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科药业(688373)_公司公告_盟科药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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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科药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盟科药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04号《关于同意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6,08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7.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972.79万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0564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拟调减原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下“MRX-4急性细菌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糖尿病足感染适应症”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3,917.66万元,并将其用于“创

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加的子项目“MRX-4针对复杂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适应症的中国Ⅲ期临床试验”。“创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在中国开展的MRX-4/康替唑胺针对耐药革兰氏阳性菌感染的III期临床试验(以下简称“304临床试验项目”)、MRX-5临床试验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04临床试验项目计划投入金额2,215.82万元,MRX-5临床试验项目计划投入金额3,97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投入金额14,538.06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尚需投入金额
1创新药研发项目90,901.0076,362.9471,858.964,503.98
2营销渠道升级及学术推广项目14,086.744,071.794,071.79-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15,538.064,626.9510,911.11
合计124,987.7495,972.7980,557.7015,415.09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2025年末,“创新药研发项目”包括304临床试验项目、MRX-5临床试验项目两个子项目,上述项目系公司2025年11月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增项目,相关项目完成尚需一定时间。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实施周期,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以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现计划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创新药研发项目2026年3月2027年12月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决策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盟科药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陶泽旻 伍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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