准或标准失效的情况;
3、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的缺陷未得到整改的情况;
4、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5、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3.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按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对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了内控评价工 作。期间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了各项审计,聚焦检查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了内控体系的有效 运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提供了合理保证。2026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在日常经 营管理中不断强化内控意识,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长远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悦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