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88368)_公司公告_晶丰明源: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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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后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黎强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杨彪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彪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

号楼

邮政编码:

201203

联系电话:

021-50278297

电子邮箱:

IR@bpsemi.com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杨彪先生简历杨彪,男,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于昂宝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任应用及系统工程师;2012年5月入职公司,历任应用及FAE经理、销售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职能中心部长。截至目前,杨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00股,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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