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_公司公告_祥生医疗: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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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1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5
普通股股东人数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0,361,3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0,361,3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67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670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总经理莫若理女士主持。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莫若理女士、周峰先生、李寿喜先生现场方式出席,莫善珏先生、罗国政先生、宋安成先生通讯方式出席;

2、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周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0,360,39299.99871,0000.0013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356,38699.99031,0000.00970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文、周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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