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688370)_公司公告_丛麟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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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688370证券简称:丛麟科技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3号2808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5
普通股股东人数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3,526,8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3,526,8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21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8.214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乐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63,23099.931963,6640.0681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50,81599.918662,9640.067313,1150.0141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50,81599.918662,9640.067313,1150.0141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50,81599.918662,9640.067313,1150.0141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48,20599.915864,5740.069014,1150.0152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49,90599.917663,8740.068213,1150.0142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48,90599.916663,8740.068214,1150.0152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49,90599.917663,8740.068213,1150.0142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63,02099.931763,8740.068300.0000

2.0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444,23599.911668,5440.073214,1150.0152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1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2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素洁、陈必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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