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_公司公告_建龙微纳: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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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5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5年

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日、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吴雪女士和董霞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立信现委派李永江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闫正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永江先生和闫正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李永江先生,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加入立信,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闫正先生,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加入立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李永江先生和闫正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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