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名称: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孚新科股票代码:6883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1幢1层J1110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君唐资产 | 指 | 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上市公司、公司、三孚新科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基金名称 | 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编号 | SVD164 |
| 备案日期 | 2022年4月7日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60307 |
|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 唐晓明 |
|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K33G2XR |
| 管理人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管理人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2日 |
| 管理人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 管理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1幢1层J1110室 |
| 管理人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 管理人经营期限 | 2015年12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管理人股东结构 | 唐晓明持股92%,邢文持股4%,鲁庆丰持股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唐晓明 | 无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至4.76%,不再是三孚新科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增加或减少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三孚新科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650,000 | 5.00% | 4,650,000 | 4.76%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2,995,4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7,759,050股计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完成登记
1、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4010700012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27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新增股份484,650股,已于2024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3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4010700153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8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新增股份280,000股,已于2025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400.00万股,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公司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998,800股。
综上,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4年11月7日)起至今,公司股本总数由92,995,400股增加至97,759,05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650,000股,持股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至4.7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三孚新科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三孚新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 |
| 股票简称 | 三孚新科 | 股票代码 | 68835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1幢1层J1110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其他?: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650,000股持股比例:5.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650,000股 | ||
| 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比例:4.7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2月10日方式: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登记导致被动稀释时间:2025年5月16日方式: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登记导致被动稀释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6月30日方式: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登记导致被动稀释详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 不适用 |
|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君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君唐创新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