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许煦、秦策、刘连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秦策、刘连胜、许煦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 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 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 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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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